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鄱阳湖流域水利开发与环境演变

2021-12-31 16:09廖艳彬
南昌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鄱阳湖山区流域

廖艳彬

(南昌大学 历史系,江西 南昌 330031)

明清社会开发与环境演变问题研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学者们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期的生态环境问题,围绕着气候演变、动植物分布变化、水系河道变迁、自然灾害与水环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讨和总结[1-3]。除了区域性实证研究外,也有许多学者对中国环境史研究进行了理论总结和反思[4-7]。在鄱阳湖流域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围绕水资源环境、土地利用与开发、疾病与自然灾害、动植物分布与变迁、生态文化等方面展开[8]。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从鄱阳湖流域整体空间视阈出发,探讨明清时期流域内山地和湖区水利开发与环境演变之间的多重关系,阐述明清鄱阳湖流域环境演变的内涵及缘由。

鄱阳湖流域的地理形势主要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区三个部分,就水利环境和水旱灾害而言,沿江平原地带多为水潦所困,而丘陵和山区则多苦于旱灾,由于各地农田耕作所面临的水利条件有所不同,于是水利任务和形式也就有所差异。具体来说,在鄱阳湖滨及赣江、抚河、饶河、信江、修水及其支流水系两岸等滨江沿湖地区,由于河湖水系发达,圩堤对农业生产起着重要影响。如丰城县“为赣、吉下流,地势洼甚,每岁春夏水暴至,方县数十里汇为巨泽”[9](卷五);而在广大山区则是认防旱任务为重,陂塘等灌溉水利意义非常,如吉安府龙泉县(今遂川县),同治《龙泉县志》中记载了当地水旱灾害的不同影响:“旱涝皆灾,而旱灾倍于涝”。[10]

一、山地灌溉水利开发与环境演变

明清时期,鄱阳湖流域内的广大盆地山区,众多陂堰水利工程设施的修建,促进了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耕作农业结构的确立,推进了人口的繁衍和村落数量的增加。同时随着人口的增加引发的人地矛盾,也使得许多人口流入山区开垦,而与山争地的过度开发加剧了本区域的水土流失,加大了生态压力。

1.陂塘开发对环境的积极作用

就水利环境和水旱灾害而言,流域内江河湖滨平原地带多为水潦所困,而丘陵和山区则是“苦旱较多于潦,陂塘蓄泄,诚为农政首务”[10](卷三),如临江府(今樟树、新余一带)的许多丘陵区,“田径夹山溪间,厥土多沙,善泄溃,一两辄盈,止即涸”,出现“三夜月明齐告旱,一声雷响便撑船”[11](卷二)的情况,陂塘等灌溉设施尤为重要。

在水利建设的基础上,宋代以来流域区内耕地面积进一步扩大,周边山区的梯田开发迅速,出现了“良田多占山冈”[12](卷一百二十九)的局面,到处可见耕地沿山逐级而上达于山顶(或山腰),溪水随山蜿蜓而下沿着竹筒注入禾田的山地梯田生产景观。如范成大在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年)描述袁州的梯田道:“出庙三十里至仰山,缘山腹乔松之瞪甚危。岭坂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梯田”[13]79。杨万里也记载了信州(今上饶)石磨岭的梯田开发状况,“岭皆创为田,直至其顶”[14](卷十三);在饶州(今属上饶),民众“耕遍松堤锄遍岭”[14](卷二十六),也把山地种上了。清代时期,赣中南、西北的丘陵、山区的垦种,进一步超过前代的界限,诸如怀玉山、铜锣山等明代的封禁山区也逐渐“有禁之名,无禁之实”[15](卷五),得到大面积开发。

