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东汉的豪族
——基于汉代儒学发展脉络的考察

2021-12-28 07:34宿
关键词:儒学

宿 锐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秦汉时期的豪强地主是中国历史上地主阶级发展演变的重要阶段,其中,西汉中期到东汉时期的豪族地主是这一时期最为突出的代表之一。儒学经过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辩驳与整合,逐步走向正统地位。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大一统的地位得到确立,奠定了两汉儒学的发展基调。随着儒学的普及以及地主豪强势力的发展,两者逐渐走向结合,成为东汉时期政治格局、社会治理的独特现象。

关于东汉的豪族以及东汉儒学的发展,前人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也较为全面。如吴桂美的《从豪强宗族到文化士族——东汉马氏研究》[1],从东汉马氏家族出发,对东汉豪族和东汉儒学进行研究。薛海波的《东汉豪族与乡里社会探析》[2]论述了东汉豪族的宗族互助及乡里教化。杨天荣的《东汉南阳豪族文化上经学化的原因探析》[3],探讨了南阳豪族经学化的原因。王子龙、杨春密的《东汉豪族的儒家经典人生观》[4],对东汉豪族的特点及豪族儒学化有所涉及。笔者拟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东汉豪族与儒学发展之间的联系。

一、东汉豪族形成的背景

东汉的豪族起源于战国时期的封建旧贵族。进入战国后,战国七雄为适应社会历史变迁的要求,相机进行变法。然而,旧贵族势力仍然强大,世卿世禄制的残余有所保留,“将门必有将,相门必是相”[5]2353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活跃于战国政坛的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等四公子,就是封建旧贵族的代表。

战国后期,法家思想盛极一时,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极力主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限制贵族权力,“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为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5]2147。但改革并没有瓦解贵族在经济、思想文化上的特权。孟尝君在齐国为相期间,“封万户于薛”“其食客三千人,邑人不足以奉客,使人出钱于薛”[5]2360,享有在封地征收契税的权利。吕不韦专权时期,广泛招揽人才并著书立说,“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甚至“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5]2510。这对当时秦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5]239,对东方6国势力进行打击和制约。西汉建立之初,汉高祖刘邦继承了秦代抑制豪强的政策,为防止“诸侯有变,亦足率以东伐”[5]2123,于汉高祖九年(前198)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6]66。

汉武帝时期,推行更为严厉的政策,对豪强地主进行残酷打击。先后于元朔二年(前127)夏“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元朔五年(前124)“徙天下奸滑吏民于边”[6]179,并大量任用酷吏惩戒豪强。如任用张汤“排富商大贾,出告缗令,锄豪疆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6]2641。汉武帝时期对地主豪强进行的严酷打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宗法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没有从根本上摧毁豪族势力[7]。

汉武帝之后的继任者,逐步放弃汉武帝时期抑制豪强的政策,对地方豪强的打击也日渐松弛。汉元帝认为“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遂颁布诏令,改变以往将豪族迁徙至皇帝陵墓附近的做法,“今所为初陵者,勿置县邑”“又罢先后父母奉邑”[6]292,豪强地主迁徙政策有所松动。汉成帝尽管也采取过抑制豪强的措施,“徙郡国豪杰资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但后来也效仿汉元帝的弛禁政策,“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6]320。汉哀帝即位后,沿袭元帝和成帝的做法,“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6]340。西汉末年的统治者对豪强地主打击的松懈,使得地方豪族势力得到进一步的膨胀。王莽改制的失败,引发各种阶级和社会危机,豪族纷纷背叛并最终推翻了王莽政权。刘秀在豪族的支持下重新统一了天下,建立东汉王朝。东汉时期,豪族势力得到进一步扩张,享有更多的政治特权,逐步巩固和加强了自身地位。

二、东汉豪族的特点

东汉时期的豪族,随着东汉政局的演变和时代的变迁,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一)东汉豪族的政治权利日益增长

汉武帝时期,为规范人才选拔,于建元元年(前140)冬十月下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8]83实行察举征辟制,“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百石举孝廉”,“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6]167。乡举里选,政府依据民间舆论,登用人才,是一种官民合作的官吏选用方式[9]59。东汉时期,察举制发生重大变化,选举更加重视门第出身、资历声望,“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10]315。东汉中央政府选拔人才的权力逐步下放到地主豪强手中。

