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供给有机食品的集体行动
——以H省W市8家合作社为例

2021-12-28 15:04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桥接集体行动社员

田 永 胜

(岭南师范学院 国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化肥、农药等现代要素开始用于农业生产。伴随80年代以来的农业科技推广,愈来愈多的化肥、农药、农膜、生长激素、兽药、转基因种子、除草剂等进入土壤,农业投入品的残留,不仅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还导致地下水、土壤有毒物质超标,进一步恶化农产品的生态环境[1]。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难度很大,是基于如下两大特征:

一是小农户的分散生产监管难度很大,难以保障食品安全。我国食品供应链的最前端即农产品生产领域,主要参与主体是分散的、组织化程度非常低的小农户。小农户以家庭劳动力生产农产品,不雇佣工人。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统计,我国有2.3亿户的小农户,占农业经营主体总量的98%,户均耕地7.8亩,小农户经营的耕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2]。我国的绝大多数农产品将长期依赖小农户供给。据农业农村部测算,到2050年我国全面实现现代化时,农村人口仍然有4. 6亿,以18亿亩耕地红线计算,每户耕地平均提高到18亩。但按世界银行30亩以下为小农户的定义,小农户生产仍将长期占据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3]。

二是土地细碎化、分散化的生产也难以保障食品安全。1978年,我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各地根据土壤肥力、地块大小、位置远近、水源好坏等因素,给每个农户合理搭配、平均分配,由此导致每个农户都有多块互不相邻的土地。这种地块零碎分散、数量众多、面积较小的高度细碎化状况阻碍了农户成片、集中、规模经营。杨慧莲等对全国23个省的全国776个家庭农场、普通农户样本803个和1166个专业大户的数据测算,家庭农场平均经营的地块数为28.99块,专业大户平均经营的地块数为20.30块,普通农户平均经营地块数为8.55块。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普通农户不足1亩的块数占总地块数的平均比重分别为15.62%、13.48%和52.49%。地块数量每增加1块,单位产量化肥成本增加0.86%[4]。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农户户均耕地面积由1978年的0.57公顷降到2004年的0.48公顷再到2018年的0.45公顷[5]。有研究表明,农户在分散细碎分布的土地粮食生产中劳动投工量、农用机械使用成本、农药化肥使用量上投入规模更大、使用效率更低[6],益发难以生产出农药残留不超标的安全农产品。

面对如上两大特征,即使部分农户想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也受制于耕地的细碎化而很难独善其身。如果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把分散的小农户组织起来,让合作社社员采取集体行动在所有社员的耕地限用或禁用农药、兽药、化肥、除草剂、生长激素,是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社会资本与合作社集体行动困境的化解

奥尔森根据“理性”人的假设,认为组织的规模越大,搭便车者就越多,集体行动就会陷入困境。因此,我国的部分学者根据奥尔森的理论,认为合作社由于难以克服部分社员“搭便车”的行为,导致意图生产安全食品的合作社最终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国外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路径研究了如何克服奥尔森提出的“集体行动困境”[7-8],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路径是以“社会资本”来论述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可能性。1986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将社会资本概念引入社会学领域,认为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换句话说,这一网络是同某团体的会员制相联系的,它从集体性拥有资本的角度为每个会员提供支持,提供为他们赢得声望的‘凭证’。”[9]248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作为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一系列不同的实体,这些实体都具有社会结构的某些特征,并且能够促使结构内部的参与者——无论私人参与者还是组织中的参与者——行使某种行为”[10]302。这个定义把社会资本概念的内涵扩展到水平型联盟、垂直型集团及不同实体之间的行为。他还进一步提出社会资本主要的构成要素包括: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和有效惩罚、权威关系、多功能组织、有意创建的组织。社会资本的主体是多元的,且大多数种类的社会资本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11]354-369。哈佛大学政治学与社会学教授罗伯特·普特南将社会资本的概念引入政治学领域,认为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比,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2]195。他还进一步提出了桥接型社会资本(bridging social capital)和内聚型社会资本(bonding social capital)的概念。桥接型社会资本是异质性的个人之间的联系,有利于联合外部资源和传播信息;内聚型社会资本是同质型成员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内部成员之间特殊的互惠关系,促进团结[13]22。

