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自主的辩护:论阿多诺重释“道德法则”的价值

2021-12-26 10:25丁乃顺郑忆石
理论界 2021年4期
关键词:阿多诺康德现代性

丁乃顺 郑忆石

阿多诺是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旗手,为早期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奠立了哲学基础。在阿多诺看来,资本主义的社会建构与事实存在根植于现代社会以来的理性观念,现代社会的“齐一化”统辖着每个人的思维逻辑、生活方式和人生目的,个体在这一社会中难以达到自主意义上的自我实现,即“在错误的生活中不存在正确的生活”。〔1〕如何破解现代社会“齐一化”规范的“霸权”?他认为,康德“道德法则”及其哲学建构的形式性、理想性是捍卫社会生活中个体自主的价值根源。康德提出的道德法则不仅能够矫正人的行为动机,也能够规范每个个体把他者看作与自身平等的价值存在。更为重要的是,阿多诺不仅把道德法则当作个体自主突破社会整体规约的工具,也看作重构现代社会生活的理念基础。

一、阿多诺批判现代性的道德立场

在阿多诺看来,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思维方式表现为被社会统辖的“同一性”特征。西方现代社会在恢复“理性”崇高地位的过程中发展出来,进而产生科学知识并走进工业化阶段。现代社会树立个体自主或个人自由的价值,取代了宗教对人的社会生活与精神世界的统治。但是,工具理性、功利主义、“同一性”思维等表现出启蒙理性的“偏于一隅”,背离了理性所指向的个体自主或自由,其后果就是,每个个体已经成为社会整体化的一个“零件”。阿多诺对现代性及社会生活批判就是从个体不能自主和社会无道德性的现实出发,提出以康德的“道德法则”理念为道德依据,重新确立个体自主并反思现代社会。在阿多诺的视野中,回归康德的道德法则,调整现代社会的规制与治理方式和理念,既能够恢复启蒙理性的再启蒙,也能在理念上支撑起社会生活中的个体自主和自我实现。

在现代社会曙光初现的时代,康德提出了迎接和支撑现代社会的道德理念。无论是“人为自然立法”还是“人为道德立法”,高扬人的理性是康德为现代性提供的最为重要的建构基础并成为今天普遍的社会共识。他在《什么是启蒙》中论道:“必须永远要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并且惟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而我所理解的对自己理性的公开运用,则是指任何人作为学者在全部听众面前所能作出的那种运用。”〔2〕从这一维度看,公共运用理性就是现代人社会生活中以自我实现为目的,运用自己的理性、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和锻炼自己的理性,并通过个体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实践理性才能维护人的自由和尊严。可见,康德哲学努力建立起归属于“现代性”的思维态度与行为方式,是以理性为根据的,即理性基于它的先验性为其根本特征,先天地颁布认识与道德方面的规则,以便每个个体能够按照既定规则来思维和行动。

在黑格尔看来,康德关于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和“为道德立法”,只是建构起主体理性的先验性、形式性思维架构。但在现代社会的生活实践中,黑格尔认为必须把理性充分展现到现实社会实践中,以理性建构的理想回到现实实践并不损其反思、批判能力。所以,他采用了“三一式”范畴(正反合)、不破除现实之封建体制的国家等,在折中思想框架下为现实社会建构找寻出路,即“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3〕尽管康德哲学构建起“现代性”的“先验性”基底,但他没有明确提出现代性的问题。而黑格尔的现代性思想一味强调绝对精神的总体性走向神秘主义,并且他不再注重实证研究和经验分析。马克思发现现代性问题的根本,资本主义的发展使社会趋于“非人化”,从而构建起新的世界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展现对现代性的历史批判和现实性透析。

