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婕雅
(山西大学文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
“五四时期”文学蕴含的“国民”主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基于“国民”提出的文学主张及其历史意义,以及“国”与“民”关系的相关论述,都显示了“五四”文学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一般来说,人们对“国”与“民”关系的理解都偏于“国”,强调“国”对“民”的统摄。随着时代的变化和“五四”文学的发展,“民”的内涵逐渐发生转变,“民”的重要性也逐渐显现。基于“国”“民”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宏观地把握现代文艺的走向,深入探讨“五四”文学对“国”与“民”之间关系的表现,有助于更全面了解“五四”时期文人的创作思想和文艺主旨的走向。
“国民”一词以及有关“国”与“民”关系的表述,在“五四”文学创作与理论探讨中频频出现。“国”“民”不仅是作者某种创作身份的标识,也被视为文化更新的重要话语标志,表征着文学家的文艺观点。“国民”一词由来已久,对它进行寻根溯源,能帮助我们发掘“国”“民”频繁受到文学家、文艺理论家青睐的深层缘由。
“国”“民”的内涵各自独立,最初代表不同的存在实体。“国”字诞生较早,商代甲骨文中就有“国”字。甲骨文“国”包括“口”与“戈”两个部分,其中“口”即“邑”,代表四周有一定疆界的领土,因此“国”指用武力戍守的有固定疆界的区域。《说文解字诂林》载:“国,邦也。”[1]6424西周时期封疆建邦,各诸侯管辖的区域称为“国”。周天子治天下,天子的“国”便是天下,所以“国”往往与“君”相对。“民”字出现较晚,最早见于金文之中,其本义为“奴隶、奴仆”,逐渐引申出“庶民”“百姓”等意思。庶民、百姓都是政治上处于依附地位的普通民众,天然具有与“君”相对的等级色彩。先秦时期,“国”“民”可以相连,作为一个词语使用。《左传·昭公十三年》云:“先神命之,国民信之。”[2]667合成词“国民”诞生后直至近代,其含义基本上保持着稳定不变的状态。它可以与“子民”“国人”等词互释,表示“一国或藩封所辖的百姓”[3]4039。值得注意的是,“国民”蕴含“民”的意义,但站在国家立场上强调“君”对“民”的统治关系,即“国民”作为被统治的一方,是占社会大多数的被支配对象。
清末,随着闭关锁国政策的失败,西方的一些文化观念传入我国。在西方语境中,“国民”意味着社会担当和个人权利,不仅涵盖了宗教性的个体本位,也包涵着欧洲文明的参与意识以及希伯来的奉献思想。在中西交融的文化语境下,“国民”的具体内涵发生了改变,拥有着社会化和个人化两种性质,逐渐从一种实体存在演变成一种思想观念的表征,进而成为文艺家经常探讨的对象。当时的思想家、文学家为了号召人们打破封建社会的枷锁,高举“国民”观念隐含的个人权利旗帜,以对抗“君本思想”的存在。改良派思想家梁启超说:
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4]66
梁启超没有提及“君民关系”这一旧社会的意识形态内容,而是从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入手,探讨国民应该拥有的权利,同时将“君民共主”作为理想,认为无论在国家政治还是在文化生活中“民”的作用是不逊于“君”的,这无疑是对旧社会秩序的反叛。其后,维新派知识分子在重视“民”的思想潮流的影响下,为民权奔走呐喊。“诸君既为国民中一分子,则当具国民之资格,国民之权利,国民之义务,国民之感情,遇外族若何践踏若何欺凌终当并力一心,誓死以相抵抗,不争回自由权不止。”[5]这段话表明,“自由”作为当时人们(最起码是知识分子)渴望的权利,是构成民权的重要内容。当时有关自由的中心话题之一是如何维护个人自由权,人们认为自由往往不仅仅与个人息息相关,而且与国家利益密不可分。这样的民权思想是中西文化思想融汇的产物,也是当时寻求民族出路的必然选择。回归到社会现实来看,“国民”一词的内涵虽然经历了由反映“君”“民”矛盾到折射“国”“民”对立的演变,但是在清末中华民族危急存亡之际,凸显“国”的价值显得格外重要。“夫古昔之中国者,虽有国之名,而未成国之形也。或为家族之国,或为酋长之国,或为诸候封建之国,或为一王专制之国,虽种类不一,要之其于国家之体质也,有其一部而缺其一部。”[4]74可以说,国难民艰的现实激发了思想家、文学家的忧患意识,使他们萌生了建设独立的国家文化的迫切愿望。
