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静
(西安科技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54)
调整农产品结构,重新对农业生产相关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大力推动绿色农业发展,是强化我国农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需要从生产端和供给侧着手,高度重视绿色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促进传统高碳农业逐渐转向现代绿色低碳农业。对当前农村科技金融资源配置进行研究,从科技金融角度出发,建立能够促进我国绿色农业发展的科技金融模式,引导农民积极应用生态保护的农业生产模式,让科技金融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农业发展。
国外对于绿色农业的研究于20 世纪末开始,Barber.D 和Jennings 基于绿色农业的表现形式及绿色农业对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影响等角度进行理论研究,其普遍认为,推广绿色农业可大幅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农药、化肥与能源密集型饲料的使用量。
我国最早于21 世纪初期开始进行绿色农业相关理论研究。相关学者普遍认为,绿色农业的发展是使农业在未来稳定发展、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相关排放的关键措施。
首先,土地价格和劳动力价格大幅上升,使所生产出的绿色农产品成本上涨,缺乏足够的相关农业科学技术的投入,缺乏足够的科技人员,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方面有所欠缺,未能快速完善标准化的建设工作,导致农业生产无法提升,难以快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1]。其次,当前我国绿色农业产业主要表现为独立成圈,绿色农产品的品种单一,深加工占比较低,产品附加值较低,产量和质量不稳定,这些都使绿色农业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优势。再次,由于绿色农业在水源、空气和地形方面有较高要求,部分农村存在运输困难、销售渠道狭窄、信息闭塞、规模较小不稳定等问题,使生产和销售之间脱节严重,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并且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导致难以高效且准确地评估、登记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价值,对农户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取相关贷款的渠道产生阻碍,科技金融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挥支农作用。
在法律法规、财税政策以及投入资金等方面,我国尚存在巨大空白,造成大部分针对绿色农业开展的扶持政策都存在短效和无针对性的问题,无法对资金形成正向且持续的引导。首先,政府在绿色农业发展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于经营主体和科技金融机构的职责与权利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约束规范,对科技金融相关政策、体系、业务和相关的财税补贴制度,缺乏必要的系统规范与保障机制,对绿色农业长期效益与综合效益难以形成有效保障。其次,绿色农业的早期发展阶段,必须依靠政府的补贴和资金支持,否则无法实现规模化发展[2]。复杂化、系统化是绿色农业特点,其相关的种植、田间管理、产品收获、加工、储藏及营销等环节,都依赖大额资金的支持,薄弱的经济基础是大部分农村共性问题,我国政府每年在绿色农业科研及品种改良方面的投入较少,仅为国民生产总值的0.5%,相对于发达国家的5%,与之存在巨大差距。再次,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强力且有效的政策支持是促进科技金融推动绿色农业发展的关键,但当前我国尚未构建完善的绿色农业科技金融知识体系,政策较为零散,且落后于市场发展需求,整体可操作性较差。在贷款业务的绿色农业方面,我国对此的激励与政策支持力度存在不足,在促进绿色农业的发展过程中,科技金融部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但国家并未给予足够的财政欠息等补偿,所以大部分科技金融机构对于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存在一定的懈怠心理。
当前科技金融结构体系建设难度较大,在银行支持绿色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法律不明确、收益低、风险大且收益滞后的问题,对风险保障和融资增长等科技金融服务产生严重阻碍。
现阶段,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金融机构,由于主体数量较少,所以会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并集中在信贷产品方面,缺少抵押物。政策性银行由于缺乏优惠措施,对农业资金支持作用较小,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支持力度逐渐减少,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较少,无法承担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的重任。为强化防控风险工作的有效性,农村的金融机构更愿意以短期形式为农户提供信贷资金,无法满足绿色农业龙头企业实际资金需求[3]。