现代性社会在历史中逐渐生成新的社会形态和发展模式,资本主义进入发达工业社会阶段依然具有存在合理性。既然不能全盘否定现代社会的历史合理性,那么就必须重新选择批判的立场。以阿多诺来看,通过哲学反思考察日常生活世界中人们社会生活的思维、态度、观念和方式等固化特征,进而矫正社会经验的问题,“就是试图弄清已经沉淀在哲学观念中的社会经验的关联。这种批判经常必须以类比的形式加以表达,这不是因为哲学和社会经验实际上是完全不相关的东西,而是因为使它们越来越被分开考虑的理智劳动的分离是一种现实的分离,是不能以主观的意愿摆脱掉的分离”。〔4〕阿多诺的批判从现代性社会的无道德性出发。无道德性是针对现代社会规范、机制的“齐一化”导致的每个人生活的被规范化、被同质化的论断。普遍的“同一性”“总体化”导致个体之人丧失了能动反思和价值依托,并使个体同化于社会的一致化标准中。整个社会机器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零件与零件之间的随意置换的关系;“否定性”思维和“自主化”个体在空间上就消失了,个体对社会权力支配关系“正义”的不顾、整体的资本主义“机器”就捆绑了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所以,阿多诺认为尽管现代性社会呈现物质的丰富和高效的发展,但对于现代人而言则是无道德性的。那么,必须重新回到康德哲学的理论诉求,重新挖掘道德性实践的价值构建。康德哲学注重对道德法则的先天性、辩证思维、自律到主体内在决策形式的建构,道德法则关乎现代社会个体实践的独立意义。“康德的伦理学以其普遍性原则摆脱了任何与它相对立的世界的确定形态,这门表面上的形式主义的伦理学和实际关系以及有限的道德范畴的批判就比有内容的黑格尔激进了许多,而黑格尔则把自己与他对社会的思考和对确定的社会形态的批判混为一谈。”〔5〕因此,道德法则依然对个体自主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诚然,个体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但在阿多诺看来,现代社会生活的理性准则已固化为一种意识形态,制造了整体化的社会。现代社会的理性准则“所追求的目的就是,人们在每走一步时——人们在每一步都相信,他们应当满足善和正确的要求——都要思考这一步会有什么影响,这一影响是否实现;人们不是从纯粹的观念来行动,而是在此同时把目标、意图、最终也把世界形态当作肯定的东西一并吸纳进来”。〔6〕但是,在这样的社会境遇里个体自主并合乎道德的实践行动就难以展开。由此,阿多诺基于对资本主义进入发达工业阶段的现实,并充分考察到现代性的种种问题,他没有从历史批判和经济批判的维度展开,也没有转向后现代主义者的非理性主义批判,而是通过康德实践的理性观展开社会反思,走上以维护个体自主的道德批判,在一定意义上为反思和评判现代性提供了新的视野。

二、阿多诺重释道德法则的三种维度

康德的“道德法则”是对启蒙理性的捍卫,使它不但从宗教神学中解放出来,也从经验主义和先验主义的理性撕裂中解放出来。在康德哲学中,道德法则是第一性存在,上帝则是第二性的存在,上帝存在依赖人的理性原则。道德法则已是主体行动的原初依据,上帝存在是实践理性下的范导性观念。“这个转折是最重要的,它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全部建构中的决定性的纲领。”〔7〕以阿多诺来看,需要重释道德法则的理论构建,恢复启蒙理性所倡导的个体自主地位,矫治现代社会生活的无道德性,“道德法则”的思想建构不但具有鲜明的理论价值,更具有超越的实践意义。“道德法则”具有“先天给定性”同时也就具备了普遍性,是阿多诺重释所遵循的基点。他认为,道德法则如叔本华的解读,具有神性、给予自我的东西,“一方面,理性的这种给定状况、理性自身的这种给定性被看作是一个不再可能被追溯、不再可能被约减(irreduzibel)的东西;另一方面,这也是这样一种尝试,就像在其他的经验中一样,自我通过理性能力能够直接获得的理性及其规律去证实这种给定性。”〔8〕由此,道德法则对实践的主体来说具有自明性,人只有按照道德命令的必然性实践才能证明人格的挺立和人的实践。

