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纯莲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漳州 363000)
1999 年科技特派员制度在福建南平创立,2002年在全国推开试点。 科技特派员制度在高职院校推行几年来, 日渐成为高职院校开展科技服务的重要渠道, 也是衡量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 这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既是担当又是职责,既是考验又是契机。高职院校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既能服务农户、企业,又能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既能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 又对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仅以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探讨高职院校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的瓶颈与路径, 以期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有效实施。[1-4]
中国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 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和人才。 高职院校自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坚持人才沉下去、送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教师队伍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的科技服务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党的“三农”政策宣传队、农业农村科技的传播者、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
科技特派员制度经过20 来年的实践和创新,已成为中国引导各类科技人才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的重要制度, 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农村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 年10 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 周年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广大科技特派员要秉持初心,在科技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5]。 这是对高职院校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其科技服务能力建设的鼓励与鞭策。 高职院校通过对新的科技服务渠道的提升,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作用。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科技特派员制度送科技下乡,与地方各级政府广泛签订科技服务协议, 基本做到“一县一协议”。校地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和政校企合作,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市、县、镇各级组织的赞誉和支持。
高职院校不同专业领域的科技特派员在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方面, 不仅有力推动了农村产业链的升级发展,还拓展服务领域,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好帮手,极大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时, 学校也获得广泛的社会声誉, 品牌效应日渐提升。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选派的多科类科技特派员,现已覆盖漳州市辖区的乡镇,根据受援单位(服务对象)的需求,为乡村和农户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涉及农技、食品、生物、机械、文旅、电商、企业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为农村大力培养本土科技人才等。既锦上添花,帮助农村中的强人先富起来;又雪中送炭,帮助农村的贫困和弱势群体脱贫致富;更要带动中间大部分人,召集他们积极行动,一起致富奔小康,这些努力,受援乡村和农户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学校两年多来累计为乡村企业和农户引进新品种9 个,推广新技术6 项,培训农技人才1 000 多人次。
高职院校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不仅可以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 还可以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办学能力、社会地位和作用的提升,最终使地方、学校、教师和学生四方受益。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既提高了教师队伍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实践经验, 又打造出一批在地方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个人和团队。同时,学校成立许多师生工作室,建立一批实训实践基地,实现产学研融合发展,做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9 年,学校开展省、市(厅)级纵向课题43 项,参与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36 项,取得知识产权成果17 项(其中国家发明专利2 项),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200 多篇, 取得科技和社会服务到账收入202 万元。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虽然给高职院校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许多的机遇, 但是也给高职院校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改革带来挑战、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推进遇到瓶颈。
2017 年, 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深入推行,各级行政部门把高职院校作为科技特派员的主要派出单位,下发任务,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因此,高职院校承担了科技特派员的推荐和筛选任务, 教师也成为科技服务的主要承担者和项目主体责任人。依据“谁推荐、谁甄别、谁负责”的原则,选派科技特派员的学校也自然成为项目的人员、管理、经费、档案等的管理单位,承担着本应由行政部门承担的职责,同时也承担着社会的期望与压力。 而行政部门除了每年下达任务、审核、公布人选和下拨一定经费外,其他配套平台和服务缺失, 学校往往担负着选派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单位的职责,唱着自己的“独角戏”。 此外,学校要每年对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上报、总结、接受检查审核等。由于被动成为主体管理者、配套平台和服务的缺失、工作任务的繁重、社会的期望与压力等诸多因素,加重了学校的压力和负担。这使得高职院校原有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堪重负。
