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雪东,桑冬平(通讯作者)
(常熟市中医院神经外科 江苏 常熟 215500)
由于我国工业与交通业的发展,因车祸或高空跌落事故所致的脑外伤患者越来越多,脑外伤患者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脑外伤具有病死率高的特点,术后无法根除机体神经损伤,所以临床一直在致力于研究有效方式加以应对。颅骨修补术可有效保持患者原有状态,维护颅脑神经功能,但是手术治疗时机的选择至关重要[1]。以往临床学者建议首先给予脑外伤患者脑室腹腔分流术,待术后一段时间提供早期颅骨成形术,此时便会增加患者创伤程度,故而不少学者提出早期实施颅骨修补术[2]。为了深入分析早期颅骨修补术在脑外伤治疗中的效果及安全性,本研究对2017 年2 月—2020 年12 月我院脑外伤患者进行分组研究,现报道如下。
2017 年2 月—2020 年12 月,选取我院50 例脑外伤患者。不同手术治疗方式进行分组,每组病例25 例。对照组:男性13 例,女性12 例,年龄25 ~66 岁,平均年龄(44.57±3.26)岁。观察组:男11 例,女14 例,年龄23 ~70 岁,平均年龄(44.54±3.21)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符合脑外伤有关诊断标准;②获得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③患者知晓研究内容且配合,自愿参与;④临床资料完整;⑤手术适应证患者。排除标准:①手术禁忌者;②精神或认知障碍;③意识模糊患者;④依从性差者;⑤合并严重器质性病变者;⑥凝血功能障碍者。
对照组:脑室腹腔分流术与颅骨修补术操作间隔应为3 个月,以脑室腹腔分流术为第一操作术式,术后3 个月再次给予颅骨修补术,确定穿刺点在患者侧脑室三角区,穿刺针穿刺处理,脑腔中缓慢置入引流管,控制深度7 ~9 cm,留置20 ~30 min,脑脊液引出后应用分流泵。
观察组:脑外伤发生后2 个月,向患者同时给予脑室腹腔分流术与颅骨修补术。术前1 d,合理给予抗菌药物抗感染治疗。全身麻醉,脑室腹腔分流术引流患者脑脊液,降颅内压,观察患者脑膨出有无回缩,若回缩则提供颅骨修补术,先对患者脑皮瓣进行剥离,翻开后合理分离颞肌与脑硬膜,若患者脑部凹陷,需缝吊脑硬膜,覆盖肽合网,在患者颞肌放置钛板,妥善固定配套钛钉,0.9%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合理止血,放置硅胶管且从切口旁引出,合理固定,缝合切口。
(1)评价两组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3],分值3 ~15 分,分数越高,说明患者越好。(2)应用神经功能评分[4](NHISS)对两组患者神经功能状况进行评估,0 ~45 分,分数越低,说明患者神经功能越好。(3)对比两组患者术后所出现的分流管堵塞、感染并发症发生率。(4)从显效、有效、无效三个级别评价临床治疗效果,具体标准如下。显效:经治疗,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与神经功能改善超过二分之一,不见致残现象;有效:经治疗,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与神经功能改善幅度25%~50%,自觉症状明显好转;无效:未见上述相关判定标准。治疗总有效率 = 1-无效率。
采用SPSS 20.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 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频数和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NHISS 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格拉斯哥昏迷评分、NHISS 评分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对象格拉斯哥昏迷与神经功能状况比较(± s,分)
表1 两组对象格拉斯哥昏迷与神经功能状况比较(± s,分)
神经功能评分治疗前治疗后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 256.25±0.90 12.28±2.24 18.22±2.10 7.02±1.11对照组 256.22±0.93 10.25±1.03 18.26±2.13 12.22±1.38 t 0.1164.1170.06714.681 P 0.9080.0000.9470.000组别 例数格拉斯哥昏迷评分
观察组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n(%)]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有效性比较[n(%)]
针对人体头部直接或者间接性暴力,极易引起脑损伤,多发生在建筑工地或者交通事故中,待脑部受损后,患者往往会伴有脑组织、脑膜、颅骨、血管以及神经组织损伤,不仅病情严重,而且病情变化快速,具有较高的致残与死亡风险,是当前神经外科重点与难点问题。有数据显示[5]:脑外伤死亡人数在脑外伤患病人数中占比40%左右。由此,临床一直重点关注如何提升脑外伤临床效果、降低死亡概率这一问题。
目前临床治疗脑外伤的术式较多,常见的当属去骨瓣减压术、脑室腹腔分流术、颅骨修复手术等,其中去骨瓣减压术与脑室腹腔分流术术后并发症较多,预后效果不佳,临床需进一步提升治疗效果,故而重点选用颅骨修复手术治疗,然而这一术式所起到的效果直接相关手术实施时间,因此,临床需结合患者实际病情,严格把控手术时间。传统意义上,创伤性脑外伤合并颅骨缺损患者,需优先脑积水腹腔内分流,一般5 个月后,患者脑膨出症状消失,此时需给予患者颅骨修补术治疗,但是创伤后3 个月内是脑外伤患者最佳恢复时期,根据这种传统治疗方式,不仅会错失患者最佳治疗时机,还会增加患者创伤性,增加痛苦,进一步损害患者神经功能,影响预后效果[6]。除此之外,针对颅骨缺损超过3 cm 且不具备手术禁忌证患者,脑部受伤后2 个月实施颅骨修补手术,亦可保证机体颅腔密封性,良好稳定颅内压。由此可明确:在脑外伤发生早期,同时提供脑室腹腔分流术+颅骨修复术治疗,可显著提升临床疗效,避免术后并发症发生风险,防止患者陷入昏迷,同时还会缩短患者治疗时长,减轻二次创伤概率,提高预后改善效果,改善患者神经功能,减轻其痛苦[7]。在本次研究中,在相应术式治疗后,观察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12.28±2.24)分,高于对照组(10.25±1.03)分,NHISS评分(7.02±1.11)分低于对照组(12.22±1.38)分,并发症发生率4.00%(1/25)也低于对照组32.00%(8/25),且治疗总有效率92.00%(23/25)高于对照组64.00%(16/25),差异十分明显(P<0.05),显然:脑外伤患者在早期接受颅骨修补术治疗,优势较多,一方面可以有效改善患者昏迷与神经功能状况,另一方面还利于积极预防患者术后并发症,安全有效。
综上所述,早期颅骨修补术的实施,可为脑外伤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效果,临床方案理想,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