其一,道德法则及其建构必须运用辩证思维来理解,否则就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无实践效用。以阿多诺来看,自霍布斯开始,自我持存的理性与斯宾诺莎的理性被康德的理性观念吸纳并合为一个理性,并且在二者发生矛盾的地方给予一定的黏合。因此,必须用辩证思维理解先验存在和经验实在的矛盾并为矛盾双方寻求一个恰当的结合点。道德法则是理性个体得以行动的自律原则,如果没有道德法则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那么自我持存的理性与先验自觉的理性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是难以消除的。所以,理性存在者证明了理性能够摆脱经验因果性关系的束缚,并在实践上能够不受感性、偏好的限制,发掘出道德法则是理性实践的依据。同时,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只有按照道德法则赋予的自律者地位,进而实现人的积极自由并走向目的王国。“理性本身由于其固有考虑的谬误而被证明是一种非理性的东西,这种在客观上是二律背反的、在自身中充满矛盾的状况——康德的伟大在于,他并没压制这些矛盾,而是把这些矛盾表达出来——表现在,康德一方面讲人们应当仅仅为了道德法则本身的缘故而遵守道德法则,但另一方面人类被看作道德法则的目的,康德在这方面努力寻求一种中介。”〔9〕以阿多诺来看,康德的辩证思维就是矛盾思维,如果矛盾出现并充满强迫,又不能满足于否认或消除矛盾,那么必须把矛盾提升为反思的对象和命题。从而道德法则的高扬在于消解了自我持存的经验理性与追求理想的先验理性的问题,为个体实践寻找到现实的恪守标准。

其二,道德法则是理性存在者得以存在的自律之则,也是个体自主实践的自觉之则。在康德哲学中,自由是先验理性的“同义词”,更是实践理性的“拱顶石”,那么道德法则就成为个体实践的必然性、普遍性法则。个体作为理性存在者以道德法则为自觉的依据,并使个体走向自我实现的“目的王国”奠立了根据。以阿多诺来看,道德法则成为个体消极的自由到积极的自由的中间环节,并且积极的自由与道德法则之间就是一种动态关系,即因道德法则证明积极自由,并在实践道德法则中发挥积极自由的潜能,因为对于理性存在者而言,积极的自由得以实践建基于道德法则,遵循道德法则并自觉地实践是自我实现的自然表达。“康德在这里尝试用这样的方式去控制法则与自由的矛盾,也就是他是如此来看待聚集在这个定理中法则与自由这两个元素,合法性并不是一种关于正在发生事情的合法性,而仅仅是一种关于应当发生事情的合法性……它确实是全部康德道德哲学的最重要的地方。”〔10〕因而,道德法则根源在于人的先验理性,其目标朝向理性实践的目的王国。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由道德法则的建构,重识和摆脱了感性爱好和经验理性的他律决定困境,并以此自觉地遵循道德法则而实践。因此,道德法则成为康德实践哲学的决定性构建。它成为人为什么“应当”如此实践,到人“为着什么”而进行实践的理论桥梁。这一诠释表明,阿多诺把道德法则的构建重新点化出来,为现代社会的个体自主重新亮明了理性实践的立场,同时为道德的实践提供理论可能。

其三,道德法则是意识内在的决策形式,作为定言命令不仅具有思维的强制性更具有实践的坚定性。康德用“意欲”与“意志”概念来说明定言命令的意义,以说明道德法则是一个具有强迫机制的形式存在。“意欲”是人的欲求能力,它容易受到感性、经验的决定;“意志”则是理性的、自由的能力体现。由纯粹理性到实践理性,道德法则以先验理性而产生,并在实践理性中以道德法则的实践为根本目的。在阿多诺看来,“因为这种欲求、意图在原初是属于感性能力一类的东西——道德行为通常是与这种能力有区别的,它在自身中具有一种被理性所确定的可能性,而我们也正是由此才能去设想,道德法则、无上命令和作为经验存在物的我们的行为怎样相互协调一致;这也是为什么康德那里会出现这种真正的中间规定,这种对意志的中间规定作为对欲求能力的中间规定,同时又受理性的制约”。〔11〕“意志”体现人的本能力量以及对冲动的合理控制,不再因外物或感性而动,则以内在的纯粹心灵为中介。意志本身就是善的,恶本身不是意志的东西,善的概念以至于“至善”概念不再是外在的、对象化的东西,而是变为绝对的收心内视。道德法则对现实的个体而言是定言命令或无上命令,定言命令下的实践不受现实因素的制约,从而个体现实的实践才是自主的、道德的。

