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平,宋静思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乡村振兴是为我国实现乡村发展、乡村善治而提出的发展战略[1]。教育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发展教育是乡村振兴的战略保障,只有乡村振兴,农民才能摆脱贫困,只有教育落实,农民才能实现思想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使得全国各地都大力推行教育扶贫工作,这在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在这一时期,赣州市在教育扶贫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为以脱贫攻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以教育扶贫促进乡村振兴发展而不断做出努力,虽取得初步成效,但赣州市还面临着专业人才匮乏、农民综合素质低等现实问题。因此,加强对赣州市教育扶贫与乡村人才振兴之间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于深度贯彻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赣州市教育扶贫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教育扶贫”的号召,在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提高教育水平和落实针对性教育措施、举办资助活动等方面都做了努力,为赣州市教育脱贫落实责任、提高社会对于教育的参与度以及教育帮扶水平作出了重大贡献。
赣州市教育系统以“义务教育有保障”为具体目标,在总结赣南教育帮扶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来确保基础性教育落到实处,如实施乡镇属地与学校“双负责制”,通过上下线联动,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以保证理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不会因贫困而辍学失学;在坚持“政府主动,社会参与”的理念下,鼓励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捐赠等。赣州市将教育扶贫作为赣州市第一民生工程,举行了多次教育扶贫活动,且赣州市教育扶贫工作主要是利用政策的倾斜性加大资金投入,这为赣州市教育扶贫打下了厚实的物质基础,为统筹推进教育扶贫发展成效和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发展夺取“双阶段性胜利”。
赣州市针对不同地区教育扶贫情况会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不同地区教育扶贫的不同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方针政策,做到因人而变、因时而变,有的放矢,使其具有针对性,力保政策因地制宜、因情施策。为让更多的人能通过教育获得一技之长,2014年,国家对口支援宁都县重点帮扶建设,由该县人民政府举办、县人社局管理,投资3亿多元,兴建了一所公办的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学校——宁都高级技工学校。对于部分贫困地区孩子存在辍学失学问题,要求严格落实“双负责制”政策,组织“送教上门”“教师访万家”活动,确保贫困孩子都能接受教育。
随着教育扶贫工作的不断推进,赣州市对教育扶贫的资金投入不断上升,赣州市人民政府网数据显示,2019年春季,赣州市累计发放教育资助金达484.34万元,2019年整个年度赣州市累计发放资助金3.15亿元。赣州市为使更多教师流向贫困地区,利用资金来鼓励专业人士投身于支教事业,如称赞优秀支教志愿者,为优秀支教志愿者提供荣誉称号、奖金等;加强政治教育,推进党组织与学校结对共建,实行党员“蓝青结对”培训优秀党员,来发挥党员干部在基层先锋模仿作用,截至2020年,赣州市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151.78万次,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贡献了巨大力量。
由于受贫困地区居民代际贫困思维、现实经济水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赣州市教育扶贫还存在教育扶贫重物质轻精神、教育对象主动性自主性比较弱,教育者人数少、素质低以至于教师结构失调,教育帮扶内容与实际需求不一致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阻碍赣州市教育扶贫发展,也易出现返贫扶贫现象。
教育对象主体是指在贫困地区中有意愿接收教育的贫困人口。从赣州市近年来的教育帮扶活动中可以看出,赣州市对教育扶贫对象的帮扶偏向于物质,大部分的活动都是偏向完善教育性基础设施、扩大教育规模、增加资金投入等方面,对于精神上的教育扶贫重视程度比较低,很少举办类似于拓宽贫困地区孩子视野、提高贫困地区孩子政治意识以及强调教育的意义作用等教育活动,部分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要进行教育以及他们接受教育的意义是什么,存在着“读书浪费时间、不如回家种田”等狭隘性思想,这对教育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在教育扶贫过程中,“贫困”一词中的“贫”是从物质层面中来说,主要指教育相关物资比较匮乏,无法支撑教育现在与今后的发展;“困”则是从精神层面来说,主要是指人们在贫困状态下那种困惑迷茫的精神状态,没有远大理想与追求,没有对今后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教育对象的内生动力是助力精准扶贫、促进乡村振兴的基础,而赣州市的教育扶贫主要是以外界的物质帮扶为主,没有去激发教育对象的内生动力,只做到了扶“贫”,未做到扶“困”,未能解决贫困人口精神上自主性差、主体意识不强等消极观念,未能做到扶贫先扶志,这就容易导致贫困地区人们产生“等、靠、要”等懒惰行为,形成大批无技能、无志气、无职业的“三无”人员,使得代际贫困无限传递蔓延下去,不断陷入“经济贫困—思想贫困—再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贫困地区贫困状况,阻碍了国家发展与进步。
