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特征、空间分布及集聚发展研究 *

2021-12-27 03:04:02张新友
新疆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新疆物质

张新友

内容提要: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上东西方多元文化的交汇点,中华传统文化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元素多元。文章运用数理统计、Arc GIS 空间分析方法和空间自相关分析方法,对新疆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结构特征、空间分布特征、集聚发展进行梳理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级别结构具有以自治区级为主,国家级相对较少的特征,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结构主要以传统技艺、民俗和传统音乐项目为主,空间分布以北疆西北部区和南疆西南部区为主。各地(州、市)地域面积差异较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度分布方面呈现出少数县市集聚、多数县市集聚不明显的发展态势。今后需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的力度、不断提升集聚区域的文化内核,并充分发挥其扩散效应,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非物质文化形态存在, 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并且世代相传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具有丰富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学者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越来越多。笔者通过梳理文献,可以发现目前国外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更多关注其对当地社会的影响以及其再创新。(1)Yu Park H.,Shared National Memory as Intangible Heritagere-Imagining two Koreas as one Nation,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2011,38(2),pp.520-539;Bille M.,Assembling Heritage,Investigating the UNESCO Proclamation of Bedouin Intangible Heritage in Jorda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eritage Studies,2012,18(2),pp,107-123;Sedita S.R. Leveraging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Novelty and Innovation through Exaptation,City,Cul3(4):251-259;Cominelli F.,Greffe X.,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Ture and Society,2012,Safeguarding for Creativity,City,Culture and Society,2012,3(4),pp.245-250.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等领域。(2)欧阳正宇:《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RMP分析》,《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12期;郑雪松:《教育人类学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制研究——以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为例》,《河南大学学报》2013年第5期;李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产业化运作的可能性——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符号价值谈起》,《贵州民族研究》2008年第8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的研究始于2010年,学者们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的特征,探讨其形成的原因、影响因素和形成机制。程乾、凌素培研究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呈带状、组团状分布,且分布不均衡,主要表现为东多西少、南多北少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3)程乾、凌素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地理科学》2013年第10期。吴清、李细归、张明通过研究我国不同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认为其呈现为集聚型的分布特点,区域差异明显,总体是东部多于西部,西部多于中部,不同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密集区集中于京津唐、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表现为该种空间分布的成因。(4)吴清、李细归、张明:《中国不同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与成因》,《经济地理》2015年第6期。另外,李蕊蕊、赵伟、陈静,柴国珍、孙文学,袁少雄、陈波,徐纪安、李文静、吴朋飞,彭伟、甘萌雨、张永贺,廖琴、朱晓婷、李丁、宋丹、聂梁林,李航、刘幸、吴相利等分别对福建、山西、广东、河南、安徽、广西、甘肃、黑龙江等省(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进行分析,为今后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的选择提供理论参考。(5)李蕊蕊、赵伟、陈静:《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及地理空间分布特征》,《地域研究与开发》2014年第6期;柴国珍、孙文学:《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空分布与重心移动分析》,《文化遗产》2010年第2期;袁少雄、陈波:《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及地理空间分布》,《热带地理》2012年第1期;徐纪安、李文静、吴朋飞:《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河南科学》2015年第4期;彭伟、甘萌雨、张永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结构及空间分布形成机制研究》,《池州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廖琴:《广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地理分布特征》,《经营管理者》2013年第25期;朱晓婷、李丁、宋丹、聂梁林:《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及地理空间分布》,《资源开发与市场》2017年第1期;李航、刘幸、吴相利:《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结构及空间分布》,《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15年第5期;张佳运、高敏华:《新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及地域分区研究》,《干旱区地理》2016年第5期。

新疆作为古丝绸之路上东西方多元文化的交汇点,经过长期的共生相融式的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资源丰富、类型多样、元素多元的特征。当前新疆正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6)“五大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其中之一为文化科教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作为珍贵的资源予以保护和传承,因此,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的深入研究很有必要。目前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研究的文献较少,张佳运、高敏华对新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分布地区和主要民族进行研究。(7)张佳运、高敏华:《新疆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及地域分区研究》。基于此,文章通过借助相关模型,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自治区级)类型特征和地理空间分布进行研究,以求丰富和完善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研究,为今后相关发展方案的选择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按照级别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联合国级、国家级、省(自治区)级、市(地、州)级、县(市、区)级五个等级。目前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级名录数量不多,为3项。由于市(地、州)级、县(市、区)级项目名录繁多且无法保证其准确性,因此文章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集中于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两个等级。数据信息主要来源于世界非遗网、中国网、中国政府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新疆文化厅官方网站。

