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 100029)
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随之崛起的碳金融这一新兴的金融活动便将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联系到一起,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全方位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碳金融是指与限制排放温室气体的有关政策相联系的一种金融活动,碳金融的兴起源于2 个与全球气候变化息息相关的重要文件,即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 《京都议定书》。2 个公约规定,如果某个国家的碳排放超过了公约所规定的排放量,那么这个国家就要自己出钱来购买多余含碳气体的排放权。因此,与温室气体的限制排放量相关的金融贸易便应运而生,这就是碳金融。碳金融涵盖了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等多种因素,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的理念基础,它的主要作用有以下3 点[1]。
由于含碳气体的排放具备一定程度的外部排放性,使得碳排放的相关成本不能够准确计量,也就不能在市场上进行准确交易。碳金融这一新兴金融交易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金融市场越来越多地受到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碳的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关于碳排放的成本及碳资源的稀缺性。同时,碳融资使得一个国家对含碳气体的排放权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碳排放权引起的价格变化使得碳金融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进行投资所考虑的一项决定性因素。因此碳金融有助于将节能减排的相关排放成本转化成一项金融资产,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现实意义。
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碳排放量有着明显的差异,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于节能减排所限制碳排放的相关政策也有不同的态度。通常来看,大多数国家的能源绝大部分还是来源于碳。以碳能源为主的国家如要进行能源结构转型,就必须要开发清洁能源、加快研发节能减排的有效科学技术,并及时将这一科学技术进行产业化升级。所以碳金融这一新型金融活动是能够将传统的资金融资和风险投资转化为以能源型为重心的多元化资金融通方式,减少各个国家对碳能源的依赖,为全球的节能减排事业做出巨大的贡献。
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对于碳排放权的需求不同,发展中国家的节能减排资金和节能减排技术都达不到发达国家的程度。因此碳金融在节约发达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成本的同时,也能够往发展中国家转移一定的节能减排资金及相关技术。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促进国际贸易投资,为发展中国家谋取福利。
碳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属于一种新型业务,虽然其功能和作用已经为金融业和银行业所知晓,其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能源的开发利用所具有的重大意义也被世人所了解,但是由于兴起时间较短,我国商业银行对于这一业务的发展经验不充足,使得碳金融还存在诸多问题。
1)碳金融有关业务拓展能力不足。碳排放导致全球变暖的问题引起了国家重视,碳金融等新兴金融活动得以运作,并在国内商业银行迅速建立。然而,由于碳金融发展时间较短,我国商业银行对碳金融的认识有限,对其广阔的发展前景也没有进行有效的研究。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中,与碳金融板块相关的业务仍然很少,业务发展模式单一、发展经验较少、缺乏长期发展规划种种原因限制了碳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推广,所以目前国内碳金融业务发展不足。
2)专业的机构和人才严重不足。由于开发时间短,碳金融需要更专业的机构和人才来宣传和扩大业务,以便更好地完成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实施相关项目。但是目前能充分理解和从事碳金融事业的专业机构严重不足,同时碳金融不仅需要金融知识,还需要环境、气候、法律、外语等知识,对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很高要求,因此国内的商业银行现在还很缺乏能够从事碳金融的商业人才,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事业发展缓慢。
碳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时间不长,面临诸多风险,主要表现在4 个方面。
1)价格风险。这个风险主要涉及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投资者因金融市场利率波动而遭受损失的潜在风险。利率波动会引起金融市场动荡和骚乱。此外,许多低碳产品的价格受到利率的影响,导致国际价格剧烈波动。总的来说,价格风险会使碳金融业务产生波动,导致国际碳交易的巨大损失。
2)技术风险。由于全球气候变化,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成为各国的主要研究课题。但是,这项技术在国际上还处于初期阶段,各个国家对这项技术的掌握程度均不高,并且现在的低碳技术是否会给全球规模的气候变化带来积极的改善还不十分清楚。这些技术风险直接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的发展。
3)法律和政策风险。碳金融目前不仅涉及金融服务,还涉及商业银行的法律和政策操作。商业银行需要与社会上的主要机构和组织保持联系,以更好地扩大其碳金融业务,从而与这些机构和组织建立相对密切的法律关系。如果这些法律关系处理不好,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社会公信力,降低其影响力,商业银行必须减轻这些法律风险。此外,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这是因为国内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对完整的应对全球变暖的货币政策,相关政策尚不完善和具体,不能满足碳金融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国内的商业银行须加快法律和政策建设,以降低现有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4)金融工具操作风险。在目前的商业银行中,金融工具多种多样,一旦操作不当或者操作不规范,就会给新兴起的碳金融业务带来灾难性的伤害,给金融市场带来极大的损失。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处于萌芽阶段,因此其发展前景非常宽广。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扶持下,商业银行应该发挥自身的潜力,为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2]。
目前,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交易事业没有形成正式的交易平台,各种管理体制和法律政策没有有效完善。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在有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下集中精力加强市场监督,标准化碳排放交易机制,制定碳排放相关政策,全面构建健全、合理、科学的碳金融交易平台。有必要确认国内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国际政策,全面、彻底地为碳交易创建法律公正的国际平台,为碳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力量。
由于商业银行碳金融的开发时期短,关于碳金融的商品很少,在某种程度上妨碍了碳金融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快碳金融相关商品的研究开发,扩大碳金融事业。例如,为符合碳排放标准的企业记录信誉,给这些企业创建符合其经济状况的碳资源信托基金。另外,为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减少碳排放,商业银行要大力研发符合要求的碳金融衍生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碳金融发展渠道。
碳金融的发展体系还不够全面,相关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因此碳金融的发展体系和发展制度急需商业银行的完善。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制度和规则制定出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碳交易规则,使得我国的碳金融和其他国家的碳金融交易更加公平合理。同时,商业银行作为碳金融的发起者,应该在全社会提倡节能减排的良好习惯,使得公民和企业能够自觉地参与到节能减排的工作中。这样,通过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与规则管理,将我国的碳金融交易体制提升到更高的程度,不断为我国碳金融交易提供改革和创新思路。
国际上碳金融的发展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形态,而我国的碳金融才刚刚发展,要保证长远发展就需要和国际接轨。但是由于缺少合适的金融中介组织,导致我国在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权时与购买这些碳排放权的国际相关组织或国家缺少交流和沟通,导致中国处于势单力薄的不利地位。我国的碳金融交易由于缺乏对碳排放项目的了解,导致其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与国际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与国际投资银行和投资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在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咨询业务,为进一步确保我国的碳排放权不受侵犯做出重要的贡献。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我国的碳金融业务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因此商业银行应该研究出现有碳金融产品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制定完善的碳金融发展方案,有效合理地规避其中存在的风险。
我国的商业银行除了大力开展碳金融业务以外也要合理地拓展绿色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要明确商业银行本身所应该承担的绿色金融的发展使命。商业银行要充分加强金融市场资源配置,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完善这一业务所涉及到的诸多政策和法律法规,实现银行业的绿色发展。
碳金融涵盖了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多种因素,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的理念基础。我国商业银行要在目前的金融交易下增强碳金融的创新意识,为碳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思路和先进的理念。通过借鉴国际上碳交易的开展模式,建立一种符合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碳交易规则,完成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