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策略探析

2021-12-31 16:52:16林漫森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集群院校区域

林漫森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8)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不仅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文化传承的职责,还承担着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技术技能保障,体现职业教育的服务功能。当前高职院校专业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如专业设置趋同、骨干专业建设薄弱、专业之间缺乏梯度差异、专业改造跟不上产业升级的步伐等,影响了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效率,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因此,高职院校要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做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建立面向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专业集群体系,促进专业与产业紧密衔接及协调发展,满足产业集群发展对人才多样化需求,实现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的理论内涵

一是专业集群的理论内涵。专业集群作为一种直面现代产业集群需求、优化资源集聚的专业组织形态,成为当前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与内涵建设的战略选择。为响应国家围绕产业链调整专业设置,形成特色专业集群的要求,专业集群建设有意识地重点将地方传统优质产业、地方支柱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特色化培育,示范带动其他专业协同发展,形成优势特色专业集群。从集群逻辑看,专业集群是依据产业集群上同一产业链的岗位或岗位群的人才需求,以核心专业为龙头,融合具有内在关联的若干专业的有机集合。专业集群是在区域政府宏观统筹下,以区域产业集群为服务对象,形成区域内若干高职专业群在空间上的集聚,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专业组织形式的创新重构与优化布局。

二是产业集群的理论内涵。产业集群亦称“产业簇群”“竞争性集群”或“波特集群”,是某一行业内的竞争性企业及与这些企业互动关联的合作企业、服务供应商、产业厂商和相关机构(大学、科研机构、产业协会等)聚集在某特定地域的现象。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于1990 年在其著作《国家竞争优势》中提出并阐述,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经营上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地理上相对聚集,关联性密切的行业企业、供应商、服务商、金融机构、生产厂商及相关经营机构等组成的群体,形成特定区域内多个产业融合、众多类型机构联结的共生体。可见,高职专业集群的提出和构建是产业集群理论应用于高职教育的延伸。产业集群的发展是专业集群产生、优化和发展的逻辑起点[1]。

二、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满足产业集群发展多样化人才需求

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需要人才与智力的支持,在需求导向的强大内在牵引力作用下,高度聚集技术技能人才。产业集群丰富了各产业链上的岗位群,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与环境。产业聚集是人力资源的集结地,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与技术技能保障。反之,区域内人力资源的状况,如人才的数量、水平、层次及结构等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区域产业集群发展。从长远发展来看,建设一个成熟而稳定的区域产业集群,不能只考虑经济因素,应将影响人力资源的教育因素一起考虑,衡量专业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持能力。区域产业集群的转型发展与技术创新,离不开充足且高水平人力资源的强力推动。如果一个区域内缺少高水平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再加上受人才结构、层次布局不合理等因素影响,会阻碍区域产业集群的快速发展。高职教育与产业集群在同一区域经济中共同演进[2]。因此,要依据区域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以满足产业集群发展对人才多样化需求为导向,构建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紧密对接的产教深度融合格局。

(二)有利于进一步优化高职教育的专业结构

一些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缺乏整体规划与科学设计,开设专业各自为阵,造成区域内专业重复严重,且专业调整对焦区域产业不准,导致专业没能体现抱团聚集发展效应,专业之间缺少差异性,专业服务区域产业集群的能力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职教育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改造升级的效果,高职教育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技术技能保障的功能受阻。一些地区为了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实施了系列改革,但有些改革举措仅仅局限于高职教育内部的纵向调整与资源整合,缺少考虑区域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行业分布及企业数量等状况。这种只围绕教育内部开展的专业调整改造,缺少外部横向联合,忽略外部区域产业发展条件及社会资源整合,往往不能一揽子解决问题。因此,专业结构优化的着眼点应是培养区域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所需的人才,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与社会服务的能力。由于产业集群对专业人才需求数量较大,需求相对稳定,为高职专业优化调整提供了基础条件。

(三)有利于密切高职教育与区域产业发展的关系

高职教育具有经济属性的一面,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发挥高职教育服务区域产业经济的功能。高职专业集群建设要对焦区域产业布局和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发展,科学调整高职专业,宏观调控区域内高职专业的整体布局,让高职专业集群在地域空间上贴近区域产业集群,密切对接区域主要产业链建设,体现两者融合发展的区域特色,实现聚集赋能共生发展。同时,高职院校在群化发展的理念指导下去整合专业,最大化获得教育资源配置效益和空间聚集效果,不断提升高职育人质量和服务社会水平,最大限度支持区域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满足区域产业科技创新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全力提升区域高职专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以推动专业集群建设来提升区域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四)有利于加快新型专业人才培养

