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视角下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路径探析

2021-12-31 02:36宫倩
党政干部学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机制建设共生

[摘  要]强化东北亚区域合作有利于中国巩固周边国家关系,进一步激发亚洲整体发展潜力,凝聚区域力量。目前,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踯躅不前。国家间共同利益弱化、战略互信缺失和地区认同淡薄是导致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滞后的主要因素。由此,對建设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提出相应举措,主要包括:强化共同利益、发挥东北亚地区主要国家的作用、促动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其目的在于使彼此间冲突得到遏制或控制,并且使得区域合作朝着积极的趋势发展。

[关键词]东北亚区域合作;共生;机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F11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10-0058-07

国际区域是介于全球与国家之间的重要层次,发挥着破解全球、国家两者之间难题的积极作用,是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合国宪章》第八章规定,只要符合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区域安排或区域机构①可以用来应付有关国际和平及安全之维持而宜于区域行动的问题;应鼓励各国在将区域性争端提交安理会之前利用区域办法或通过区域机关将其解决。[1]同时,地区秩序构建是未来国际秩序的关键部分,其核心是区域机制建设,制度化发展能够保证地区合作的持久性,以此逐渐消解地区内国家之间的分歧与矛盾。2021年9月3日,习近平在第六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上指出:“世界格局深刻变革,新冠肺炎疫情起伏不定,世界经济艰难复苏。东北亚区域合作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要机遇。”[2]因此,进一步探讨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对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和平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进程

(一)理论逻辑

“共生”一词最早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依据实验结果提出,并由后来的其他生物学家进行拓展研究。在生物领域,共生是指“不同的种属按照特定的物质联系生活在一起”[3],建立协同进化的关系,它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生物现象。在社会科学领域,共生是指“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互利互惠、协同发展的一种动态关系,存在于技术与经济、社会、人类及自然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中,深刻反映着宇宙间的一种本质联系,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界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基础和动力来源”[4]。“共生”的核心是合作、互利、互补,从而形成一种和谐状态。它反映了在生物进化过程中,各主体在复杂性、异质性中找寻平衡。共生系统是在某种共生模式下,共生单元构成共生关系的集合,其构成要素是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和共生界面。共生环境对共生系统和共生单元会产生影响,正向环境会有利于共生关系的发展,而逆向环境则会抑制共生关系的发展。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系统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在共生关系中,共生单元通过合作进行互补,通过相互联系实现彼此认知、相互融合,达到一种和谐。共生界面是共生单元能量交换的通道,对共生单元间物质能量传导交换起着决定性作用。

基于共生理论,东北亚区域合作的良好发展与共生系统的进化趋同,不仅依赖于共生环境、共生单元和共生界面的相互作用,而且共生系统的良性发展方向是互惠共生模式。首先,从共生环境来看,它是支撑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客观条件,需要共生单元的共同协作来创造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使彼此更好地实现优势互补。其次,从共生单元来看,它是共生系统的重要动力源,关系到共生系统的状态,因为共生系统演化的根本动力是共生单元的相互作用。在东北亚区域合作这个共生系统中,国家是主要的共生单元,相互之间不断地在经济、文化、政治、科技等领域推动合作发展,如果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那么合作就会深度发展,即东北亚区域合作共生系统会产生1+1>2的积极效应,反之则会产生1+1<2的弱势效应,即合作会滞后。最后,作为各种制度集合体的共生界面,它是稳定东北亚区域合作的重要保障,在共生单元之间的互动中发挥传导功能,即通过引导、规范、监督等制度保障来应对合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

(二)实践进程

在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其中共生界面是共生单元之间良性互动的媒介。在国际区域合作的共生系统中,作为共生界面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了区域资本的积累,使得各国物质、人力、技术等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相应的约束体系规制参与合作的各行为主体,从而降低区域合作共生系统的运行成本。同时,各国就共同关注的议题进行对话,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在区域层面实现国家利益,有利于增进相互之间的政治信任,有利于解决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区域争端。东北亚各国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密切往来需要相应的合作机制来规范和深化不断发展的经济关系,推动东北亚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区域安全合作机制、经济合作机制和环境合作机制。

首先,东北亚区域安全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六方会谈、东北亚合作对话会、东北亚有限无核武器区高级研讨会以及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东北亚工作组等。它们不仅有助于解决具体的技术性问题,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加强了东北亚地区国家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维护了地区发展的良好秩序。

