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习近平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不能僅限于对启蒙理性和资本私有制的批判,还需要更深层次的辩证理性的追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并实际运用的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作为马克思实践观点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其所蕴含的“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为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带来了新“哥白尼式”的阐发。这不仅为解决人与自然(生态)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方案,同时对与此相关的一些重要概念、原理和命题的习惯性理解提供了新启示。
[关键词]人与自然关系;关系思维;自然视角;新理解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10-0004-10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构成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性反思。如果说马克思在批判扬弃“两极对立”的传统思维方式基础上创建了实践的思维方式,那么,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或称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则是马克思实践的思维方式在人与自然关系理解上的体现:它为解决人与自然(生态)关系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论方案,同时,它也对与此相关的一些重要概念、原理和命题的习惯性理解提供了新启示。
一、马克思的“关系思维”对传统思维方式的超越
启蒙理性(工具理性)的观念前提是“主客二分”的“实体思维”,它直接导致和表现为对本体追求的偏执及实体主义的迷信。实体思维是造成人与自然在理论认识上和生活实践上双重分裂及对抗的根本原因,也是“生物中心论”(自然主义)和“人类中心论”(人道主义)理论生成及相互对立的根本原因。实体思维主导下的西方传统哲学,正如高清海先生所指出的:“以往的哲学理论……它们以抽象的形式把世界的两重矛盾关系归结为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两极对立。”[1]57西方传统哲学在精神与物质、人与自然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限,进而将二者分离、对立起来,或者将二者相互归属于对方的认知和做法,是其坚守实体思维的显著特征。而实体思维正是由文艺复兴及启蒙运动开启的新时代(近代启蒙理性)的显著特征,也恰恰是它的主要缺陷。
马克思实践的思维方式坚持的是“关系思维”。关系思维是马克思实践的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它彻底突破了实体思维的“根本局限”,使人与自然辩证统一(和解)如何可能的问题得到了“真正解决”。关系思维是马克思在《手稿》中阐发的“‘一门科学’思想”[2]的精髓。在关系思维视域中,不但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关系”,更根本的是人和自然各自的存在状态在本质上是“关系态”而不是“实体态”的,即人和自然都只能在二者关系中才(能)存在。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真实的存在都是对象性存在,“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3]210。
马克思在《手稿》中基于实践的关系思维体现为以下几点。
其一,指出以往的“哲学对自然科学始终是疏远的,正像自然科学对哲学也始终是疏远的一样”[3]193,“甚至历史编纂学也只是顺便地考虑到自然科学,仅仅把它看做是启蒙、有用性和某些伟大发现的因素”[3]193。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相互“疏远”,正是人和自然之间相互分离对立的理论反映,尽管有如康德那样的思想家意识到了近代机械自然观的弊端,并试图打通人与自然之间的隔阂,但终因困于人与自然对立的逻辑窘境而无法如愿——虽然“存在着结合的意志,但缺少结合的能力”[3]193。“意志”与“能力”脱节,正是实体思维的必然结局,也是它的“根本局限”。
其二,表明对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哲学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基本立场:肯定费尔巴哈从自然出发的唯物主义,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自然观。一方面,马克思肯定费尔巴哈坚持“从肯定的东西即从感觉确定的东西出发”[3]200的唯物主义立场,认为从感性自然出发展开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的严肃批判,是“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3]200,“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3]199,“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实在的科学”[3]200。另一方面,马克思明确指出黑格尔“从宗教和神学出发”[3]200的唯心主义哲学立场,并以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为对象剖析批判其唯心主义自然观。针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马克思从剖析作为黑格尔哲学开端的逻辑学入手,指出在黑格尔哲学中,“逻辑学是精神的货币,是人和自然界的思辨的、思想的价值——人和自然界的同一切现实的规定性毫不相干地生成的因而是非现实的本质,——是外化的因而是从自然界和现实的人抽象出来的思维,即抽象思维”[3]202。因此,“自然界对抽象思维来说是外在的,是抽象思维的自我丧失;而抽象思维也是外在地把自然界作为抽象的思想来理解,然而是作为外化的抽象思维来理解”[3]202。在这里,马克思主要是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角度出发把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区别开来,显示二者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立场的根本对立。同时,这一对立也暴露了二者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相同的“实体思维”的认识论立场:费尔巴哈——把属人世界合并到自然世界之中——把人归于自然,在费尔巴哈看来,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只是单纯的感性自然存在物,自然界也不过是人感性直观的对象而已;黑格尔——把自然世界融化于属人世界之中——把自然归于人(意识),在黑格尔看来,与自然界对应的不是人而是绝对观念,人和自然界都是绝对观念演化的不同环节,人与自然界是分离的。因此,马克思指出,在黑格尔哲学中“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220。可见,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在哲学立场上是根本对立的;但在思维方式上却是惊人的一致——人与自然分离——的“实体思维”。