近30多年来,“社会资本”的概念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学、经济学和政治学领域 (Putnam[14],Knack and Keefer[15],Malecki[16],Fukuyama[17],Beugelsdijk and van Schaik[18])。但是,从国内外的学术文献看,从社会资本的角度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食品安全治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中国知网搜索篇名为“社会资本”与“合作社”的学术文献,一共有42篇,但都与食品安全无关。检索篇名为“社会资本”与“食品安全”的学术文献,只有2篇。其中沈秋欢、申俊龙提出,食品安全治理领域存在着社会普遍信任匮乏、互惠规范不足、社会关系和参与网络不健全等社会资本不足的状况,成为制约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形成的重要原因,提出重构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资本,培育现代社会意义上的社会资本要素,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19]。在Google学术搜索“social capital”“food safety”的学术文献,只有2篇与合作社、食品安全有关。周等以中国河北省和浙江省47家蔬菜专业合作社的145个社员的问卷调查数据,探索社会资本对合作社社员化学投入方式的影响作用超越了传统的决定因素。本文采用的社会资本指标有三个:技术与市场信息交流、信任和成员共同目标意识。社会资本的这三个方面都与农民使用农药的方式有显著的关联。在社会资本高的合作社,农民会倾向于根据外部指导而不是自己的经验使用化学品投入。这提高了食品安全程度[20]。索达诺认为,当前全球的食品安全治理面临从公共治理到私人治理的转变,社会资本的应用表明,私人标准和第三方认证不仅仅是促进食品市场效率和安全的公正技术工具。相反,他们是链条中有权势的参与者为了完成自己的目标而约束他人的工具[21]。

三、研究对象及方法

(一)案例选择

W市位于H省最南部,面积7 512平方公里,人口103 万,属于中温带大陆气候,常年活动积温2 700℃左右,无霜期130~140天,平均年降水量608 毫米。境内有大小河流200多条,土质肥沃,土壤中有机质含量多,有害物质残留量低,绿色植被覆盖率高达70%以上。早在1835年就有种植水稻的历史,现有耕地面积428.8万亩,其中水田235.5万亩,年产优质水稻12.1 亿公斤。受产区独特的地理、气候等因素影响,W市大米颗粒饱满,色泽清白透明,饭粒油亮,香味浓郁。2011年,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予W市“中国优质稻米之乡”称号。W市大米先后获得“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证明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由于W市的稻花香大米非常有名,近年来,全国各地假冒W市的稻花香大米非常普遍。在这种恶劣的大环境下,W市仍然有部分合作社能够克服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各种方法克服了合作社“集体行动的困境”,组织农民生产有机稻花香大米。因此,W市的合作社非常具有典型性。

本文选取了H省W市8家生产有机大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分别为:1)W市御良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冲河镇永丰村三屯,主要成员6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现有土地1万余亩,有农业科技专家作指导,组织农民继承原始种植模式,统一购种、统一施用农家肥,有机生物菌肥。统一种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生产出原生态有机环保食品。2)W市浩海水稻种植农民合作社,位于五常市志广乡拥政村小王家屯主要成员7人,社员共53户,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3年7月11日。水稻种植面积共计1 300多亩,产量约为10万公斤。拥有三大自主研发品牌,“浩海粮田”“石河泥鳅”“尚泽”,产品已覆盖东北、华北等国内大部分市场。3)W市晶鑫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兴盛乡,股东19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1年5月25日,参社农民262户,水稻基地不到7000亩,有机种植约2 000亩,是集科研、培育、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民合作制企业,下属还有鑫粮油贸易有限公司。4)W市李玉双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W市远景村于畔屯,股东5人,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0年10月13日。入社土地面积从最初 200亩扩大到近4 000亩。5)W市米十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W市志广乡拥政村小王家屯,主要成员5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7年10月18日。6)W市神锄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W市安家镇民主村蛤蜊滩屯,主要成员10人,注册资金105万元,成立于2014年5月23日。7)W市宋艳芳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五常市向阳镇东新立村,主要成员18人,注册资金260万元,成立于2015年03月27日。8)W市川北道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五常市二河乡三河村三河屯,主要成员18人,注册资金100万元,成立于2014年03月10日。

