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鲁男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手机的普遍应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逐渐取代现金支付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假币的流通,但也给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学习制作假币技术和分享经验提供了渠道。人民币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假币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扰乱了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因此,公安机关要继续保持对假币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与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我国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打击假币犯罪。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10月份,全国公安机关办理印制假币犯罪案件7000余起,收缴假币20亿元。仅在“09行动”中,就成功破获3688起印制假币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974名,捣毁伪造、加工印制假币窝点41个,缴获假人民币11.65亿元[1]。2010年至2012年7月,公安机关破获印制、销售假币犯罪案件18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1名,缴获假人民币9.46亿元,捣毁加工、印制假币窝点10个,4名不法分子因伪造货币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2]。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715起,其中涉案假币金额价值百万元以上案件38起,收缴假币5.3亿元[3]。2015年,广东“猎豹905特大假币案”缴获假币2.1亿元[4];2018年,广东开展“飓风31号”假币专项,缴获假币2.14亿元[5];2020年5月,广东、黑龙江两地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伪造假币案,缴获假人民币4.22亿元,查扣制作假币纸张6吨[6]。
近年来,假币犯罪有向网络蔓延的势头,“网购时代”的到来使得制钞设备、纸张甚至制钞技术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更有甚者通过网络通讯交友类软件贩卖、销售假币。与此同时,飞速发展的快递业也给假币运输提供了便利条件。在新时代,公安机关更应该防范、打击此类犯罪,并将之作为常态化工作,以雷厉风行态势遏制假币的销售和流通,维护我国货币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管理秩序。
第一,在制钞之前,假币犯罪集团要进行印制假币窝点的选址,多数选择在人烟稀少的村落或者废旧的工厂,并且对窝点周围进行隐蔽处理,甚至在窝点内部建造密室。第二,传统的见面交易已经过时,现在以网络交易为主。制钞设备的引进、假币原材料的购买和假币的销售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假币的运输可以通过物流快递包裹的方式进行,通过网络进行的犯罪活动更加隐蔽。第三,假币犯罪集团的成员关系呈金字塔型,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成员隐蔽性最高,不抛头露面、不暴露自己真实身份,并且犯罪团伙成员内部彼此之间以单线联系,犯罪成员关系隐蔽。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就可以找到学习制造假币的工艺流程,并且还可以通过网络交友通讯工具与同行进行技术交流,不断改善工艺流程提升假币质量。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印刷设备的升级换代,智能电子设备因操作简便,代替了以往的人工印刷,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可以大规模批量印刷。例如:2018年5月,陕西西安王某向QQ群主学习制作假币技术并购买原料制造假币,被公安机关抓获[7];同年10月,山东菏泽张某在网上学习制造假币并使用假币[8];12月,内蒙古呼伦贝尔李某在网上购买制作假币的工具,在网上学习并教他人制作假币,被公安机关抓获[9]。
近几年破获的假币犯罪案件显示,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以制贩销售假币所带来高收益作为经济的主要来源和长期来源,把它当作一种职业来维持生存。假币犯罪是预谋性犯罪,在制钞之前需要准备好制钞设备、印钞纸张和原材料等,并且需要精心计划、详细分工,从犯罪预备到实施犯罪,犯罪嫌疑人动机明确,就是要通过实施犯罪来获取非法利益,表现出很强的职业化特征。