总之,从上古一直到清末,“国民”作为“君”的相对面,隐喻着社会成员对君主的服从与顺应。清末民初,时代赋予国民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等新的价值内涵,“国”被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人们拥有御外保国的战斗精神和维护中华文化的坚定决心。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中,知识分子开始以全新的视野去看待国民权利,在文化领域将“国家”与“民权”结合起来,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寻找新路径。
十九世纪初,西方文化跟随着西方的坚船利炮涌入中国。当时的中国思想家试图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发展壮大民族文化,但是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使他们意识到,传统文化难以承担引领民族文化走向未来的重任,这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必然出现裂痕。“五四”时期,思想家反思中国古代文化潜藏的弊端,发起了一场有关东西方文化关系的大讨论。这股文化思潮乘着文学革命之风,深刻影响了当时的文学思想。“五四”时期的文学家不只带着具有启蒙性质的民族意识来表达民主、民权等主张,而且带着潜在的民众归属感并站在大众立场上思考问题。由此,“国民”中的“民”的性质便开始发生改变,从“国”的辖制下脱离出来,以独立的姿态与“国”相抗衡。
1915 年,高举文学革命大旗的陈独秀回复《新青年》读者关于杂志编者对中国文学的看法,“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今当趋向写实主义”[6]388。此后,陈独秀力图将文学引向全新的方向,他赞同胡适提出的“文学革命”三大主义,所谓“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6]391。在陈独秀、胡适等人看来,“国民”与“写实”“社会”形成了对等关系,其中心内涵趋向于“民”而非“国”。李大钊认为文学作品应该反对封建专制和传统儒家文化,并通过宣扬人道主义、自由民主等现代理念以改造国民。李大钊说:“我们所要求的新文学,是为社会写实的文学,不是为个人造名的文学;是以博爱心为基础的文学,不是以好名心为基础的文学;是为文学而创作的文学,不是为文学本身以外的什么东西而创作的文学。”[7]129李大钊还致力于文学本体建设的改革,把文学规定为社会写实性并以博爱心为情感基础,同时主张保留文学自身的特性,以此来倡导和维护新文学。
“五四”时期文学革命的主张涵盖了文学的内容、情感和文体等诸多方面,积极倡导贴近真实生活的写实文学,为此特别重视语言的变革。胡适对“白话文学”和“历史文学观念”进行探讨,推动了白话文运动的发展。当时的文学革命以“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为宗旨,不仅仅要改造旧文学,而且要造就言文一致的统一的“国语”。这就牵涉政治、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民众意识自然成为题中之义。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中提出了文学改良的主张,“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作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滥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8]。显然,他不仅要破除旧文学的影响,也要为民众打造白话文学,从而在文学领域为国民提供“不再分别上等人和下层民众”[9]903的平等待遇。比较而言,清末民初的文学家有关通过改造来构建理想民族文学的主张往往限于上层知识分子的视野,忽视了国民这一庞大社会群体,而胡适等人提倡白话文学,就是希望打破文学传播壁垒,与李大钊的文学改革相呼应,彻底破除旧文学只面向文人的狭隘视野。