三、阿多诺超越道德法则的辩证思维

道德法则具有形式性、理想性,并对个体自我持存的理性具有反思的积极意义。以阿多诺来看,道德法则与辩证法的内在关系,其理论基础是辩证法思想。否定的辩证法在于消解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扬弃主体意识的纯粹形式决定问题。否定辩证法不是化矛盾为统一的思维,而是忠实于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矛盾双方的冲突对立和相互否定是不可回避的。阿多诺在分析易卜生《野鸭》的人物形象问题时说道:“这里的原因就在于这样的客体中,就在于社会与个体在任何具体情况下都是相互分离的,就像在那些模式中所发生的道德哲学一样,它直接地、坚定地站在社会一方,这样它必然就会对个体不公正,而个体虽然可以在一个公正的社会中是自由的,但他直到今天所接触的社会却仍然总是一个与他相对立、相对抗的、他律的东西”。〔12〕所以,现代个体在社会实践中总处在一种超越性的价值坚守与一种社会经验理性的价值需求之间。就个体实践而言,否定的辩证法就是从主体的认识观念、思维方式和主客中介关系上进行重新认识和思考主客体的关系,以使现实的个体能够自主实践,并去改变他人的思维方式和社会的运行方式。

其一,思维主体的辩证必须从肯定的否定走向绝对的否定,以保持个体的批判、否定态度。在阿多诺看来,传统辩证法到了现代之后,已经统一到黑格尔的辩证思想中。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最后却是一种肯定性思维。“在历史的角度,哲学真正感兴趣的东西是黑格尔按照传统而表现出的他不感兴趣的东西——非概念性、个别性和特殊性。自柏拉图以来,这些东西总被当作暂时的和无意义的东西而打发掉,黑格尔称其为‘惰性的实存’。构成哲学主题的是质,在定额上它把质贬低为可忽略不计的量。对概念来说非常紧迫的、但它又达不到的东西是它的抽象论的机械论排除掉的东西,即尚未成为概念实例的东西。”〔13〕而否定的辩证法是一种绝对的否定、“崩溃的逻辑”,只有建立否定思维才能体现客观事物的矛盾性和辩证法的本质。否定的辩证法以否定的思维去认识自在之物,在把握自在之物的过程中,充分看到自在之物的丰富性和特殊性。从而为主体在自在之物与认识过程的张力中把握自在之物的内容。“非同一物在从同一性与其对立的他者的否定运动之中展露出来;它是对处于这一运动中的同一性的打破。相应的,他者并不是运动的目标。尽管它达到同一性的深处,并且发现,某种就其本质而言是确定的东西,在其表面下却多于其自身的所是。”〔14〕就现实社会而言,个体在实践中具备了一种“绝对的否定”思维,思维主体以绝对的否定时刻保持着一种批判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而不是盲目地隶属于社会整体的思维习惯,为个体和社会达到正确生活保持了一定的可能性,从而为个体运用道德法则去实践留下了思想空间,为个体否定和批判现代社会统治提供了思维方式。