假币犯罪是庞大的犯罪产业链,涉案人员较多,是系列、团伙犯罪。犯罪团伙层级分明、明确分工、组织严密,印制假币犯罪团伙成员结构已向专业化、集团化发展。为了让假币更逼真,需要使用专业印钞人员、制钞设备和专用纸张,专门对假币的局部细节进行加工处理,多数假钞印刷人员从事过印刷行业。随着专门印刷技术的发展,假币犯罪呈现专业化。假币犯罪集团内部成员结构呈金字塔型,彼此之间有固定的上下层级,分工细致,有管理人、投资人、技术人和参与合伙等角色,组织严密确保横向之间不发生联系。
犯罪分子依托互联网贩卖、销售假币,整个犯罪过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双方并不需要发生正面接触。假币犯罪集团成员各个层级之间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或者使用网络通讯软件等非面对面接触方式进行联系,并且都是单线联系,犯罪集团内部与外界联系时也采取同样的方式。犯罪嫌疑人需要购买制作假币原材料时,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交订单即可,还可以通过各种网络渠道发布销售假币的消息。有需要假币的“客户”可以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谈判,双方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然后利用物流运输或者快递运送假币。整个过程下来,买卖双方并没有正面接触。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利用网络实施犯罪,减少了接触从而避免了破绽。
通过网络交易的假币犯罪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多数情况下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犯罪现场,并且假币犯罪的各个环节都在犯罪嫌疑人之间秘密进行,犯罪事实难以发现,一旦假币流入市场,假币上的犯罪线索也随之流失。买卖双方没有见面交易导致在买卖环节难以发现此类犯罪,进而很难发现上线线索,导致线索链断裂。在假币交易过程中,为迷惑侦查人员和不引起侦查人员的警觉,犯罪分子多使用“暗语”进行交流沟通,比如,称面值100元的假币为“红货”或者“红牛”,称50元的为“青蛙”,称20元的为“黄货”,称10元的为“蓝货”,称5元的为“紫货”等[10]。
假币犯罪在案发时通常仅仅是一个小案,如何从一个小案牵出一个大案就是侦查机关侦破此类案件的突破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累犯、惯犯,熟悉警方侦查工作的方式方法,被抓获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即使交代也只交代被查获的那一部分,不仅给深挖犯罪带来一定的困难,也给案件的侦查取证带来诸多不便。侦查实践发现:一个假币犯罪团伙里的两个或多个犯罪嫌疑人往往有地缘或者血缘关系,他们之间必然会互相包庇;犯罪团伙一般选择位置偏远、隐蔽的印刷窝点,并将纸张、材料分别储藏在不同的地方,对整个流水线进行隔音处理,并对窝点处的门窗进行封闭处理,严禁人员出入,在窝点周围隐蔽地方安装监控摄像头,有专职人员望风,一旦有生人接近立刻采取行动,侦查人员很难接近窝点,只能远距离观察,无法近距离开展侦查工作。
假币犯罪从古至今未被根除,重要原因之一是印制假币是暴利行业,具有投资少、获利快的特点。一些群众收到假币、发现假币不上交,而是继续使用,使得假币存在一定的市场。其二是惯犯、累犯多,有些被打击处理过的犯罪分子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刑满释放后仍重操旧业,继续从事假币犯罪活动。此外,对持有、使用假币犯罪的刑事处罚较轻,假币犯罪往往在运输、买卖或者持有、使用环节破获,由于假币犯罪案件的特性和公安机关自身的局限性,对假币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大,缺乏威慑力,因此假币市场一直存在,假币的流通难以杜绝。
假币犯罪集团反侦查意识极强,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犯罪成员不仅在网络上学习反侦查技巧,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逃避侦查机关的打击处理,并通过网络交流成功脱逃经验。首先,犯罪分子一般会对自己的身份进行包装,使用假名、假身份并在不同阶段频繁更换虚假身份和名字,且内部成员不横向联系,上下线之间也都是单线联系,彼此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其他人员身份信息;其次,犯罪分子频繁更换手机号,以逃脱警方的追踪;再次,犯罪分子寄送快递时多悉心伪装,在大街上随机拦住快递员使用假身份假地址登记寄件,并且采用多批次小批量的方式邮寄,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就会扔掉“货物”迅速逃离。
网络假币犯罪涉及面极其广泛,而且犯罪链条、全部过程层层分离。在获取第一手假币犯罪线索后,侦查人员更需要深入挖掘、调查核实、共享案件线索,并主动开展串并案工作,综合分析、整合案件线索,为开展研判工作做足准备。对单条线索从多个途径对系列线索进行深挖,以滚雪球的方式扩大线索范围,以端掉整个犯罪窝点、斩断整个假币制作生产线为目标,重拳打击犯罪行为。在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中,广东公安机关接到人民群众举报时,尽管线索很模糊,但经广东警方的深挖细查,一举捣毁伪造窝点,缴获大量假币。河南漯河市公安机关从使用一张百元假币的线索入手,顺线追踪到5层上线,最终查获一个加工假币窝点。
