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参与方式与市场出清优化探讨

2021-12-27 16:34赵鹏宇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2期
关键词:市场新能源

赵鹏宇

摘要:随着当前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得以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在当前新能源装机不断增长的情况之下,电力行业市场也受到了一定影响。基于此,本文简要介绍了市场出清价格的概念,以及新能源的参与方式,并以PJM为例分析了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其电力市场出清优化方向,最后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了市场出清优化策略。

关键词:市场;出清价格;新能源

引言

在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推动之下,我国电力行业逐步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电力交易中心,以及中长期交易规则正处于不断建立和完善之中。在此情况之下,加强对于新能源参与方式的分析,探讨不同參与方式下现货市场出清价格的波动变化,并结合当前我国现货市场交易机制,探索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新能源参与模式,对于电力市场化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一、市场出清价格

市场出清就是指在市场调节供给和需求的过程中,当供给大于需求时,现有市场机制能够自动消除超额供给,当供给小于需求时,市场机制能够自动消除超额需求,使得市场在短期内趋于供需平衡的状态。简单来说,就是在给定价格之下,市场上的意愿供给与意愿需求持平,此时的价格就是市场出清价格。市场出清是经济学当中的重要概念,在实际进行经济分析的过程中,为便于分析和管控,经常会假定通过价格机制,实现市场自动出清,即以价格波动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量以及厂商生产量,并最终使得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但是,在实际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除了价格因素之外,还会有很多因素影响着市场出清,例如,产品的同质性、存货量以及生产计划性等,这些因素都可能或多或少地对市场出清过程产生影响[1]。

二、新能源参与方式

随着国家的发展以及电力行业改革制度的深入落实,新能源作为环保优质能源,得到了极大的推广,当前我国新能源装机占比也在逐渐提高。在此情况之下,为进一步促进现货市场均衡发展,加强对于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方式的研究和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目前我国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的主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避免参与市场竞争。这种新能源参与方式,其主要优势在于,能够有效保障市场优先消纳新能源,但与此同时,该方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对于培养新能源场站市场的意识存在负面影响,除此之外,还会影响到电能市场真实价格的反馈。

第二,以报量报价形式,完全参与市场竞价。这是一种与其他电源同等参与现货市场的模式,虽然不能够有效保障新能源优先消纳,但是由于新能源超短期预测准确率较高,因此在实时市场模式下能够及时进行报价调整,以此获得优先发电的机会。

第三,部分比例参与市场竞价。就是将上述两种方式进行结合,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优先消纳一部分新能源,然后其他部分参与到市场竞价当中[2]。

基于上述不同参与方式的特点,其所适用的市场环境不同。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合理确定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方式,对于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以及均衡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一些新能源装机量较低的地区,市场处于未饱和状态,因此其短期内,市场消纳压力较低,可采取优先消纳新能源的方式,促进新能源发展,采取不参与竞价的方式。若当地新能源市场已经处于饱和状态,或者过饱和状态时,为保障市场均衡发展,则需要采取完全参与市场竞价的方式,促使新能源承担起分担电网消纳压力的责任,维持电力市场平衡、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出清

随着当前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电力现货市场的组织模式也呈现出了多元发展状态,而且不同模式下的市场出清过程,以及相应出清模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常见的市场结构包括日前市场、实时市场,以及二者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用的市场模式为集中式交易。但是,在是实际进行现货市场出清时,由于不同地区新能源的发展情况、装机占比以及电力市场环境等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其报价方式、价格计算方式以及新能源参与机制等方面,都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计。日前和实时两种出清模式主要流程如下。

日前市场出清流程。首先,由发电侧进行价格申报,然后由火电机组按照其出力情况,采取非递减分段报价方式,并由新能源机组进行出力曲线的预测,然后进行报价。其次,针对次日启停方案进行计算,并以此形成预出清结果,若为双重报价机制,那么需要以最终出清结果为准。再次,在实际进行市场出清的过程中,按照上述流程方法,若出现无法完全消纳新能源的情况,则需要在上述预出清的基础上,进行市场深调和计算。再以此为依据,对机组出力的上下限以及次日出力计划进行优化调整。最后,确定边际出清电价。

实时市场出清流程。首先,由火电机组进行日前报价,然后由新能源机组进行超短期预测和报价。其次,计算下一个节点的出清结果以及各节点的边际出清电价。再次,若出现无法消纳情况,则进行市场深调。最后,根据深调计算结果,优化机组出力上下限,并重新计算出清结果。

以PJM市场为例,其实时和日前市场不同类型边际机组占比情况如表1所示。经过分析,不难发现,基于新能源的特点,在设计参与市场出清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光、风等新能源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因此PJM市场各个区域的风光发电占比以及发展速度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在实际进行市场出清模式设计的过程中,都在不断简化机组接入流程,并且现货市场也都在逐步加强对于新能源机组的吸纳和参与,并利用这种地域多样性特点进行竞争,以此激发市场活力,为新能源的消纳提供更适合的场景。

四、新能源不同参与方式下对市场出清均价的影响

(一)案例分析

本文以某省冬季电网运行情况为例,结合本文提出的市场出清模式,针对新能源报量不报价、报量报价三种方式下,对于市场出清价格的影响展开分析。为便于后续计算分析,本文围绕光伏和风电两种出清电力进行探讨。结合该省电网运行实际情况,预设两种发电场景。第一种场景为当前该省电源结构下的市场情况,第二种场景为新能源占比提高20倍时的情况分析。