其二,认识主体的观念必须从概念同一性走向非同一性,以解除个体被概念同一化的“遮蔽”。传统形而上学是同一性的认识逻辑,主体以概念去认识和确定事物的存在,从而确立主体对客体的优先性。以阿多诺来看,“辩证法是思维向它的概念性的拟古主义提出的一种抗议”。〔15〕辩证法不应是概念完全确定和把握非概念物的思维方式,否定的辩证法在于解除概念的强制和同一,而重视和尊重非概念物与概念之间非同一的认识可能。非同一性理论在于,概念作为主体认识的方式不能穷尽非概念物,同时概念的同一化不能表现认识主体的个别性、特殊性和差异性,并且非概念物处在运动之中,概念的同一化难以把握非概念物的具体状态,“概念的内在要求是它想始终不变地建立秩序,并以这种不变性来反对它包含的东西的变化。……概念就把同一性原则实在化了:思维实践纯粹假定的东西是自在的事实、坚实的和持续的事实。统一性思想靠概念的逻辑同一化而客观化”。〔16〕认识主体只有树立非同一性的思维方式,并非从概念同一性的固化认识中解放出来,重新去把握非概念物的存在和内容。就“非同一性”现实意义而言,现代社会已被交换原则、工具理性和国家资本主义所同一化,每个个体已经生活在自己不自知、被同一化的社会生活中,个体已被社会同一性管理秩序和意识形态所统治,个体已在社会中失去了自主的能力,即“虚假的”自主、“错误的”生活。因此,否定的辩证法破解了概念同一化的统辖,作为认识主体的个体,充分意识到自我与他人、社会始终是在非同一化的认识过程中,从而为个体以道德法则实践奠定了本体论的思想基础,同时解放了现代主体理性观念的固化和束缚。

其三,实践主体的中介必须从主体与客体关系上重新厘定,以化解个体的主客体矛盾。尽管否定的辩证法主旨在于“非同一性”,无论是“星丛”还是“模仿”,但客体势必要通过主体才能显现它的存在。以阿多诺来看,必须在主客体之间设定新的中介范畴,即客体的中介。客体对于主体而言,客体被放置在一种真实与虚假相结合的思维之中,“主体与客体的分离既是真实的又是虚假的。说是真实的,因为这两种分离在认识领域表现出实在的分离,表现出人的状况的二分法,表现出一种强制的发展。说是虚假的,因为这种逐渐形成的分离不能看成是实体化的,不能神奇地把它变成一成不变的东西。……虽然不能把主体和客体看作是分离的,但是这种分离的假象还是在它们的相互中介中表现出来——主体中介客体,更多的以不同的方式表现为客体中介主体”。〔17〕以否定的辩证法看,实践主体可因社会客体的变化发生一定改变,但不是一种“质变”,因为社会客体也不是一个必然性存在,它也因实践主体而改变。从而这一中介范畴构建起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方式,既强调了客体的优先性又说明了主体的首要性,从而保证了主体与客体在本体论上的不可分离性。在现代社会中,实践主体面对自我持存理性构建的社会客体,如果只强调实践主体先验理性的必要性,而忽视社会理性规范的优先性,那么每个人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交往的、团结的社会性存在。就实践主体而言,个体自主主体先验特质而具有改变社会客体的可能,并对社会的准则、规范和形式等进行修正。就社会客体而言,社会客体的优先性是个体自主的前提,个体自主不能摧毁社会客体得以存在的理性事实。所以说,客体的中介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社会理性与个体理性的不可公度,并为每个人自主地实践提供了辩证思维基底。

四、阿多诺反思道德法则的多重价值

从道德维度对现代社会进行反思评判,的确为我们审视现代社会生活提供了较为迥异的思想路径。阿多诺以康德的道德法则为切入点,通过捍卫个体自主并破除现代性之弊的理路,不仅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独辟蹊径,更是承继马克思批判现代性社会的思想传统。这一理论重释对今天我们如何看待现代社会生活和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多重价值。