随着陂塘等灌溉水利系统的开发,促进了广大丘陵山区农业耕作条件的改善,许多旱地逐步水田化,推动了各地稻作农业生产的发展,推进了地方人口的繁衍和村落的发展,形成了“耕不厌锄”“鸡犬桑麻”的农村社会景观。如明代吉安府永宁县(今井冈山市)“八景”之一的“胜业沃壤”景观,是指该县胜业乡(今古城镇)沃壤村一带田地“一望平畴,有陂灌溉,旱涝无忧”[16]39的景象,当地龙江、郑溪两河交汇形成一个以沃壤村为中心的冲积平原区,此地土壤肥沃、水利发达、人口稠密,是当地的主要农业生产区。明代和清代曾任该县知县的费广和陈欲达分别描述了当地优越的农业生产环境状况:“乡名胜业胜何乡,未许禾川可颉颃,井井耕犁翻沃壤,村村饮蜡庆丰穰”[17](卷八);“有地栽麻勤擘绩,谁家悬锸懒平畴,原田每每今如故,绣错相连万顷秋”[17](卷八)。另外,龙泉县(今遂川县)内也是山村遍布,“吉州西上是龙泉,万点青山万户烟。最喜年丰人乐业,白云坳里总开田”[18](卷十三),原来的荒僻山区已变成炊烟袅袅之地。

明清流域内广大山区的开发是立足于外来人口的流入基础上的,同时反过来又推动山区人口的进一步增长。以赣州地区为例,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赣州府和南安府的总人口分别为38.6万和7.8万,人口密度分别为12.0人/平方公里和11.2人/平方公里[19]241(第四卷);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两地的总人口分别增至241.4820万和61.8993万,人口密度分别增至105.9人/平方公里和82.5人/平方公里[20]276。在山区开发过程中,林木、蓝靛、甘蔗、苎麻、烟草等经济作物逐渐得到广泛种植,如明中期赣南山区“田地山场坐落开旷,禾稻竹木生殖颇蕃”[21](卷一百四十六),“(赣州)城南人种蓝作靛,西北大贾岁一至,泛舟而下,州人颇食其利”[22](卷三)。经济作物的种植,为山区手工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料,促进了烟草、茶叶、造纸、纺织等手工业的发达,并形成了兴国、浮梁、铅山、万载等著名的种烟、种茶、造纸和纺织中心等。同时,经济作物的种植也为广大民众开辟了新的谋生途径,许多山区农户不断地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由此出现了一批经济作物的专业种植者,如在瑞金“缘乡比户,往往以种烟为务”[23](卷十一)。

不难看出,明清时期,鄱阳湖流域在农业开发和发展的过程中,地方民众修复和修建了众多的陂塘、圩堤等水利工程设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农业耕作条件,使本地区尽管在这一时期遭受频繁的水旱灾害,但农业生产仍得到很大的发展,从而促进了地方社会更大程度的开发,形成了正向效应。

2.与山争地对环境保护的负效应

鄱阳湖流域水系发达,河流众多,大都发源于周边山区,水土植被保护任务严重。明清流域区内立足于农田水利基础上的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推动了本地区人口繁衍的同时,也使得各地人地矛盾凸显,大批民众流向赣南等周边山区,使得这些山区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但山地的开发,导致树木、竹林等森林资源的大量砍伐,以及丘陵、山坡等地植被资源的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保护的负效应。

其一,森林植被资源的毁坏。明代以前,流域内的赣南、赣西北等山区水土植被等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并形成了一些反映地方生态特色的“八景”(或“十景”“十二景”等名称)景观;进入明中期特别是清代后,随着大量外来流寓民众的不断涌入,这些山区得到较大程度的开发,各地“八景”景观也出现了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水土环境的变迁,成为本区域生态环境变迁的一个缩影。

如赣州府崇义县的“鱼石屯云”景观,明嘉靖时期还是“腃彼青青石,氤氳屯紫云”[24](卷二十三)的状态,反映出当地水流清澈、水土资源良好的生态景象,但至清光绪时期,“鱼石”因“沙土所掩”而消失,“遂失其处”[25](卷七)。石城县的“琴泉雅奏”景观,乾隆时期还是“溪流湍急,水淙淙作琴声”[26](卷一)的状态,体现出水土植被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但至光绪年间“被沙壅,此声不复作矣”[27](卷一)。