绿色农业面临整体基础较为薄弱、经济发展层次较低、获得资金能力较差、缺乏完善信用体系、金融业务交易成本高、金融债权法律保护不足等限制因素,使金融行业的环境较为脆弱,无法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绿色能源发展需求。
由于缺乏可靠且有效的保护银行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环境,对绿色农业金融支持的规模扩大及各参与主体间的良性循环产生阻碍。信息不对称是农村地区就绿色农业所建设相关信用体系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系统、相关的信用中介等机构也只是刚刚起步,由于金融机构普遍在农村发展意愿较小、金融行业债权保护难度较大,导致金融行业环境较为脆弱。
一直以来我国农业都属于“黑色”农业,过度依赖化肥,长期的资源消耗出现诸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水土流失等多方问题。“黑色”农业向绿色农业转换过程中,在治理农业污染、提升有机肥效率和研发绿色农产品方面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我国绿色农业相关金融服务功能发展缓慢,无法较好地顺应绿色农业发展需求,需要对其进一步完善。
当前在绿色农业信贷管理方面,银行沿用传统信贷管理模式,未能体现绿色农业的特点与差异性。而且当前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缺乏对绿色农业的支持,依然侧重资产抵押,导致绿色农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此外,在绿色农业的保险方面,相关的险种较少,覆盖面较小、保险水平低下且发展不平衡,保险市场相对农业发展而言较为滞后,所提供的农业保险和农民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对绿色农业发展产生严重阻碍。
在完善科技金融体系的初期,对于具有较强公共性质的部分绿色农业,需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示范与带头作用,通过树立榜样的形式,让商业银行在挖掘绿色农业发展潜力方面更为积极,合理利用银行、基金、债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优势,以互补形式促进绿色农业和商业银行的发展。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合理整合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及农村合作社等,以金融为基础,确定政策金融的引导作用,让商业及民间金融处于补充位置,农业保险负责基本的支撑[4]。
科技金融可以推广相关的债券、发展基金及保险等金融服务项目,满足绿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各方面需求,应当注重构建多主体、多层次的科技金融体系,不同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市场责任和提供的服务功能有所不同。
在当前科技金融背景下,需明确绿色农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业银行发展定位,确认建立综合性的业务体系作为农村信用社发展定位,尽可能建立健全可靠的平台,满足农村金融支付需求。要合理把控贷款方法,让邮政储蓄资金的应用范围更广,基于市场化,为邮政储蓄资金在农村建立回流机制,并以此为基础,对科学金融的体系与征信的方式进行创新,加强对绿色农业的支持。
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在龙头企业内培养良好的守信氛围,以区域为单位,就金融生态环境建立相关的综合性评价体系,以动态形式开展奖惩管理,对当前的金融生态实现综合评定。其次,政府要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强化农村金融部门和政府监管及执法部门之间的联动,建立规范的信用秩序,完善农村的科技金融环境。如政府要积极建立绿色农业公共信息系统,加强数据资料的采集和等级评定,完善绿色农业主体相关信用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银企对接平台,使各金融机构能够结合相关数据信息,将金融支持作为工作重点,营造完善的科技金融环境,让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且发展潜力巨大的优秀绿色农业企业可以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持。
3.3.1 创新绿色信贷
第一,要在绿色农业行业内,建立一致的现代化标准。国家层面为融资环境和风险评价相关的信贷制定监测标准,从科学化与标准化角度促进绿色农业现代化发展,确保信贷业务得以高效、安全地开展。对于绿色信贷相关的环境风险,金融机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管理,并明确支持绿色信贷的方向和范围,保证相关风险能够被及时化解,创新信贷模式,优化信贷结构。充分发挥科技金融优势,保障信贷资金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第二,强化绿色农业的长期效益与综合效益。金融行业需要基于绿色农业的外部特征,在融资及贷款政策中注重体现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运用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制定与绿色农业自身特点相匹配的信贷方式及利率,使用大数据技术筛选,将潜力巨大且拥有较强创新力的绿色农业企业筛选出来,并与之达成相关的战略合作,结合低息贷款政策与农产品技术担保入股,从品牌与综合效益两方面入手,共同提升金融业的效益。第三,健全绿色信贷支持措施。不同农作物种植的生产周期不同,所以机构所提供的低息无息贷款等,在信贷周期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养殖业、种植业等特色农业的发展周期特点,适当予以延长,并强化职能贷款利率管理工作,合理降低职能贷款的利率水平,促进绿色农业经济发展的融资模式逐渐完善。