其一,就评价道德法则的理论意义而言,阿多诺的重释在于彰显康德关于现代社会生活的自律性、理想性构想。康德道德法则及意识内在决策机制朝向实践维度,而个体之人都有自我持存的理性,但每个人也具有反思自我持存的理性的能力。“道德法则实乃意志自律,自律即自由概念的积极意义,而道德法则与自由根本上是一回事,因此,自由概念唯有在实践理性领域才有其客观实在性。”〔18〕以阿多诺来看,尽管康德没有完全预见启蒙理性发展到现代社会中的工具理性、物化和国家资本主义等现实情况,但这一理性观具有自身矫正的能力,“按照康德的路线,客体是由主体所‘假定’的东西,一套主体形式投射到某个绝对的东西上,归根到底客体是把被主体重新联系所分解的现象结合成为一种客体的法则。康德给法则概念加上的必然性和普遍性的属性,这些属性对事物都是固定不变的,并且不可思议地等同于跟世人冲突的那个社会的世界。……康德的哥白尼革命打击了主体的严格客体化,打击了物化的现实”。〔19〕所以,康德以一种严肃的道德实践理论,区分了“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与“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为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实现自己,去过一种自为的生活奠定了理论的基石。阿多诺反思现代性及社会生活以回到康德思想的实践维度,即道德哲学,这一进路为我们开拓了新的理论视域。

其二,就反思现代社会生活的道德性而言,阿多诺重释道德法则的目的在于,涉及个体“我应该做什么”的道德层面,更为重要的是个体实现自主的“我应该怎样生活”的社会维度。阿多诺已充分意识到现代性社会是一种“错误的生活”。马克思曾言:“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种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20〕现代资本主义不能被全盘否定和推翻,必须进行反思和批判才能重新走上“正确的生活”。阿多诺重新诠释道德法则就是基于现实而回到现实之人的选择和实践,以个体的道德性实践去面对或对抗功利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工具理性的宰治,去构建良善的现代社会生活。这一思想不单是个体能够自主的问题,更是社会如何构建的问题。阿多诺通过道德哲学的探寻,目的在于考问现代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社会进步不能只满足人的生存需要,更应满足人的价值需要。所以,个体自主的捍卫必须从“我应该做什么”的道德观念,走向“我为什么活着”和“我应该怎样生活”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规范。

其三,就捍卫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而言,个体在康德那里是道德的个体,阿多诺的个体是每个人基于道德法则实践不被新的历史境况下社会“同一化”统治的个体,即个体实践必须对抗社会“无道德性”统辖。一般而言,马克思及马克思主义者强调道德是意识形态的一种形式,道德观念植根于社会生产方式之中,反映一定阶级利益的需求,并为阶级利益的合法化进行理论辩护。仔细考察马克思的思想,不难发现从早期的《巴黎手稿》到后期的《资本论》都充满道德判断。马克思认为,只有对人的社会生活实践进行批判,才能在本体论上站立,“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1〕可见,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奠基在本体论之上,现实的个人与社会实践才是他所关注的对象。阿多诺基于道德的批判契合马克思批判现代性的本体论立场,当现代社会发展了理性的工具性一维后,以康德道德法则的重要性为依托,捍卫了每个个体的自主。阿多诺的理路表明了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本体论。尽管阿多诺强调个体自主的道德批判仍然具有抽象性,但是对于重建现代社会的道德性和捍卫现代个体的独立性依然具有启发意义。

其四,就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借鉴意义而言,以阿多诺对西方现代社会的诊断来看,通过道德法则的重释展开其对现代性的道德批判,为中国现代化和现代社会构建提供了道德反思和价值重塑的参照。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社会实践和现代化程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得到了巨大提升,特别是经济生活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尽管社会制度和社会生产关系与西方国家在本质上不同,但是当前社会存在的功利主义、工具理性、消费主义和经济至上等思想观念甚嚣尘上。中国的发展进入新时代,既需要现代化的高速发展,也需要反思我们发展中的新问题和现代性的固有问题。阿多诺重释道德法则从辩证法视域,并借助康德的实践理性思想,强调个体自主的社会价值,这一思路为我们反思长期以来道德建基于抽象的集体道德至上提供了反向的思维方式。当抽象的集体道德与市场经济伦理“合流”时,这一反思路径就更具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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