一是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职业教育的服务属性要求高职人才培养紧跟社会发展动态,与社会需求保持一致。专业集群发展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让学生获得更多发展所需的本领,实现个体的全面发展。因此,高职专业集群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与市场性的有机统一,以创新创业和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依托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瞄准市场,聚焦产业,强化专业服务意识,使专业集群跟上区域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的步伐,使学生获得能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的知识与技能,无缝接轨社会需要,实现学生个体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调发展。二是有利于教育资源共享育人。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精准对接,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发挥地方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功能,出台激励机制,调动地方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如组建职教集团、产业协会等,以“集群化”发展聚能,实现校企双方资源共建共享,改善人才培养的软硬条件。

三、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布局结构不合理

一些高职院校存在专业设置趋同、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等现象,专业整合的力度还不够。专业设置定位于开设办学成本较低的专业,或者是职业院校普遍设置的热门专业,甚至仅以满足学生升学需要、满足学生对更高学历追求作为吸引生源的主要方式。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了降低办学成本。一些高职院校为降低办学成本,倾向于选择开设办学成本较低、只注重生源而忽视技术含量的专业,导致区域出现增加专业重复建设的可能性。二是专业建设被动。缺乏对专业建设发展的长期合理规划,仅从当前市场需求或学生就业方面考虑专业设置,忽视从专业的建设规律、发展趋势等方面充分论证专业区域发展可行性,导致专业建设陷入被动局面,不利于专业长期发展。三是部分院校专业建设的创新性不够,没能很好提出区域高职专业差异性发展对策。

(二)高职院校专业集群面向的专业服务定位不准

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是一项严谨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建设过程中科学确立专业服务定位及其内在关系十分重要。从逻辑关系来讲,专业定位包括与学校办学定位的关系、与已有专业结构总体布局的关系、本专业建设的发展规划及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方面内容。专业定位是从学校层面进行整体考虑和全面审视,属于顶层设计的问题,主要是对专业设置与发展的目标计划和结构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如果专业定位不准确,容易造成专业发展难以持久、专业人才培养难以对口就业等困境。2015 年7 月27 日出台的《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因此,高职专业建设的目标应是建立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育人体系,面向生产一线培养以技术为基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衔接不紧密

破解产教融合瓶颈,归根到底要重视并加强专业集群建设[3]。从高职专业服务外部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角度来看,专业建设与地方产业发展衔接不紧,产教深度融合不够,专业技术技能服务社会的平台创建不足。一是从学校顶层设计层面看,由于高职院校对地方市场需求变化反应滞后或前瞻性不足,一些专业没有及时调整或淘汰,导致现存一些专业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脱节;一些专业有生源却没有就业市场;还有一些专业有社会需求却没有生源,供需严重脱节,专业发展艰难。二是从专业管理层面看,由于专业管理体制的原因,高职院校所要开设的专业一般只能在高职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设置自主权不大。三是从教育管理主体层面看,专业管理缺乏明确依据,纲领性、指导性的政策文件不多,对专业的规划、布局和布点建设及专业数量等方面难以有效引导与管理。

(四)高职院校专业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不高

一些高职院校设置专业的科学性不够,专业内涵发展方向不明确,造成专业与产业对接不紧密,专业服务对象模糊,服务区域产业集群的能力不足。一是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集群现实需求脱节。由于一些高职院校片面追求专业生源红利,盲目开设或继续举办专业,没有深入调查了解区域产业的发展状况,没有以服务产业需要进行专业论证及调整,造成专业配置、结构及数量都不合理。二是专业难以支持产业集群提质升级的需要。在“双高”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强调专业发展要建在产业链上,要求在专业教学、课程开发、教材编写、师资建设等方面全面产教融合,但目前更多停留在“理想”状况。三是专业对产业集群创新环境支撑力度不够。当前高职教育与区域创新之间合作共赢、互助发展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人才共育、技术协同创新的全面合作局面,助力产业集群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的合作机制不够完善。

四、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协调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对接政策法规缺位

