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佳,王勇
(1.安徽科技学院 管理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00;2.安徽科技学院 财经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也在加快行进中。目前,我国经济连年快速增长的态势已开始转变为经济新常态。在这种背景下,要想加快城镇化步伐,切实解决一系列的三农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就必须致力于进行农业技术革新。从本质上来看,农业现代化就是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来取代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期间,农业技术革新具有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作用。所以,当前采取何种方式来加快农业技术革新以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确保农民收入形成多元化的局面,已经是业内研究的热门方向。总体上而言,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农业技术革新内容[1]。第一个方面,即农业技术研发,就是利用一定的农业科学原理和相关的技术,来形成新的原理或相应的应用。第二个方面,即农业技术应用,就是把最新的农业技术成果进行积极的试验与示范,同时,通过一定的咨询服务等途径,来加速完成技术革新成果用于实际农业生产的步伐。第三个方面,即农业技术扩散,就是把相关的农业技术革新成果先于一定的小范围进行应用,等到成熟后,再将其进行推广以期用于更大的范围。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路上,必须依靠农业技术革新,只有充分利用农业技术并进行广泛应用,才能有力带动农户收入增长[1]。农业技术革新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优化农产品质量、丰富农产品种类、解放农村劳动力,从而在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
通过农业技术革新,可以获得更先进和高效率的生产设备,从而改变传统农业的落后方式,继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加速实现,完成耕整、除草、收割等各种相关农业生产流程的机械化和现代化,从而极大提高生产效率,让农户不再从事过多的繁重劳动,大幅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相关的农产品产量。通常情况下,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有利于农民增收。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农产品的产量增加却通常会造成农民收入的减少,即“谷贱伤农”[2]。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农民收入一般取决于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实际上,因为农产品属于群众的必需品,因此,它的需求价格弹性普遍不大,通过农业技术革新会促进农产品增收,继而造成农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由此,在需求增加幅度小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幅度的情况下,造成农民收入下降的结果。所以,如果要通过农业技术革新来保障农民增收,就不应该仅仅依靠农产品产量的增加,而是必须致力于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通过农业新技术,能够全程监控农业生产过程,最终优化农产品质量。一般而言,优质农产品具有更多的附加值,其售价比普通农产品高出许多,与此同时,它的价格弹性也相对较大。因此,那些积极选择新技术的农户往往增收更有保障。然而,在农业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普及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户相继采用新技术,从而使自身农产品质量得到大幅优化。如此一来,之前的优质产品就会和普通农产品无异,价格优势也不复存在,从而很难估计对收入的影响。换言之,站在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新技术应用之后,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是否可以促进农民增收有待进一步研究,站在短期发展的角度来看,那些最先使用新技术的农户可以实现增收。
在农业技术研发的过程中,农产品新品种的选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能够增加农产品的种类。如果农户拥有了多样化的农产品种类,就会形成更多的生产选择,有助于形成新的农业生产收入途径。在农业技术的带动作用下,市场上农产品的种类愈来愈多,从而提高了品种之间的替代性,促进了需求价格弹性的提高。如果是优质农产品,其增产就能够带动农户获得实质性的增收。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吸引更多的农户选择种植优质的农产品种类,从而促成农业技术的再革新。
在农业技术革新的带动下,农业生产方式将全面实现机械化以及现代化,从而不再过多的依靠人力来完成相关的生产活动,让农户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来进行放松或者学习农业新知识,与此同时,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也会减少,使得农村劳动力出现部分剩余。由此,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会在当地从事一些非农产业,或者是向城市转移,也就是到城市寻找适合的工作机会。如此一来,将有利于农民收入渠道的增加,从而有力保障农民增收。除此之外,相较于农业收入,非农就业收入通常更高一些,由此,对优化农民的收入结构帮助非常大。农业技术革新也十分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转变,有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从而确保农民增收具有可持续性。
站在长期的角度看,农业技术革新对于农民增收具有根本的保障作用。但是,当下我国农业技术革新在许多方面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2019年,我国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达59.2%[3],这充分体现出我国农业发展的模式已开始发生转变,现阶段不再以增加资源要素投入为主,而是开始以农业科技进步为主。然而,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还非常不足。当前,国内的农业技术研发水平根本无法满足现实需要。站在表面而言,国内的农业技术研发成果持续上涨,然而,用于农业生产并产生实质性效果的并不多。