东汉察举制度,比较典型的有两种。一是诏举,由皇帝亲自选拔人才,选拔没有固定的时间,被选拔的大多数是地方豪族大姓、公族子弟;二是岁举,一年一次定期选拔官员。岁举权逐渐被豪强地主侵占,中央政府高官多半是豪族子弟,他们世代为官,逐渐形成“世家大族”的政治实体。如南阳豪族邓禹,在王莽末年就有较高声望,“及汉兵起,更始立,豪杰多荐举禹,禹不肯从”。邓禹“杖策北渡”,跟随刘秀。刘秀建国后,邓氏家族日益庞大,“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东京莫之与比”[11]619。

(二)东汉豪族经济实力日益强大

汉武帝时期,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5]1425。针对富商大贾、豪强地主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以及操纵市场等危害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汉武帝实行均输平准、算缗告缗、盐铁专卖等一系列经济措施,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和根除豪族的经济基础,一些豪族仍然占有大量财产和土地。武安侯田蚡“田园极膏腴,而市买郡县器物相属于道”,灌夫“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5]2847。汉武帝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量小农失去土地,被迫寄身于豪族门下成为奴婢。王莽当政期间,为改变这一情况,曾推行王田私属,“今更名天下田为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12]1176。王莽因托古改制违反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改革遭到社会各阶层的强烈反对。

汉光武帝刘秀是汉高祖九世孙,王莽执政期间“乃之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11]1。刘秀兼具皇族子孙和官僚地主双重身份,家族也带有豪强地主的性质,其舅父樊宏在南阳拥有庞大的地主田庄。《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有一段关于樊宏庄园的描述:

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勠力,财利万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有池鱼牧畜,有求必给……资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11]1119

由此可见,樊宏的庄园是东汉时期典型的封建地主田庄经济。

汉光武帝在位期间,针对西汉以来土地兼并和自耕农奴婢化等问题,陆续颁布释放奴婢和减免赋税的法令。如减免农民的赋税,“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8]105。汉光武帝还推行“度田”,“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又考实二千石长吏阿枉不平者”,严厉打击地主豪强侵占土地,荫庇人口等行为,“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11]66。但是,豪强地主经济势力并没有因此削弱,“度田”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出现了诸如隐瞒不报、欺压百姓等行为,“于是刺史、太守多为诈巧,苟以度田为名,聚民山中,并度庐屋、里落,民遮道啼呼”,“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12]1386。“度田”也损害了中小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们对中央政府进行一系列的反攻倒算,“攻劫在所,害杀长吏”[11]67。“度田”最终不了了之。汉光武帝之后,土地兼并更为严重,“豪富强人占田逾多,其赋太半,官收百一之税,而人输豪强太半之赋”[10]13。

(三)形成儒学与豪族相结合的儒学世族

自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学得到统治阶层的大力提倡。为使儒学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汉武帝“置五经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教问对”[13]7157。汉平帝元始年间,设立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13]7157。东汉建立后,延续了西汉时期儒学的发展脉络,并逐渐与地主豪强势力相结合。东汉开国功臣,很多都是地方豪族出身,但也精通和传习儒术。邓禹“笃于经书,教学子孙”[14]289,寇恂“素好学,乃修乡校,教生徒,聘能为左氏春秋者,亲受学焉”[11]624,冯异“好读书,通左氏春秋、孙子兵法”。汉光武帝刘秀早年“随其叔父在萧,入小学,后之长安,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14]2。东汉建立后也大力提倡儒学,对儒学之士给予优厚的待遇,用儒学完成了两汉之际社会转型和整合:

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先是四方学士多怀协图书,逃遁林薮。自是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之徒,继踵而至。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11]2545

汉光武帝之后,继任者继承了发扬儒学的传统。汉明帝“治尚书,备师法,兼通四经,略举大义,博观群书,以助术学,无所不照”,“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圆桥门而观听者盖以万计”[14]77。章帝“既志于学,始治尚书,遂兼五经,周览古今,无所不观”,“观临称制,如石渠故事,顾命史臣,著为通议”[14]77。汉和帝“亦数幸东观,览阅书林”[11]2546。汉代皇帝对儒学的重视和推崇,将儒学进一步向地方社会传播,儒学逐渐为豪强地主、士人、百姓等社会各阶层所关注。