(二)资料收集

本文访谈资料的搜集整理跨度长达4年。2016首届中国(黔东南)有机大会暨国际有机峰会期间,笔者访谈了川北稻合作社负责人FYJ,同时认识了W市李玉双合作社的经理CBS。2019年8月下旬,笔者专程到W市找到 CBS。当时,CBS已经成立W市绿色有机协会,担任会长,又组建了米十三合作社。他对W市从事有机大米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知根知底。据他介绍,他们的会员单位有60多家,但真正做有机农业的也就20多家,通过他的介绍,2019年,笔者以参与式观察方式到其中几家合作社的农田进行了田野调查,了解了稻花香水稻的特征,观察了这些合作社有机稻田水稻生长状况以及设施、设备,并且以半结构访谈的形式,对6家合作社的社长、股东、亲属做了深度访谈。2020年8月初,笔者又到W市对2019年访谈的几家合作社做了补充调研,对3家合作社进行访谈。笔者选取了做得比较好的7家合作社,再加上原先访谈的川北稻合作社一共8家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是整个W市从事有机大米生产的典型,通过对这些合作社的研究,能够清晰地了解社会资本如何促进了这些合作社的集体行动。

笔者根据访谈录音整理出超过17万字的访谈文字稿。此外,笔者还通过合作社的自建网站、合作社提供的资料、新闻媒体的报道等途径,搜集了与研究相关的二手资料。

四、社会资本与W市合作社的集体行动

尽管学术界关于社会资本的理论存在诸多的争议和分歧,但对“社会资本”的基本含义达成了一致的共识,包括:“社会资本”是一种在社会结构中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同等重要的社会资源,其核心要素是信任、社会关系、参与网络和互惠规范等,这些要素强调的是集体行为或组织行为的重要性。本文将以普特南把社会资本划分为“内聚型社会资本”与“桥接型社会资本”这两个维度,来研究和分析W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应用社会资本克服了“集体行动的困境”,组织社员生产出有机大米。

(一)内聚型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

内聚型社会资本是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自然形成的社会资本。合作社的内聚型社会资本指合作社领导层之间、领导层与社员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根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以亲缘和地缘关系为主形成的内部人际网络。内聚型社会资本能够把原子化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有机水稻的生产规范,通过提升社员在种植、管理和营销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达成合作社生产有机水稻的集体行动。根据笔者的调查,W市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聚型社会资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在参与合作社有机水稻种植过程中形成的与亲戚、朋友以及邻里之间建立于信任之上的社会网络关系;二是乡村内部传统的宗族和户组关系自然形成的内部行为准则和规范;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性规范与互惠规范。

1.合作社的内部信任

指合作社领导层与社员以及社员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农村社会仍然是典型的“熟人社会”,很多村民之间存在血缘、姻缘关系,村民们长期生活在一起,彼此都很了解。这就为合作社的初期运转奠定了基本的信任。调查发现,这8家合作社最初起步的时候,都是先得到亲戚朋友的支持才能成立。合作社在吸收会员的过程中,都会选择正直、勤劳、良好声誉的农民。

御良田合作社ZLJ社长介绍他们合作社成立初期的情况时说:

ZLJ:我们就30来晌地,就是亲戚朋友的,反正跟感觉关系好的,能听话的,加上十晌二十晌,一直加到现在。

访谈员:那你加的话,就像你说的还要选地选人,你地的标准是什么标准?

ZLJ:地的标准是自来水,朝阳坡自来水,人家经过地一定的时候吵吵呵呵的都不行,都得是上心的人。你就是地啥都好人不上心也不行。

宋艳芳合作社在成立之初,也是亲戚的土地加入合作社。

SYF:第一次成立的时候是6户,后来又增加了人员。

访谈员:6户是些什么人?是你的亲戚朋友还是什么的呢?

SYF:就是家族的,对,因为我们这边家族式的土地面积特别大。

访谈员:你们一开始的话这个家族有多少地呢?名下。

SYF:一开始的话几百亩,有个五六百亩,我们这边是大亩。

李玉双合作社的经理CBS原本在H市经商,由于李玉双与他是亲戚,李玉双合作社迫切需要一个能够跑市场推销有机大米的能手,就把他从H市请回来专门做有机大米的销售工作。晶鑫合作社WYB介绍他们合作社也是相互信任的人集资之后才创办的:

不容易,我跟你说最简单的事,开始咱们成立的时候非常简单,就是希望大家伙都以集资的形式来进来,不光是土地也要拿钱,咱们要盖自己的工厂,然后自己种自己去加工自己卖,就是这个想法。但是当你非常稚嫩没有成长的时候,老百姓看着我把钱放在这,我也不是领导,你们能不能把我钱给整没了,给没了,他不干,知道吧?所以一开始只有四五家互相信任的和咱们投资来盖工厂,而其他那些家说我们也干,按照咱们的要求,我们种稻子,完了咱们卖,是吧?我就算支持咱家了,那个时候也没办法。所以说非常艰难。一共是五家集资30多万块钱,买了一套二手设备,买了一块地。