(二)研究方法

首先,运用Excel软件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进行统计计算,通过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级别和类型结构,总结其数量特征;其次,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度指标对新疆14个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集中性进行量化分析;再次,运用Arc GIS10.2软件空间分析法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规律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根据以上的分析结果,归纳出文章研究的主要结论,提出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方向。

三、研究过程与结果分析

(一)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构特征分析

1.级别结构特征分析

2006—2014年,我国文化部共公布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新疆共75项名录列入其中。在公布第二批名录的同时,开始公布第一批扩展名录,至今共公布三批464项(8)自治区第一批扩展名录由于数据缺失,尚未包括在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9)根据国家文化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官方网站所公布的四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名录整理计算。新疆共23项名录列入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从2007—2013年共公布四批293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表1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 单位:项

从表1可以看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级别结构,截至2014年,新疆共有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计446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98项,占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总数的21.97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有348项,占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78.03 %。这说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以自治区级项目为主(见表1)。

2.类型结构特征分析

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十大类。2008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的通知》(国发〔2008〕19号)继续延续第一批的分类,只是对其中部分项目名称做了修改,改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

表2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数量及所占比例 单位:项

通过分析发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结构具有集聚和阶梯性的分布特征。其中以传统技艺项目为第一梯队。由于传统技艺涵盖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因此其数量最多。民俗和传统音乐项目为第二梯队。由于民俗是人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化活动,是人们物质生活在精神世界的反映,因此,其数量相对也较多。新疆自古就有“歌舞之乡”的美称,居住在这里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蒙古、锡伯、满、乌孜别克、塔塔尔等民族都能歌善舞,因此传统音乐的数量较多。传统舞蹈、民间文学和传统美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为第三梯队,曲艺、传统医药和传统戏剧为第四梯队(见表2)。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在类型上呈现出显著的分布不平衡状态。无论是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来看,还是从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来看,数量均不相同,且其分布总体上呈现出阶梯性分布的特征(见图1)。

图1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结构特征

(二)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空间分布的特征分析

1.宏观区域分布特征

根据新疆的自然地理位置、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同,文章将新疆地区分为五个区域板块:天山北坡区、北疆西北部区、南疆东北部区、东疆区和南疆西南部区。

表3 新疆主要区域板块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 单位:项

其中天山北坡区包括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乌苏市、沙湾县、奎屯市等23县(市、区),(10)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石河子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乌苏市、沙湾县、奎屯市。区域面积12.5万km2。北疆西北部区包括伊犁州直属县(市)、塔城(除沙湾、乌苏两县)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4个地州,共26个县(市),(11)包括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霍尔果斯市、塔城市、额敏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阿拉山口市。区域面积26.5万km2。南疆东北部区包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12)包括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区域面积59.8万km2。东疆区包括哈密市、吐鲁番市2个市,共6县(市、区),(13)包括高昌区、鄯善县、托克逊县、伊州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区域面积20.9万km2。南疆西南部区包括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3个地州,共24个县(市),(14)包括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区域面积45.9万km2。(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年鉴2018》,乌鲁木齐:新疆年鉴社,2019年。

从空间分布的数量看,北疆西北部区居于首位,非遗项目数量占总量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南疆西南部区次之,约占总量的三成;南疆东北地区位列第三,约占总量的两成;东疆区位列第四;天山北坡区在五个板块中分布数量最少。从非遗的密度分布来看,全区14个地(州、市)平均密度为2.908项/万km2,北疆西北部区的分布密度最高,为6.287项/万km2;南疆西南部区的分布密度其次,为3.158项/万km2。这两个地区的分布密度均高于全区的平均分布密度。东疆区的分布密度排列第三;天山北坡区的分布密度排列第四;南疆东北地区的分布密度最低。从表3可知,新疆非遗项目在区域空间分布上差异比较大,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很多,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的不同和变化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北疆西北部区自然条件优美,被誉为“塞外江南”。区域范围内河流众多,河谷、盆地、平原集中,气候适宜,自然条件良好。长期以来该地区人口密度较大,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得该区域的传统技艺和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在这里生活的多数民族爱好歌舞表演,使得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较多。南疆西南地区以绿洲为主,河流较多,但是与北疆相比,自然条件相对比较恶劣。南疆的群众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了传统的技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北疆西北部区类似,居住在这里的多数民族都能歌善舞,也使得该区域的传统音乐和传统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南疆东北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多样,但是与北疆西北部区和南疆西南部区的不同之处在于,该区域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积辽阔,是全国面积最大的地级行政区,且塔克拉玛干沙漠主要在该行政区域内。因此,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同样比较丰富,但是由于其面积较大,使得其分布密度较低。东疆区作为古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是连接中原与外界的重要地区之一,该区域在自身文化发展的基础之上,充分融合了中国周边国家的文化、中华民族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使得该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独特之处。天山北坡区作为全疆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相对较少,今后可以组织更多的人力对该区域的文化资源进行挖掘和积极申报(见图2)。