其三,阐述“关系态”的人(联系着自然理解人)、自然(联系着人理解自然)及其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看到人的受动与能动)。首先,在关系思维的视域中,人和自然界都不可能独立自存,都是“对象性存在物”;因此,对人和自然界的认知及定义必须在二者的联系中进行。一方面,必须联系着自然去认知和定义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3]209,因而,“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161,进而,社会在本质上也不在自然界之外,而是人和自然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复活。另一方面,必须联系着人去认知和定义自然,在自然界不仅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而且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对象的意义上,“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3]161,“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3]161,现实的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3]193。在感性对象性现实的层面上,“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3]193,工业“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3]192。而且在马克思看来,工业体现“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和“人的自然的本质”辩证统一,他指出:“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3]193这是因为,近代工业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内在关联、相互规定的关系,并将自然界的人性和人的自然性集于一身。总之,人和自然界要确证自身真实存在的身份,都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获取。人与自然是在逻辑上相互证成,在实践上相互生成的本质性统一关系。
其四,与动物相比,只有人与自然之间才存在“关系”。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动物作为自然界的一种消极存在物,只能靠本能与自然界互动,只能依物(种)的尺度进行片面生产;人则是自然界中的“能动存在物”,在理性意识指导下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能自觉运用任何(种和类)尺度、遵循美的规律进行全面生产;在此意义上,“关系”只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3]533。从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同阶段及人的受动和能动双重维度来看:“本然”阶段,人对自然主要是受动的;“实然”阶段,人对自然能动性凸显;“应然”阶段,人与自然关系是受动与能动的辩证统一。同时,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真实存在状态是“因为人和自然界的实在性,即人对人来说作为自然界的存在以及自然界对人来说作为人的存在,已经成为实际的、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3]196。这一经验事实表明,“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3]184。简言之,人与自然界的真实关系源于人和自然界的各自存在可以通过感觉而被直观的经验真实性。人与自然真实的同一性表明,二者构成是一种互视(认识上)、互动(实践上)的双重关系。由此可见,在关系思维的意义上,马克思的自然观和人类观原本是一个问题的两個方面、两种表达而已。只不过,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在空间和时间上是自然界的“内部”关系,在实质上是自然界自身的“内在”关系。
在《手稿》中,马克思基于实践的关系思维,实质性地超越了费尔巴哈直观的感性确定性的肯定和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否定之否定的肯定的直接对立。它既克服了前者基于感性直观的简单否定,又克服了后者抽象片面的精神能动性;既反对片面强调自然的自然主义,也反对片面强调人(意识)的人本主义。这表明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3]209,关系思维是一种整体性、系统性思维。
二、关系思维的“自然视角”深化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
在马克思实践的关系思维中,人(包括社会)与自然并非简单并列或对等的关系,它更关注自然、自然性、自然必然性(规律)在人及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地位、作用:这一点正是马克思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中,“从自然出发”的基本含义,即关系思维中的“自然视角”。这一“自然视角”包含相互关联的两层意思。