总之,“五四”文学革命运动从“国”出发对民族文化进行探索并力图创新,主张文学要有历史担当。在探索这一宏大主题的同时,他们也认识到“民”的重要性,主张国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反映了当时逐渐觉醒的民众意识。胡适推崇的白话文运动和李大钊提倡的新文学运动,不仅从语言层面触及国民的主体性,而且试图从文学创作到接受等各环节消除知识分子与普通国民之间的隔阂。他们的主张未必完全正确,也未必都能付诸实施,但确实反映了当时思想界、文学界力图革新的进步倾向。
随着“五四”文学的发展与嬗变,文学家、文艺理论家对“国民”的探讨从存在层面上升到文化层面,对“国民”一词内涵的认知也从注重“国”转为倾向于“国”与“民”彼此独立且相互制衡,这一潜在变化预示了文学的社会性与民族性的回归。当时,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都对“国民”进行了重新定义。文学研究会沿着“文艺走向民众”这一方向展开探寻,创造社则提倡对文学进行社会性改造,将“为人生”的文学推向深化,强调文学家的使命意识。上述文学社团作家的创作提供了艺术实践经验,吸引理论界从民族、国民、世界等方面对文学进行研究,使“国民文学”成为文艺界、理论界关注的热点。
文艺界关于“国民文学”的论争并非突如其来。早些时候,陈独秀使用“国民文学”一词,意在打破贵族文学的局限。文学研究会成员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发,如周作人在1919 年提出了“平民文学”的概念。在周作人看来,平民文学并非专写给平民看,它与贵族文学仅仅只是精神上的区别,并不受形式等方面的束缚。周作人提出了有关平民文学的具体构想,即“用真挚的问题,记真挚的思想和事实”“用普遍的问题,记普遍的情感和事情”[10]。其中,“普遍”“真挚”等词语表明,周作人希望创作者能跳出狭小的圈子,真正走近人民大众。周作人还指出,平民文学不是要将“人类的思想趣味,接力按下”[10],而是要“费劲心力,启发他们”[10]。周作人倡导平民文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提高民众的文学欣赏水平。可以说,周作人关于“平民文学”的主张为文学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但是他的倡议在面对群众响应时便有些力不从心了。因而,朱自清等人以“国民文学”为补充,提出了“创造适于我们自身的国民性及历史的文化式样”[9]848的主张,以建设属于大多数人的文学作为作家的主要任务。由此,以文学研究会成员为首的知识分子将国民内涵运用于文学理论研讨与创作实践,为缩小知识分子与人民的差距打通了道路,使得“国民文学”一度成为“新文学建设最流行的标语”[11]。
创造社作家也致力于国民文学的社会性研究,他们从“为人生”的文学立场更进一步,强调从社会个体中找寻文艺价值,实现了文学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的转变。郭沫若在《我们的文学新运动》中写道:“我们于文学事业中正是不满足于现状,要打破从来的因袭样式而求新的生命之新的表现。”[12]成仿吾认为文学“对于现代负有重大的历史使命”[13],文学家已经不能蜗居在旧形式里自娱自乐,而应该与社会相融合,寻找一种富有生命力的全新形式。从为自己到为时代,从表现个体到融入社会,文学家将表现人生与救亡责任联系起来,主张文学要承担起改变中国现状的责任,积极干预社会。当时社会思潮的主题是救亡图存,因此激发民族意识、探讨国家方向就成了文学的时代重任。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文学家对此前的文学主张进行反思和借鉴,把“国民”放在社会层面进行考量,在“国”与“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1925 年,王独清和郑伯奇针对文坛上流行的极端民众化的文学现象发出感慨,“今日中国所谓的作家大都不能了解文学底使命,只知道很浮浅地摹仿”[14]。为了矫正这一不良倾向,郑伯奇对文学研究会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在他的《新文学之警钟》一文中,提出建立不同于当时其他文学的“国民文学”的主张。