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亚丽(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是在2020年9月24日,至此我国已先后设立21个自贸区以及海南自贸港,形成了覆盖东南西北中的格局。自揭牌以来,湖南自贸试验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成为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助力。湖南自贸试验区由长沙、岳阳和郴州三个片区构成,基本情况见表1所示。
表1 湖南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揭牌半年以来,三大片区在总体实施方案和各自片区实施方案的引领下,逐步推进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地,121项改革试点任务中已落地实施30项。
截至2021年4月底,三大片区共引进重大项目122个,招商引资质量较高,其中世界财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项目共17个;在资本利用上,自贸试验区区内新增内资注册资本369.23亿元,实际使用外资5.3亿美元;新增市场主体方面,区内新设企业2809家。
半年来,长沙片区实施的改革试点任务占比超过80%,已形成43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部分为全省首创甚至全国首创,如国际邮件、国际快件和跨境电商业务集约式发展模式等。项目引进方面,湖南自贸区17个三类500强项目中有8个是在长沙片区,长沙片区共引进重大项目44个;资本利用上,区内新增内资企业注册资本123.17亿元,实际使用外资3.82亿美元;新增市场主体方面,区内新设企业1193家。无论是项目引进、资本利用,还是新增市场主体,长沙片区在三大片区中都走在前面。2020年长沙的营商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9名和中部第1名。
获批半年来,岳阳片区已落地完成15项改革试点任务,如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商品通关、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区内包装材料循环利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等。岳阳片区在积极引进产业项目的同时,积极引入金融机构,目前已在片区内开展业务的银行达14家,累计为区内196家企业提供融资120.9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132%。
郴州片区位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上半年,园区签约引进51个项目,如谛源光科激光电视机生产项目、宏诚年产3万吨电解铜及铜精深加工项目、盛元稀贵金属精深加工项目等,完成签约金额94亿元,其中24个项目的签约金额均在亿元以上。
(1)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湖南自贸试验区是在国际经济环境、新旧挑战并存的外部环境下获批的。而自2020年开始,新冠肺炎疫情又开始在全球肆虐,各国不得不相继采取停工、管控、封锁等措施控制疫情的扩散。疫情一方面使世界经济遭受重击,陷入衰退,另一方面加快了全球供应链的深度调整,国际产业链短链化、地区化,许多国家鼓励在外企业回归本土,各国在利用外资方面的竞争加剧,国际贸易和投资大幅萎缩。湖南自贸试验区作为后来者需要在新旧挑战并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找准自己的发展之路。(2)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进。基于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现状,我国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写入“十四五”规划。湖南自贸试验区正是在这种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揭牌的。一方面,国内大循环的推进能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为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提供支撑与推力。另一方面,双循环格局的推进使我国国际市场的重心逐渐由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为湖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指明方向。(3)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自2016年提出“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以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取得不错的发展成绩。2010-2020年湖南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与利用外资情况见表2所示。除了受到疫情影响的2020年,湖南进出口的增速自2016年后一直保持在高位。(4)政府大力给予政策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申报萌芽于2014年,2017年和2019年两次向国务院进行申报,在申报过程中湖南自贸试验区定位越来越明晰,方案越来越完善。而在申报的同时,湖南省已经按照申报总体方案将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三大片区作为准自贸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并取得不错进展。湖南自贸试验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定位,聚焦湖南特色,以三大片区各自的产业、资源和要素优势为出发点,重点打造“一产业”“一园区”和“一走廊”,政策规划体系包括“1+3”施工图、“3+3”发展规划、“1+N”政策支持体系以及对自贸试验区的充分放权、赋权与授权。湖南自贸试验区挂牌以后,湖南省基于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支持也非常多。
表2 2011-2020年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主要数据
(1)投资自由便利化创新。2020年1月1日,我国施行新的《外商投资法》,此法正式确立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而我国最新版的负面清单只有33条,都是涉及国民经济关键领域和国家安全的,对外资准入的行业限制已经大幅缩减。湖南自贸试验区应研究利用好新的《外商投资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探索吸引资本进入的举措,扩大外资增量。(2)贸易自由便利化创新。一方面,学习其他自贸试验区在贸易监管方面积累的经验,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对非易货贸易机制建设。湖南实现了用建材换非洲西柚,探索了易货贸易模式,探索对非易货贸易是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的重要制度创新内容。湖南自贸试验区需要完善易货贸易模式,研究化解贸易中存在的风险,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管模式。(3)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制度的创新以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引进金融机构、研究开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模式等不断增强区内金融开放水平。(4)政府监管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是上海自贸试验区重要的制度创新内容,其形成的“四位一体”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对其他自贸区都具有借鉴意义。湖南自贸试验区可在借鉴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将事中事后监管与新的《外商投资法》结合起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问题中寻求突破,在发展中获得创新,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而海南自由贸易港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更大开放程度的区域。在要素市场,自贸试验区要从以吸引要素流入为主转向要素流入与流出并存的双向流动。(1)要素的流入,即引入国外高级要素。为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自身研发创新基础上,瞄准省内急需的“卡脖子”技术、核心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等加大引进力度,利用国外关键技术、优质人才、营销网络等要素的流入实现国内要素与国外要素的优化配置,并在这过程中完成本土要素的培育与积累。(2)要素的流出,即流出国内丰裕要素。一是以货物的出口实现要素的间接流出,通过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和对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拓,将具有比较优势的要素输出;二是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实现丰裕要素直接跨国流动,健全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自贸试验区区内企业到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项目、开办企业,促进湖南标准、技术、品牌和服务走出去。
(1)三大片区协同发展。湖南自贸试验区在进行总体规划时从三大片区各自的要素禀赋和发展基础出发,对三大片区进行了不同的定位与功能划分。但从其他先行自贸试验区的发展经验来看,各片区在发展过程中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称,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影响发展合力的形成,甚至相互间长期博弈。为避免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岳阳和郴州三大片区在发展过程中突破各自区隔而出现同质化竞争,必须要以差异化建设统筹片区协同发展。(2)与所在园区协同融合。湖南自贸试验区叠加了原有的一些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新区等,如长沙片区涵盖黄花综保区和长沙经开区,岳阳片区涵盖城陵矶综保区,而涵盖了郴州综保区的郴州片区整个位于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原有的各类园区重在其经济功能与产业功能,政府为其提供了很多优惠政策;而自贸试验区则重在为国家试制度,是制度高地。但原有的各类园区能为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区域产业基础和贸易环境优势,因此二者可以协同融合发展。(3)与省内其他对外开放平台联动发展。湖南对外开放的平台除了自贸试验区和已经纳入自贸试验区的3个综合保税区,还包括两区(湘潭综保区、衡阳综保区)和两中心(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各平台间应避免内耗,加强在货物通关、检验检测认证、贸易统计等方面的合作。湖南自贸试验区可推动实现相互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通过不同区域间产业协同合作形成湖南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4)加强与其他区域的交流合作。目前长江经济带沿线共有10个自贸试验区,作为后来者的湖南自贸区要打造联通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投资贸易走廊,首先要主动加强与其他9个自贸试验区的互动合作,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开放机制,建立健全沿线区域间互动合作和利益分享的机制,以全面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另一方面,郴州片区要积极、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真正担起承接产业转移的“桥头堡”作用,再通过三大片区的联动真正打通这条国际投资贸易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