其一,肯定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客观性、先在性和优先地位。人类的科学研究和生存经验证明:自然界先于并可独立于人类而存在,而人类则是自然界演化的结果且必须依赖于自然界才能生存。因而离开或无视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客观性、先在性和优先地位,人的生命与生活的存续、生产实践活动的展开都是不可想象的。在《手稿》中,首先,马克思在肯定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客观性前提下,揭露和批判了黑格尔哲学中“现实的人和现实的自然界不过是成为这个隐蔽的非现实的人和这个非现实的自然界的谓语、象征。因此,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关系被绝对地相互颠倒了”[3]218的唯心主义实质。他指出,自然界是人的唯一的对象,而且自然界成为人的需要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3]209,正是因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人才成为“对象性存在物”并能够从事对象性活动。所以马克思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自然界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3]158其次,马克思指出,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3]209,也不可能“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3]162。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证明,人的对象性(化)活动的物质资料、方式(劳动工具)及活动结果(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都有赖于自然界。这一经验事实表明:自然界相对于人的客观实在性,不仅是人的生命和生产活动的前提、基础,而且深入人的本质规定之中,即对象性活动产生于对象性的本质规定之中;为什么人的理性无论多高、能动性无论多强,但终归无力且无法逃脱自然规律的制约,其原因正在于此。需要指出的是,从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阐述可见,马克思的自然观包含两种自然:作为人的生命及活动前提和基础即作为生命本源的自然,即非人化的自在自然——第一自然;作为人的实践对象、资料和结果的自然,即人化的自为自然——第二自然。在人与自然关系中,具有(时间上)先在性和(空间上)客观性的自然主要指第一的自在自然,而居于“优先地位”的自然包括(第一)“自在”和(第二)“自为”两种自然。
众所周知,马克思理论和实践批判的对象主要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其引发的劳动异化(雇佣劳动)、剥削,关注的重点是作为现代经济活动实践结果的“自然”(自为自然)。但他不但没有否定作为人的生命、活动及历史基础和前提的“自然”(自在自然),而且更看重、强调自然界相对于人所具有的客观性、先在性和优先地位。[4]我们看到,被近代哲学界定为自足自立的“主体”“自我”的“人”,在马克思那里,首先、直接地是一种感性自然存在物。
其二,强调“人的自然的本质”[3]193,即“自然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具有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来说成为自然的本质,他的人的本性在何种程度上对他来说成为自然。”[3]184-185按照列宁的理解,事物的本质是由实践需要决定的,这意味着事物的本质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不同的实践需要决定和关注事物某层次或某方面的本质——人的本质也不能例外。人的本质可以有自然(物质)的、社会的和精神的等不同层次和方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强调人的自然本质。人是什么?在马克思看来,首先,人是自然存在物。人直接地或首先地不是精神或社会存在物,“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3]209,“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3]161。其次,人是对象性存在物。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3]209,维系生命是第一要务。因此,人作为“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3]210,必然要与自然界进行对象性物质变换活动,以保障人的生命的存续。再次,作为对象性自然存在物,人的生活是“自然界的生活”。这是因为,当人把“对象性的本质力量设定为异己的对象时”[3]209,则表明“它所以创造或设定对象,只是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3]209,而且,“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3]210;反言之,人之所以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是因为“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161。最后,近代工业是人的自然本质的“公开展示”。马克思指出:“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3]193马克思对工业的理解,不是立足于对人的“有用性”,而是立足于工业与人的本质联系来思考,作为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近代形式,工业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在工业中:一方面,生产劳动过程表现为人作为有生命的感性自然存在物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产品则是这种物质变换的结果,人的本质(力量)体现在“过程”中、凝结在“结果”里,展示的是人的自然的本质;另一方面,生产劳动过程及产品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及结果表明,自然界既是人的生产劳动不可或缺的对象,又是人的生命存续不可分离的对象。同时,自然界借此将自身融入人的活动、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之中,自然界的价值由此得到彰显,体现的是“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工业则是“人的自然的本质”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的统一,即“人的自然的本质”等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