地方官吏也逐步推进儒学在民间的渗透。李忠在丹阳任职太守初期,南方重新统一后人心未定,社会秩序较为混乱。为维护当地治安,李忠“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11]756。张霸自幼就受到儒学的熏陶,“七岁通春秋”,后来跟随长水校尉樊鲦“受严氏公羊春秋,遂博览五经”。在这样的儒学知识背景下,张霸任会稽太守期间,任用顾奉、公孙松等儒学名士,推广儒学教化,一时“郡中争历志节,习经者以千数,道路但闻诵声”[11]1241。豪族对儒学的重视以及任职期间对地方的教化,不仅促进儒学在民间社会的普及和传播,同时也推动了豪族的儒学化。

三、东汉豪族与儒学的结合(一)家风与家学

东汉豪族与儒学的结合,首先表现在豪族的家风和家学上。

在儒学的影响下,东汉时期的家风与家学多强调儒家伦理道德,以忠君爱国、孝悌仁义、务实节俭、谦虚礼让等为主要内容。在《晋书·列传第三王祥郑冲何曾石苞传》中,王祥对东汉以来的家风进行了概括,用以训诫子孙:

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过,德之至也;扬名显亲,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临财莫过乎让。此五者,立身之本。颜子所以为命,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15]985

忠君是儒家思想首要提倡的内容,儒学对君臣关系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君臣者,何谓也?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也。臣者,缠坚也,厉志自坚固也”[16]376。儒家思想阐明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要求臣下必须忠于君王。孝悌与西周以来宗法血缘观念密切关联,仁义也是春秋战国以来孔孟思想的传承,孝悌仁义是维系宗族血缘、乡党邻里关系有力的思想工具。三国时期的王昶对孝悌仁义进行了总结:

夫人为子之道,莫大于宝身全行,以显父母。此三者人知其善,而或危身破家,陷于灭亡之祸者,何也?由所祖习非其道也。夫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孝敬则宗族安之,仁义则乡党重之,此行成于内,名著于外者矣。

若夫山林之士,夷、叔之伦,甘长饥于首阳,安赴火于绵山,虽可以激贪励俗,然圣人不可为,吾亦不愿也。今汝先人世有冠冕,惟仁义为名,守慎为称,孝悌于闺门,务学于师友。[17]744-746

尽管东汉豪族中不乏生活糜烂、奢侈腐败者,但有的大家士族仍提倡务实奉礼、勤俭持家。汝南袁氏是东汉时期的名门望族,世代为相,生活极为奢华。然而,身为袁氏家族一员的袁闳,却“少励操行,苦身修节”,抛弃家族优渥的条件,“居处仄陋,以耕学为业”。袁闳以身作则,规劝自己的兄弟戒断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寄生思想,要务实勤谨,振奋先祖基业:“吾先公福祚,后世不能以德守之,而竞为骄者,与乱世争权,此即晋之三郤矣。”[11]1526

谦虚礼让对东汉豪族的儒学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汉和帝即位初,时任屯骑校尉的桓郁“累世经师,而性和退自守,故上书荐之,令授经禁中”。桓郁的谦和避让,使“内外协附,莫生疑异”[11]813,从而避免了外戚窦宪的打击迫害。樊准“少励志行,修儒术,以先父产业数百万让孤兄子”,遵循儒家谦逊礼让的优良品质。儒家思想的发展和传播,对豪族内部伦理道德、思想准则,以及外部的为人处世等方面,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随着儒家思想在全国范围的普及,西汉中后期出现了豪族家学,形成了东汉累世公卿的现象。弘农杨氏、汝南袁氏因传承家学成为“四世太尉”“四世五公”。桓荣因精通儒学,深受汉明帝的赏识,“每大射养老礼毕,帝辄引荣及弟子升堂,执经自为下说”,“乃封荣为关内侯,食邑五千户”[11]1253,桓荣家族因此兴起。在儒学和皇权的支持下,桓荣后代如桓郁、桓焉等人,继承了桓荣研习儒学的传统,家族的发展几乎贯穿东汉政权的始末。

豪族的文化修养和传承,家学是最主要的途径。豪族家学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个是豪族以经学世代相传,经学类型多样、数目不一;另一个是形成属于自家风格特点、相对独立的门派。《汉书·匡张孔马传》的记载,体现了豪族家学的特点:

初,禹为师,以上难数对己问经,为《论语章句》献之。始,鲁扶卿及夏侯胜、王阳、萧望之、韦玄成皆说《论语》,篇第或异。禹先事王阳,后从庸生,采获所安,最后出而尊贵。诸儒为之语曰:“欲为《论》,念张文。”由是学者多从张氏,余家寝微。[6]3352

东汉豪族儒学化,在豪族的精神面貌上也有所体现。很多豪族由尚武向崇文转化,有的还成为当地乡里的道德典范。《太平御览·文部》记载了东汉南阳大族樊重维护亲情、体恤爱民的优良品德及对乡里社会的影响:

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其素所假贷人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竞不肯受。[18]2693

《东观汉记》也记载了王丹乐善好施、嫉恶如仇、淡泊名利的良好品德:

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尊为护丧事,赙助甚丰。丹乃怀缣一匹,陈之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14]509

《后汉书》也常用“清”来称赞豪族的施政业绩、道德品行、思想言论等。如“清明”“清高”“清亮”等,是对东汉豪族精神风尚的赞扬,也是豪族精神文明的反映。到了魏晋时期,这种“清”的精神以及“清简”政风随着“永嘉之乱”贵族的南迁渗透到江南地区,在东晋贵族政治之下得到进一步传承[19]。

(二)宗族内部关系

东汉豪族在儒学化的进程中,用儒家思想来调解宗族内部的关系,将儒学的伦理思想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宗族互助是儒学对豪族内部人际关系影响的一个重要内容。宗族互助有经济扶助、散发钱财和收养鳏寡孤独废疾者等几个方面。经济互助是东汉乡族常见的社会救济行为。王丹“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于是“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11]930。散发钱财是春秋战国以来“游侠之风”的延续。汉章帝时期的廉范是战国名将廉颇的后代,其继承了战国侠义遗风,“范世在边,广田地,积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11]1104。收养鳏寡孤独也是族人互相关爱、体恤的表现。任隗继承其父任光的优良传统,“少好黄老,清静寡欲,所得奉秩,常以赈恤宗族,收养孤寡”[10]753。但宗族的收养并不代表人身依附,收养者不剥夺被收养者的人身自由。如侯瑾“少孤贫,依宗族居”,但其“性笃学,恒佣作为资,暮还辄燃柴以读书”,奋发图强,后成为文学大家,“河西人敬其才而不敢名之,皆称为侯君云”[11]2649。

整体而论,儒学在维护地方社会的稳定、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儒学对于规范宗族家庭人际关系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宗族内部人际关系大致分为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和兄弟关系等。

1.父子关系

先秦以来的儒家倡导“父慈子孝”,“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20]5。父子应当自觉遵循“慈孝”的道德标准,协调好父子关系。如孙期“家贫,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泽中,以奉养焉”[11]2554;蔡邕“性笃孝,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11]1980;樊重“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这些例子体现出“孝”观念在当时社会上的影响力。东汉时期孝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白虎通》作了进一步的阐释:“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也。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故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16]376逐渐形成了父权独尊的局面。尽管在宗族内部财产支配权归封建家长,父权因此得到强化,但这在客观上也加强了家族的凝聚力。

2.夫妻关系

儒家思想提倡“夫妻好合”,体现了封建小农经济下夫妻制家庭基本的伦理道德。汉代儒学进一步强化了夫权在家庭中的地位,董仲舒的新儒学提出“夫为妻纲”的思想。《白虎通》对夫妻关系也作了界定:“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体现了男尊女卑的伦理观念。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东汉时期涌现出不少妇女为丈夫恪守贞节的故事。刘长卿的妻子自幼在其父的家庭教育下,对儒家经典和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自愿为丈夫守节,“昔我先君五更,学为儒宗,尊为帝师。五更以来,历代不替。男以忠孝显,女以贞顺称”[11]2797。乐羊子在外游学7年,“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11]2793。乐羊子之妻还常以儒家道德规劝丈夫:“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11]2792劝诫丈夫自尊自爱。虽然在儒家伦理观念和夫权支配的影响下,东汉妇女的地位受到一定的约束,但儒学倡导夫妻之间和睦相处,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夫妻关系,促进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3.兄弟关系

儒家经典强调“兄友弟恭”“为人弟者,怀仁义以事其兄”[20]341,这对东汉豪族的兄弟关系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兄弟和睦相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兄弟居住在一起,共同生活起居。如魏霸“少丧亲,兄弟同居,州里慕其雍和”[11]886。第二,互相谦让,共享财产。如颍川豪族韩棱,4岁时成为孤儿,“养母弟以孝友称”,长大后“推先父余财数百万与从昆弟,乡里益高之”[11]1534。儒学对兄弟关系的规范和要求,有利于促进豪族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东汉豪族儒学化的影响