2.乡村内部的行为规范

当代农村仍然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邻里之间的熟悉会产生熟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村民们在街头巷尾的闲谈也体现着一定的道德规范和村庄舆论。作为乡土社会内生的社会资本,道德规范和乡村舆论会产生很强的舆论压力,村民们爱“面子”的心态使得大家都不得不顾忌一些不当行为的后果。这会促进合作社成员彼此之间的相互监督,不仅可以预防个别社员的“搭便车”行为的同时,还有利于增强合作社内部的信任。浩海合作社社长ZZZ谈道:“还有一个因为咱们农户他都形成一个咱们小集体的嘛,他农户受益人比如说他多卖一毛五分钱,他也怕咱们这块儿产业链断,咱们产业链断他也少卖钱,他们之间也有互相监督。有的他可能跟我说,你看他这两天不干啥活,整的是啥玩意。因为他也会帮着监督。” 川北稻合作社每20户有小组长负责监督,FYJ说:“我们按交易量给小组长工资。你给我收了一万斤符合要求的,我一斤给你一分钱或两分钱的提成。他一看,我管理得越好,他越给我钱。小组长一看,我在平常的基础上我还比你多赚一点钱,我只是在家瞅着,我没干别的,还有面子,我是组长,你要听我的。既当官,又赚钱,当然高兴啦!” 为了防止社员把非有机大米卖给合作社,组长会在社员脱粒时带着袋子到脱粒现场监督,大米脱粒后直接就拉到合作社的仓库。

3.合作社的制度性规范与互惠规范

合作社需要与社员进行信息与资源的交换,维护合作社的集体行动,就需要建构合作社共享的制度性规范准则,使社员能够普遍认同和遵守这些准则,增强合作社的内部凝聚力。同时,为了促进合作社的集体行动,一定要让社员感觉加入合作社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合作社也需要建构互惠规范。如果社员遵守合作社的各种规范,他们将获益;如果社员违背这些规范,他们将受到伤害。笔者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发现,W市有机大米合作社中的8家都建立起制度性规范和互惠规范,虽然略有差别,但是都发挥了其积极的作用。

川北稻合作社统一提供种子、有机肥料、有机农药,统一管理,统一收购,收购价比市场价高10%。李玉双水稻农民种植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使用统一的种植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储藏、统一加工和统一销售,极大地方便了合作社社员的水稻种植,而且,采用超前扣棚、超前育苗、超稀植栽培的“水稻三超栽培法”还使水稻亩产达1 000~1 200斤,比普通种植方法产量高10%以上。合作社成立的第一年底,合作社就给入户的农户每家分了半头猪。2014年,社员的有机大米每市斤大米比普通大米多卖5毛钱,合作社卖米的利润,社员还有分成。米十三合作社也实行统一采购生产资料、使用统一的种植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储藏、统一加工和统一销售的模式。浩海合作社则实行统一提供种子、统一提供肥料、统一销售,以高于普通稻花香稻谷价格一毛五的价格收购。御良田合作社是统一提供种子、肥料,允许社员以更高的价格卖掉有机大米,也可以每斤比普通稻花香高一毛五的价格收购。神锄合作社给社员统一提供肥料、种子、地膜、水稻包装物、物理除虫设备,统一收购水稻,水稻收购价比同期市场价每斤高二毛钱。宋艳芳合作社统一提供种子、肥料、统一锄草、统一收购,水稻收购价比同期市场价每斤高一毛钱。晶鑫合作社实行统一采购种子、有机肥,统一收购,每斤有机水稻比普通稻花香水稻高两毛钱。晶鑫合作社聘请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肥站的站长做技术顾问,还聘请了两个东北农大毕业的技术员,在每年育苗之前都进行2到3场的专家讲座,帮助社员解决一些技术困难。晶鑫合作社WYB说:

老百姓他是有实惠的,他种咱们的普通稻花香和有机稻花香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他付出了劳动的时候,咱们给他相应的回报,他辛苦一点,多投入点人工,但是咱们水稻的价格会相对的上来,他的收入也是有保证。

神锄合作社负责人YJW谈到社员加入合作社之后,能够从合作社获得很多个人不可能有的资源,还提高自己家的大米收益。

访谈员:那人家怎么就愿意跟着你干呢?