明清时期,随着山区的开发,山区森林被砍伐、植被遭到破坏的程度日益严重。除小范围内的封禁使得一些山林资源得到一定保护外,许多地区的原生植被都逐渐被经济作物所取代,过去的林木葱翠之区转变为荒秃童山,这种记载在地方志中不胜枚举。如赣西北南昌府武宁县,“山繁田少,无田者治炭为生”,至清同治年间“山已童秃”[28](卷八);赣东北广信府上饶县铜塘山区,尽管明清为封禁之区,但自清初以来,附近民众及外来流民不断涌入山区开采,并逐渐形成村落[29](卷三十四),由方圆三百里缩小至“约计禁内不过百里”[29](卷三十四),禁山之地已垦殖三分之二。

赣南山区,清初“闽粤之能种山者掣眷而来”[30](卷二十),垦山种植,并且规模大,往往数万人,大量的丘陵、山地被开垦,造成水土流失。而造纸业、造船业、陶瓷业等手工业的发展,更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山区森林资源破坏的程度。造纸、造船业的原材料直接是林木资源,其生产的发达对山区森林资源的破坏程度不言而喻;而陶瓷业以木材作为燃料,消耗的森林资源也非常广阔,民谚有“一里窑,十里焦”之说,而它又以泥土作为直接原料,因此易造成泥土植被和林木资源双重的破坏。由于水土生态环境的日益破坏,加剧了水旱灾害的发生。

其二,水土流失的加剧。随着明清广大山区森林资源的大量砍伐,以及丘陵、山坡等地植被资源的严重破坏,加剧了山区水土流失的力度,加重了江河水道的淤塞程度,引发生态环境的恶化。

不合理的山地开垦带来的最直接恶果就是水土流失。如赣西北武宁县的太平山大源洞、果子洞等处,乾隆时期已是“山形骨立,非数十年休息不能下种”[31](卷十)的境况,水土流失较严重;南昌府新建县,同治时期由于山民的垦山毁林,原来“竹木丛箐”的山地成为荒山秃岭,“每逢一雨,沙土兼流”,泥沙顺着水流而下,造成山地水土的大量流失。一旦暴发山洪便挟带泥沙而下,使得河流特别是下游沿河地区耕地受淹或沙压,“溪港淤滞,则溢上高田,浊流入江,而洲沙暴长”[32](卷八十二),导致淤塞港堰、冲毁河道、覆盖农田等后果。

江河淤积之后,其蓄水、泄洪功能大减,又容易引发洪涝等灾害。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鄱阳湖区域发生大规模的水灾,关于此次水灾发生的根源,时人认为是上游山区过度开垦所致:“大水由水溢,水溢由河底之淤,河底之淤由积渐沙泥之壅,沙泥之壅由上游山地开垦之繁兴。”[32](卷七十九)在赣东北的广信府山区,山区的垦殖,不但产生了水土流失并壅塞河道从而出现水旱灾害的现象,而且还使得山中虫豸进入到农田中危害庄稼成为虫害的现象,正如地方志记载:“比年山乡广植桐及靛,全山耕为陇亩,利亦仅有之。然而山土疏松,遇雨则沙石崩溃,填塞溪壑。殆遍潴水浅,故旱魃易于告病。且山尽不毛,驱虫豸而注诸田,螟螣害稼者十常六七焉。兴民近多种柽,其弊亦与此同。”[33](卷十二)