其三,把握“自然视角”需要澄清两个问题。一是《手稿》中对费尔巴哈“评价过高”的问题。从《手稿》中对费尔巴哈的评价来看,马克思关系思维中“自然视角”的形成明显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在费尔巴哈看来,人和自然一样都是感性的现实存在,“自然是人的根据”[5]116,人是自然存在物,“自然不仅给了人双手来制御动物,而且也给了眼睛和耳朵来赞赏动物”[5]46,“自然需要人,正如人需要自然一样”[6]322。他彻底摈弃了黑格尔的理念先于人和自然的观点,强调在发生学意义上自然相对于人的客观性、先在性和优先地位及人的受动性存在,把超自然的神学归结为自然的人本学,试图克服神学所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同时使自然彻底摆脱了对思想的依赖,以实现神学历史观向自然的人本学历史观转向。总之,费尔巴哈通过对宗教和绝对理念的无情批判,把颠倒了的神与人、理念与人、人与自然关系重新扶正。马克思与恩格斯在《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中指出:“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7]177马克思正是在费尔巴哈完成了对“天国”(宗教、绝对理念)的批判基础上展开了对“尘世”(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费尔巴哈止步于对“天国”的批判)。在人与自然关系上,马克思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命题,就是以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存在”为逻辑前提的。正如形式逻辑为辩证逻辑铺陈、二者是扬弃关系一样,“存在”(受动)为“活动”(能动)奠基,“活动”扬弃而不是否弃“存在”。它们分别作为理论思维和生活实践活动过程不可分割的必然环节,对人的思维和实践而言都不可或缺。同时,我们看到,费尔巴哈从“感性对象性”出发理解人与马克思对“人的自然的本质”的强调,在认识立场和思维理路上是完全一致的。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伟大功绩”“过高”的评价,似乎情有可原。况且,就其实质性而言,“《手稿》对费尔巴哈的有些肯定确是‘过誉’,但它的‘过誉’恰恰表明了其对费尔巴哈的超越”[8]。马克思继承费尔巴哈又超越费尔巴哈,“继承”和“超越”是马克思与费尔巴哈思想之间前后相继、因果关联的两个逻辑环节,在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同样不可或缺、同等重要。
二是对《手稿》中一段话的理解。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以唯心主义自然观论证“人的自然本质”时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3]220学界对这段话的理解存在分歧:一种看法,认为这是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观点的正面表达;另一种看法,认为这恰恰是马克思所批判的黑格尔自然观。[9]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联系马克思这段话的前后文以及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然观的基本态度,马克思这段话所表述的是作为批判对象的黑格尔唯心主义自然观,而不是马克思的观点。因为,相对于人的自然界,在马克思看来不但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是对人的生命存续、活动展开具有前提性、优先地位的感性的现实存在。而在黑格尔那里,自然界仅仅是手段性的外在显现,“自然界的目的就在于对抽象的确证”[3]222,即对抽象观念(绝对观念)的确证。所以,作为感性的自然界,即“与这些抽象概念分隔开来并与这些抽象概念不同的自然界,就是无,……只具有应被扬弃的外在性的意义”[3]221-222。马克思在这里对黑格尔自然观的批判意在表明自然对人的意义,肯定人的自然本质的客观实在性。退一步来看,如果把这段话视为马克思自己观点的正面表达的话,那么这一表达也不够准确全面:从马克思实践的关系思维来看,被抽象理解的、自为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等于无,这一看法只是反映人与自然不可分离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被抽象理解的、自为的、与自然分离的人,对自然对人自身来说也等于无,即与自然分离的人也是无。换言之,在马克思自然观视域中,现实的自然界和现实的人相互生成、相互确证;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和与自然界分离的人都不可能是现实的存在。
马克思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是一种新的“哥白尼式”的思考方式,它表现在:一方面,在“关系思维”中,它把自然界纳入人的活动范围内考察,克服了传统哲学中人(人的科学)与自然(自然科学)始终疏远的状况,揭示出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在“自然视角”中,把人纳入自然界的活动范围内来考察,强调人的自然性,突破了启蒙哲学基于“主客二分”思维的工具理性藩篱,抑制了人性的狂妄和僭越。在《手稿》中,马克思还实际地运用从自然出发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方式,对人的本质、历史、解放和未来等重大问题进行新的“哥白尼式”阐发:人的本质即被自然中介了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3]162,人的历史即被劳动中介了的人与自然关系史,人的解放即以人与自然“双重维度”为基本内容的感性解放,人的未来即以人与自然“和解”为本质标识的共产主义[10]。
三、“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的意义
依循马克思“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对于改变人们对一些重要概念、原理和命题的惯常理解和看法,具有新的启示意义。
(一)关于人、社会的本质
从人类的生命、生活要素和构成上看,人有自然、社会和精神三重本质,这也是人的三种存在方式。当人们面对回答人的本质是什么或人的三种本质、存在方式哪个更根本的问题时,通常的答案是人的本质在于其社会性(本质)——社会关系总和,或人的本质在于其精神性(本质)——人是理性存在物。然而,按照马克思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来看,我们却可以得到一些新的启示。
