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发展日趋高技术化,随着网络技术的成熟,人们的生活也悄然进入互联网智能化。与此同时,法律数据检索也得到迅速发展,使得法律领域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学习和办公方式。法律数据的系统化、数据检索的智能化、法学与云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都给中国法学的发展开辟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关键词:互联网;法律数据;数据检索;智能化
一、法律数据检索的建设发展背景
(一)技术背景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法律数据检索对于支持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法律数据检索方面引用网络爬虫技术,使得法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愈发高效化、准确化和便捷化。[1]数据库的建立,使得繁杂和分散的法律数据得集中和统一管理。区块链的核心技术探索,我国科技也获得了进展和成功,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法律数据检索方便,将使得庞大的法律数据系统克服信息不对称性,促进各信息主体的协调性和合作性。
(二)法律背景
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法条和法律数据繁杂且数量庞大。面对众多的法条和法律数据,如何更加高效、准确地获取和利用成为了当前面临的关键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在选择决策依据时,需要的是快速准确的从浩如烟海的数据中调取出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学习者在学习法律时,需要的也是快速准确地选取自己想要获取的内容。与其在互联网中漫无目标地搜找内容,得到的可能是一些含糊不清的答案,不如建立智能化法律数据检索系统,为我国法学发展开启新的检索模式。
(三)现实背景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于法律数据的获取需求也越来越大。在过去,法条及法律数据获取的渠道很少且专业性较强,并不适于普通大众学习。但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普法教育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功,法律的学习和适用更为大众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人们的生活中对于法律数据的低成本需求也越来越大,实现自由且高质量地获取法律数据,满足人们日常生活中对于法律数据的需要是当下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是问题。但是如何满足人们在获取法律数据方面的需求,如何提升人们获取法律数据的高效化和准确性,这都是了对于法律数据检索智能化的机遇和挑战。
二、法律数据检索智能化应用
(一)北大法宝
北大法宝APP是由北京大学法治信息中心和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法律数据检索手机平台。作为一站式数据检索平台,北大法宝包含“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律所实务”、“专题参考”、“英文译文”等六大板块,每个板块都各有侧重,但又相互联系,对应了不同的检索需要。[2]
从用户体验方面来说,北大法宝APP是一个法律数据检索与法学智能交互探索的一站化高度集成平台,为我国法学的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方向。
(二)无讼
无讼APP是无讼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主办的法律服务平台。无讼APP包含“首页”、“学习”、“工具”和“我的”等四个板块。
无讼APP又偏重于人们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满足人们对于专业性法律人才的需求。在律师行业,无讼APP实现了同行文章分享,实现了与法律相关的文章资源共享。[3]
由此可见,无讼APP是方便法律工作者的高集成的法律数据检索平台和咨询服务平台,为我国法律工作的发展再辟新领域。
(三)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我国全国法院规范、统一的裁判文书网,具有最高权威性。平台上的文书种类齐全,分类别、分时间、分省份、分民族,检索方便快捷,充分满足人们对于信息公开和数据检索的需求。平台数据资源随时间自动更新,实现最新的信息公开,满足人们对于最新法律数据检索的需求。
中国裁判文书网利用互联网,通过数据库的建立和整合,以关键词搜索的方式,实现法律数据检索的智能化。
三、我国法律数据检索的发展展望
(一)建立高效检索法律数据库
从目前我国的信息技术来看,建立法律数据库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很多法律问题归属的类别相同,信息的重复率高,如何在海量數据中过滤筛选出有效的法律数据,需要利用Scrapy网络爬虫技术和TF-IDF技术来实现。同时,也可以利用Word2Vec和TF-IDF技术相结合,来匹配搜索文章与数据库文章的相似度,实现相同或者相似类别的文章文书等的推荐。5G的横空出世,更是为数据库的高效便利建立提供了奠基性的技术保障。
通过建立法律数据库,筛选过滤无用冗杂的法律数据,使得更加权威、更加准确、更加全面的法律数据为人们所检索获取。同时,建立法律数据库,降低了法律工作中过多的人力成本,有助于实现法律工作的高效、便捷、准确、迅速。[4]
(二)促进法学教育智能化
目前的法学课程教育仍然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要形式,近些年来流行的网络课程学习模式,成为了众多学习者的辅助学习形式。课堂学习中,以传授记忆性知识为主,但由于知识体系过于庞杂,教师无法在课堂上全面且深入的向学生讲解传授。这通常导致学生掌握的知识过于抽象,无法全面理解,缺乏创造性思考[5]。
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单纯记忆性学习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于知识获取的需求。同时,机器人也逐渐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果只是简单重复性、单纯逻辑性地获取知识,未来必然会被机器人所取代。所以,法学教育应当顺应法律数据检索智能化的浪潮,在教育知识的选取上也采用系统化、全面化的数据智能获取。采用传统和新式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教育形式,让学习者在课堂上获取主要需要掌握的知识,在课后通过法律数据检索的形式对获取的主体知识进行补充,对其他冗杂的知识进行了解或者删减学习,从而达到法律学习有精有简、有的放矢。
(三)推进法律工作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工作都在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的有机融合,开拓智能化新领域,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性,准确性和智能性。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司法工作领域的智能平台建设,从而实现全国各部门,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建立全国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法律援助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网络法庭等,实现全国各地司法工作的系统化、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6]
资源实现共享外,推进智能化业务模式也是推进法律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案件从寻找律师、寻求法律援助再到起诉、法庭受理,到最后判决或调解等一整个流程的贯通,都可以借助智能化和法律数据检索实现,降低当事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人力成本。从而实现司法工作的智能化转型升级。
四、结论
法学的稳定性和保守性使得其在新领域的探索方面注定步子不会迈得太大、太快。法律数据检索和法学智能交互对现在及未来的局面来说,都是任重道远的。不管是在教育领域还是在司法工作领域,全新的智能化适用,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和挑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是法律数据检索和法学智能交互在面对困难和取得成功时应有的态度。
参考文献
[ ] 张健东.基于法律大数据的智能系统[J].工业控制计算机,2020,33(05):69-71.
[2] 苏武. 大数据环境下法律服务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开发[D].广东工业大学,2020.
[3] 王福江.法律大数据检索与应用[J].南方企业家,2016(11):122-123.
[4] 楼宇广.科技大数据检索助推律师工作[J].今日科技,2017(05):51-54.
[5] 余耀军,高利红.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教育变革[J].新文科教育研究,2021(02):56-69+142.
[6] 以智能化建设助推浙江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升级[J].中国司法,2020(07):32-34.
基金资助: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S202010378603X)
(宫照楠,2020—,女,汉,山东烟台,安徽财经大学法学专业19级在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