对于侦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发现的关于网络假币犯罪的线索,或者接到人民群众举报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假币犯罪线索,侦查部门要积极组织侦查人员开展侦查活动,不能局限于查清本案的犯罪事实,要扩大侦查范围,顺藤摸瓜找到更多相关联的线索,积极与其他关联案件并案侦查,扩充线索链便于进一步开展侦查活动,以实现对网络假币犯罪团伙的整体打击,保证打击效果,根除假币犯罪行为。例如网警部门在监管互联网络时发现销售假币的网络广告,可以伪装成买家与广告发布者进行交流,同时采用技术手段监控调查广告发布者的网络账号,通过分析研判网络账号发布的信息,查到卖家的真实身份、资金账户后再顺线侦查找到关于“上家”是谁等更多线索。
当下警方在侦查假币犯罪过程中很少可以抓获现行犯罪,即使抓到了大部分还是处于“金字塔”最底层的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的同案犯和神秘“上家”很难落网,所以审讯工作在侦办假币犯罪案件中显得尤为重要。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要进行详细的讯问,综合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配合审讯工作,加大审讯力度,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要做到没有遗漏,确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团伙中所处层级,查明假币犯罪集团内部成员组织结构等情况,还要深挖余罪,扩大战果,一举摧毁假币犯罪团伙网络。
假币流入市场,最重要的一个渠道就是邮寄,快递包裹成为网络制贩销售假币犯罪团伙贩卖和运输假币以及制钞设备的重要途径,在快递行业形成阵地控制是打击假币犯罪的重要环节。快递员处于物流行业的最底层,同时又是同假币犯罪作斗争的第一线,要防止出现快递员与假币犯罪团伙同流合污的现象。快递员要严格落实快递包裹实名制制度,高质量开展快递物品的当场查验工作;同时快递从业人员应强化反假货币知识的学习积累,明白第一时间举报假币犯罪线索是职责所在[11]。2018年6月,中通快递员向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举报,成功帮助警方捣毁一处位于宋庄村的打印制作假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假币金额共计5.56万元[12]。这起案件是首次由邮政快递行业人员举报假币信息线索并成功破获的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作用。
另外,还有一些使用现金较多的地区,如: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零售小店、小摊小贩等,易出现假币的涉黄、涉赌、涉毒等场所,与制钞材料、设备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等也是阵地控制的重点区域。网络制贩销售假币犯罪是一种网络犯罪,公安机关有必要通过网络手段对其进行打击、摧毁,加大网络阵地控制力度,对与人民币交流相关的QQ群、贴吧、论坛、微信群以及一些特殊的域名和IP进行阵控,分析研判传播或者接收的信息,从中发现可疑线索,进而开展侦查工作。
为提升主动发现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贩卖假币犯罪的能力,网警部门可以根据网络假币犯罪中显现的数据特征建立一个数据模型,利用大数据算法对这些网络平台上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既扩大了摸排范围、代替了传统的人力摸排方式,还能为侦查机关提供更加准确和更有价值的线索信息[13]。假币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网络广告信息,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犯罪交易,这必然会留下电子数据,警方可以和相关互联网企业合作,对互联网公司掌握的海量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数据搜集阶段的重点可放在人民币交流QQ群、微信群、贴吧以及各大论坛等网络平台,在深度挖掘各大平台反馈的数据信息后,对确有实施假币犯罪事实的要主动介入侦查,细查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网络账号,对其使用的网络支付工具实施监控并对资金流向开展侦查,调查资金往来双方的真实身份,以及交易明细和资金规模反映出的人员关系与资金最终流向,为网络假币犯罪案件提供线索,以实现精准打击。
网络假币犯罪涉及证据较多,在抓捕现行犯罪时,对赃款、赃物应妥善处理,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指认、清点、固定财物的过程。对犯罪窝点进行查处时,除了涉案财物、涉案假币,对印制假币的机器设备等也要一一封存,做好笔录。另外,由于实施假币犯罪的主要犯罪过程都是借助互联网完成的,因此需要对涉案电脑、手机以及其他相关电子设备进行调查取证,需要专业人员在网络虚拟空间收集电子证据,而电子物证极易被损坏且难以恢复,所以侦查人员在收集、审查或者运用电子证据时稍有不慎就会使其不具备证据能力。因此侦查人员在对电子证据调查审核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依照法定程序提取和保存电子证据[14]。