此外,明清流域内诸如瓷器生产等地方资源型特色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也造成了各地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以景德镇为例,清代当地附近一带的瓷土矿藏由于开采年岁久而逐渐枯竭,导致出现规模较大的尾砂堆。道光时期,为支持瓷器的生产,这种泥土开采延伸到九江府星子县一带,在庐山大排岭等地设厂数十个,厂户“挖洞取土”,并“开池堵水淘洗”,造成“一遇天雨冲激下流,不但港堰俱塞,两岸田亩亦俱被淤;如遇天旱,因厂户堵水,各田无水戽荫,禾苖尽藁”的状态,给地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按照“三分成土,七分成沙”的比率,当地众多瓷土厂所开挖白土产生泥沙的数量无疑是十分巨大的。这些泥沙顺着水流而下,在河水缓流处堆积成沙堆,造成河道淤塞、河床抬升;或者顺着灌溉沟渠流进田地中,造成港堰冲塞、农田淤滞,覆盖掉耕土和农作物。虽然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由南康府裁决“永远封禁”,但实际上私挖现象依然严重。[34](卷四)

二、鄱阳湖区圩田开发与环境演变

明清时期,鄱阳湖区的圩田围垦发达,圩堤水利系统的开发对本区域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这种开发过程是人们将较为不利的自然环境改造成适合自身生存发展的过程,改善了农业耕作环境,促进了农业发展,对地方生态环境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过度的圩堤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本区域生态环境的逆向演变,形成了与水争地、与湖争田的态势,使得水旱灾害加剧发生,造成本区域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发展的不协调。

1.圩堤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明清时期,鄱阳湖区的圩田主要分布在五大河流注入鄱阳湖的尾闾和滨湖地区,前者主要是以防河洪为主,后者是以防湖洪为主。适度的圩田开发,可以防止圩区田地沙化、扩大圩区植被面积和改善圩区水文环境等,有利于地方经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对地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按照所处区域分布和地理形势的不同,明清鄱阳湖区域内的圩堤水利系统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滨江沿河圩堤水利系统,主要位于鄱阳湖上游的各大小不等的江河溪流上,以预防河洪为主;一是滨湖圩堤水利系统,主要位于鄱阳湖区内及环绕南昌、九江等城镇内的湖泊而建,以预防湖洪为主。其中那些位于江河行洪道边缘区域的圩堤系统,所处位置适当,并没有改变河流的自然流向,通过修筑圩堤稳定河槽,将水流限制在行洪道内,缩窄河道横截面,以增大水流速度,利用水力刷深河槽,从而提升泄洪排沙能力,解决泥沙淤积问题,达到“束水攻沙”之效,同时在圩堤内适度围垦田地,开展农业生产,从而实现较好的水利经济和生态效益;而位于鄱阳湖丰水期边缘区域的圩田系统,处于湖区内高草带,在圩堤修筑前已有开垦,通过修建圩堤改善农田生产条件,进一步稳定农业生产,从而达到“种收两得”之效。

其一,改造湖区土壤环境,防止田地沙化。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鄱阳湖湖水面积具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线”的季节性特点,汛期湖水弥漫,枯期大片湖滩湿地显露。这些湖滩湿地是鱼类的栖息地和水资源的存储库,并起着调蓄湖区水量、改变局部水环境的作用。受水文气候和地形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明清鄱阳湖区域的洲滩面积有所发展并不断变化。根据所处位置及其形态划分,鄱阳湖流域区的洲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沙滩,或称沙洲,主要分布在各河流的主航道两侧及河道之中,一种是泥滩,包含沼泽、湿地、草洲在内,主要分布在河流注入鄱阳湖口的三角洲地带。

长期以来,鄱阳湖流域各水系及其支流历经冲淤,形成了许多沙洲。这些沙洲或立于江河水道之中,由水流中所含泥沙沉积而成,如吉安白鹭洲、南昌扬子洲等;或成于河流两岸,由江河漫涨后冲刷而成,主要存在于赣江、抚河、饶河、修水、信江及其支流等沿岸。明清时期,由于水旱灾害频繁发生,这些沙洲面积大小不一,有的方圆数十公里,有的长宽仅几米;沙洲存废无常,有的历经冲淤,面积不断增加,有的则在经历某一次洪水冲刷后荡然无存。