其一,人的本質存在在根本上是人的自然本质(自然性)。人的自然本质(自然性)相对于人的社会本质(社会性)、精神本质(理性)具有基础性、前提性的“优先地位”,换言之,在本体论意义上,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而不是相反。相对于人,自然界在时间上具有先在性、空间上具有不依赖于人而独立存在的客观性,在此,自然界是第一性的,而人则是第二性、派生的。因此,相对于人的自然、物质本性(本源性),人的社会性、精神性是第二性的派生物。人是什么?人首先是自然(物质)存在物,然后才是社会、精神存在物。正是人与自然在本体意义上的关系,规定了人的自然性与其社会性、精神性之间是第一性与第二性、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正因如此,各民族国家通常总是将经济发展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首位,现代化理论也通常把经济现代化摆在现代化的基础、前提甚至核心位置上。社会个体也通常把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作为人的首要的价值追求——财富是许多人苦苦追求、至死方休的一种价值。[11]马克思基于“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的理解,将人们对吃住穿的需要及活动,确定为人类生存和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和“基本条件”[3]531。其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是以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为基础的社会新形态,以上这些都证明了这一点。
其二,社会不仅是通常理解的人与人的关系,而且本质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手稿》中马克思对社会的定义是:“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3]187因此,把“社会关系总和”中的“社会”“社会关系”仅仅归结为人与人的关系,把人与自然关系仅仅视为社会之外的关系的理解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在《手稿》中马克思分析男女关系时说道,“人对自然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人的关系,正像人对人的关系直接就是人对自然的关系”[3]184,并指出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3]184。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在于其自然性,所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本质上就是人与自然的(自然)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乃是人与自然关系的表现和确证:二者是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从人的活动的经验事实来看也是如此——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后者只能在前者基础上才能产生。也就是说,对社会存续、性质和面貌起根本决定作用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及其方式,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发展。正如唯物史观所揭示的那样——生产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由生产力(人与自然关系)决定的,前者对后者的作用在本质上属于“反作用”。同理,正由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基础和本质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劳动)史,因而“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12]——劳动发展史。
其三,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延伸推广到人与“物”的关系:在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往往转化表现为“人与物”的关系。一种习惯性的理解是人与物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其实不尽然。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实然”阶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物的依赖”[13]104阶段,即从人对人的依赖转向人对物的依赖的阶段,由这个阶段(时代)的本质所规定的基本特征就是人与物的关系决定人与人的关系。如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人与人的异化、剥削关系发生的根本原因是财产(物、自然)占有的不平等,也就是说,人对物占有的不平等,既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结果,也是它产生的原因。人对物占有的不平等的状况突出表现为劳动者与劳动对象、资料分离乃至敌对,其结果是劳动活动的异化、“物的胜利”即物对人的奴役。物之所以能奴役人,就是因为“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人的无机的身体即自然界被夺走了”[3]163。也就是说,在“物的依赖”阶段,人与人的关系直接通过人与物的关系表现出来,要解决人与人(剥削、压迫)的关系就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与物(劳动者直接占有劳动对象、生产资料)的关系:“人与物”关系的改变是解决“人与人”关系的前提和根本。
总之,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与人的关系是“决定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只有在这一唯物史观最根本原理的视域中,我们对关于人、人的社会本质及唯物史观整体的理解才会更贴近“事情本身”。
(二)關于马克思的自然观