在打击、防范假币犯罪活动时,创造性结合打、阻、奖、合等手段才更加有效。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的高压态势,阻断假币流入金融市场,要积极建立并认真落实举报假币线索奖励机制,做好举报人安全保护工作。首先,全国公安机关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假币犯罪活动流动性强,涉及地域范围较广,对整个假币犯罪链条实施有效打击就要突破地域限制,各地、各级侦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警种之间要相互配合、合成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综合采取和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应对假币犯罪网络化,从而有效地摧毁假币犯罪网络。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假币犯罪案件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和对口衔接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假币犯罪案件的效率与质量,严厉打击假币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结合假币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对假币犯罪的大案要案要狠抓狠打,坚决防止假币犯罪反弹,加强对假币犯罪源头的治理,持续抓牢整治力度,杜绝假币源头,有效切断假币流入市场的通道。同时,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积极介入大案要案,不仅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还要认真对案件进行审查。人民法院要保证司法公正,审理假币犯罪案件要做到裁判标准统一,要充分利用好审判职能,从多方面寻求解决疑难假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强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方面的协调联动作用。
针对现阶段的假币犯罪,应汇集全社会和人民的集体智慧,形成打击合力,从根本上防范假币犯罪的发生。
首先,明确属地责任,加强相关部门团结协作,对有关信息及时交流、沟通,多部门联合执法时要及时通报案件信息。其次,进一步明确反假币工作的责任体系,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打击协同作战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假币犯罪违法活动的强大合力,构建全社会、全民假币防范体系,共同攻克当前假币犯罪网络化的侦破难题。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立足组织和协调我国反假货币工作职能;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积极联系金融机构,通报有关假币案件情况;公安机关收到假币线索以后,积极作为,树立破小案暖民心的思想;快递企业、互联网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要树立担当意识,为打击网络假币犯罪贡献一份力量;等等。各方资源统筹起来以维护国家金融财产安全。
首先,经侦部门应针对假币犯罪智能化、专业化的特点以及发展趋势,成立专业队伍,从假币犯罪的生产、出售、持有、购买、运输以及使用的各环节探索规律,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印刷、造纸、电力、银行防伪机具生产商的联系和监管。其次,加强警种合作,高效高质办案。经侦部门还要加强与治安、刑警、交警等警种以及派出所的合作,在治安管理、巡逻、侦破案件中,高度重视群众报警,力争抓获现行犯罪。最后,各地公安机关要打破跨区域的界限,联手打击假币犯罪。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制作假币的技术手段也日益更新,一条生产线下来的假币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并且进一步做旧加工处理以后人眼难以分辨。要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识别、鉴别假币的能力,规范落实临柜人员岗位责任制,发现假币必须没收,悉心向群众讲解假币危害,争取群众配合假币收缴工作。
在犯罪防范工作中,反假币宣传是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宣传力度可帮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提高鉴别防范和保护能力。公安机关及银行等相关单位可以采用定点宣传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揭秘常见的使用假币的手法,披露典型案件,并对人民币防伪标识进行讲解,提高人民群众识别假币的能力。还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在收到假币后积极主动报警和举报,将假币上缴,防止其再流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