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
摘要国家重视对教育领域进行课程改革,提倡在现有的学习阶段,要重视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以培养出全面性发展的综合能力强的人才为最终目标。在新课程改革的影响下,高中各学科开始不断的探索新的教学方式,为更好的适应国家的培养目标而做准备。本文主要对新课改影响下的高中信息技术教学进行分析,通过分析现有的学习状况,找到信息技术教学过程当中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提升信息技术教学有效性的策略。
关键词新课程改革;高中教学;信息技术
中图分类号:A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1)-48-039
信息技术不同于语文、数学等传统学科,这门学科的灵活性更强。在学生学习的课堂中,学生可以接触到的知识面也更广,这在侧面也极大的凸显出了高中信息技术教学的重要性。教师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到信息技术课程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应该及时的调整与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响应国家号召,积极的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实,帮助学生创造出一个更好的进行信息技术学习的环境,帮助学生获得更大的成长。
一、高中信息技术教学存在的问题
在现有的教学中,很多教师仍然是以应试教育的理念为主,不论教师教学还是学校的课程安排都在向高考看齐。学生每周的信息技术课程是有限的,尤其是和数学语文等重点学科相比,有时候还会出现信息技术课程被占用的情况,这极大地缩减了学生接触信息技术的机会,使得学生对信息技术感觉到陌生。同时在信息技术课程上,教师经常占据主导地位,单方面的向学生进行知识的灌输,极大的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没能让学生充分的参与信息技术课堂,学生感受不到学习信息技术的快乐。
二、提升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有效性的策略
2.1 更新教育理念,推行素质教育
学校领导者要积极作为,可以充分的利用周六日以及寒暑假等时间为老师们进行业务培训,将国家所提倡的与新课程改革有关的相关策略积极的渗透给学校中的老师们让他们能够更好的了解到国家对教育领域政策的变化方向,通过不断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来帮助他们更好的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当教师积极的转變了自己的教育理念,学生也会受益无穷。
教师要积极的推行素质教育,不再仅仅重视最终的学习结果,而是要更多的重视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上的各种表现,以及他们所获得的成长,教师可以采取与学生聊天的方式来更好的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更好的了解到学生的学习需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来完善自己的信息教学方案,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帮助教师打造出更具有吸引性的教学课堂。
2.2 对课程进行合理化安排
有很多学校为了最后能让学生考出一个好的高考成绩,每天都为学生安排了大量的学习任务。学生早起就要晨读,经过一天的学习之后还要上晚自习,每天仅有六七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这样的高强度学习会让学生产生极大的学习压力,学生急需一个喘息的机会。劳逸结合才能帮助学生更好的提升学习效率,因此学校必须要重视对课程进行合理化的安排,要给信息技术课程提供充足的时间,如果因为其他课程的老师临时有事而挤占了信息技术课程的时间,那么一定要协调好将落下的课程给学生补上,将信息技术课堂作为学生活散思维的一个平台,让学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多样性去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内容,让学生在信息技术课堂中能够更好的放松身心,这样才能保证学生以更好的状态去面对学习。
2.3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
在学生学习的过程当中,如果只是一味的教师讲授学生听,这样的学生是难以获得更好成长的。因为在听的过程当中,他们习惯性的等待教师的总结,每次他们所记忆的就只是最后的结果,却根本不知道求出结果的过程。这样的只是表面的知识性记忆会让学生对所有的知识都是一知半解的状态,一旦知识数量变多或者是知识类型发生变化,学生会很难将这些知识进行区分,难以构建起知识之间的内部框架,会让学生在后期的记忆量变得更大。想要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充分的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更好成长,因此在教导学生的过程当中,不能只注重传授简单的知识更要让学生了解知识内部的含义,帮助学生学会求导结果的方法,给学生充足的机会,让他们去应用所学解答问题,通过练习实践来帮助学生巩固知识的记忆,这样才能更好的提升学生个人的综合能力。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高中阶段对学生进行信息技术教学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通过信息技术的教学课堂,让学生了解到更为广阔的知识。教师要清楚的认识到学好信息技术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在教学课堂中要更加积极地发挥自己引导者的作用,带动更多的学生已更加积极的状态来参与到信息技术的教学课堂中,帮助他们通过具体的实践来更好地感受参与信息技术课堂的快乐,帮助学生获得综合能力的更好提升。
参考文献
[1]曹绍齐.试析新课改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9(08).
[2]陆云娜.新课改下高中信息技术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轻松学电脑,20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