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来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湖北 武汉430079)
从学术史角度来看,国家建构研究兴起于二战后现代化理论浪潮,在“回归国家”中达到高峰,成为战后西方学术界有着显著影响力的研究领域,对于解释西方现代国家形成、演进及其特点和规律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汲取西方国家建构理论来关照中国的国家转型研究有一定积极意义。作为早发的文明体国家,中华帝国在诸多层次上有着现代国家基本形态,诸如多民族融合的历史文化共同体、超大型中央集权的政治共同体、具有现代行政元素的官僚制、郡县制、科举选官制度、税收汲取体系。但对于现代民族国家而言,这种早熟的国家形态只是存在于state 层面诸多要素,帝制国家对于乡土社会和边陲地区的权力整合和控制并未有效形成。现代国家建构即是实现现代政治转型中的权力支配、权威合法性认同的生成过程,以此建构起现代民族国家作为唯一形式的政治共同体。[1]4
对于传统农业帝国——中华帝国而言,其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背景在于小农社会历史惯性所形成上下分层、权力分散的国家—社会二元结构。[2]16近代以来国家化运动或者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即是对这种国家—社会关系的整合与重塑,其特点在于社会与政治革命互构、社会整合促进国家建构,其路径在于无产阶级现代政党通过乡土社会的组织与动员以有效整合农民[3],生成结构化权力形态、垂直型汲取体系[4]22和扁平化群体组织,从而维持高度组织化的政治权力和动员力量,而进行整体性的政治与社会革命建立起政党国家。政党国家建构彻底改变帝制国家—乡土社会二元结构,使得总体性国家得以确立。[5]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的国家建构,依旧遵循高度组织化的政治整合模式,使得国家权力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进入和渗透到基层社会,重组社会组织资源和权力体系,确立现代国家的资源汲取模式,同时通过党群集合组织方式改造乡土社会。[6]在推进社会国家化走向全能主义国家之后,现代国家建构发生重大转向,其特征转而趋向国家社会化,国家与社会关系进而产生整体性重构,并实现调试性国家建构的道路。
按照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国家是控制着一定的人口,占领着一定领土的组织,是一种制度性的权力运作机构,它在实施其规则时垄断着合法的人身强制。[7]25此种定义无疑是对现代国家的定义,使作为一种政治共同体形态的现代国家区别于前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共同体形式。前现代社会存在各种形式的国家形态,例如帝国、城市共和国以及君主专制的绝对主义国家等。国家转型或现代国家建构,即是实现从前现代的各种政治共同体形式,完成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使得现代民族国家在一定的疆域范围内成为唯一的政治共同体。从权力结构的角度来看,现代国家建构即是实现国家权力对社会的有效整合和渗透,即“国家是权力的集装器”。[1]14国家建构的目标在于实现权力整合和强化国家能力,为国家目标的进一步实现奠定基础。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重要特征是其动员和汲取社会资源的强大能力。[8]所以诸多认同国家建构的学者皆强调现代国家产生的诸种标志,如:中央集权的政权形式、稳定的税收汲取体系、合法垄断暴力的军事力量以及现代科层制的官僚体系等。在这种政治形态下,现代国家作为特殊组织群体对于社会权力进行整合,使得国家超脱于社会而存在,这是现代国家自主性产生的前提。另外,独立—建国和现代国家建构在时间上并非一致,即国家成立标志是瞬时性的,并不意味着现代国家建构的完成。独立和建国是现代主权国家诞生的标志,而现代国家建构则是一系列的国家化进程。
对于现代国家建构而言,其历史背景和逻辑起点大多在于传统帝制国家、殖民地与部族、君主—领主制国家等。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在于国家权力并未对一定疆域内和社会范围内的有效整合和渗透控制,体现在何种形式的社会权力之中,即是诸如城市共和政权、大型帝国的二元权力结构、封建制领主等等。工业革命肇始意味着现代工业文明的诞生,在前现代,农业文明的核心体现的农民和土地关系,以及在土地和财富占有体现出来的社会阶层关系,是影响国家转型的重要社会背景。农民问题的解决方式是走向现代国家不同路径的影响因素。此命题可以拓展为:农业社会以何种方式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农业社会的传统和底色如何影响到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和特点。