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实然阶段,启蒙运动、近代科技发展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三方共谋,彻底颠覆了人与自然原本的生命共同体关系,以及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平等的生命共同体关系变成不平等的“主奴关系”。因此,长期以来,在人的思想观念及学术研究中普遍存在着重人(社会)轻自然、重人与人关系轻人与自然关系、重人化自然轻自在自然等抬高人类贬低自然的思维倾向。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卢卡奇、施密特等人通过否定自然辩证法、把自然视为社会范畴、肯定社会历史辩证法的方式,强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差异,认为前者重视社会历史,后者重视自然。其目的和影响在于突出社会历史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高于自然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似乎只有社会历史领域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才是彻底的、完整的、有高度的。这些对人与自然关系理解的偏误,直接影响到国内学界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自然观的理解和认知。这种误解集中表现为把马克思的自然观归结为“人化自然观”,其基本看法是:马克思哲学自然概念的现实对象就是“人化自然”,非人化的自然是非自然。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关注的自然是与人发生相互作用的自然,是制约着人们的社会生活的自然,是现实的自然,而不是抽象的、与人无关的自然。没有人,自然界就不是现实的自然界,也就无所谓自然观”[14],由此认定,“自在自然”是个假概念,“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是人为划分的,现实的自然界即是“人化自然”、“为我”的自然,人对自然的认识就是对“人化自然”的认识。[15]他们认为“人化自然”具有双重含义:一是指作为人的本质力量而对象化的自然,二是指“属人”的、符合人类本性的自然,即非异化的自然。[16]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意在强调人对自然的改造,自然界的“属人化”意指自然界是为人的利益服务的。这种看法彰显了人对自然的胜利而无视了自然对人的影响。
“人化自然观”的问题在于:一是在人和自然本质的理解上,只强调自然界的属人性和自然界对人的依赖性,否认人的自然本质(人的本质的自然性)和自然界相对于人的独立性、客观性;二是在人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上,只见“人化自然”的方面,无视“自然化人”的一面,割裂了人与自然内在联系的全面性、完整性。这一理解实质上是基于“主客二分”理念的“实体思维”①,进而在客观上充当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后援。因此,尽管在“人化自然”的总体性概括及论证中,间或也有人是自然存在物、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与自然界对人的先在性等提法,但终究在客观判断和主观理解上无法将“自然化人”归入“人化自然”之中去,因而那些附带性、补充性的表述就显得苍白无力了。
如前所述,在《手稿》中马克思虽然没有专门阐述他的自然概念,但从他的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方式以及有关人的问题的系列阐释中可见,马克思在重视“人化自然”的同时并不否定“自然化人”——人的自然化、自然性,在强调“自为自然”时也肯定“自在自然”。马克思不仅在法则、规律的意义上对待自然,而且在规范性、正当性的意义上界定自然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因而实现了“人化自然”与“自然化人”的统一,“完成了的自然主义”[3]185与“完成了的人道主义”[3]185的统一——即人的自然主义与自然的人道主义的统一。因此,把马克思的自然观归结为“人化自然”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本意。
从马克思自然观的本质内涵和整体看,他虽然重视“人化自然”也有“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3]162的提法,但这里的“整个自然界”显然是指第二自然,按照恩格斯的看法,第二自然是人对自然的反作用的表现和产物,即“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17]483-484。因此,从人与自然界的本原关系看,马克思的自然观不仅包含“自然化人”,而且将“自然化人”(自然视角)置于“人化自然”的前提和基础的逻辑位置上。众所周知,马克思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他手稿中,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等著作中,也都对“自然界的优先地位”[3]529、“自然必然性”[18]928-929、自然规律及其作用的客观性、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等问题,有更加明确的强调和阐发。同时,从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理解马克思的自然观,也是对人为制造“两个马克思”和“马恩对立”的一种有力的驳斥。
(三)关于“人类中心主义”
“人化自然观”背后是把人作为恒定主体地位的主体观、价值观,是“人类中心主义”的观念后援。因此,克服“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根本和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认清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和使命。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进过程来看,问题出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实然阶段”。在渔猎和农业文明时代,人以自然为中心(原始社会人恐惧、崇拜自然,封建社会人从属、顺应自然),而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对立,人类自以为自然是以人为中心的,改造、支配自然是人类的使命,因此产生“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同时也产生了与此对立的“自然中心主义”观念。从思想观念根源上看,“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基础是近代以来形成的“主客二分”思想,在此基础上“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类相对于自然的绝对主体地位;在“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中,人与自然关系不是平等的“主体际”关系,而是赤裸裸的“主奴”关系。