YJW:因为首先当时我卖化肥,就是说我始终是以诚信为主的,拿这个肥料的时候一定要卖得好的肥料,我给他讲了,当时我也讲你卖的好肥料,然后就这样他们卖肥料这块信任我了吗?首先那东西作用我不会夸大其词,就是以实为实的去做这个东西,农民就比较信任我。农民还信任我在哪?农民不用投入,你看种子我来提供,肥料我来提供,你用所有的药物都我来提供,你不用花钱。

访谈员:对,然后我还比你高出两毛钱。

YJW:对,当时是签合约的,签合同的。

访谈员:你对他们有什么要求?

YJW:所以你要必须按照我说的话来做,我对你没有别的要求,你一定要照我的一个做,你不照我这做是不好使的。

正如维莱斯·伊本内兹所说:“普遍的互惠和互信,即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其质量和密度各不相同。在许多时候,成员必须相信别人的信任,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因为他们对对方知之甚少,因此说互相信任是借来的。”[22]197为了防范个别社员不遵守合作社的制度规范,川北稻合作社、晶鑫合作社、御良田合作社、米十三合作社、李玉双合作社、神锄合作社、宋艳芳合作社等统一收购的合作社都进行检测。如果一旦检测到违规使用了化学农药,就要承受处罚。御良田合作社不仅抽检大米,还抽检水稻。

川北稻合作社FYJ说:

FYJ:我那有机大米有本账记得很详细,今天就你是第一号,我这个加工的编码那写着2016,比方说今天是8月12号,“-1”,那就知道这是你家的稻子在8月12号加工的。完了,这个米出事了,我就找你。

访谈员:查出来了。对,就知道谁的米了。

FYJ:要是你的米使化肥了、重金属超标了、农残测出来了,得了,你三家全免,全退回。

访谈员:那你这个是什么?你说等到你加工完以后,还要去送检吗?

FYJ:检啊,我就不是送检,是抽检。是由认证老师来抽检。

访谈员:你每年都让他们来抽检?

FYJ:对,每年是他们抽检一次,我们自己还要送检两次。

访谈员:就是说你这个都是加工好以后抽检和送检?

FYJ:对。

李玉双合作社如果从有机大米中检测出农药,就假一罚十。经理CBS说:

CBS:我在外头卖当中直接跟对方签合同,假一赔十,你要卖出这一堆米,那你就赔十堆米,化验失败,那就是你的事,我就不管。

访谈员:是是,有没有人化验过?

CBS:化验过。化验过它一达标他就不找你。所以我在外面宣传市场是越来越好,李玉双卖的越来越多,所有的责任必须得推向一个人,绝对不能找一群。

访谈员:然后他再找那一群人?

CBS:对啊。他去找,他就负责了五个人,这块地告诉你啊,你管啊。

访谈员:你们五个人出了事,你自己负责,就这样的。

CBS:这种罚款是,农民就怕咋?你卖一吨米罚十吨。

访谈员:谁也不敢作假。

CBS:你看我们假一赔十还不多,一旦你说完我罚十,你给我赔100万那是瞎扯,你能赔得起吗?你让他赔十吨一次大家就固定,你比方家是不是有房子,房子没收就是签合同吗?

其他合作社的处罚措施则相对比较宽松。浩海合作社社长ZZZ谈到,他们在抽检过程中的确发现过有人使用杀虫剂:

然后还有一个就是有一次我确实没看着,有一个农户就出现了,在后期的时候用过杀虫剂,就像我说的方法,他可能嫌我说的方法不到位,他就怕起虫了就用过一次杀虫剂,然后我们秋天一检就检出来了… … 我这边检个200多项,检出东西,不好意思这边像昨天说的进入黑名单了,你可能来年就不享受这个待遇了。

晶鑫合作社ZZZ说:

随机检,只要你这个不合格,首先你这个价格体系你没有了,就只能按照普通的稻花香来收购。这两毛钱或者一毛钱的加价没有了。第二,来年你这块地你不在那一片里了,你还得按有机来种,但是多余的投入都我们来掏,你那个就按普通稻花香来做,如果你不干你就退出合作社。你按这个来执行。