虽然前现代社会难以简单用农业社会作为概括,但毫无疑问,前现代社会的各种形态,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农业文明特点,其要素诸如:土地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性、绝大多数人口依附于土地而生存、社会分化和政治身份的差异,以及大量依附于土地占有者的农奴或佃农等等。这些要素构成前现代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利益关系,从这个角度去看,前现代社会各种政治共同体形态如帝国、部族、城邦、庄园等有着部分的相似性。
基于历史社会转型所抽象概括出来的现代国家理论,不同于“思想史中的”的国家理论,其更多是处于实然层面的历史—结构—机制分析,具有社会科学解释的传统,其理论的适用性需要放置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时代语境之中。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国家理论在回归国家兴起之后逐渐丰富和完善,出现例如迈克尔曼、斯考切波、埃特曼、米格代尔,以及吉登斯、安德森等有影响力的学者。这些学者的研究不仅关注前现代社会国家形态,也关注转型期的国家建构,以及现代国家建立之后国家化过程。总体来看现代民族国家建立浪潮主要经历三个时段,一是17、18 世纪以英法美为首的先发现代性国家,即第一波实现民族国家建构和民主化转型国家。二是19 世纪中后期至20 世纪初期在民族主义浪潮下兴起的民族国家,诸如德意志、意大利、日本等国家,政治共同体建构的特色更加明显。三是二战后新兴的独立国家,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在第三世界,其原先大多为宗主国控制的殖民地。[9]
诸多研究国家建构的学者认同国家形态变化的三段论,即从前现代国家—绝对主义国家—现代民族国家三阶段的过渡。米格代尔称回归国家学派指出的国家能力和国家自主性,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第一波现代国家建构经验的关照和解读,忽略第三世界国家建构经验和事实。米格代尔本人则在分析第三世界国家旧社会结构对新兴国家的建设形成阻碍、导致国家目标失败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中的国家的视角。在反思现代国家建构理论之时,尤其是从国家与社会的角度来分析现代国家建构,需要关注的是:现代国家如何出现,如何有效地整合社会权力,如何形成对传统社会的权力渗透和控制,建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政治结构和社会形态,传统社会形态和历史底色如何影响着现代国家建构的历程?抑或前现代社会不同的历史背景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有着什么样的影响特点?
1.政治权力二元性:上下政治二分
帝制中国政治形态的上下分层特征,例如“双轨政治”“非均衡的中国政治”“皇权不下县”等观点得到一致认可。诸种观点皆认可传统帝制时期上层君主专制结构下,乡土社会保持一定的自主性空间,由此构成上下分野的政治二元性。政治权力在中央集权制的维持下能够实现充分的有效整合,但在国家与社会关系层面,由于帝国内部的多样性导致集权政治形态并未能够有效拓展。徐勇教授指出,下层社会性权力对于上层政治性权力有着根本性的影响。在以农耕立国的帝制时期此种影响性更为显著,因而需要分析乡土社会基础性权力的特征。具体而言,权威认同和支配关系在乡土社会并不以正式的国家权力而呈现,而是出现诸种非政权形式的自主性权力,并生成维持权威的种种认同机制,使得这些小共同体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10]自宋以来,国家通过文化和政治身份上的授权,来扶持自己的代理人即士绅群体,以维持帝国在小农社会的统治。而在边疆非汉族农耕区域,则是以委托代理方式进行合法性授权并采取土流结合的策略进行有效控制。帝国权力的空间属性和层级属性在传统时期尤为突出地体现在国家权力的上下分层与权力分散方面。其中乡土社会对于权力的承载能力,并不能完全为帝国所控制和吸纳,以此导致地方权力的自主性生成。如韦伯所称“帝国的统治只到政治城市的边界,而在城市之外的广大农村地区,则是自治的状况”。[7]113地方权力网络所连接起来的地方政治结构,非正式官员和拥有功名的知识精英是地方政治结构中的主导者,起到上连国家官僚体系、下接乡土社会的功能,构成“权力的文化网络”[11]。上下分层的帝制国家,同时呈现出皇权的高度集中专制、乡土社会相对自治的局面。
2.社会结构离散化:组织多元与社会权力分散