通常来说,只要是能在教育帮扶主体对象的知识、品德、技能、思想等方面有教育影响作用的人,就能归属为教育者,所以教育者不单单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内部教育工作者,也包括社会上有教育经验或有服务教育意愿的各行各业人员、有专业技术与能力的专业性人员、具有传授知识与经验作用的社会组织人员等。首先,赣州市需要进行教育扶贫的地方都属于经济落后地区,其社会发展还不够完善、缺乏各类优秀人才,因此贫困地区教育主要还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其他教育主体性人才与资源少,而且难以得到有效利用,这就使得赣州市在进行教育扶贫时可用人才范围大幅缩减、可实施教育的领域和范围也有所限制。其次,在赣州市教育扶贫地区教育环境都比较艰苦,对于教师今后的发展前景和职称评定等方面有着明显弱势,其教师的社会地位、工作环境以及薪资水平也相对较低,大多教育工作者都不愿涉足,也难以留住有水平有经验的高素质骨干教师。再者,赣州市教育帮扶其大部分活动措施都是只针对短期性的支教活动,对于贫困地区教育长期发展缺乏有效规范与规划,而支教活动其持续性比较弱,难以助力长期发展,对于受助学生的教育影响有限。因此,就目前来说,赣州市针对如何留住高素质骨干型教师以此获得当地教育长期有效发展、提高当地教师综合素质与能力等方面问题,还需仔细揣摩。
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主席在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应当坚持分类施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2]。教育扶贫其内容制定也应“因族制宜”、因村施策,需要扶到点上、根上,需要紧紧跟随教育扶贫群众的需求来制定,精准的教育内容能够使得教育扶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赣州市是江西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地级市,也是在全国拥有较大的几种连片的特困地区之一,其地形主要以丘陵、山地为主,阻碍着各地区的交流与发展。因此,受地形和地理位置影响,赣州市教育贫困人口比较分散,致贫原因也具有多样性,因贫、因病、因自然灾害等等,与人们常说“十里不同音,百里不同俗”具有相似性。事实证明,精准施策既是实践论也是方法论,是贯彻落实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必然性要求。赣州市的教育扶贫方式则大部分都是以资金捐赠、支教为主,这种教育帮扶方式很难做到因事因地因人,针对具体情况做到具体分析,且赣州市也没有对教育帮扶实行系统化管理,将帮扶对象的基本信息导入其中,以便后期扶贫状况的跟踪与管理。
教育扶贫,是一个囊括性极强的综合性组织活动,需要各个组织、部门全力配合。赣州教育扶贫方式大部分都是以资金为导向,由政府组织、社会各界筹资,面对如此庞大的教育资金数额,赣州市政府面临的问题是:首先,每一笔资金去向是否公开,公众能否通过官网查询到每一笔教育扶贫资金的去向,以及公众如果对资金使用有疑惑和问题应该怎么进行反馈;其次,政府如何保证这每一分钱都是花在了教育扶贫刀刃上、花在了贫困地区教育上,又如何能避免官员们出现寻租行为;再者,教育扶贫工作涉及部门多,各部门是否做好了职责分工,其责任能否精准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经办人身上;再者,对于社会各界参与教育扶贫,是否形成一个合理有序参与格局,落实赣州市政府以及社会组织的权力与义务,在不损减各界参与教育扶贫的热情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各界的优势与力量;最后,当针对各组织内部实施情况、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是否有反映机制、调节机制以及应对机制。当前赣州市在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考虑得还不够全面、具体责任无法落实时,类似有关信息透明度不够高、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和现象也时常发生。因此,赣州市亟需构建一套有关教育扶贫的完整监管机制,这能有效减少各部门的冲突,落实各部门的职责,防止腐败现象与寻租行为,将教育帮扶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想要实现“现有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以及“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教育扶贫是一股重要力量。赣州市虽在教育扶贫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教育扶贫帮扶、教师结构、针对性、资金流向等方面还存在某些问题,因此,赣州市可以从构建激发教育帮扶对象自主性机制、优化教育资源机制、精准识别机制以及多元化监督机制等入手,助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3]。赣州市贫困人群受自身所处环境制约因素而主观上产生贫困思维,这种悲观主义思维是阻碍脱贫攻坚的桎梏。因此,要发挥群众自力更生能力、发挥其主动性,可从内、外两个方面着手。从内为切入点是“扶心”“扶志”,先明晰不同贫困地区所需之学,再针对性通过教育把贫困人群意识扶起来,让贫困人群接受更多更高质量的教育,改变以往“等、靠、要”消极思想,激发贫困人群内生动力以及自身脱贫攻坚责任感;从外来讲是“扶智”“扶技”,通过创新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来获得一技之长,解决温饱问题的同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扶心”“扶志”是从内激发动力促进贫困人群脱贫,“扶智”“扶技”是发挥内在动力时从外部刺激贫困人群主动谋求自身发展。“内外联动”,促使贫困人群明确自身主人翁地位,发挥其主动性,积极参与并接受教育扶贫、扶贫实践。