实际上,我国农业技术革新体系的建立是以短缺经济为基础,同时,追求的目标为农产品产量的提高。在当下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该农业技术革新体系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发展需求,达不到农产品绿色、优质的标准,因此,无法持续保障农民增收。
客观而言,经过不懈的发展,我国农业技术革新的水平依旧较低,农业技术基础研究还不是很充分,除此之外,相关的应用研究与农业生产没有形成紧密的联系。技术成果上,很多工作还是围绕常规技术、产量技术展开,并没有深入的进行关键技术、品质技术的研究,从而直接造成了我国农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不强的局面,影响了农民增收。
当前的农业技术综合配套不理想,无法满足农业技术的有效供给。相较于其他产业,农业生产的过程相对复杂,必须依靠技术的综合协调,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目标。举例而言,从事畜牧生产的话,农民就必须熟悉种畜选育技术、畜病防疫技术等。一般而言,农业技术拥有越好的综合配套,那么,技术应用的风险就更低,可以达到的农业生产目标也更高。但是,国内的农业技术配套性还不是很理想,大部分的科研机构通常仅注重单纯的某个技术领域,根本无法达到综合集成性,从而影响了农业技术成果的有效供给。
据数据显示,我国农业技术成果的应用率非常低,目前只有30%左右。之所以会形成这个问题,其根本原因是国内的农业技术成果应用没有形成通畅的转化模式和相关的渠道。在做出了一定的农业技术成果后,很难将其迅速用于现实生产力的提高,自然也就无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要想推动农业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的开展,就必须依靠强大的行政力量,同时,需要积极促成技术市场和中介机构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目前国内的农业技术转化受阻,成果应用转化渠道不畅。
第一,当下的基层农技推广组织不集中。事实是,国内的农技管理体制依旧遵循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模式。由此,基于该管理体制下,通常由地方政府安排基层农技人员的职位和工作内容,这些人员通常均是“兼职”。换言之,县乡两级农技推广组织在整体上没有形成协调的工作关系,它们基本脱节;客观而言,农技推广网络还很不健全,在乡镇一级还有待进行全面的建设,与此同时,在村组一级属于瘫痪的局面。
第二,大部分农技推广人员不具备应有的专业素质,且缺少用于推广的资金。截至目前,我国农技推广人员的数量较多,然而,还是缺少大量的专业人才,大部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整体上来看,县级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不完善,培训机会不多,且培训内容不系统。大部分农技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是以对传统农业生产的指导为重点,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缺口还很大。当下,我国农技推广的过程中,还是以政府为主导,但是,资金投入方面却非常不充分,从而造成了农技服务基础设施的不健全,以及推广传播渠道受阻,并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引进的难度。
第三,国内的农业技术中介机构较少,且农业技术市场不成熟。事实上,农业技术革新成果要顺利完成转化,就必须依靠农业技术中介机构来起到应有的作用,全面确保农业技术革新系统和农业生产系统可以进行流畅的沟通,实现供求沟通、成果认证与评估等作用[4]。截至目前,我国农业技术市场还存在一些不成熟的地方,市场管理不力,且立法建设有诸多不足之处,市场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从而直接造成了成果转化期间各个主体利益分配的不均衡结果。
农户是农业技术成果的主要使用对象,农户是否使用农业技术对农业技术成果的效用会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也会对农民增收产生巨大的影响。由于受到部分因素的约束,农民对农业技术成果的需求还很不足。
第一,农民农业生产规模不大。尽管我国的耕地面积达到了20.27亿亩,但是,人均耕地面积依然不多,土地相对来说比较分散,农户个体对农业技术成果的需求量不是很大,所以很难满足规模需求[5]。基于这种情况,首先,因为农业生产规模不大,农户使用先进农业技术成果需要比较高的成本,取得的利润总体不高;其次,农业生产规模不大,对于农户使用先进的规模性技术形成了很大的约束力,农户使用先进的规模性技术也将难以达到规模起始点,进而使得技术使用很难收到良好的效果,还会导致农民应用农业技术新成果的积极性随之下降。
第二,当前的农业生产具有的比较收益普遍比较低。相较于工业和服务业,农业是弱质产业,这就造成了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相对较小,进而使得农业的产量有所下降,减少了农民的收入,最终造成了农民使用农业技术成果的预期收益具备很大的不确定性。如今,城乡差距缩小,城市化进程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促进了工业化的发展。在这个大背景下,第二、第三产业就会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也会大幅上涨。事实上,第二、三产业所能够达到的收入总是高过农业收入的,由此,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劳动力开始向第二、三产业中转移,可见,很难将农村青年劳动力长期留在农村,更不用说花费很大成本运用农业新技术了。
第一,创新农业科技管理模式。对于农业科技管理而言,应该重视转化科技成果,确保相关的科研成果实现推广性以及良好的实用性。因此,在进行农业技术研发时,必须把立项申报当作前提,对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和使用价值进行深入的探究,规定农业科研单位需要和农业生产需求自选的题目相匹配。对于农业科研管理部门来说,需要重视过程管理,就科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促使科研项目能够顺利地展开。严格控制鉴定、评价和验收科技成果的重要环节,在评价成果方面重视实效性,同时还需要重视综合配套性;不但要重视科研成果具备的应用价值,还应该重视科研成果具备的学术价值,另外,还应该重视成果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