由于水流的冲击,广大江河湖滨地区的土壤在圩堤开发之前多为沙土结构,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在圩堤系统开发后,圩区内的土壤结构得到改良,逐渐变成适合农作物生长的土壤环境。如明代南昌县内余家塘、黄泥坽、双坑圩、万家塘、王甫港五圩内田地,原为湖滨沙地,明代后由于“生齿日繁”,地方民众“与水竞利,夺而成壤”,先后修建了五圩,围垦田地达“数十万”,地跨南昌、新建二县,每年所获粮食“以万计”;而且五圩之内联有四十八小圩,五圩是四十八圩抵挡洪水、保障农业生产和民众安全的屏障,一旦这五圩被水冲决,则圩内尽成汪洋,给民众生产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害,而五圩在被修复后,圩内又恢复为“田尽成壤,水尽归墟”的景象。[35](卷三)因此,五圩的开发,改善了圩内广大土壤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保障了地方农业生产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明清时期,土地沙化是对湖区农田危害最大的因素之一,频繁的洪水漫涨冲刷田土容易造成农田无法耕种。为防护农田,防止沙化,湖区内各县都兴修了众多的圩堤水利系统。如南昌县,明代圩堤已有130余座,至光绪二年(1876年),圩堤数量增至315座,其中官圩89座,长约270783.7丈,民圩226所(民堤长度多数无记载)[9](卷六),规模较大的有如弘治十二年(1499年)由南昌知府祝翰主持修筑的富、大二圩,“沿江迂回殆二十余里……横广周回民田殆数十万亩”;万历十四年(1506年)重修的黄泥、双坑等五圩,“括内成田以数十万,跨南、新二邑”[36](卷三);鄱阳县,至同治年间(1862—1874年),东南河圩61座,圩田面积约13.2万亩;西北漳田河圩44座,圩田面积约5.3万余亩,全县圩田总面积约18.5万余亩,其中畬埠圩“在文北乡五十八都,周二十里,围田地菜泽约一万三千余亩”,南湖圩“一名东朗圩,在怀德乡三四都、新兴乡五十二都,周三十五里,围田地一万八千三百余亩”[37](卷四)等,都是属于特大型圩堤。

其二,扩大圩区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圩堤的修建使圩区植被资源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以植树为代表的植被改造在圩田中俯拾皆是。为了巩固圩堤,在堤上种植质地较硬、根系发达且耐水泡的树木,如梓树、柳树等。深植于堤中的树根与土壤紧密勾结在一起,成为护堤坚实的屏障,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如南昌万公堤“堤身两旁多插木芙蓉,俾根蹯土结得以坚固……至今秋花如锦,一望无际,人皆称芙蓉堤”[36](卷三),对所种植树木及草皮加以保护;进贤县梓溪圩“以堤上多植梓树而得名也”[38](卷五);九江桑落洲堤“又沿堤种柳无虑数十万以护之”[12](卷六十四)。地方民众结合圩堤水利系统,在圩岸上种柳树、梓树等根系发达的树木,以坚固堤坝、保持水土、防风固沙,体现出保护生物资源的生态意识,有利于生态的平衡[39]。

其三,改善圩区水文环境,减轻水旱灾损失。在圩堤水利系统建造之前,地方民众在河道两边或河流尾闾滩洲的田地垦殖,主要是根据河湖水的自然涨落规律进行播种,是一种“靠天吃饭”的生产模式,一旦遇上雨水不时,则容易遭受水旱灾害。如余干县鹭鸶港乡的高仓地区,处于鄱阳湖滨,“干则龟坼,涝则成禾皆没”,结果“田日以荒,民日以流,而赋日以累”。顺治十一年(1654年),在此修圩建闸,“除水砂田地一千余顷”,于是“向之废者、弃者,今而污邪、青畴,连称有岁。”[40](卷十一)