乡土社会典型特点即是地方之于国家的乡土特性、小农社会的分散属性。家户构成了小农社会的基本本位和行动单元。[12]在村落共同体内,超脱于血缘法则的社会秩序有效整合了家户之间的关系。超脱于家庭之外小农构成了以道德伦理(亲族关系)、生存逻辑(人情面子)和契约交换等为原则的分散社会结构。同时,乡土社会组织资源并未以高度制度化和组织化的形态而存在,各种会社、宗教组织只是农民生存策略中的文化需求和交往需求。诸种原因导致分散的权力形态多元化,如宗族族权、部落、秘密组织以及各种非正式的暴力等。帝国不允许非正式权力过于庞大,进而采取各种策略进行统领和治理,但始终无法真正取缔各种社会分散的非正式权力,转而寻求维持国家统治与地方稳定之间的动态性平衡。在19 世纪中期开启现代性浪潮冲击下所产生的帝国危机,对这种分散社会权力结构带来了直接的合法性危机。在此背景下,传统知识精英对于帝国合法性的认识建立在诸如政治参与和表达民意层次,并未涉及更大范围内的合法性基础,即实现现代政治意义上的社会国家化。分散社会权力的整合与改造成为近代以来国家建构的重要挑战。
1.现代政党的引入:精英政党的两种路径
政党是现代政治与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国家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是上层政治精英和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博弈。帝制国家所生成的政治权力二元性与社会结构离散化作为背景要素延续到1840 年以及1912 年帝制结束以后。由于早期近代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并未有现代意义的政党参与到政治实践中,导致社会国家化进程始终未能开启。国民党与共产党是作为现代意义的政党参与到政治与社会革命之中,并建立起相应的政权,才意味着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走上了现代政治道路。现代政治语境下的政党对于中国而言是外来的产物,尤其是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作为一种动员型和组织化的革命政党,其组织和运行逻辑不同于任何其他类型政党,其所选择并坚持的革命道路与国家建构过程中的社会国家化具有逻辑一致性。因而,充分动员和改造乡土社会成为共产党建构现代国家的基本路径。
不同于共产党的社会国家化路径,同样作为现代政党的国民党所建构国家的路径在于通过连接和吸纳政治社会精英的前提下,通过强化政权建设的渗透能力来改造乡土社会,实现国家化过程。而事实证明革命的外部环境、政权建设的方式以及组织化的程度对于国家建构有着直接的影响。国民党通过政权渗透和精英吸纳的方式对乡土社会进行改造,却遭到乡土社会文化权力网络以及地方牟利型精英的抵制。国民党推行的社会组织化改造在于吸纳乡土社会中的少数群体,即士绅、地主以及文化精英等,而这些乡土精英依托于原有组织资源和利益关系而生存,即使加入到国民党的组织体系之中,其个人在乡土社会的文化网络并未打破。这也意味着国民党的组织化改造方式并未能够取代原有的乡土社会组织结构,以至于导致出现“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的现象。
2.现代政党改造乡土社会:组织动员
传统小农社会所导致的社会权力分散的形态在帝制国家背景下并未存在有效的行政手段去整合。晚清民国时期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在于通过整合和渗透来提高国家对乡土社会的资源汲取和控制。但乡土社会旧有组织结构和权力网络,以各种方式回应了这种国家权力渗透,仍然维持了乡土社会的内生性。杜赞奇通过满铁资料分析晚清民国时期国家政权建设为什么会在华北地区农村失败,其原因在于乡土社会权力文化网络能够有效地抵制、消解国家权力下沉。在革命过程中,共产党通过乡土社会的组织动员,深刻改变了原有的组织资源和社会结构,扫除国家建构的基本障碍。出生在农村地区且受过无产阶级理论教育的新知识精英有效地将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目标与中国小农社会的现实状况相结合,高度组织化的方式和有效的宣传动员,使得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农村地区站稳脚跟,并得到中下层农民的积极支持。
1.社会革命促进国家建构
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交织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一大特点,通过政治革命进行国家建构意味着上层政治国家的政权更替,建立起新政权,但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够使国家建构完成质变。巴林顿·摩尔通过对比三种路径的政治革命方式,指出社会革命存在不同的路径,社会阶层尤其是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受到农业商品化进程的影响,彻底的商品化所导致的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产生。而贵族地主主导的农业商品化则产生的是“铁与黑麦”的容克地主为基础的君主帝国。[13]中国现代国家建构体现出社会革命的渐进特性,在于中国以乡土社会作为基本社会框架而存在的特点,上层政治革命始终无法解决独立和建国的难题。地方势力所主导的地方自主性成为国家建构的一大挑战,只有通过社会革命的方式实现乡土社会的权力关系和组织资源的继替才能实现彻底的组织动员,形成强大的组织化暴力占有,以彻底破除地方精英的暴力垄断导致的国家建设失败。