随着科技特派员制度在高职院校的推行, 科技特派员肩负的职责和要求逐渐转变为集科技“研发、推广、应用”三者合一,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提高了,学校选派人员的难度也加大了。而科技特派员服务的领域由农业扩大到工业、商业,覆盖面拓宽,人员需求增加,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目前,高职院校的主体责任仍然放在人才培养上,多数高职院校在制度和机制上还未能适应新的科技服务要求。许多学校没有设置科技特派员管理的专门机构、人员及配套经费, 在经费使用报支上也没有顺畅的机制。精力、物力、顺畅的机制未能统筹协调,使得项目的开展存在诸多困难,以至于出现学校疲于应付的现象。
当前, 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与工作经历在学校内部的绩效奖惩、职称职级晋升、评优评先中的激励机制不到位,以致教师参与的动力不强、积极性不高。 一方面,学校有繁重的教学工作,教师首先得完成教学任务,无暇投入科技特派员工作。 另一方面,机制不健全、后勤保障不给力,科技特派员出现经费报支困难,下乡吃、住、行不便。一些科技特派员一开始满腔热情,而后却没能坚持下来,半途而废;还有一些存在能力不足或者项目不适合服务对象, 出现项目运作困难、收效甚微等现象。
科技特派员虽然带着一定的财政下拨经费和项目下乡, 但是地方上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 一方面, 有些受援地仍然把科技下乡视为上级下发的任务,被动接受,出现受援的乡村、村民参与度不高,敷衍了事, 甚至希望把财政下拨的经费留下来就行或者经费挪为他用。另一方面,科技特派员更多的是技术推广服务,有着去“行政性”色彩和去“管理”功能。高职院校的教师不属于政府管理部门人员, 难以树立威信、欠缺说服力。 这样,如果缺少当地政府的牵线搭桥、从旁引路、协作管理、协调运作等配套服务,缺少与受援乡村农户联结的纽带, 这些教师科技特派员即使到了受援乡村,工作起来也困难重重,难以与农户沟通协调,无法调动村民们的积极性。项目开展不了、技术施展不开,容易因四处碰壁而产生畏难情绪。
鉴于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高职院校应该主动适应、从容面对,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迎接挑战、破解难题。
高职院校要真正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 从人员选派到服务、管理、考核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服务机制,为项目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要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 有专门的管理人员主动为科技特派员服务,解决他们后顾之忧;要建立专门的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对接省、市政府管理部门和县、区受援单位与个人, 为技术推广、 项目运作与产品销售打通“最后一公里”。
另外,高职院校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中,还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由于各种原因,各层级管理部门仅把科技特派员项目当成一项任务来完成, 应有的工作宣传和支持力度远远不够。 被选派的教师科技特派员对工作不理解,对科技特派员分散精力、耽误教学工作也存在担心和不满。 科技特派员们往往只能一边完成校内本职工作, 一边利用课余时间下乡下企业默默无闻地贡献。 学校应与政府相关部门应进行有力的沟通与梳理,在社会上、校园内大力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和业绩,以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关心支持。同时, 对优秀个人和团队要定期评选出来并给予相应荣誉,让这些科技特派员有出彩的机会,真正实现科技特派员的社会价值。
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 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 允许和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取得合法收益[6]。为此,高职院校要在政策上为科技特派员松绑, 允许和鼓励教师们在岗创业、兼职取酬,让教职工对担任科技特派员充满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 让他们的投入有产出有回报,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让他们的科技研发和推广成为有偿服务,或者以技术、项目、资金投资入股参与创业,参与产生的项目收益、利润分配等。 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热情和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带动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6]。
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 学校派出的科技特派员要获得受援单位和个人的信任与接受, 关键是要有让受援方真正受益的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这对科技特派员的科研能力和科技服务水平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正所谓“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学校要加大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力度,引导教师摆脱纯粹做课题写论文的传统科研模式, 鼓励教师创新创业,到企业中去、到田间地头去,贴合生产实际,加强实用技术研究;学校还要创造机会让教师们走出去学习交流、进修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学校更要定期举办科技特派员工作研讨会, 加强科技特派员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相互协作,总结经验得失。
学校选派教师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地方。一方面教师作为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方、推广方,另一方面受援方作为新产品、新工艺的使用方,两者要做到不脱节、劲往一处使。 不能仅靠科技特派员“剃头担子一头热”,还需要充分调动受援方的积极性,让广大农户能主动参与到项目中来而不是被动接受。 这既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加大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让技术、产品与项目的推广应用市场化,更需要校地双方共商共管、协调运作。因此,学校和政府要积极为科技特派员提供相应配套服务,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主持、强调、监督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执行,让双方的利益捆绑在一处,做双方利益紧密联结的纽带及润滑剂。
在经费使用方面,目前多数地方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在获得确认后可申请工作经费, 申请补助标准约1 万~2 万元/人,待相关政府部门审核认定后统一下达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到学校[3],科技特派员再到学校财务报支,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接受上级部门审查。在上级部门财政拨款不足、学校配套经费稀少的情况下,要强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引进创投、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入社会资金,推动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尤其是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当然,除了需要保障经费的充足,还要解决报销顺畅的问题,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项目和资金代管的方式,灵活方便教师报支各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