“当新文学运动发生之初,有的提倡平民文学,有的鼓吹人生艺术;自艺术上立脚,这颇有讨论的余地;但是那种峥嵘卓荦的革命精神,实在足为一时代的光彩。”[15]郑伯奇不仅肯定了文学平民化的趋势,而且希望将这种趋势与“革命精神”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推动文学的发展。其后,郑伯奇在《国民文学论》中对当时国民文学的使命和思想做了界定。他对平民文学的意义有所肯定,认为“‘平民文学’四字至少可以指示新文学的使命和趋势,虽然不甚完全。可惜当时文坛的流行而对于四字的解释不能一致”[11],同时,他也指出平民文学有误入迷途之嫌,“现在的文学家是依然孤居于他们文人的那狭小的社会中,照例做些有关阶级的梦想,写些冗长而无内容的诗或小说或剧本”[11]。因此,他希望作家在“忠实于自己生活之外,需把自己的生活范围,至少把自己的生活意识扩张”[11],期望“国民文学”朝着原有的“平民文学”发展的同时,又能打破知识分子与民众之间的隔膜,从而实现二者在思想、情感方面的一体化。在“国民文学”的构建历程中,“生活”成为关键词,寄予着文学家、文艺理论家对文学偏向的矫正和对文学责任的期许。郑伯奇批评知识分子一味赞颂“贵族的生活”,希望他们“在那巨浪汹涌的社会浊流中去游泳一番”[16],“唤醒国民感情,体验各社会的生活”[16]。这不仅需要作家与国民在思想感情上的通融,也需要作家以创作实践唤醒民众的文化认同,从而达到“作家以国民的意愿着意书写国民的生活或抒发国民感情的文学”[17]的理想境地。当然,郑伯奇的《国民文学论》不只讨论了“民”在文学领域的地位,而且讨论了“国”与“民”的相容关系。他主张文学既要考虑民众,也要为了国家而充满革命精神、民族意识和责任担当。他在论述“世界文学”与“国民文学”的关系时说:“若是把种族、国家这些具体的东西去了。我们有个世界,但是行止坐卧之间所想所见的都是那世界的生活么?是的,我们也可以说是世界的,其实并不是世界的生活,这都是一个民族的生活。”[11]他在讨论“阶级文学”与“国民文学”关系时说:“我们不主张阶级文学而先提倡国民文学。凡属于一个民族,对于自己的民族都有同一的感情。”[11]可见,郑伯奇把民族情感贯穿于“国民文学”的方方面面了,他要求文学家不仅要有“爱乡的情怀”,也要“深入到现实的血海中去,探索国民的痛苦所在”[16]。
总的来说,“五四”时期兴起的国民文学随着时代的变化,也在改变自身的艺术追求和思想内容。文学家不仅将“国民情感”作为文学创作新的风向标,而且提出了文人应该廓清流弊、走入民众并开展大众化创作的主张。这是在重视“国”的前提下从“民”的角度出发进行书写,从而走上了一条新的爱国救国、促民自新的道路。
文学革命的兴起和“国民文学”的问世,使得“国民”中“民”的文化意义逐渐得到提升,并作为文学批评的重要主体而为文学家所关注。“治国先治民”,这不仅能帮助人们摆脱单纯的个体权利意识,而且能启迪文学表现国家使命和民族担当。既然“国”与“民”之间的互相依靠、互相成就的关系在当时已经被文学家、理论家所认同,那么,人们对“国”与“民”关系的认识也应该是符合实际的正确认识。然而,“五四”文学并未能一以贯之地成功书写“国民”这一主题。纵观“五四”运动全程可以发现,当时的文学家并没有围绕着他们对“国”与“民”关系的理解进行深入探索,也未能通过创作实践将思考的结果充分表现出来。一些口头上拥护“国民文学”的文学家,以及那些希望在民众生活中发现文学真谛、寻找救国道路的文学家,他们的作品仍然摆脱不了倡导个人权利、个体意识的惯性,在“个人本位”与“群体意识”之间摇摆不定,并以孤立的眼光去看待“国”与“民”的关系。在这样的情势下,真正的民众似乎被透明化了,“国”变成了知识分子民族启蒙的理想目标,随即带来了一系列不可调和的矛盾。
早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前,“国”与“民”的关系问题就引发了文学界的关注和争论。周策纵说:“‘五四’的真精神不只是单纯的爱国主义,而是基于对民意至上、民权至上和思想觉醒的信念。”[6]6实际上,知识分子一直都无法恰当处理民意与民权之间的关系。在救亡图存时代主题的召唤下,知识分子对旧文化感到失望,渴望将西方文艺复兴时期产生的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与当时中国的启蒙主义思潮相结合,以便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和促进国家强盛。但是,这种思想没能流传多久,也未能有所发展。