中国共产党通过社会革命所生成的组织化暴力,其特点在于整体性、高效率以及充分动员,相比于西方现代国家建构依靠官僚制所形成的制度权力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国家(state)能力,这种组织化暴力的程度更高。组织化的对象在于乡土社会整体,政党通过阶级斗争和土地革命的方式,使得阶级观念和革命思维在乡土社会得以确立起来。以往通过血缘关系、利益关系和熟人社会所建构起来的地方政治权力结构,被共产党的阶级观念所取代。广大无产者成为革命阶级,而财富占有上的有产者成为革命的对象。社会革命彻底改造和打破了中国作为农业国家的乡土社会组织资源,为建立起政党国家扫除了阻碍。
2.权力再组织化先于国家政权建设
从阶级斗争学说来看,通过革命的手段实现权力再组织化是社会转型的必要阶段。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即是实现社会权力结构的再组织化,体现在乡土社会的改造过程中,即是通过社会改造来实现权力的再组织化,这种组织化的逻辑在于破除原有依托于血缘关系的文化网络。西方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在于通过现代科层制取缔原有封建领主制,以确立现代国家在疆域范围内的行政体系。国家建构的过程即是现代行政体系的植入过程。[14]17而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特点在于权力再组织化先于国家政权建设的过程。现代国家并未确立上层政治结构之时即开始确立现代意义上的行政体系,而是先在乡土社会进行权力结构的再组织化,以此破除旧有的权力体系及支配关系,并将人民民主的自治原则放置在当时的政治语境中,建立起党政军民一体化的地方政治共同体。1949 年中国共产党取得军事上的基本胜利后,全国性的行政体系即已开始逐渐建立起来。徐勇教授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权下乡”是现代国家对于乡土社会进行改造和渗透的一种方式。这种行政权的渗透伴随着基层组织建设而逐渐拓展开来,并且融为一体,使得政党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达到新的高度。
3.导向:归于政治整合式的政党国家
以政治整合为特点的政党国家,不同于西方现代国家建构后所产生的现代民族国家。其特点在于政党国家通过系统的组织体系建构起总体性国家的政治形态。体现在政治制度和政体层面则是党政合一体制的确立,而不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下的代议制和共和制国家。黄杰区分了三种类型的国家建构路径,即阶级国家建构、军事国家建构以及政党国家建构,并指出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所遵循的道理是政党国家建构的路径。[15]
林尚立教授在《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建设》中系统分析了中国作为一个政党国家的历史生成逻辑,指出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能力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条件。[16]政党国家的特点在于政党作为核心力量和现代国家基本要素,对国家建构具有直接的决定性意义和作用。从国家与社会组织来说,任何一个社会合集都需要有一个支撑力量的存在,缺乏了基本的支撑力,任何社会合集都无法实现自我转换,其结果只能是自我崩溃。政党先于国家的存在,政党可以凭借其高度组织化的力量取代传统社会的官僚制,通过其强大的组织网络去组织动员整合社会,建立起一个以政党为轴心的现代国家。