筑堤建闸改善了湖区的水文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变水害为水利,从而促进了湖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如南昌县西北地区,筑圩之前,“章江水涨,下流为赵家等圩障,扼水辄溢入,大为民田之灾。如更遇霖雨兼旬,湖不能吞而交涨则渺焉,蛟龙鱼鳖之区矣”。弘治十二年(1499年),在南昌府知府祝瀚的主持下,修筑富有、大有二圩及牛尾水闸,“江溢则闭以拒浸,湖滥则泄以平田,是膏腴之业也”,从而“小民岁无涨溢之忧,家有饱食之仰”[36](卷三)。通过修建圩堤水闸防护水患、调节圩内外水平衡,改善了当地的水文环境,减轻了水旱灾的损失,推动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2.与水争地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在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明清鄱阳湖区围湖垦田、与水争地的过度开发,也破坏了湖区的生态环境,江河湖泊淤塞严重,河道改流、土地沙化、沙洲消长等现象常见,给地方社会生产和民众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在滨江沿河地区,民众在处于江河行洪道上的核心区域修建了许多圩堤系统,使河道的自然流向遭到人为改变,圩堤坝基承受较大的水流冲力,洪水期容易坍塌和被冲毁,圩堤内占据过多的河滩进行围垦,形成与水争地态势,产生经济利益的同时也给地方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而在鄱阳湖滨区域,地方民众也在许多低草带修建了圩田系统,大都位于鄱阳湖核心区内,在圩堤修筑前属于泥滩草洲,丰水期则易淹没水中,修建圩堤后造成湖区面积有所缩减,且堤内田面低于堤外湖水水面,地下水位较高,洪汛期容易形成内涝局面,且湖水上涨易带来漫溢和决堤之患,属于与湖争田性质,负向生态效益明显。

其一,泥沙淤积加重了河湖淤塞程度。明清时期,赣东北、赣南和赣西北等广大山区得到大面积开发,导致大量森林植被资源的砍伐,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泥沙顺河而下。加之沿江滨湖地区的民众为了围垦广大的河滩、湖滩平原而在行洪道上修筑圩堤,人为地改变河道自然流向,不仅不能起到“束水攻沙”作用,反而阻碍了河中泥沙的前进之路,使泥沙常年淤积从而造成河道壅塞、河床不断增高形成洲滩的局面。如赣江下游南昌县下富有圩一带“圩之对岸多洲,河之中流多滩,迩来洲与滩日见其增,彼有所增则此有所损”[36](卷三)。

水中泥沙经过长期淤积则易形成河中洲滩,由此抬高河湖水位,最后造成高于圩田的局面。每年汛期,河流与鄱阳湖水位高涨,圩内农田常遭受漫淹之患;旱季河流湖水干涸,又严重影响圩田灌溉。如鄱阳县东湖堤,“岁久堤圮,湖以堤障,亦为泥沙淤浅,遇水泉涸则可途,有患无利,公私病焉。”[37](卷四)地处赣江和抚河下游的南昌县,明清以来,当地民众在两河尾闾处不断筑圩垦田,导致河流日益壅滞,加重了河道的淤积程度,进一步抬高了河道水位,使得圩堤也不断增高,至光绪时期产生了“河日淤而堤日增,堤增而河益淤”的恶性循环,造成了“害乃不可胜穷矣”[9](卷五)的严重影响。

明清以来,受江河带来的泥沙沉积、洪水顶托及倒灌、河堤决口或河道改流等因素的影响,鄱阳湖区形成了大量的沙山,主要分布在鄱阳湖北湖滨和赣江下游两岸,以新建县、南昌县、星子县、都昌县、丰城县等地为最。清代特别是乾隆以来,湖区的沙山面积已具有相当规模,其中以南康府星子县蓼花池最为突出。寥花池,曾称草堂湖,地处星子县“西南十五里,常亘二十里,南受庐山九十九湾之水,北流入鄱湖”,后因流沙淤塞与鄱阳湖之间的通道而形成内湖,因洼地多生寥草而得名。明清特别是清代以来,蓼花池水土流失、河道淤积问题逐趋严重,史载“出水之口向在北岸,西边地有浮沙,易于填塞,旋开旋壅,积水弥漫,不能出口,以致池边田亩每罹淹浸”[41](卷二)。