图2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发布特征

2.行政区域分布特征

从全疆行政区划来讲,14个地(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申报。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和数量分布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见表4)。新疆共有48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平均每个地(州、市)34.35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大于全区平均数的有5个地(州),分别为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

表4 新疆各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情况

从行政区域密度分布角度分析,新疆14个地(州、市)的平均密度为2.890/万km2。从表4可见,点密度分布呈集聚阶梯性特征。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直)非物质文化遗产点密度分布最高,为10.465项/万km2,约是全区地(州、市)平均值的 4 倍,这是第一梯队;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吐鲁番市、阿勒泰地区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这六个地(州、市)为第二梯队;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哈密市,这五个地(州、市)为第三梯队;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和田地区,这两个地(州)为第四梯队。

综上所述,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行政地域尺度上的数量分布和点密度分布总体上保持一致,均呈现出集聚性阶梯状的分布特征,仅个别地(州、市)存在较大的差异,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总数排位靠前,但是由于地域面积辽阔,使得其点密度排位靠后;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总数排位靠后,但是由于地域面积较小,使得其点密度排位靠前(图3)。

图3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区域点密度分布特征

(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群发展方向

1.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局部空间自相关程度

为进一步分析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聚与扩散效应的发展现状和方向,以新疆105个县(市、区)为基本单位,运用1995年安塞林(Anselin)提出的Moran指数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局部空间自相关程度进行计算,公式为:

(1)

(2)

对观测值在空间上服从随机分布这一原假设进行检验时,通常根据标准化以后的Moran I值:

(3)

统计推断的过程中,需要预先对变量x的分布做出假设。在此,由于分布未知,采用随机化方法模拟得到x的分布。通过在随机分布假设下得到I的期望值和方差来对原假设进行检验。

在随机分布假设下,Moran I的期望值和方差分别表示为

(4)

将Moran I 解释为用于表现全局空间集聚程度一个相关系数,取值介于-1到1之间。在给定显著性水平下,当Moran I显著为正时,呈现高高集聚或低低集聚分布格局;当Moran I显著为负时,呈现空间分散格局;当Moran I接近期望值,表示观测值在空间上随机排列。

经过计算得到非遗数量的莫兰值0.019387,期望值为-0.011494,标准差为0.002103,标准化后的统计指标值为0.673351,显著性P值为0.500724,大于0.05,接受原假设,即新疆各地区非遗数量不存在明显集聚现象。

Moran I是全局空间自相关统计量,得到关于总体的一种空间关联结构模式,并不能直接反应不同位置上的空间变异程度。另一方面,在空间平稳性这一假设前提下,全局空间自相关统计量在所有位置上的观测值得期望值和方差均是常数,这与现实中的空间过程相背,尤其当数据量庞大时,空间平稳性根本不可能满足。

图4 基于空间自相关的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聚发展分类

2.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聚特征分析

图4直观地显示了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的局部空间自相关程度,当存在高高集聚呈现红色(即“热点区域”,该县及其周围的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都较多),低低集聚呈现蓝色(即“冷点区域”,该县及其周围的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都较少),若不存在明显集聚现象就呈现出米黄色。因此,根据图4,吐鲁番市、哈密市、阿勒泰市、塔城市、霍城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为“热点区域”,其中吐鲁番市和哈密市属于东疆地区,阿勒泰市和塔城市属于北疆北部地区,霍城县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属于北疆和南疆的边境县,它们均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较多,且周边区域的项目数量也较多的区域。实际发展过程中,这些区域经过各民族共同长期生活,因此,集聚了种类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且通过扩散带动周边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使得区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相当,实现了“高高集聚”。

但同时也应该看出,除了上述6个县市以外,其他多数新疆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从总体上和局部来看,均不存在集聚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新疆区域面积辽阔,占到全国疆域的六分之一,且新疆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区,人口主要聚集在绿洲地带,各县市之间距离相对较远,因此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对表现出不集聚的趋势。另一方面,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得不够,还有种类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尚未被发现,使得总体数量呈现略显不足,这也是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现出相对不集聚的趋势的又一原因。

四、结论与讨论

(一)结论

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级别结构呈现出以自治区级项目为主、国家级项目相对较少的特征。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在类型上呈现出显著的分布不平衡状态。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和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传统技艺、传统音乐和民俗较多,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相对较少。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结构具有集聚和阶梯性的分布特征。其中以传统技艺项目为第一梯队,民俗和传统音乐项目为第二梯队,传统舞蹈、民间文学和传统美术、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为第三梯队,曲艺、传统医药和传统戏剧为第四梯队。

