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2025 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日前召开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座谈会,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找准结合点寻求突破,总结推广有效做法,不断创新产品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建立健全既符合金融市场规律、金融法规制度要求,又符合农业农村需求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精准对接和满足各类主体的有效融资需求。充分挖掘“三农”数据价值,加快构建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探索在重大项目上采取投融联动模式,高质量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建机制、搭平台、优服务、促合作,共同开创金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农业农村部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十四五”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既要增面积,完成好新增建设任务特别是今明两年每年1 亿亩的年度建设任务,还要提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狠抓管理办法落地,落实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建设主体责任,在项目选址、设计、实施和后期管护等各环节形成分工合作有效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并重,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健全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生产经营主体等多元投入机制,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
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63 项农机推广鉴定大纲,旨在加强技术引领,规范试验检测鉴定,推动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普及应用,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需求。此次发布的农机推广鉴定大纲,重点围绕新发展阶段粮食和生猪生产机械化、地方特色优势作物机械化以及农机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突出生猪自动干湿料喂料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农机播种作业监控终端等当前生产急需,可以有效补足农机试验鉴定领域的短板弱项,强化绿色智能,加快农机化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铁路集团印发《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已有工作岗位和新确定工作岗位的拟外出务工农民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对用工集中地区和重点企业“点对点”包车、专列、包机运输服务,支持成规模、成批次外出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重点保障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外出和重点企业用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召开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以“动物疫病防控护航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强有力支持。一是紧抓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要铆定严格消毒、严格调运、严格监测、严实封闭管理、严格管控小散户、严格生物安全管理、严惩违法乱纪行为“七个要严”关键措施,抓紧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二是紧抓基础防控措施不马虎,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基础免疫、监测预警,规范应急处置。三是紧抓重点改革试点推进不畏难,大力推进“先打后补”、兽医社会化服务、无疫小区建设和疫病净化等重点改革试点工作。四是紧抓严格监管严打违法行为不松懈,切实加强检疫、调运监管,加强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江苏省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2 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 年,江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制度更加完善,居民自治活力有效激发,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满意度达90%,居民议事协商机构覆盖率达100%,群众的幸福感、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35年,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政策制度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