此外,泥沙淤积还延缓了圩区水位的消退速度,使得圩区内长期处于高水位的状态,加重了圩田受淹、圩堤受冲和民众财产受损的程度。清人胡文翰曾对此有论述:“诸郡之水皆倏涨倏退,而四郡(南昌、南康、九江、饶州)附近于湖,一涨不能即退,不惟不退反日涨,岂昔日之湖深而今日之湖浅乎?亦昔日入湖之路陡,今日入湖之路平耳。平者何?泥沙壅塞故也。”[37](卷十八)

其二,与水争地导致湖泊面积逐步缩减。受地理气候条件影响,鄱阳湖湖水面积季节性明显,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线”的特点,汛期湖水弥漫,枯期大片湖滩湿地显露。明清时期,当地民众在湖区与水争地、构筑圩田,导致湖泊面积萎缩、湿地减少,不仅威胁到湖区生态平衡,还降低了其调蓄水量功能,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42]。

除泥沙淤积给河流湖泊生态带来影响外,当地民众盲目的围湖造田举措进一步加剧了生态的破坏。明清时期,鄱阳湖区的围湖垦田较为普遍,湖区原有的广袤湖滩洲地逐渐被开发成众多的小圩田,清代后,民众将这些小圩田联并成大圩田以提高抗洪能力,这些圩田主要集中于南昌、新建、鄱阳、进贤、余干五县。如鄱阳县,清代所修圩堤达100余条,共围田地菜泽18万余亩,其中李王花汊圩、漳田盛家圩、西湾圩、花车圩、叶家圩、沙南圩和沙北圩,为“七圩连环”,共围田七千余亩。保全圩,“同治七年兴筑”,围田“近万亩”,内包龙潭圩、木门圩、都景圩、北湾圩、马墩圩、义兴圩、合兴圩等七圩。[37](卷四)进贤县丰乐圩,“圩之内列圩四十有八”[38](卷五)。南昌县,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修筑了富乐圩、丰乐圩等28条圩堤[43](卷五);至光绪二年(1876年),有圩堤315座,其中官圩89座,民圩226所。[9](卷六)

地方民众的围湖垦田扩大了当地的田地面积,促进了滨湖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圩田面积的增加则减少了鄱阳湖的蓄水面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湖区的生态平衡。光绪《南昌县志》中记载:“明弘治间,知府祝瀚修筑圩堤六十四所,其害始著。万历十四年,增筑至一百三十八所,则水之为害巫矣。”[9](卷五)

此外,鄱阳湖区湖滩洲地的围垦开发,减少了原有的大片湿地。湿地不仅是湖区内水资源的存储库,是地下水的重要补给源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物种基因库,为野生动物和鱼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地。由于湿地的土壤具有特殊的水文物理性质,在洪水来临之时,湿地土壤以土壤水的形式存储一部分水以减少流量。湿地中的植被可以阻挡、截留一部分洪水以减缓流速,起到调蓄洪峰、控制洪水的作用。另外,湿地可以调节局部地区的小气候,它存储的一部分过量洪水在随后的时间内缓慢释放,另一部分水则在流动过程中通过下渗为地下水和蒸发提高局部地区空气的湿度。因此,湿地面积的减少,一方面影响了水生物及候鸟等动植物的繁殖,另一方面降低了蓄洪能力、改变了局部地区小气候[44]。

明清时期,地方民众在鄱阳湖区与水争地、构筑圩田,改善了居住生态环境,同时也导致湖泊面积萎缩、湿地减少,不仅威胁到湖区生态平衡,还降低了其调蓄水量功能,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突出体现在所处位置不当的圩堤系统和低草带的滨湖圩田系统的开发层面。