从空间分布的数量看,北疆西北部区和南疆西南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多,喀什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和塔城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分布较多。这也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产生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同和变化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有关。

从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聚特征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较高的地(州、市)或县(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较多,且周边区域的项目数量也较多。主要是由于集聚了种类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区域,通过扩散效应带动了周边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使得区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相当,实现了“高高集聚”。其他多数新疆的县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从总体上和局部来看,均不存在集聚趋势。主要由于新疆区域面积辽阔较大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不够的原因。

(二)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级别结构方面,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省级项目居多,占总量的78.03%,而国家级项目相对较少,仅占总量的21.97%。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力度与保护力度,提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数量。

在类型结构方面,我们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发挥好新疆传统音乐、传统技艺、民俗等非遗项目的数量优势。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传统戏剧、传统医药、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与保护力度,从而进一步优化类型结构。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中我们应该优先发展优势项目,以优势项目带动整体项目的建设与推进,与此同时针对曲艺、传统医药和传统戏剧项目稀缺的实际情况,做好这些项目的后发赶超计划与规划,进一步优化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类型结构。

在空间结构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北疆西北部区和南疆西南部区集聚的空间分布规律。

其一,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新疆非遗呈现的“两个中心区域—两个外围辐射区域”特征。正确认识非遗项目的空间格局规律是构建新疆非遗旅游开发模式的基础和前提。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呈南北疆两个中心区域(北疆西北部区和南疆西南部区和南疆西南部区)—外围辐射区域分布特征,且大多数非遗具有观赏性、参与性强、体验性强的特征,为非遗旅游开发奠定了空间基础和物质基础。新疆旅游发展势态良好,这将成为新疆非遗旅游开发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开发平台。

其二,两个中心—外围“基础+拔高+精品”的不同组合模式。新疆非遗形成“两个中心—外围辐射”的空间格局,因这些非遗项目分布规模集中,吸引力越强,越容易形成旅游聚合效应和培育旅游发展极。由于两个中心地区、外围地区的非遗资源属性、数量、发展潜力、影响力各有差异,且每一个区域非遗的类型也具有较强的差异性,各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产业基础亦不同,所以在不同的区域应该采用不同的组合方式进行开发。因此,我们可以将新疆非遗旅游资源开发划分为基础型、拔高型、精品型3个发展层次。其中,基础型旅游开发是以新疆14个地州的博物馆、展示馆、非遗发展中心为基础的开发模式;拔高型旅游开发是将新疆非遗项目中的传统音乐、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以实景舞台和表演的形式进行开发;而精品型旅游开发则是以民俗街、阿凡提乐园、乐器村、民俗公园的形式进行展示。进一步形成可以深度融合的“非遗+文化之旅”的开发模式,进一步发挥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数量优势、文化产业发展优势,优化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空间结构。

其三,充分发挥我国“一体多元”的文化优势。在充分认识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空间分布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的同时,应该充分发挥我国“一体多元”的文化优势。我们不仅应该注重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挖掘发展潜力,更应该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1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北京:学习出版社,2018年,第206—207页。因此,我们要根据新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的实际,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新疆非物质文化。

其四,应把握好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呈现出北疆西北部区与南疆西南部区集聚,天山北坡区、东疆区、南疆东北部区集聚不明显的规律。在今后的发展实践过程中,一方面对于集聚效应不明显的区域,我们应该不断探寻其价值内核,充分发挥集聚效应较强的“两个中心”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集聚效应不明显区域的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对于集聚明显的北疆西北部区与南疆西南部区,可以将其作为当地文化发展的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建立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产业园区的方式,充分发挥其集聚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注重新疆区域文化整体性和系统性发展,实现以“两个中心区域”辐射、带动外围区域的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好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发挥其级别结构优势、类型结构优势、空间结构优势。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非物质性”和“传播范围广”的性质,导致它在发掘、保护和传承中容易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使得评定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对于已经被有关部门重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能仅停留在市场化运作这一条路上,而应注重与文化产业、旅游相融合。对于那些无法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目前存在着未被有关部门或个人重视的情况,今后可以加大发掘力度,并进行合理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符号”,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着新疆地域特点的“文化记忆”,它是新疆各族人民在过去的生产和生活中共同创造而来的。因此,在保护其“外观”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内在”的保护。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属于“文化传承”,有时还带有技术性强的特点,因此在进行传承时还应注重在教育中传承,以呼吁全民对其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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