东汉豪族与儒学互相融合以及豪族的儒学化,对东汉及后世具有较为深远的影响。有的豪族在入仕为官后,用儒学来治理和教化地方社会。如杜畿在担任河东太守期间,“又开学宫,亲自执经教授,郡中化之”[17]496。豪族出仕后,将儒学运用到地方社会,并逐渐为地方百姓所接受。此外,东汉时期私家讲学较为盛行,儒学世族门下往往弟子云集。如董钧“累迁五官中郎将,常教授门生百余人”[11]2577。豪族广收弟子门生,形成诸多家族门派;而各个家族门派对儒学的传授,扩大了儒学的社会影响力。无论是豪族的地方教化,还是儒学世家的招生授业,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儒学的社会化。

在豪族私学的正确引导下,儒学师生逐步形成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推行乡里教化,维护民间社会秩序,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如蔡衍“少明经讲授,以礼让化乡里,乡里有争讼者,辄诣衍决之。其所平处,皆曰无怨”[11]2208。师生用儒学教化乡里,儒家的价值理念、道德礼节逐步渗透到民众心中,在社会上形成了忠孝、仁义、谦和等儒家精神风尚。师生的儒学实践,使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京师太学生与郡国诸生为中心,引发了忠于国家理念的官僚共鸣,形成全国的舆论中心,并将广大儒生争取到与浊流的斗争中[21]11。这种历史责任感,在推动东汉末年太学生和清流官僚反对腐败政治、与外戚宦官展开斗争的同时,也促进儒家伦理道德在社会上的传承和发展。

豪族私学虽然以儒学的研习和传授为主,但对黄老学说也有所关注。杨厚不满梁冀专权,因而称病归隐,“帝许之,赐车马钱帛归家。修黄老,教授门生,上名录者三千余人”[11]1050。在黄老之学的影响下,儒学大家也提倡清心寡欲、淡泊名利,反对奢侈腐败。这种清静思想也被一些豪族所接受。如尹勋“独持清操,不以地势尚人”。这种思想也深刻影响到魏晋时期的社会政治风气。东晋建立之初,王导坚持“简易”和“宽恕”的态度,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也以宽松为主,对以豪族为中心的江南采取安抚默认的态度[22]134。王承任职东海太守期间,“政尚清净,不为细查”[15]1961,宽容待民,不追究百姓轻微触碰法律的行为。“清约”“宽恕”是东晋贵族政治较为独特的一面,而“清”这一贵族精神,与东汉儒学世族对黄老之学的提倡有一定的历史关联。

东汉豪族与儒学的结合,也有一定的弊病。有些豪族将儒学传授与自身所掌权力相结合,逐步形成豪族特权的世代垄断,进而向士族演变。东汉统治者大多放任世家豪族的扩张,豪族世官化、士族化的倾向日益明显。如东汉窦氏家族“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11]808。这类豪族世代为官,长期垄断权力,甚至操控地方选举、压制乡党舆论,使中央选官制度在地方无法正常推行。有的豪族借助与官僚集团的联系,利用特权,滥用权力,对中央政府官僚制度体系造成一定的冲击,致使朝廷和地方出现了大量对选官“清浊不分”的谴责[23]81。汉桓帝即位之初,对当时中央选官制度的衰落进行了批评,“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11]288。随着东汉中后期政局的演变,豪族势力日渐膨胀,不断冲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有些豪族以儒学作为笼络人才、培植自己势力的重要武器,到东汉末年发展成为割据势力。豪族的儒学化、士族化所带来的隐患,不仅葬送了两汉国运,也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政治提供了最初的实践。正如田余庆所言:“东汉所见世家大族,是魏晋士族现行阶段的形态。”[24]330

综上所述,儒学在东汉豪族的形成、发展以及向士族转变的过程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作用。但是,豪族的演变历程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不能过分强调儒学对豪族的影响。豪族将儒学运用到家风、家学的建设中,有利于家族内部的和谐以及民间社会秩序的稳定;豪族将儒学运用到具体的社会实践中,通过讲学收徒、教化乡民等途径,促进了儒学的传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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