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策探析

2021-12-17 23:46苗运香
山西农经 2021年21期
关键词:主体经营土地

□苗运香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农技中心 江苏 徐州 221138)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困境

1.1 土地流转困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实现规模化经营生产,就要租到集中或是连片的耕地,且有较长的流转期限。但就现实情况来看,很多地区都是小农家庭的传统经营模式,土地也都在这些小规模的经营户中流动。这是因为土地质量存在差异、土地流转的市场价格越来越高、各种承包、经营权界限不清,缺少统一的管理规范。在具体流转的过程中,很多人都是口头协议或是一些缺少法律效益的书面合同,整个操作过程较盲目,增加了投资失败的概率。

1.2 土地流转资金高

就当前的农业成本结构来看,地租占了很大的比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想大规模的生产,就需要租赁大片的土地支付大笔租金,给经营主体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很多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少、贷款门槛高,经营主体可能会因为诚信、固定财产做抵押等一系列的问题,无法享受相应的金融服务,筹集到充足的资金,从而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

1.3 种植户缺少经营管理意识

各地区的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处在较高的年龄层次上,可能超过了40、50 周岁,他们虽然有种植经验,但缺少经营管理意识、不了解互联网等相关的技术,不能及时更新生产技术、生产理念,在经营的过程中无法及早规避风险,也不知道该采取哪种措施抵御风险。

1.4 政府扶持力度小

政府应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但就现实情况来看,部分地区的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没有针对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的投融资、风险抵御等多个方面提出补贴政策或者是支持政策。例如,部分地区出台了土地深耕政策,但只给出了20 万元的补贴资金,落实到土地上只能补贴5 元/667 m2,能够得到补助的农机合作社更少;部分地区没有完善交通、网络建设,阻碍了经营主体的物流运输、电商销售等[1]。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

2.1 完善土地承包制度

规模化生产的基础是土地。所以必须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获取土地困难的问题。要利用法律或是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农民对承包土地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只有在明确权益的情况下,土地流转和承包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第一,规范流转程序。规范化的流转程序是维护交易双方权益的前提,能减少不必要的土地纠纷,也能方便相关部门全面动态化地把握土地流转和经营状况,为后续的统计、分析、扶持培育等多项工作提供便利。应在农村地区推广统一的合同文本,结合实际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规范化;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项目必须走产权交易平台的流程,针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纠纷问题,设置专门的委员会或者协调部门。

由于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了常见的现象,所以土地纠纷也是较普遍的情况。为了确保双方的公平性,相关政府部门必须设立协调机构;建立规范化的审批程序。监管部门要加强走访调查,严厉监督并打击不合规的土地流转行为;政府发挥宏观指导作用,邀请一些具有专业土地资质的评估机构、融资及法律机构为农民提供各项有偿或是无偿的服务,控制土地流转的价格,防止恶意竞争、恶意压价的行为[2]。

第二,推行三权分置制度。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重新整合了农村的生产要素,所以会出现一些制度上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更新三权分置制度的内容,减少制度死角、模糊地带的情况。例如,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针对农村土地补贴的归属权问题有较大争议。如果从制度上完善内容,就能直接避免这些纠纷。同时还要完善这一制度的法律延伸,从法律上规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所有权、承包权的问题,为各项纠纷、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2.2 健全农融资配套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生产规模较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必然就会产生融资需求。但很多经营主体在发展前期缺少可以融资的抵押物品,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维持后续的发展,政府部门必须完善涉农融资配套体系。

第一,健全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为了解决经营主体信用额度不足、缺少抵押物品、由于经营风险高而无法获得融资资格的问题,政府要发挥自身的职能,引入政府担保的模式。对经营主体进行资质审核,为发展前景好、潜能高的主体提供土地补贴和助农基金。同时加强政策补贴,鼓励更多的融资担保机构为拥有政府担保资质的主体提供担保;进一步完善农融资担保制度,引入动产抵押、担保的方式,进一步扩大抵押范围。如知识产权、经营主体的未来收益等,随之建立完善的动产评估体系,解决经营主体缺少可抵押资产的问题[3]。

第二,创新涉农金融产品。考虑到当前的经营主体有较高的融资需求,农村地区的涉农金融产品较少,仅有的涉农金融产品可能存在着风险、利率高的问题。政府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的创新型涉农金融产品,针对不同经营主体的发展特点,推出养殖、种植、电商等类型的金融产品。同时也要提出一些诸如农业基金组织贴息的让利政策,降低这些农业金融产品的利率。例如,某地金融机构积极地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数字化的农业保险产品,有效地减少村民种植、养殖的风险。