谭智心等认为,合作社社员产生“搭便车”行为的主要原因是合作社缺乏监督[23]。缺乏监督恰恰体现出合作社内聚型社会资本的不足。米多合作社并不收购社员的大米,也就不监督社员的大米种植是否使用化肥、农药。总体而言,通过田野调查发现,W市有机大米专业合作社的内聚型社会资本有助于提升合作社的有机大米质量管控,保障社员行为遵守合作社规则,防止了社员的“搭便车”行为,克服了合作社的集体行动的困境。

(二)桥接型社会资本与集体行动

桥接型社会资本是合作社在信任与合作基础上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具有政治或经济影响的个人、专家学者及农业局、农工办、工商局、畜牧水产局等政府部门之间的社会网络关系,如:川北道合作社早在2004年就开始与东北农业大学合作共建,由东北农业大学专家长期为合作社水稻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合作社则为东北农业大学学生提供试验基地,接待实习学生数百人次。从2014年开始,川北稻合作社的“鸭菌稻”基地的水稻种植、木耳种植、鸭子养殖由东北农业大学专家技术指导,使用的肥料也全部采用东北农业大学研制的秸秆微生物碳化有机肥,保证了水稻品质达到有机标准。2019年,东北农大又为川北稻合作社申请到有机水稻种植的一个省里科研项目,川北稻合作社作为这个项目的科研基地,为有机水稻基地配备了土壤分析、水温测定、测风、虫情测报等农情监测设备。东北农大的老师则负责指导互联网+智慧农业、大米网络营销等技术环节,促进了川北稻合作社有机大米的销售。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基于互惠互利与供应商、经销商及其他社会机构的社会网络关系。合作社与政府官员、政府部门、政府工作人员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能够使合作社提前掌握政府的政策及动态,使合作社得到更多的政府资金和项目支持。合作社与各类商业伙伴之间的交往、互动与信任,能够建立有机大米的销售信息、销售渠道,能够及时获得有机大米的需求信息,并进一步扩展销售渠道,促进合作社次年的发展。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8家合作社都没有建构起与当地政府部门的桥接型社会资本,因此,本文只研究了第二种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建构及其作用。

1.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建构,需要付出人力和财力

所有的合作社为了把有机大米销售出去,需要有能力的人、花费额外的成本专门负责,才可能建立起可靠的桥接型社会资本。李玉双合作社经理CBS为了建立桥接型社会资本,常年拉着装有机大米和电饭锅的行李箱奔走于全国各地的展会、销售会,建立起一批稳定的客户。晶鑫合作社WYB也谈到他们的合作社为了开拓桥接型社会资本,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

销售一开始那个时候成立的时候市场比较乱,就是什么渠道都可以走,我不是跟你说了嘛就是礼品渠道这个方式比较多,我后来咱们就慢慢做市场,因为有口碑嘛。然后慢慢的就做的影响力就大了,不仅是熟人了,陌生人通过这种就是朋友间的宣传他也会买。后来咱们的市场就是慢慢的农民做市场就是慢慢的就做开了。现在好了,现在咱们这个市场建立团队,有自己的销售团队。

宋艳芳合作社有五六个人去跑市场联系客户,每一个合作的客户要看他们的有机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大米的品相、口感值,香气值,包装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然后,可能与客户都要沟通半年到一年的时间甚至两三年,才能够取得客户的信任。宋艳芳合作社的负责人SYF说:

经过很多沟通,然后我们拿样品给他试吃,跟他讲解,以诚对待,以诚相待,告诉他我们的成本是多少钱,我们只想赚的利润是多少钱。然后我们想说带农民想走向什么的一个销售的渠道,实事求是,实际情况,我们是什么样的一个规模,什么样的模式,让客户了解我们,然后如果客户感兴趣的话,客户就过来实地考察,他看你说的东西存不存在,是不是这样?然后他过来考察的时候,他觉得你一直都说的都是真的没有去欺骗他,他就是会先少批量的合作一下,再看看实际的质量是什么情况,然后再一点点的扩大。就像朋友一样,新朋友人变成老朋友了。

2.桥接型社会资本的维护,需要不断增强客户对有机大米品质的信任

合作社维持桥接型社会资本,不仅需要对有机大米进行认证,还需要面临很多客户的私下检测。笔者在调研期间,有人给Z社长打电话说还想买他的米。那人说我们以前买过你们的米,后来又买别人的米了,一检测它发现有香精,所以不买那个人米了。由此,原先建构的信任遭到破坏,桥接性社会资本就遭到减损。鉴于W市的稻花香大米假冒的特别多,浩海合作社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专门寻找一家高科技公司,进行了指纹图谱检测鉴定。合作社社长ZZZ介绍说:

全国的做农产品我是第一例做有机纹图谱的检测。叫什么指纹图谱检测的?就光检这一项就花了2万多块钱,是华策,只有他们家能检。叫稳定同位素指纹图谱,稳定同位素,测氮氢氧。我们那边是有一个台湾的老师,他来就是在五常带着他亲自上地里边,就是秋天,他在地里面采样,全五常的主产区全采。然后他回去,他们单位里边有备案,有这个图谱,然后就是我跟他说我说你就消费者你怀疑我这不是五常的,你可以去检。还是我刚才说那个原则,你要检出来符合我说这个是我当地产区的,费用你自己花。如果不是的你什么费用了你检测费加上买米的成本什么我多少也赔你都没问题。我是做食品第一个做稳定同位素指纹图谱的,全国食品第一类。

宋艳芳合作社负责人SYF介绍他们的客户从最初派出好几个人监督逐步发展到后来完全信任他们,不再派人监督。

SYF;他们觉得跟我做事情踏实,我的顾客一开始是这样的,发货是这样的,就是只发10吨。第一次合作的时候发10吨,派了三个人过来,有一个人是监督水稻,有一个人是监督磨米,有一个人是监督发货。

访谈员:怕你们换货。

宋艳芳:然后货装到车上之后才打的款给我,就是磨米的时候给我打的首付款30%。

访谈员:分几个阶段。

SYF:磨米的时候给我打的首付款30%,装车的时候是打了70%的尾款,这是第一次合作。第二次合作来了两个人,一个监督我磨米的,一个监督我发货的,第三次的时候是来了一个人,只监督我发货就行。然后后面慢慢就不来人了。

总之,合作社如果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信任与承诺关系,有助于双方放弃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既降低了更换合作对象的概率,又有助于双方社会资本的再投入,还有助于合作社获取来自合作社之外的所需资源、资金与信息。

3.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建构,可以促进合作社有机大米的销售

御良田合作社ZLJ社长从2010年开始尝试有机大米种植,结果2010年、2011年都赔钱了,2012年刚刚保本。2013年,茅台酒厂过年要发福利,提前派人到五常寻找有机大米。不仅要求种植得好,还要求有机大米的认证证书。茅台酒厂的采购人员找ZLJ。不仅了解合作社对有机大米的种植方法并且亲眼看到他们在稻田薅草,就被打动了。再查看他们合作社的有机认证证书及化验报告单并向领导汇报后,以17.5元一斤的价格采购了他们合作社的70多吨大米。2014年,茅台酒厂又从御良田合作社采购了一批大米。2015年,茅台酒厂换领导了,重新派了采购人员,新的采购人员就与W市的乔府大院米业接触,不再购买御良田合作社的有机大米。幸好御良田合作社的名声比较好,四川成都及其他地方的大客户接着购买了御良田的有机大米。这些年来,因为有一些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御良田合作社的有机大米一直不愁销路。原因就是和他合作的商家不需要提前承担风险。

跟我合作的商家都没有风险的,你都不用投什么资,你上W来的客户必须投资,你不投资没跟他玩,农民不一定种,W市就这么干的。投资跑了,越这么整,农民越不跟他玩。投资之后没收到米。投资的这些人上一次当就走了。新客户你再来你就不给投资人不干,农民不干,你看他前头的都跑了,你要到时候再跑了米卖给谁。所以说在那个W市里,别说W市,你到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得先拿钱,现在整个的不是说从上到下,到H省那边好像也就是我自己不用拿钱。

川北稻合作社由于得到大公司的信任,在水稻种植前就得到资金支持。FYJ说合作社与三生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后,该公司第一年就借给六百万,第二年借给一千万,让社员干活。年底再收购有机大米。

FYJ:他第一年走了我们900吨的有机米,第二年走了一千二百吨,2013年走了一千五百吨。他(是)直销企业,他那个直销,我个人理解就是传销的一个演变。

访谈员:对,是啊,直销在我们国内合法。

FYJ:也是三条线下,你发展下线嘛!他第一年是六十万的员工,第二年就变成一百多万了,第三年又变成两百来万了。然后每个员工都要每个月拿出10%的工资来销售本公司的产品。这些员工一看,老买你的牙刷、老买海狗丸,吃不起啊,还不如买大米呢!这大米嗖嗖嗖就卖出去了。