其次,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图们江区域合作机制、东北亚经济论坛。图们江区域合作机制主要包括中国、朝鲜和俄罗斯三国政府代表签署的《关于建立图们江地区开发协调委员会的协定》(简称《三国协定》),中国、俄罗斯、朝鲜、韩国和蒙古国五国政府代表签署的《关于建立图们江经济开发区及东北亚开发协商委员会的协定》和《图们江经济开发区及东北亚环境准则谅解备忘录》(这两种协定被简称为《五国协定》)。上述协定分别推动建立了由中国、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国五国副部长级代表组成的“图们江地区开发协商委员会”以及中国、俄罗斯、朝鲜三国副部长级代表组成的“图们江地区开发协调委员会”,这两个组织的办事机构是图们江开发项目秘书处。2005年9月,第八次政府间协商协调会议召开,签署了“大图们江行动计划”(《长春协议》),大图们江区域合作上升为大图们江行动计划。2014年9月,在中国吉林延边举行了第十五次大图们倡议政府间协商委员会部长级会议。该会议“通过了大图们倡议法律过渡概念文件和相关路线图;确立新机制的级别、组织框架、过渡时间表等”[5]。东北亚经济论坛成立于1991年,该论坛旨在通过多边对话协商来加强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开发项目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其研讨内容包括东北亚地区的能源、交通、发展等议题。

最后,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以项目为导向,通过在各国的环境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技术转让等,提高各国的环境保护能力,主要包括综合性环境合作机制和海洋环境专项合作机制。综合性环境合作机制,如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计划、东北亚大气污染物长距离跨界输送项目、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计划由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朝鲜和蒙古国6个成员国加入,该计划的合作活动范围从海洋环境到空气污染也各不相同,活动由设在韩国的常设秘书处支持。东北亚大气污染长距离跨界输送项目是中国、日本、韩国开展的国际大气污染联合研究项目,是以科学为基础的环境合作机制,旨在收集关于区域环境状况的科学数据和信息。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是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机制中发展较为成熟的,也是最高级别的对话磋商机制,定期举行部长级会议,开展沙尘暴问题联合研究等核心活动项目,并分享各自国内的最新环保政策及其进展,为相互之间交流有关全球、区域性环境议题的意见搭建了平台。海洋环境专项合作机制包括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黄海大海洋生态项目。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大体上遵循了环境署区域海洋方案的做法,强调创造和实施更适合应对该地区特有的海洋环境挑战的实践活动。

尽管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整体的制度发展上仍然是缓慢的。例如,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依然发展缓慢,一些规则体系尚未健全,缺乏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在关键性问题上无法发挥统合作用。东北亚区域环境合作机制缺乏统筹协调,并且机制内部存在职能重叠的弊端。同时,制度化程度较低,约束力有限,并且一旦政治、经济领域出现矛盾,松散的合作体系必然会受其影响,从而大大降低海洋环境合作治理的有效性。唐世平认为,制度化的程度可以从两个维度来衡量。一是制度化的密度。制度化的密度是指“秩序内的制度对行为体的行为、交往以及社会结果的规制的细致程度”[6]。二是制度化的深度。制度化的深度是指“秩序内的制度对不同领域中的行为体的行为、交往以及社会结果的规制的触及深度”[6]。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因经济、政治、环境、安全等领域的规制性约束较弱而使得制度化密度较低、深度不够,导致其整体制度化程度并不高。

二、影响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因素

(一)国家间共同利益弱化

国家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国家从事任何政治活动,推动国内社会发展的根本准则。国家利益是指“民族国家追求的主要好处、权利或受益点,反映这个国家全体国民及各种利益集团的需求与兴趣”[7]。国家利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安全利益。“经济利益是对内维护自主发展经济的主权,对外维护经济交往稳定、发展的权利;文化利益是维护本国意识形态、保持本国文化传统、维系本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等;安全利益是生存安全、领土完整、主权不被侵犯和战略安全(国际环境)。”[8]尽管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机制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促进了经济合作,为地区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在合作机制的广度与深度方面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当区域合作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国家将会积极地参与或继续支持机制建设,反之,国家将会采取漠视或抵制的态度对待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在安全利益方面,东北亚各国之间主要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二战原因,日本和朝鲜仍未实现关系正常化,而朝鲜战争由于没有签署和平条约使得韩国和朝鲜之间在法律上仍然属于战争状态。二是领土争端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彼此缺乏政治互信,不利于地区的长久发展。在文化利益方面,受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民族文化的影响,东北亚地区各国之间缺乏共有的文化利益,即各国之间缺乏共有观念。区域合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是地区各国之间共有观念的集中体现,这种共有观念表现为一种集体认同,集体认同的缺失使得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发展缓慢,权威性不足,呈现软制度的特点。同时,仅以国内利益为核心,忽视东北亚各国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往往会制约地区合作机制的权威性,从而阻碍机制的高效运行及其合作的可持续性。