第二,提升农业科研单位的创新能力。重视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全面提升人才创新能力,促使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流动、引进等机制变得更加完善。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促使科研成果、科研质量以及革新能力具备的主导作用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强化产学研合作,创建完善的农业技术革新体系。在农业科技研发方面投入更多资金,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质量能够得到显著提升,促使农业技术革新能够朝着高附加值、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在培育和熟化初级成果方面能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其可用性能够得到显著提升,促使农业技术革新实用性成果的整体水平以及供给能力得到显著的提升。
第一,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机制。由于农业具备一定的特殊性,促使农业技术推广具备公共产品属性。在农业技术成果推广体系中,政府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型农业技术在实际的推广活动中面临一定的难题,其中,面对的最大的困难就是缺乏制度保障。为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如效率不高、机制不灵活以及组织比较分散等问题,应该积极创新体制,创建科学的、合理的政府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来解决这些问题。此外,还应该坚持高效性、精简性原则,使得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保持独立性,确保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具体的职能可以完全明确,且能够建立农民、企业以及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的本地农技推广决策机制。对于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而言,应该采取分流机制,对现有的非专业人员和兼职人员做出明确划分,使得基层专业农技人员待遇得到显著提升。促使农技推广人员培训体系变得更加完善,此外,促使农技推广人员的技术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加大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力度,将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在基层农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促使农技推广渠道变得更加通畅。
第二,加强农业技术中介机构和农业技术市场建设。强化农业技术市场的法律建设工作,为中介机构和技术市场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促使农业技术市场和农业科技中介机构对成果转化的服务能力能够得到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农业技术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扶持常设技术市场、知识产权交易以及农业技术信息服务等中介机构。成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基金。积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参与培训活动,使得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能够得到显著提升。创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资格认证制度,使得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管理能够保持规范性。
第一,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结合“三农”问题,健全当前的承包权和土地所有权等一系列内容,促使土地经营权能够按照秩序流转,使得农户家庭能够实现规模化经营目标。但是,目前土地经营权有效流转效果不尽如人意。举例而言,土地经营权信托流转机制存在着不足之处,从而直接导致了无法顺利实现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基于此,必须加大力度来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制度建设,如此一来,将有效避免土地经营权流转受到制度的约束,促使农业经营规模能够实质性扩大,以满足农业技术成果的规模化需求,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促进农民增收。
第二,积极的组织农民参与科学文化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得农业生产技能和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显著提升。对各部门的农民教育培训资源进行合理整合,增加培训覆盖面积,加强对专业户、农业种养大户以及农业生产带头人等农民的培训力度,进而培训更多的普通农民。此外,针对农民的培训内容,结合农民的实际特征,依据农民的农业生产状况设置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农民的学习积极性。强化农村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为农民提供各种科教文化读物,全面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
第三,借助农业技术成果来切实增加农业的比较收益。除了要落实科学的农产品市场价格调控体系以外,还应该加大农产品附加值的新技术成果的应用范围。通过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广泛应用,来促进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根据实际发展需求,转变一些不合时宜的农业贸易条件,从而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切实提高农业的比较收益。与此同时,还应该实施农业技术成果应用保险制度[6],从而将当前在农业技术革新成果应用方面的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上,最终,确保农民应用农业科技成果的需求有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