三、水利管理的缺失:生态失衡的加剧

明清时期,流域区民众修建了数量众多的陂塘堰渠、圩堤垱埽等灌溉和防洪水利工程设施,传统水利建设逐趋完善,推动了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推进了地方植被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维持。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政府和地方社会管理机制的缺失,出现“县官不时察”[12](卷六十三)的状况,地方豪强大族侵占、危害水利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许多水利工程设施遭到了破坏,严重影响了水利设施功能的发挥。这种状况在地方志中有许多记载,如星子县“栖贤塘,在清泉乡,各姓侵占为田”[41](卷二);上饶县“所恃唯陂塘坝堰而已,小民不能见远,或惮淘濬之劳,听其淤塞;或贪旦夕之利,占为田畴”[15](卷五);玉山县“置陂所以防旱魅也,然岁久易湮,豪右又从而侵占之,官司虽有专责,而当事者浸不为意,以故潴蓄无备,易盈易涸”[45](卷三);赣州府各县“大家势族稍骛利专之,有壅溉已田者,填淤为平地者,众持不修者,县官不时察,致占塞争讼繁兴,每一旱辄稼伤不登”[46](卷十六);临江府各地“患不在无水利也,患在侵易专据者之不可摘而理也”,由此存在着农田同“食某陂水”却出现“东燥而西潦”的状况[47](卷三)。可以说,水利管理的缺失,加剧了流域区的生态失衡。

在治理水患、保持水土生态的过程中,还存在官府政策执行不力而影响治理成效的现象,比较典型的如星子县蓼花池,当地官府于雍正八年(1730年)购买了蔓荆在沙山上种植以修复植被、阻止沙山面积扩张,并禁止民众采伐,沙山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好景不长,乾隆年间这种官禁政策就被打破,民众私采蔓荆现象严重,沙土淤积重新加重,河道淤塞成陆路。正如地方志中记载:“雍正八年,知府事董公文伟详禀抚军谢,奏请发帑千金,开疏畅流,池内被淹之田及近山高阜未淹农田万余亩咸得耕种;又购蔓荆百担,遍种近地沟旁诸沙山,禁民采取。……乾隆中,官禁渐弛,奸民贪小利,窃荆子以卖,伐蔓根为薪,蔓稀沙扬,以致东口两岸飞沙遇风即起,不待冬令水落池口,日逐淤塞,内水无从消泄”[41](卷二)。

四、结语

不难看出,明清鄱阳湖流域水利系统的开发,一方面改造了流域区耕作和居住环境,促进了流域区土地开发、人口繁衍和社会发展,并且为流域内发达的水运条件及其运转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另一方面地方民众与山争地、与水争地的行为,加剧了鄱阳湖区的洪涝灾害,对流域区生态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而地方官府在其中管理的缺失,成为流域区生态失衡加剧的催化剂。

另外,受地理环境和水利形势的影响,明清鄱阳湖流域水利系统主要分为圩垱、堤埽和陂塘等不同类型,对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存在差异,形成了许多区域性的水利生态。但从整个流域系统出发,这些区域性的水利生态存在着一些共性,不仅可以归纳为丘陵山区型和江河湖滨型两种水利生态,而且两者之间联系紧密、共同影响,组成了整个流域的宏观水利生态模式。具体而言,明清流域内上游广大盆地山区水利系统开发带来的山地水土植被资源的变化,造成江河溪流水道淤塞、水土流失逐趋加重,由此加剧了下游湖区生态环境的改变;湖区生态演变尤其是水灾引发的民众向周边山区迁徙开垦,又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植被资源的破坏力度,由此形成了流域内开发和环境演变之间的矛盾性循环。

在明清鄱阳湖流域社会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上游山区和下游湖区民众之间与山争地、与水争地、围湖造田行为,具有较为紧密的关联性,两者之间的合力加剧了流域内水利开发和环境演变之间的矛盾。探索历史时期水利开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演变,从而正确认识历史以来各地社会开发的发展脉络,不仅是众多学者的研究旨趣所在,也为当前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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