基于第一种市场参与方式下,新能源发电成本由政府进行补助扶持,因此两种场景均无发电成本,其中第二种竞价方式下,场景1和2的发电成本分别为10214.36万元以及10185.51万元,第三种竞价方式下场景1和2的发电成本分别为6696.75万元以及6129.45万元,由此可明显看出,随着新能源参与程度的深化,系统成本有了明显的降低,而且无论是哪种场景下,部分参与市场竞价模式系统发电成本都相对更低,系统发电成本对比情况如表2所示。

经过对不同场景以及新能源不同参与方式下的市场出清均价的计算,得到的市场出清均价情况如表3所示。根据表3显示數据情况可知,针对于单个场景而言,部分参与市场竞价模式由于其具有一定灵活性,因此,市场出清均价低于报量报价参与模式,低于报量不报价参与方式。并且随着未来新能源发电机组在市场中的占比不断提高,部分参与市场竞价模式的优势逐渐凸显出来,但是在实际电网系统运行的过程中,若由于风电、光伏机组报价较低,而提高新能源出力,那么就会使得非光、电机组出力减少,甚至停机的情况,但是这中运行方式难以满足后续高负荷时段的用电需求,而且光、风机组无法作为备用机组,在此情况下,为保障备用充足,就需要调用其他更昂贵的机组作为备用,这就使得新能源机组成为了边际机组。同时,由于新能源完全参与市场之后,受到负荷以及工序情况的影响会逐渐增强,对市场出清价格产生一定影响,造成波动,就会增加弃电率。此外,随着新能源参与度的不断提高的提高,在报量报价以及部分参与市场竞价两种模式之下,电力现货市场出清价格都呈现出下降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与新能源的加入,使得发电端市场竞争压力有了极大地提升,因此,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之下,只有通过降低报价,才能获得更多的发电率。

(二)市场出清优化对策

首先,当前我国各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存在一定差异,而且不同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实际出力情况也各有不同。因此结合上述计算分析结果可知,在实际进行新能源现货市场参与模式设计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用不同参与机制。例如,在新能源发电模式发展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在进行市场参与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才有能够优先消纳新能源的策略,对于新能源饱和地区,则可采用完全参与市场竞价形式,对新能源正处于发展阶段的地区,则可以采用部分参与市场竞价的形式。

其次,为促进现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在实际进行现货市场方案制定的过程中,还需要合理选择市场衔接方式。以内蒙古地区为例,蒙西地区在2018年风电机组容量为1736.79万千瓦,光伏发电容量为635.55万千瓦,预计到2020年风电机组装机规模达到3100万千瓦,光伏机组装机规模达到1200万千瓦[4],新能源变化情况对于整个现货市场产生了极大影响。在实际进行现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当地结合自身电网发展情况以及新能源在当前市场中的占有率,现货交易按照日前现货效益、日内现货交易、实时/平衡市场以及辅助服务交易四种类型推进。在实际进行市场交易的过程中,以市场中的中长期交易体系为基准,通过引入中长期合同电量的方式进行分解执行,以此确保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之间能够进行高效衔接。并结合当地新能源占有量以及现货市场实际发展情况,合理调整并优化相应品种的组织方式和策略。

最后,现货市场作为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不断完善,需要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并积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建立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的配套机制。一方面,要建立市场外政府扶持体系,要结合当前市场上新能源的实际参与情况,合理确定补贴费用总量,并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对所补贴的电价进行合理控制,同时采用统一的边际定价方式,建立相应偏差考核机制,以此优化现货市场资源比例,帮助新能源企业合理进行处理预测,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加强对于辅助服务市场的重视,合理进行市场品种设计,将电能商品回报模式进行扩大,形成电能、辅助服务等多元化市场综合回报模式,激发市场消纳新能源的活力,以此激励常规电源能够在日前、实时等不同市场出清方式下提供相应调节能力,促使新能源消纳,促使现货市场稳定持续发展[5]。

结束语

在当前现货市场的试运行过程中,我国电力市场化水平逐渐提高,在此情况之下,必须结合现货市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新能源参与方式展开分析,并提出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新能源参与模式。经上述分析可知,由于不同地区新能源发展情况不同,因此想要促进现货市场化发展,需要采取不同参与机制。相信随着对新能源参与方式与市场出清价格的深入研究和探索,我国电力市场化发展将会取得更好的成效。

参考文献

[1]王步云,郭晨,张炜,等.现货市场新能源参与方式及其对市场出清价格的影响分析[J].智慧电力,2021,49(01):56-63.

[2]于旭光,李刚,刘本希,等.云南中长期电力市场连续挂牌交易机制应用实践[J].电网技术,2020,44(12):4573-4582.

[3]史新红,郑亚先,范振宇,等.新能源参与省级现货市场的模式设计[J].全球能源互联网,2020,3(05):451-460.

[4]关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EB/OL],2018-11-26/2018-12-10.https://news.bjx.com.cn/html/20181127/944633-3.shtml.

[5]向健凯,王春峰,李洋,等.中国新三板市场阶段性集合竞价制度的价格发现研究[J].运筹与管理,2020,29(02):19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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