此外,拥有较高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农民有机大米专业合作社通过多种渠道对外宣传合作社,让更多的人了解合作社,扩大合作社的客户群体,稳定合作社的客户群体。如果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遇到难题还能够获得专家、学者的技术支持,获得别人提供的意见,获得急需的资金。总之,一是具有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合作社,可以通过社会网络及时获得有机大米种植技术信息、销售信息、销售平台,这与桥接型社会资本欠缺的合作社差别极大;二是具有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合作社,网络中的关系伙伴可以相互帮助传递有机大米的信息,给他人推荐有机大米,提供有机大米的信息量和销售率。而桥接型社会资本欠缺的合作社,则面临着有机大米难以销售出去的困境,不得不压缩有机大米的种植面积。米多合作社JCX家2019年种植了1晌地的有机大米,由于难以销售,2020年种植了半晌地的有机大米。

五、结论与讨论

(一)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以W市8家生产有机大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案例,以半结构访谈和田野调查的方式,研究了两类社会资本对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的不同影响。得出如下三个重要的结论:

其一,二类社会资本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产生重要的影响,都是不可或缺的。聚集型社会资本可以提升合作社成员的认同感与满足感,防范合作社社员“搭便车”,最终促进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集体行动的成功。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存量高,能够帮助合作社提升有机大米的生产技术,保障有机大米的品质,帮助合作社扩大知名度,促进合作社有机大米的销售。

其二,二类社会资本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产生相互影响。任何一类社会资本的存量低,都会降低甚至导致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失败。如果合作社的聚集型社会资本存量低,会导致合作社生产的有机大米不符合标准。即使桥接型社会资本存量高,也会因为有机大米的质量不符合标准,最终影响有机大米的销售量,造成桥接型社会资本的崩塌。如果合作社领导层的桥接型社会资本存量低,合作社的有机大米就会销售不畅,当合作社不能以高价收购并且销售社员的有机大米后,会影响合作社社员对合作社的信任感、认同感,影响合作社次年种植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导致合作社的聚集型社会资本崩塌。川北稻合作社负责人FYJ就说:

你想做有机农业多艰难,你要没有自己的一个办法,农民要受损失,你管他叫爹他也不来干,他肯定跑了。我直接用农村话说,真是那样。农民说了,我要赚不到钱,你管我叫爹、叫祖宗,我也不承认你。一定要让他赚到钱,前期你给他一个希望,别让他赔钱,让他略微感觉到有人比他强。那么就想招,这钱一定出在这个循环地里,因为你要自己想办法,逐步地,你这个形成规模了,能创造效益的时候,你让他的利益就更大了,那他自然而然就乖乖地、服服帖帖地听你的了,你让他东他就东,你让他西他就西了。如果你不听,来年就不要你做合作社成员,开除你。这问题不就很好办吗?但是前提就是你市场一定要有出口,要能打开市场。

反之,如果合作社聚集型社会资本存量高,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取得成功。再加上桥接型社会资本,合作社有机大米销售得好,会促进合作社聚集型社会资本的存量,促进合作社成员的信任感、认同感与满足感,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集体行动。

其三,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理事长或领导的社会资本的存量不同,他们运用社会资本的能力、方式、手段和策略也有区别,这就导致不同的合作社处在防范合作社社员的“搭便车”行为、外部汲取资源的成果会有很大差异。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讲,如何兼顾二类社会资本的存量最大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集体行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层来说,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任务。对于合作社而言,如何培育和维持聚合型社会资本与桥接型社会资本,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局限性与展望

首先,本文研究的8家有机水稻合作社的样本在W市非常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但是,全国从事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合作社众多,有机农产品的种类繁多,他们的社会资本存在很多不同于W市8家有机水稻合作社的形式,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合作社。未来将考虑增加更多案例进行社会资本与合作社集体行动的研究,期待得出更加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结论。

其次,本文从两个维度研究了W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会资本。但是,国内外关于社会资本具体维度的观点纷繁复杂。因此,在未来研究其他合作社的社会资本对集体行动的影响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采纳不同维度的社会资本观点,这将进一步扩展社会资本对合作社集体行动影响的研究。

再次,本文虽然把两个维度的社会资本又做了具体的分类,但是,难以进一步研究不同类别的社会资本对合作社生产有机大米的影响程度。在未来研究其他合作社的社会资本对集体行动的影响时,考虑将社会资本的维度进行量化,以定量研究的方式验证不同社会资本对合作社集体行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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