随着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的深入,知识分子看到呼唤民权运动停滞不前,便开始标榜“走向民众”,潜在地改变了“国民”的意义取向。然而,此时的国民文学未必是知识分子理想中的“国民文学”。傅斯年在《〈新潮〉发刊言趣书》中说:“中国群德堕落,苟且之行遍于国中。寻其由来:一则原于因果观念不明,不辨何者为可,何者为不可;一则源于缺乏培植‘不破性质’之动力,国人不觉何者谓‘称心为好’。此二者又皆本于群众对于学术无爱好心。”[6]80-81傅斯年把当时中国的堕落归因于国民,并予以强烈批判,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国民批判浪潮。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说道:“吾苟偷庸懦之国民,畏革命如蛇蝎,故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曾稍减。”[6]391“国民”之前冠以“偷”“庸”“懦”等词,这表明在当时知识分子的眼中,思想观念落后的民众是社会变革甚至是民族发展的阻碍。基于这样的认识,知识分子便难以完全融入民众,也难以通过作品表达“民意”。知识分子虽然有走向民众的意图,但是他们走向的民众未必是真正的民众,很有可能仅仅是他们塑造的国民镜像。
1922 年,周作人在谈及国民性时说:“我们主张尊重各人的个性,对于个性的综合的国民性自然一样尊重,而且很希望其在文艺上能够发展起来,造成有生命的国民文学。”[18]70周作人希望文学能实现个性自由和民众期许的结合,进而构建新文明理想蓝图,但是他的期待并不容易变为现实。知识分子如果不能很好地兼顾自身理想与国民意愿,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分子的救世理想与国民意愿之间的距离,决定了知识分子对“国”与“民”关系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出现分歧。鲁迅认为,“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19]70。他辩证地分析了文艺与国民精神之间的关系,指出当时文艺的现状是“中国人向来因为不敢正视人生,只好瞒和骗,由此也生出瞒和骗的文艺来,由这文艺,更令中国人更深地陷入瞒和骗的大泽,甚而至于已经自己不觉得”[19]70。鲁迅将文艺、中国人、国民精神放在一起讨论,没有拘泥于知识分子与普通民众的身份差异。在鲁迅看来,中华民族停滞不前与国民性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这一认识问题的视角为文艺发展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思路,即以精神探寻为本,解决民族、国家、社会和民众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然而,鲁迅这种自觉的文学使命观在文学界并未掀起巨澜,大部分人对鲁迅文学观念的认知仅仅停留于对孔乙己、阿Q 人物形象解析的表层。知识分子面对令他们失望的民众和停滞不前的民族文化,变革现状的愿望越发迫切,致使他们不得不暂时舍“民”而重“国”。
以郑伯奇为代表的“五四”启蒙思想家企图通过重新构造“国民文学”来实现“国”与“民”关系的平衡,但是他们的这种理想也很难实现,而对民众过高的期盼又使他们的作品失去了应有的情感包容性。萧红的《王阿嫂之死》、王鲁彦的《菊英的出嫁》和张天翼的《华威先生》等作品都抨击了民族劣根性,试图将麻木畸形的社会现状公之于众,进而实现启蒙社会的目的。《生死场》这样写道:“稳态的生存形式养成了人们懒散苟安的生活态度。”[20]69这句话折射了大部分知识分子对民众的潜在态度,即面对民众的精神状态和接受能力,知识分子站在与民众情感对立的角度有选择地忽视了后者的情感,企图通过思想启蒙教导民众,达到建立民族新文化、实现民族文化复兴的目的。这显然违背了知识分子在此之前渴望融入“民”进而强“国”的原初意图。于是“国民文学”成了空头口号,社会现实与启蒙理想的落差造成了“国”与“民”关系新的失衡。知识分子以自身的欣赏标准要求民众对于文学的接受,在文学改造上表现为急于求成和过于理想化。这种脱离国民思想实际的愿望和做法,导致知识分子陷入前所未有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