(二)战略互信缺失

影响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消极因素还包括各国之间由于领土争端和历史问题以及某种现实主义思维带来的不信任和猜疑,造成政治关系发展滞后于经济关系发展。领土争端问题和历史问题,诸如朝鲜和韩国之间的历史包袱。同时,中美战略竞争使得日本、韩国等同中国形成的战略互信受到严重影响。为了维护自身在东北亚地区的影响力,美国通过一些议题对中国进行压制。日本、韩国是选择同美国一道牵制中国,还是维护与中国的合作关系,都影响着东北亚地区的稳定,这些问题的形成和发酵都制约了地区各国之间共同致力于持续建设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的决心和热情,削弱了东北亚各国持续参与合作、应对全球挑战的能力。

(三)地区认同淡薄

在国际体系中,身份界定了“自我”与“他者”的界限,对国家行为产生了重要影响,国家之间的不同身份决定了彼此之间是纯粹的冲突还是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身份的确立来自共有观念的塑造。共有观念是国家之间拥有的共同价值观和信念。当通过共有观念建立集体身份之后,国家之间就会逐渐打消猜忌,凭借信任以和平方式解决冲突,而不是诉诸武力。对于区域合作来说,其發展过程就包含了由集体身份所锻造的文化认识过程或社会化过程,这种过程体现了各国之间的共有观念,其表现为地区认同。地区认同是“若干地理上接近并相互依存的国家在观念上与本地区其他国家的认同以及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意识”[9]。地区认同意味着地区各国兼顾国家利益与区域利益,形成区域内的公共意志;塑造着区域合作制度的文化和价值,为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提供保障,推动合作制度的变迁及其发展。“成员国对大家同属一个共同体的意识程度,或是对共同话语表述的分享程度,不仅决定了体制形成的进程,而且影响到问题一旦产生后它们能否成功解决。”[10]191尽管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经济联系使得东北亚各国具有基本的利益基础,但相互之间政治互信的匮乏,加之民族主义导致的非理性,使得区域公共意志分散,整体区域认同感淡薄,极大地影响了区域合作机制建设乃至区域合作的良好发展。

三、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路径

从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的规制性与涉及领域的合作深度来看,其制度化程度并不高。提出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其目的在于使彼此的冲突得以遏制或控制,并且使得区域合作朝着积极的趋势发展。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有利于地区内各国实现多极化的战略目标,并以区域为依托,抵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高东北亚地区整体的国际地位。因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强化共同利益

对东北亚各国而言,共同利益不仅是推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长远发展、扩大合作领域的根本动力,而且对维护各方关系、稳定地区秩序具有重要影响。东北亚各国相互之间的共同利益不仅仅是相互之间存在经济优势互补性,即经济的共利联动能够逐渐达成政治共识,而且还包括面临的关乎人类命运的威胁,如非传统安全问题以及地区的经济发展等。同时,在文化上也存在相互借鉴的需求。因此,各国应该持续维护和拓展共同利益。一方面,各国要利用“六方会谈”制度契机,秉持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原则来确保朝鲜的稳定,同时,加强与朝鲜的经济合作。另一方面,各国要通过交流、制定国内政策来深化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合作,尤其是中国、日本、韩国的合作,其在合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成效,能够很好地发挥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持续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如可以从召开“中日韩+”对话合作会议做起,规划和推动东北亚地区的互联互通议程。中国、日本、韩国三国可通过深化海洋治理合作,化解海上争端,从而有利于改善政治关系的隔阂,实现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朝着更广阔领域发展。

(二)发挥东北亚地区主要国家的作用

在推动东北亚区域合作经济领域的机制建设过程中,中国、日本、俄罗斯和韩国应该不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积极的外交政策来推动相互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构建和完善相应的运行机制,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区域合作。在稳定区域金融秩序方面,各国要构建区域金融合作机制,在各国国内实行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的政策等。同时,要向经济发展水平程度相对较低的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通过改善经济关系来改善政治关系,从而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发展进程。此外,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要在健全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方面共同发挥作用,完善机制的权威性、约束力,提高其运作效率。中国和日本两国曾经在东亚共同发挥作用,产生积极影响。在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和日本向东盟提供了金融援助,解救了危机中的东南亚国家;在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的“10+3”机制得到发展之后,以“货币互换协议”为内容的《清迈倡议》使得中国、日本在货币领域有了突破性合作,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区域安全合作机制建设是东北亚地区最为缺乏的“国际公共产品”,关键性地阻碍了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发展进程。因此,东北亚各国应该就地区安全议题进行共同治理。治理的议题不仅应该包括军事安全与核不扩散等,而且还应该包括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环境保护、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傳统安全问题。扩大东北亚各国和美国在非传统安全问题上的合作,有助于各国逐渐以超越维持现状的安全观念来思考地区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有助于东北亚各国形成命运共同体思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东北亚安全危机管理意识,从而可以打破现实主义思维,推进东北亚区域合作进程,提升其有效性。

