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凯
随着“十四五”规划开局,我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其中金融双向开放是重要内容,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开放随之步入重大战略机遇期。人民币债券在国际债券市场接受度日益提升,人民币债券担保品的跨境应用驶入快车道。
从法律角度看,担保是市场的根基和私法的核心,是现代生活方式的基石。金融法治是金融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应对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面临的诸多挑战,规范保障债券担保品市场双向开放,金融司法的审判职能应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围绕债券担保品的跨境应用,从法律维度应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金融司法保障。
第一,积极行使涉外金融案件管辖权,在债券担保品的跨境应用中发挥更多中国金融司法的影响力。
债券担保品的跨境应用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场景,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亦是国际规则与国内法律不断磨合的过程。打造规则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法治体系,核心在于一方面借鉴国际规则和最佳实践,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国司法机关对于国际金融纠纷的管辖权以及法律规则的解释权。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于2018年8月20日,是全国首家金融法院。202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修订了关于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的司法解释,扩大了上海金融法院对于跨境金融纠纷以及新型金融纠纷的管辖权。为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新阶段的要求,2020年上海金融法院专门拟定中英文“涉外金融交易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示范条款”,得到金融行业同仁的重视和推广,并在2021年10月上海地产集团发行的首单公募上海自贸区人民币债券中得到采纳,这让更多具有规则创设意义的跨境金融纠纷进入我国司法程序,有利于提升我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解释权和话语权。
第二,通过典型案件审理,厘清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中的焦点法律问题。
目前我国的担保品管理方式以质押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券可以设立权利质权,其中主要采取的是登记对抗的公示制度,这与亚洲之外的担保品管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国际上通常采用所有权转让的方式来作为履约保障,这种所有权转让是所有权完全权能的转让,在出现违约后采用净额方式进行结算。在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与此最相似的是让与担保制度。但让与担保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担保功能和所有权处置功能方面,与所有权转让还存在差异。因此,在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中,尤其是对于运用质押等不同方式效力的认定,还需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来明确不同于一般让与担保的规则效力。
第三,探索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为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国际规则和我国现行法律衔接提供前瞻性规则指引。
人民币债券担保品的跨境使用,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净额结算条款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效力问题。终止净额结算是国际金融衍生品合约的基础条款,涉及终止交易、估值以及确定净额结算金额三个方面。在终止净额结算机制中,相关净额结算行为并不因结算参与人进入破产程序而无效或者撤销。尽管终止净额结算机制在我国市场已有实践,但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并未对该机制予以明确规定。当然,从我国破产案件的审理实践来看,均以破产申请正式被法院立案作为破产程序的开始,实务上并不会产生对终止净额结算行为效力的影响。尤其可喜的是,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规定期货结算机构可以作为中央对手方进行净额结算,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
在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中,如何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解释和确定终止净额结算效力,以及如何保障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创新,对金融司法提出了挑战。目前,上海金融法院正在探索和创新专业化金融审判机制,通过借鉴国际金融司法的成熟经验制定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对金融市场中前沿、重大法律问题可能引发的纠纷进行审理,为金融创新产品提供法律风险测试和明确规则指引,从而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稳定的规则预期。对于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场景中涉及的终止净额结算条款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进行案例测试,通过发挥法院的裁判职能,从金融司法视角为市场交易提供规范的稳定预期。
第四,加强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担保品管理机构协作,不断优化债券担保品违约处置机制。
债券担保品跨境应用的违约处置环节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例如,境内金融机构与境外交易对手进行衍生品交易,在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议中约定在交易一方发生破产违约等违约事件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所有衍生品交易,行使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权。但自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金融机构有效处置机制关键要素》后,世界其他国家据此对金融机构启动保护性措施,通过暂缓执行条款约束衍生品协议的守约方,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48小时)暂缓行使有关权利,给予有权处置机构(如中央对手方)提前处置相关担保品的权利。如何认定提前处置的法律效力,防范其中的利益冲突相关风险,也是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中亟待明确的法律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结算公司在2019年发布的担保品违约处置业务指引中,专门完善了违约处置机制。下一步,期待能够与中央结算公司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司法确认处置效力,从制度层面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形成担保品管理闭环,解决市场多年痛点。
作为全球最大的债券担保品管理平臺,中央结算公司是实施国家宏观政策的重要阵地,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金融法治体系也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金融司法的保障。上海金融法院愿意与包括中央结算公司在内的金融市场主体一道,共同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治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开展各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共同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助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