3.3.2 健全担保方式
金融机构需要从省级层面入手,在县级和市级层面建立相关的担保机构。政府负责牵头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应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相应的信息平台和档案,并实现动态化的补充和更新。金融机构需要拓展担保物的范围,除实物担保外,还应当允许绿色农业凭借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核心知识产权获取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使科技金融体系下绿色农业担保方式更为健全。
3.3.3 完善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需要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绿色农业市场的自身特点和大数据的分析结果,对风险等级进行严格划分,基于此确定对应的费率,确保企业、产品和险种的不同,所对应的费率不尽相同,进而提升绿色农业保险经营效率,创新科技金融体系,保障其发展。
保险公司应在确定成本和大宗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加强各类农保新产品开发,确保能够为农产品的收入、价格、特色和质量提供保障,能够更大范围地推进和落实我国的惠农政策。
要结合时代发展,对农业相关的保险产品及时开发创新,例如可以采取增加绿色农业订单、加强特色产业基地推广等专业保险形式,通过完善的科技金融体系,为绿色农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使得其可以更好地应对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类问题。
3.4.1 加大规模化发展绿色农业的支持力度
农业银行可以通过对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方式的合理使用,创新信贷的担保形式,解决绿色农业龙头企业抵押困难的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绿色农业龙头企业,可引导企业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境内外通过股票及债券发行的方式扩大融资。国家应给予一定的利率补贴,金融机构必须要充分考虑区域经济自身的特点,结合对应地区的特色产业、支柱产业、产业集群与核心企业等,加强产业链相关信贷产品的开发,有力推动区域的全面发展。确保所开发的信贷产品可以在农业经营产业化和农业合作社专业化方向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让绿色农业能够更快更好地朝着规模化方向发展。
对于农民合作组织的小额贷款,金融行业应当主动简化手续,并适当提升贷款的额度。担保范围可以拓展到宅基地耕地和承包的林地山地等。相关的绿色农业项目在获得金融支持后,需要对其开展必要的环保评价制度,根据得分的高低,确定相关的授信额度、放贷时间和贷款利率,进一步提高金融对绿色农业的针对性。
通过将多种金融工具在科技金融体系中融合并予以创新,使农业节水、提升耕地质量、降低农药化肥用量、提高农产品产量及品质、治理水资源污染、治理土地污染、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得到支持。
3.4.2 强化绿色农业科技及基础设施建设
要在农业生产全过程贯彻标准化理念,必须构建能够满足农业向绿色方向转型创新的金融知识政策,充分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数据相关技术,对行业进行分析,从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以及信贷资金的角度进行融合创新,有效汇集充足的资金,确保农业相关技术开发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对于拥有较好市场前景且科技含量较高的农业企业,可向其提供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简化小额贷款的手续,并拓宽担保范围,从利率角度支持金融机构在农业方面的信贷业务,降低其融资压力,促进农业合作组织建立并拓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大对于绿色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初加工与精加工及后期物流配送等相关产业链标准化设备的研发力度,加大绿色农业科技和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金融服务是绿色农业发展的助推器。当前处于互联网时代,金融相关服务应当能够与时代发展步伐相契合,通过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对财政科技的投入形式进行发展创新,让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创新投资的各类资本能够加入金融产品的创新,对现有的服务模式进行改进,借助科技金融优化当前的金融相关的环境,对担保和信贷及保险等进行改善和创新,使所构建的科技金融体系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