第三,多元化涉农融资渠道。为了改变涉农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地方政府要通过放宽准入政策的方式吸引更多的城市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建立多个金融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如果农村地区已有大型银行或村镇银行,可以适当引入一些民间金融,通过加强资质审核的方式帮助农民减少风险,满足他们的涉农融资需求。政府也要积极与银行合作,建立相关的项目投资基金。审核申报项目主体的资质,并把资金划分给这些有潜力的主体[4]。

2.3 加强经营主体人才队伍的建设

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可以从人才引进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这两个方面入手。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倾斜的方式鼓励职业院校、高校农业专业的毕业生到农村发展。因为这些毕业生拥有创新思维和专业的知识储备,能引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还可以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让学校利用寒暑假的时间输送大批的学生到农村参与实践,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新鲜的力量。邀请高校教授及农科院的研究人员深入农村地区参与主体的扶持工作,以岗编分离的方式来农村地区任职,传授最新的技术经验。

当前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开始转向互联网的发展模式,招收大批电商人才,组织一些种植、经营相关的创业人员接受农业部门的培训,让他们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及先进的农机及种植技术等。政府要发挥牵线的作用,邀请银行及财会管理人员为这些经营主体开展金融管理方面的培训,让他们学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及早调整发展方向。

2.4 提升主体的风险防范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否长远稳定的发展取决于其是否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这种风险既来自市场又来自自然。自然灾害所带来的影响较大,而绝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然灾害的抵挡能力较差,因此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建设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其中包括水利设施、气象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设施等。无论是种植还是养殖都离不开水,在完善水利建设的同时能满足用水需求,也能够做好防洪、防涝等多项工作,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容地应对各种旱涝灾害。气象基础设施能够及早进行气象预警,通知经营主体做好风险、防护措施;政府要积极为经营主体引入抗灾新品种,最新的农业生产技术等。例如,安全性较高的抗虫、抗灾药物、抗旱能力较强的种植品种等。

除了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所带来的影响也很大,选品、成本、价格浮动这些都存在很大的市场风险。以选品为例,考虑到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但无法全面把握市场的未来走向。政府要积极利用大数据,收集各地区的农业数据,建立农业运算模型,分析预测农产品的市场,并通过官方发布一些预测指导信息,以方便经营主体选品[5]。

2.5 创新经营方式

就市场大环境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朝着现代企业靠齐,探索新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样才能够让农产品有更高的价值,获取更多的利润。由于传统单一的农业经营方式,只能给农民提供单一的经营渠道,所以农民在议价这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无法获得较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创新经营方式。

第一,订单农业。订单农业是购买方与主体在规划之前签订相关的协议,根据订单情况确定生产规模。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价格、数量、质量等。在公平的原则下保护订单双方的权益带有契约性的特点。这种方式能够让农业朝着商业化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也可以避免经营主体出现盲目种植生产的情况,他们也能有规划地确定生产规模。这也可以看做是预订性的经营方式,能够在市场多变的环境下保障每一个主体的利益。当前“农企对接”“农超对接”等都是发展订单农业的途径。

第二,发展电子商务。当前国内的电子商务已经有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这对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是新的发展契机。各农村地区要做好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无线网的全覆盖,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到各农业经营主体家中进行信息技术的指导,让其学会利用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同时还要做好地方的道路、水电设施的建设,这样才能够方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于电子商务的需要引进现代化的设施,如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这样各经营主体都能够基于电商平台营销自己的农产品。但考虑到这个过程可能会出现恶意竞争甚至是恶意垄断的情况,地方政府还应积极推行抱团发展的模式,联合多个农产品生产类型相同的经营主体,共同建造一个农产品品牌,在地方统一定价,加强技术推广,保护每一个经营主体,改变各自为战的模式。各部门也要做好网络销售定价的把控,防止他们抱团垄断,抬高价格。这种联合可以是同一个乡镇乃至同一个县区,这些经营主体由于距离较近,能够享受相同的惠农政策,同时也会产生更强的区域文化认同感,沟通起来也较为便利。在此基础上,可以引导经济主体进行“三品一标”的认证,提升品牌的公信力。政府也要带头举办各种农产品的展销会,邀请各地企业积极参与,提升品牌知名度[6-8]。

3 结束语

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化农业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所以必须关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大扶持力度。

猜你喜欢
主体经营土地
强化述职评议 落实主体责任
园林一角与位置经营
论碳审计主体
我爱这土地
何谓“主体间性”
这样经营让人羡慕的婚姻
略论意象间的主体构架
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黄磊 爱需要好好经营
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之道——连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