“人类中心主义”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看待人的主体地位、主体性,换言之,问题的实质在于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是不是主体以及在何种意义上人是主体。从马克思“自然视角的关系思维”看,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有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等不同维度的意涵。首先,在本体论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既不是笛卡尔所理解的自足自立的纯粹“观念主体”,也不是“人类中心主义”那样把人视为改造、征服和支配自然的“主人”。相反,人作为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的一员:人与生俱来地与自然界结成“生命共同体”。如果非要从主客体角度看,那么人与自然就是互为主客体的“互主体性”关系。[19]其次,在认识论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3]162——人自身的自然和外部自然界——“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3]162。因而,人作为主体,在人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实践)过程中逐步认识、把握包括自身的自然在内的自然界的性质和规律,以符号、概念等理论的形式实现对自然的把握:自然成为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最后,在价值论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关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为我关系”。人是价值主体,自然界是价值客体。一方面,自然界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活动的对象,又是其对象化的产物——人化自然;另一方面,自然界自身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只有在人类能动地认识、改造自然的实践中方能得到实现。概而言之,人在本体论意义上显示为受动性,在认识论、价值论意义上则显示能动性即主体性。
人与自然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价值论上的不同关系,规定了人的地位和使命。一方面,它规定了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人相对于自然既不是“中心”也不是奴仆,更不是主宰,人作为主体(实践、认识和价值主体)既不等于主人也不等于“中心”,而是“目的”。在價值论意义上的“为我关系”中,人是目的,自然界是手段。人作为实践、认识、价值的主体,其结果(目的作为尚未实现的结果)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利益。在此意义上,“主体”本身也不是目的,而是目的实现的主体,是为目的服务的。另一方面,地位决定使命,正如人本身的存在和发展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一样,人作为目的也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为目的是属于人而非自然界的,而且自然界不是为了人的目的或为了适应人目的的实现而存在的。所以,作为目的的人的实现和人的现实,必然要在人与自然结为生命共同体、和谐共生关系的理念指导下,不但要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先在性和优先地位,而且要在自觉依循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从动机导向结果。也就是说,人作为目的(地位)必然要担当主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解的使命,人与自然的和解是人成为目的并实现其目的的充要条件:这正是人的“地位”和“使命”之间的因果必然性。
综上所述,在人作为目的,即在实践、认识和价值的意义上,“人类中心主义”才有其合理性。而“人类中心主义”的偏误在于它基于本体论角度片面强调“人是中心”,导致人与自然关系上“主观”与“客观”的悖谬:其主观逻辑为主体→主人→主宰,依赖→征服→战胜;其客观结果为主体→客体,征服→报复,追求自由→不自由。因此,在坚持人是目的的目标指向时,人类也必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人不是也永远不可能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人不过是自然界的“过客”[20]139,自然界才是主人。人类的文化、文明并不仅仅意味着人对自然的改造和胜利,更包含着对自然的顺应、保护乃至敬畏。
注释:
①马克思自然观是真正科学的“生态自然观”,即人与自然互视、互动的自然观,它克服了在人与自然、人化自然与自然化人、人与人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三者中重前轻后的思维及实践倾向。但必须指出,马克思的“生态自然观”与“生态中心论”有实质性区别:后者把人完全归于自然物,无视人的能动性,如西方学者包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生态自然观”与“生态中心论”,他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是一种基于“有用性”意义上的“外在对待关系”;以“无机身体”概念为标志的马克思的理解,认为人与自然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本源性的、内在融合的关系,体现了受动与能动、本体观与价值观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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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冬梅 丛 伟
[收稿日期]2021-02-21
[基金项目]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正义观视域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研究”(L19BKS001),主持人李冬梅。
[作者简介]张兴国(1951— ),男,辽宁喀左人,辽宁大学哲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