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乡村建设等展开热议,纷纷为如何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出谋划策。
尽快理顺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建议国务院颁布《农房建设管理条例》或明确相关部门牵头制定部门规章。尽快建立农房建设质量管控制度。参照城市房屋建设管理,增设施工许可证发放环节;将施工许可相关内容,合并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环节。建立农房质量安全信息系统,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和农房确权登记等信息关联共享。加强乡镇基层建设管理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技术指导服务。(周岚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由省级以上层面加强领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整治标准,由各通信服务商和地方政府共同组成整治责任主体。地方政府可整合一部分古村落保护、旅游发展项目等涉农资金用于地下管道建设。采用“杜绝增量、消化存量”路径,新建杆线全部下地,现有杆线划出重点区域,用入地、入管、贴墙、捆扎、并线等方式治理,力争用3 到5年时间逐步消除重点区域存量问题,再推进背街小巷等区域,最终实现全面整治,使乡村面貌得到显著改观。(聂永平 全国人大代表、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副镇长)
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产业支撑,必须在县域层面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才能激发县域经济的活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农业科技成果转移及转化,推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和电商、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融合,为农民拓宽增收致富路,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围绕农民进城就业安家需求,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此外,还需完善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指标,助力产业发展。(秦光蔚 全国人大代表、盐城市农科院副院长)
地方党委政府要出台配套措施,通过“含金又含情”的政策文件汇聚乡贤力量。一方面,强化政策保障,善待乡贤,对有意回乡居住的,按照乡村规划逐步放开建房限制,真正归根落地;另一方面,创新激励举措、搭建创业平台,让乡贤凭借在亲缘、人缘、地缘上的优势,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缘动力”。(周素明 全国人大代表、今世缘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