(三)培育和提升区域文化认同

尽管东北亚各国缺乏一定的政治互信,但总体而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不断发展使得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逐渐加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零和博弈的国际关系,双边或多边合作促进了文化交流。因此,培育和提升区域文化认同仍然是可能的。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进程会有利于重构共有观念,从而改变行为体的偏好。国家之间交往的频率越高、交往的质量越高,彼此之间形成共有观念的机会就越大。在国际体系中,“无论是否拥有相同的文化,因互动的规律性和程度,都会使得行为体之间相互承认、迁就融合”[11]75。东北亚区域文化认同还处于较低水平,其主要原因是历史根源的牵绊。因此,对历史问题进行正确认识和处理是培育和提升东北亚区域文化认同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指出:“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12]这有利于东北亚各国形成正确的义利观,逐步构建区域认同,克服政治效应引发的互信危机。如各国政府通过扩大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项目,逐渐加深国内公民对其他国家的了解,增进国家层面相互之间的理解和释疑,从而逐步树立能够持续推动友好合作,促进竞争共存、共同发展、共赢共荣的观念,将各国的民族文化中共有的文化价值理念发扬光大,维护地区的共同利益和自身利益,从而对区域合作的机制建设发挥积极的促动作用。

(四)促动区域社会力量参与

对于国家政权而言,“其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对国际体系的反应,都会受到国内因素的影响,如精英群体凝聚力、社会分化程度、公众舆论偏向等”[13]。国际区域合作同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英国脱欧的事实表明,“社会思潮、国内经济状况、收入分配、大选政治等内部压力”[14]对国家的对外政策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进而影响区域合作的前景。东北亚区域合作的机制建设不仅需要各国以国家身份通过各种途径来实现,而且还需要获得其各自国内民众的支持,这是区域合作得以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东北亚区域合作机制建设要获得成员国公民的支持,应该从扩大公民的民主参与性着手。作为国际区域合作较为成功的合作组织——欧盟,在制度层面的实践中实现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国家、超国家层面上的相互协调与合作,这种模式就是“多层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由成员国国内主宰的精英式区域合作,使得区域合作结构具有开放性特点,能够较为全面地管理地区事务。例如,泛欧利益团体在欧盟成员国国内的各领域中分布广泛,经过官方认定,拥有代表本行业的专有权,维护了团体利益,在充当利益协调者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欧盟区域合作的多元性。又如,欧盟成员国政府逐渐将权力下移至地方政府,并允许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央政府在欧盟层面的政策制定和实施。

在促动区域社会力量时,东北亚各国应该通过创新国家发展模式、改革国家治理模式来扩大公民的参与途径,为参与区域合作机制的建设奠定良好的国内政治基础,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而实现国内改革与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良性互动。如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中央政府可通过建立并完善新的规则制度,因地制宜地赋予地方政府自主权,更新各级政府职能,从而扩大非政府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度。

注释:

①《联合国宪章》明确界定了区域安排和区域机构的范畴,包括根据条约设立的区域组织、为共同安全和防务而设立的区域组织、为总体的区域发展或为特定经济问题或功能进行合作而设立的区域组织、为应付当前所关注的特定政治、经济或社会问题而成立的区域团体等。参见郑先武.全球治理的区域路径[J].探索与争鸣,202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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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近平.共克时艰,同谋发展  携手谱写远东合作新篇章——在第六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2021年9月3日)[N].人民日报,2021-0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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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习近平.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 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的讲话(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上海)[N].人民日报,2014-05-22(2).

[13]李巍.从体系层次到单元层次——国内政治与新古典现实主义[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09,26(5):13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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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亚男

[收稿日期]2021-09-06

[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博士和青年扶持项目)“东北亚区域合作驱动因素研究”(2018BS7),主持人宫倩;长春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球治理进程中的东北亚区域治理路径”(长师大社科合字[2017]005号),主持人宫倩;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访问学者项目(201908220059),主持人宫倩。

[作者简介]宫倩(1985— ),女,吉林长春人,长春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全球治理与地区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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