对于专业设置管理权利配置问题,美国教育家伯顿·克拉克认为在教育领域中存在三种权利,即政治权利、市场权利(社会权利)及专业权利。当前专业权利相对高度集中,虽然有利于均衡专业的设置与布局,有利于总体掌控专业发展的大方向与人才培养的数量、规模及层次,发挥教育稳定、有序发展的导向功能,但从专业与产业对接的角度来看,各级行政部门参与还不够深入,主导作用还不是很明确,加上专业与产业对接更多停留在浅层面实践。因此,专业对接产业的途径、对接的方式与标准、对接管理制度等方面依然欠缺,各方权益的保障机制也没有完善,政校企权责没有明确,影响专业有效对接产业实践的开展。同时,对于区域产业集群内企业参与教育行为、协同专业建设、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也欠缺政策设置、操作执行规则或具备一定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影响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有效对接。

(二)高职院校对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对接缺乏充分认识

一是专业改革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高职院校危机意识不强,在“双高”建设的形势下依然对竞争环境及生存能力认识不足,整合专业创新转型的主动性不够。部分高职院校对专业对接产业的办学理念缺乏广泛宣传,没能在全体师生中形成专业改革的共识。二是专业建设顶层设计不够。部分高职院校没有从校级层面做出顶层设计,强力推动组建服务本地区域经济社会、产业集群的专业群,促进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全方位对接。三是对产业调研不够。部分高职院校在申报新专业或专业调整过程中,没有深度调研区域产业发展状况及产业人力资源真实需要,对产业集群发展缺乏前瞻性认识,造成专业建设的信息、数据依据不足,既不能真正聚焦产业,无法明确专业服务目标,又不能构建特色专业群,与区域产业集群对人才需求差距较大。

(三)部分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及专业群结构不合理

一是专业设置不合理,专业重复现象严重。区域内高职院校面临生存与发展的竞争压力,使得高职院校视生源获得作为专业发展理念,导致一些热门专业被竞相借鉴开设,如财会类专业、学前教育类专业等,造成区域内专业设置高度重复,专业总量、结构、规模及分布都不合理,且专业群同质化竞争也相当激烈。二是专业群组建不科学,组群逻辑不严谨。虽然一些高职院校为了使专业对接产业,明确要求每个二级学院只组建一个专业群,旨在全面对接产业、服务产业,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专业群,但在现实中存在组建逻辑不严谨、论证不充分的现象,基本是将一个二级学院原有的各专业生硬纳入专业群中,各专业之间缺乏内在联系。这样的组群方式缺少对产业现状深入调研,没有理清各专业内在关系,更缺乏组群的标准依据,造成专业群出现形在而神散的现象,专业群的特色不明显及核心竞争力不强。

(四)高职院校专业集群抱团发展机制不完善

一是缺少激励合作机制。激励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有待完善,缺乏企业参与育人工作权益保障与激励机制,不利于激发企业参与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发挥社会责任。二是缺少考核评价制度。未形成系统的产教融合考评标准、校企育人质量考评标准及专业群内涵建设考评标准,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尚未完善。三是缺少联席工作机制。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行管、经济、教育等领域的综合问题,是涉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高职院校及行业企业等机构的事宜,单凭一个机构单位难以有效推动,需要一个统一协调和对接联系的公共平台和联席制度来落实,以便高效促进政校企之间的对接工作,以完善的机制制度来规范、有序地推进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的有效对接。

五、高职院校专业集群与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加强顶层设计,发挥地方政府主导功能

地方性高职院校专业群与产业集群对接发展,是学校办学定位、政府部门职能和产业人才需求三方共同利益诉求点[4]。政府作为专业管理体制的领导部门及创新体系形成的主体,在不同的建设时期具有不同的作用。在创新体系的建设中,政府主要的功能是对环境的维护和制度的建立。从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及教育管理体制来看,教育、经济及科技部门彼此隔阂,学校与企业,甚至在教育系统内部,不同类型的学校也分别归属不同的管理部门,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由此造成区域内创新主体资源分散,创新体系难以形成系统化的局面。在政府主导专业管理体制下,专业设置与调整合适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是否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从国际比较来看,在推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一些政府可能采用更多的监管和规制,另一些政府则可能更大程度上信赖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专业集群发展的机制优化更多应以树立集群发展目标、引导集群形成和促进集群发展为指导思想,结合集群形成和演化的特点进行,以推动专业集群优质发展。

