北京建筑大学 孔勖
社会工作被称为一项以科学专业的方式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帮助的专业。道德是专业的核心,我们必须强调社会工作者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科学的方式方法是专业的重心,要采用行之有效的办法提供服务。在于案主建立关系的过程中,一方面,社会工作者要注重自身对社会工作伦理的遵守,与案主的关系不能超越专业关系的范畴。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也要注重帮助人的方法和技巧,选择合适的方式跟案主建立关系。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发生伦理困境,本文将从社会工作的伦理框架、社会工作伦理的本土化、社会工作伦理本土化中的困境三个方面进行梳理,并探究社工伦理本土化困境的解决路径。
社工与案主之间是一种限制性的关系,包括时间限制、主体限制和单一专业关系的限制。Smith和Fitzpatriek将专业界限界定为一个治疗框架,该框架包括时间、地点、金钱和心理治疗内容在内的各种结构性要素。(余忆,2019)
PatrichO’Leary等人对专业界限的特征要素使用同心圆型模型进行展示。该模型中,心圈中关系的各个方面是所有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在每一个独特情境下参与具体讨论。第二圈,描述了界限的渗透性,在建立关系和界限设置方面起着并不关键的作用,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包括在界限讨论中,而在其他情况下则不包括。第三圈,是专业界限,而该模型的最外圈则包含了那些不道德、不可讨论的职业关系的各个方面,因而位于关系界限之外。该模型将专业界限划分为“可渗透的界限”与“不可渗透的界限”两类。第三圈外围为专业界限,第二圈和中心圈为可渗透界限,专业界限外的第四圈为不可渗透的界限。若社会工作者出现不可渗透部分的行为,一定会产生双重关系并突破社会工作界限;而可渗透部分的行为为灰色地带,社会工作者有产生双重关系的可能性。
学者余忆认为,PatrickO’Leary等人对传统专业界限进行了反思和挑战,强调专业界限具有渗透性、动态性和弹性,在不同的情境中,界限的大小和范围是可以伸缩和渗透的,而非静止的和一成不变的。该模型包围和连接了社工与案主,而不是将两方生硬地分开,使社工关注到如何管理自己的关系,而不是如何与案主保持距离。
学者余佳伲(2013)在其研究中提道,基于大众的直觉感受,大部分中国人会认为自己处于一种“人情社会”的环境中。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基本模式由人缘、人情和人伦构成,在中国社会,伦理的立足点是人情。因此在本土社会工作服务中发展专业关系的同时,不免会因牵涉到“人情”而产生双重关系。
学者闫涛(2010)则认为,中国人发展信任的路径并不主要依靠作为信任的中介物的制度等,而更依赖于作为中间人的其他个人,即本土情境中的关系。关系的“远近”表征了信任和被信任的程度,而关系的“多少”描述了个体的信任和被信任的规模。同时,学者闫涛认同福山对于中国的“信任文化”的观点:中国属于低信任文化社会,这一社会环境中具有强烈的“家族主义”,即个体以自己的家庭为核心,而社会中家族与家族之间信任感与认同感低。
学者朱英辉(2019)在其研究中提到,黄光国对本土文化的研究中提出社会伦理道德规则被儒家文化中的“五伦”思想渗透,“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类人伦关系与“忠、孝、悌、忍、善”的人伦关系准则,共同奠定了中国传统社会关系格局和社会伦理的基础。
虽然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和传统的乡土中国有所不同,但仍然是差序格局,是一个“伦理社会”。伦理社会是指中国是不同于西方社会的非理性主义社会,中国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直接性的,影响社会关系的因素主要是人伦因素或伦理因素。学者闫涛认为,当代中国仍不及作为制度信任发育、发展的土壤,并认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中的专业关系——或以别称“工作关系”无法凭借制度信任作为基础而得以建立,原因是此时此地的制度信任是非常稀疏的。
社会工作者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很多的道德问题,实际上就是在价值与行动上面做一个选择。(庞梦帆,2019)学者李雪婷(2019)总结社会工作者在为老年群体服务时遇到的伦理困境主要有:价值观的冲突、实践原则的矛盾、专业关系的处理等。社会工作者在进行专业服务的过程中往往会“沉迷”于实务,忽视了自身的行为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失误(李孟婷,2019)
罗肖泉(2007)将实务中的伦理困境作了五种分类,分别是:目标的冲突,通常表现为案主与社工、资助方与机构的目标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忠诚的冲突,一般为社工对所在机构的忠诚与对案主的责任相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责任的冲突,可能表现为机构对社会的责任与机构对个别化案主的责任出现矛盾造成的伦理困境;角色的冲突,最常见的为因社工与案主的双重关系而造成的伦理困境;利益的冲突,如机构利益、资助方利益与案主利益出现矛盾造成的伦理困境。关琼(2017)则认为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在于资助方期望效果与社工实务实际效果的矛盾。资助方普遍期望项目涉及范围广,受益人数目多,但实际效果则由于期望使得实务出现只顾数量而不顾质量的状况,对有限资源造成浪费,忽视真正需求对口的服务对象。
