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燕,张 永
(郑州财经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持续改善农村环境,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改善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近年来,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措施不断深入实施,一些农村的环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但部分农村的环境污染依然很严重。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是目前河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人居环境是人们生活、劳作、娱乐、交往的综合性场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为研究对象,分析环境与居民收入、社会政治发展、文化传承、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寻找其中相互制约的关键点,力求寻找人类居住环境的发展规律和决定因素,以便制定有效的治理方法[1]。
多元治理理论是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各方主体发挥自己的作用,协同合作,力求效益最大化,以便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多元治理的主体一般由政府、社会、民众构成。在治理过程中,所有人都是参与者,各主体之间相互协商、相互配合,是利益共同体,与传统模式下政府主导分配,其他人按照要求实施的模式有所区别。在多元治理模式下,各方主体更具主动意识和积极性,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有利于公共政策和制度的实施。
据统计,河南下设1 822 个乡镇,包括705 个乡1 117 个镇,共有48 697 个农村,46 215 个村委会,其中2 484 个属于涉农居委会,有206 667 个自然村,2006 年以后新建6 280 个农村居民定居点。
近几年,河南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加大政策及经济扶持,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和主要道路硬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和厕所整改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通过走访发现,农村环境污染依旧严重、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大部分农村缺乏规划,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同时,部分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房屋空置率高,常住人口以老人、儿童居多。由此可见,目前河南农村人居环境问题依旧严重,不能满足村民的需求[2-3]。
2.2.1 农村人居环境发展不均衡
河南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在地域间存在较大差异。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来看,城镇辐射区域的供水、污水处理、厕所、垃圾分类回收等配套设施齐全,其中小部分地区已经达到城镇发展水平。一些经济条件落后的地区,人们思想普遍陈旧,人居环境治理设施严重不足,各项治理指标偏低。从推进情况来看,政策体系完善、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丰富地区人居环境治理进度普遍较快,而经济落后、投入资金较少的地区人居环境治理进度滞后[4]。
2.2.2 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当前,受限于传统治理模式,政府是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第一主体。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主要来自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后期管理维护、人员工资支出等费用则由各乡村单位解决,导致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农村资金投入力度相对大,集体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则投入较少,造成治理不均衡,很多环保、治理设施建成后由于后期运行资金跟不上而闲置,出现资源浪费。
2.2.3 缺乏健全的农村环境治理制度和监管体系
与城市相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市、县级政府虽然有相关的政策,但村级单位尚未建立完善的治理监管机制。一方面,农村环境治理相关制度不完善,需要依据上级政策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村制度。每个村的综合条件各不相同,给制度建立带来了很大难度。另一方面,由于乡村环境治理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而当前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尤其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管理人员的工资无法按时发放,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阻碍。加之乡村建设缺乏全面统筹规划以及行之有效的农村环境管理法规体系,致使不少地方农村环保工作处于失控状态[5-6]。
2.2.4 基层政府环保力量弱,村民主动参与意识不高
走访发现,农村环境治理中唯一的监管主体是政府,缺乏政府、市场、群众的共同参与。由于我国环境管理部门是从中央到地方逐级设置,农村作为最低一级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相关岗位人员严重缺乏,甚至有的农村没有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在乡镇层面,环保部门需要监管很多行政村,负责各方面事务,工作人员的压力较大。监管力量不足导致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甚至出现反弹的现象。同时,农村常住人口以老人居多,缺乏环保意识,难以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一些农村的道路两旁虽然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垃圾依然混放、随处乱丢。有些家庭习惯了使用旱厕,拒绝整改厕所。这些都给农村环境治理带来了很大困难[7-8]。
2.2.5 农村规划滞后,乡村特有风貌流失
2016 年,河南发布乡村规划实施政策,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结合当地情况编制实用有效的乡村规划方案,到2020 年基本完成全省乡村规划设计工作,但目前河南仅有20%左右的市、县完成地区规划工作。农村规划实施困难,很多规划方案受到各种因素制约并未得到实施。
部分已完成规划的农村出现了“千村一面、乡村风貌城市化、乡村风貌复古化”的现象,过度追求整体统一、效仿城市建设,乡村原有的自然风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条条迎宾大道和现代化雕塑景观。另外,一些农村模仿古城建设,清一色的白墙青瓦、尖顶圆柱,营造了江南水乡的氛围,缺少地域特色。
市、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农村环境的实际情况,结合自然、人文、经济等因素,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治理政策。同时,要结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台本地区的惩罚制度,村民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环境污染标准,对于污染超标的企业、产业,责令其停业整改。积极推行农村保洁专业化政策,承包工作由第三方主体完成。合理制定房屋修建申报政策,新修住房必须按照程序申报相关部门批准,采取私搭乱建惩罚措施,规范农村建设行为。成立专门的监督、评估部门,对农村日常垃圾清理、运输、废弃物集中处理、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定期对区域内人居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实施奖惩。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寻找解决办法。对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促使其他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出台监督和奖励政策,鼓励村民及时反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不文明行为,达到官民互相监督、村民之间互相监督的效果,不断规范民众的不良行为[9]。
目前,农村环境治理资金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要改变这种单一的资金投入模式,寻找更多的资金来源,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利用贷款担保、税收减免、土地使用权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企业、福利机构、金融机构等投入资金。出台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治理、绿色农业发展等政策,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农村人居环境优化的主动性,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承包、采购等方式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中,加快市场化的经济运作进程,以补充政府投入力度的不足。
同时,政府要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积极引进经济效益好的产业,拉动农村经济。在政策上给予最大的支持,鼓励村民创业,利用集体自有资金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为了解决区域间环境治理不平衡问题,政府财政投入不能简单追求绝对平均,要根据每个行政村的实际情况按需拨付,适当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低的区域倾斜[10-11]。
河南省农村众多,村与村之间差异显著。因此,在制定乡村规划时,必须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村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条件,研究传统特色文化,因地制宜,保留农村的自然与人文特色,借助优势资源发展产业。编制农村发展规划应结合现有建筑风格、自然风貌、文化底蕴,体现农村的特色。例如林州市黄华镇庙村曾是特级贫困村,但其地理位置极佳,千年古树、石头院落、红旗渠都是独特的自然资源。当地政府借此优势将其打造为特色民俗村,发展旅游产业,从而带动了该村经济发展。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平乐村自古以来有崇尚文化和艺术的优良传统,很多村民以牡丹花作为元素创作书画,到洛阳旅游的游客都会购买牡丹画作留念。平乐村将牡丹画打造成该村的龙头产业,走出了一条依靠文化传承的乡村发展道路。
政府积极帮助村民转变观念,使村民意识到自己是农村的主人,是环境治理的主要责任人,也是美好生活环境的直接受益人,稳固其主体地位。加强治理方面的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多看新闻、关注乡村发展政策、了解环境治理措施和制度,提升村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向往,鼓励村民建立大局和集体意识,使其主动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中。在村民中经常开展评优评先活动,给予优秀村民一定的奖励,提高村民的参与意愿。
还可以建立筹资筹劳机制,将垃圾收集、道路清扫等工作分派给收入较低的村民,给予相应报酬,调动村民参与的主动性,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模式。
以河南农村人居环境为研究对象,在深入调查农村环境治理情况后,总结目前河南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多元共治角度出发,运用因地制宜理念,提出切实有效的人居环境优化路径,为河南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