教育扶贫工作的主干是教育者,因此,建立一支有丰厚学识的优秀教育师资队伍,是教育扶贫的基本保障。赣州市教育扶贫效果不显著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教师的力量认知不到位,政策偏向如何促使更多人来支教,缺乏留住、吸引优秀教师政策。支教虽能为教育扶贫提供短暂性帮助,但唯有让教师自愿留在贫困地区,才是教育扶贫的长期机制。首先,赣州市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为社会上各行各业工作者中对于贫困地区教育扶贫工作有意愿的提供了解信息的途径以及参与的渠道,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教育扶贫事业,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热度与优势,从而扩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队伍,提高教育水平;其次,对于有热情而投身于教育扶贫事业的社会人士和自愿留在贫困地区的教师,都应对其进行“道德+知识”培训,建设具有完整教师基础知识体系、高素质道德水平的优秀教师队伍以及系统化精准化机制;最后,赣州市不仅要给予贫困地区教师精神上的鼓励与支持,还需提高并落实他们的薪酬待遇、养老保障等,出台并贯彻与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提高贫困地区老师薪酬等方面有关的政策,并保证身处于贫困地区的教师在今后职业生涯的发展前景上享有优待权。
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实施数字化乡村战略”“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的发展战略[4]。赣州市地形复杂,贫困人群分散,教育致贫原因多样化,导致教育扶贫实施困难、难以达到精准化效果。因此,赣州市应该从“广度”“深度”“精度”“力度”四个方面下功夫,构建分类分层帮扶机制。首先,对扶贫对象实现精准化定位,赣州市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完善精准识别机制,确保“户有卡、村有册、乡有档、省市县(区)有数据库”[5],以此达到了解贫困地区每一户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然后再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地区、不同致贫原因对扶贫对象进行分类,根据分类来实施不同教育培训;其次,对扶贫路径进行精准选择,建立一体化的教育帮扶模式,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都涵括在内[6],对于未受教育者进行分类识别并建档立卡,对他们的户籍、学籍以及建档立卡信息进行管理、衔接和动态监测,精确把握他们真实需求。通过扶贫教育主体精准定位、对象精准识别和路径精准选择,制定科学教育扶贫评判标准和认定原则,构建教育精准扶贫分类分层运行机制,引导贫困人群与现代化乡村社会接轨,迎合扶贫攻坚新势态下的新发展要求,以高效便捷方式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并借此达到效果最大化的成效。
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广泛地动员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7]这便为教育扶贫创新发展机制提供了政策基础和研究思路。赣州市现如今面临的问题是:教育扶贫以资金扶贫为主要方式,但资金的流向、使用方式以及项目指向却“无人知晓”等一系列问题,中间牵扯因素、部门太多,只依靠监察委、纪委的监管,其效果如沧海一粟。针对赣州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监管乏力等问题,需对教育扶贫权力使用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教育扶贫权力运行监管制约体系。从政府方面来说,政府应构建教育扶贫资金信息平台,公开透明教育扶贫全过程,保障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过程公开、结果透明,对于教育扶贫资金的使用、流动进行细准化监督管理;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监管以及责任问责机制,动态跟进了解教育扶贫、减贫、脱贫进展,明确各方责任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从社会公众角度看,可探索发现以政府购买或合作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对教育扶贫对象和扶贫主体识别、扶贫资金以及扶贫落实等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教育精准扶贫发展、成效进行评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