学者曹迪、孙巡(2018)在其个案研究中从介入时期入手对不同介入时期的伦理困境进行研究。服务介入初期,社工与服务对象建立关系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案主的自决与其自身利益相悖、社会人情习惯与社工机构规定相斥的两难情境。服务介入中期,可能出现社工机构征寻社会志愿者协助提供服务的情境,因而需要向志愿者公开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与基本状况,于是可能陷入保密和知情同意与案主利益、对案主的责任与对同事即机构发展的责任者两项双重伦理困境中。服务介入后期,以个案为例:老年服务对象突发疾病入院急救,在病情已经稳定的情况下,由于老人与家人距离较远,因而以不让儿女担心为由期望社工不要告知家人。若社工尊重老年服务对象的决定,但服务对象日后病情恶化,对于服务对象的健康情况社工便需要承担责任,甚至面临被诉讼的风险。此时,社工陷入对服务对象保密和对服务机构负责的伦理两难境地中。
学者余忆(2019)认为,可参考专业界限模型来解决相关伦理问题。社工应在服务开始前告知专业关系,说明不接受礼物和专业外的交流,使其遵守这一规定。在告知专业关系后,若其仍有此行为,尽量委婉地拒绝,观察案主的行为和态度转变,注意态度、语气和用词,防止伤害到案主的自尊心。
在此基础上,若在特定情境下难以拒绝礼物,可先表示接受和感谢,并告诉他们礼物将会用于案主们的活动,或者捐给有需要的人。
学者张天楚、韩明友(2019)认为,本土情境中的伦理问题的处理需要首先遵守伦理抉择的基本原理。首先,需要遵守案主生命优先原则;其次,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机构规范高于个人价值的原则;最后,需要遵守人际关系取向原则。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不同差异因素下的伦理抉择,不同差异因素产生的伦理困境不同,伦理抉择也不同。在文化差异下形成的伦理困境的抉择需要更加重视本土文化的影响。但若是遵循本土文化原则有可能会造成社会工作专业伦理问题,而不遵循本土文化又很难有效开展社会工作,因此在文化差异影响下,社会工作的伦理抉择可以在不影响案主核心利益的情况下向文化因素倾斜,尊重本文文化并遵守伦理原则。
对于社会工作职业界限中伦理困境处理方式的探讨,学者余佳妮(2013)提到,规范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界限这个伦理困境进行讨论和研究是迫切而有必要的,针对伦理困境产生的原因,处理伦理困境的方式可以从制定完善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加强社会工作环境的制度化、重视督导对社会工作者的监督和指导三方面来看。
首先,为清楚地告诉社会工作者什么是专业守则、提醒社会工作者辨别需要考虑伦理的情境,需要规范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可以澄清的困扰和问题。我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制定年代较早(1990年代),内容过于宏观,不够完整,无法在实务领域中发挥指导作用,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本土化的、完备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其次,信任的专业关系的建立需要高制度化的行业环境。社会工作行业需要进行高度制度化,同时有责任向社会澄清社会工作者的职责、能力范围,使社会对这个行业有信任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社会工作的专业关系的建立才能够澄清界限,避免陷入过度的“人情”与“规则”两难困境。最后,需要社会工作督导协助社会工作者解决伦理困难和其它工作中的问题。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建立通过专业督导给予指导,避免专业关系的澄清不明确;在社会工作者实务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进行干预、引导,及时规避伦理困境造成案主利益受损,规范社会工作者实务中的行为。
在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中,往往会遭遇到一些伦理问题。社工需要理性思考和抉择,结合实际情况,与案主划定合适的专业界限,并采取专业方法来解决问题。社会工作的专业界限具有渗透性、动态性和弹性,在不同的情境中,界限的大小和范围是可以伸缩和渗透的,而非静止的和一成不变的。
中国人际关系的概念由人缘、人情和人伦构成,在社会工作的本土化中,由于“差序格局”所形成的“人情文化”对中国社会互动模式有很大的影响,本土的制度信任是非常稀疏的,因此当代中国社会工作中的专业关系无法凭借制度信任作为基础而得以建立,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过程中会出现伦理困境。
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可以分为目标的冲突所造成的伦理困境、忠诚的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责任的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角色的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利益的冲突造成的伦理困境五类,而在实务中参考专业界限模型来解决相关伦理问题、遵循三大基本原则;社会工作者提高伦理抉择的意识能力;通过制定完善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加强社会工作环境的制度化、重视督导对社会工作者的监督和指导,能够一定程度上处理好本土化情境下社会工作实务中的伦理困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