(二)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规划对接发展思路

专业集群发展旨在形成服务产业集群的区域专业建设与管理框架体系,集群发展目标规划是专业集群发展的起点。首先,要明确专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专业集群发展形成科学的认识,掌握专业集群发展的理论内涵,把专业集群发展作为今后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将专业集群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专业集群建设规划,建立专业集群发展的科学管理和规划引导新模式。再次,专业与产业分属于不同的领域和建设主体,单纯依靠教育部门很难精准掌握地区产业的变化动态。因此,专业集群发展模式要改变资源分散的局面,以提升区域创新效益为目标,以区域创新内部联系为依据,建立专业集群发展的联合体。最后,专业集群体系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遵循比较优势原则选择相应专业作为专业集群的核心专业,发挥核心引领作用[5],且要在明确专业发展方向和前期资源整合基础上构建框架,要结合专业建设最新发展阶段,确立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

(三)深化校企合作,构建共建共管模式

一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区域创新要求职业教育成为创新网络的一部分,专业集群发展是跨院校、跨组织的专业体系,涉及多方主体构成的运行系统,而且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本身也与社会各个领域都有着较大的利益关联性。学校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政府与企业作为人才使用的受益方,理应承担共同培养人才的责任。如果人才培养不对口,人才技术性不强,将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不能实现专业服务社会的作用。二是完善互动协调机制。专业集群组织的发展运行既需要各级行政部门的分级组织管理,也需要各主体间主动、积极的协作配合,整体协调参与高职院校之间的专业设置与发展。因此,区域专业集群发展要形成持续长效发展的机制,构建多方主体利益共赢的格局,实现院校间专业设置的差异化发展,保障各自专业的发展利益,形成专业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区域内专业发展的整体竞争力。

(四)树立质量意识,改进效益评价方式

专业评估是对现有专业的一种认证和评价,目的在于提高专业建设的质量。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评估由于缺少有关衡量专业建设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质量指标,成为制约区域职业教育持续发展的瓶颈。可见,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效益评价是专业质量评估的一项内容,我国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的政策强调专业要适应并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但依然存在评价指标内涵模糊、难以具体化操作等问题。传统的专业建设管理机制由于缺乏区域层面的依据标准,造成专业设置独立分散,无法科学衡量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益。因此,高职专业集群要确立面向区域产业集群的服务定位,围绕专业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创新的联系与互动机制、满足产业集群的人才需求、形成与产业集群相适应的专业结构体系等方面深入分析,建立专业集群发展的效益评价机制。要通过专业集群评价的导向性功能,促进和引导专业集群的内涵发展。

(五)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专业集群建设组织保障

以专业集群发展的网络组织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专业实体性组织。专业建设实施主体的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不同,其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也不同,但在服务指向上应促进专业建设与创新体系融合。二是引导专业与产业衔接的政府部门组织,包括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对专业集群建设从区域整体层面进行协调控制和制订政策。三是与专业建设相关的部门,如行业组织、科技管理部门等。它们在与产业部门的联系及促进知识的传播和转化等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从产教融合的视角,一方面,要加强专业集群组织的主体建设。只有政府机构、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及其他社会组织形成合力,才能促进专业集群良好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集群组织的机构建设。高职院校的主管单位有地方政府、省区教育厅或隶属于行业部门,主管单位不同造成建设的支持差别。专业聚集区域应建立以产业部门为主,教育部门和院校为辅,政府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新型专业管理体制平台。

(六)加强建章立制,提供专业集群发展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政府层面的专业集群管理制度。专业设置的管理应以劳动市场为导向,政府发挥调控作用,通过建立教育外部框架条件保障专业设置的健康发展。我国职业教育主要由教育部门统筹管理,而部门的单一性难以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问题,职业教育需要更高层面的政策设计,以适应专业集群的跨组织特征。因此,专业集群建设需要改革传统的专业管理制度,简化专业设置、撤销审批程序。如省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改变对专业建设的管理职能,更多转向对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质量评价。要赋予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更大的资源配置权,以便更有效地调动与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解决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建设中出现的跨界问题,保证专业集群组织的强劲活力。二是完善校企层面的专业集群共建制度。校企要深入调研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区域产业集群的行业特点和人才需求状况,逐步健全专业集群内部专业的申请和审核制度,保障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集群结构和专业设置方向。

总而言之,高职院校专业集群对接产业集群的发展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及高职院校等行为主体,因此,要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教育改革,根据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加强高职专业的顶层设计、整体布局及强力推进,以达成各组织机构形成共识、相互协调与高效联动,共建共管共享,实现多方相得益彰、共赢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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