1949 年建立的新中国,除具有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结构之外,其本质上是无产阶级的政党国家。政党国家在实现国家建构与社会整合的目的、方式等方面均独具特色。而且传统帝制国家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反映在农民个体及农民群体在回应国家化的各种行为之中,乡土社会(虽然已被改造)仍在回应国家渗透。学界对于这一时段政党国家及党政体制的解释概括,如“强国家”“全能主义”[17]“总体性社会”等,这些概念贯穿于一个脉络中,即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单位制的确立,乡村社会最终被国家化。但有研究从社会的自主性空间、国家统合外的地方经验、国家触角的限度[18]等不同角度,提出质疑。无可否认的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分析现代国家建构的基本逻辑,其主线仍然是政党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渗透和控制,这种渗透和控制的方式、特点、逻辑以及农民的行为反应是理解中国政治和认识现代国家的重要维度。政党国家能够通过宏观层面的制度设置来调整国家与乡土社会关系,实现国家的均衡性建构,这种建构路径体现出国家中心主义向社会的回归。[19]
现代国家对于乡土社会的权力整合的手段是强制力,这种强制力手段不仅在于改变原有的权力结构,也在于对体制化的权力结构进行调整。权力整合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权力的渗透,使得乡土社会的权力逻辑与之契合。建国初期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权力整合,其目的在于用制度化权力体系替代原有的权力结构,其方式包括精英更替与组织重塑。原有乡村精英依靠学识、财富与暴力占有、身份名望建立起来的权威[14]132不复存在,转而依靠阶级成分重新划分权力等级,政治身份赋予贫下中农合法性地位。政治觉悟、积极分子和领导能力成为了政治权力的拥有者。[20]
在正式权力体系确立起来以后,现代国家也能够通过政治运动来整合乡土社会的权力,例如通过开展政治运动,上级下派的工作组能通过发动群体来实现对基层治权的重组,其目的在于国家对基层干部群体的管理和控制,使得国家能够适当地整合基层权力体系。[21]这种通过国家非正式行政权力将基层权力体系进行整合和改造的方式,是国家能力强大的重要体现,其意义在于国家不仅能够调整与农民的关系,也能够调整与基层干部的关系。
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权力介入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下乡所形成,如政党下乡、政权下乡、宣传下乡等。[22]基层党组织的建立使得原有的乡土社会组织资源彻底消失,按照政党组织的方式对乡土社会进行整合。党组织具有政治身份和组织身份的正式授权,通过政党组织,使得国家决策和意志能够迅速下达和贯彻至最基层。这种基层党组织承担一定程度的农村动员的功能,直接体现在村级和农民的各种形式的集体行动之中,动员能力使得集体行动成为可能。在党组织建设的同时,政权建设则是党组织建设的配套,在乡镇(公社)和村庄,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群众成为新的乡村政治精英。
伴随着组织渗透所产生的结果是地方精英的身份翻转以及体制吸纳。农村党组织以及其拓展的政治组织与妇联、共青团、民兵连等成为广大农村主导性的组织资源。乡村精英的政治参与能够通过各种已有政治组织来实现,使其吸纳进政党国家的体制之内。而作为1949 年以前的农村精英,地主、乡绅以及旧政权成员,则在新的政治组织中丧失了原有的身份和地位。同时,这种以阶级身份来确定政治权力等级差异的方式,是政党国家本质特征在社会阶级关系中的有效呈现。阶级身份成为国家所认可和授权的乡村政治精英的重要标准。基层干部的政治授权与组织化管理方式,使得在传统帝制国家官僚体系之外的地方掮客和经纪群体彻底丧失存在空间,党员干部成为现代国家在乡土社会的直接代理人和管理者。
1949 年的政党国家所确立起来的汲取体系不同于西方现代国家的军事—财政模型,体现在其高度组织化和渗透能力的汲取模型。国家通过高度的组织化建设,使得乡土社会的经济活动如劳动生产和结算纳入到高度组织化的计划经济之中,从而超脱于普遍意义上的现代国家的资源税收汲取模式。国家汲取能力依靠强大的组织体系而逐级分配指标,而下级组织在收到上级税收任务时也会考虑横向之间的竞争,因此将这种汲取指标变为一项政绩工作而进行开展。这种依靠组织体系而逐步渗透的汲取方式体现出政党国家对乡土社会改造和建构的逻辑。同时,政党国家的税收汲取非常显著的特点在于后发现代国家所面对的难题,即是完成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而在中国这样一个城乡二元结构情况下,从农村地区进行税收汲取是新兴政党国家唯一可行路径。在土地改革之后,农民获得直接的土地耕种,国家则通过税收方式来维持国家对农村的汲取,这种汲取体系随着统购统销的推行得以高效运转。[4]76直至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国家政权的渗透能力和组织建设下沉到自然村(生产小队)一级,生产小队成为一级结算单位,国家通过具体的量化汲取指标来指导生产小队的劳动产出及其结算。
国家对乡土社会的经济指导,不仅仅体现在组织化的税收汲取体系,还体现在国家对于乡土社会经济活动和组织方式的改造。农民的生产活动不再仅仅作为家庭经济行为,而是被纳入到国家政治化过程中来,生产活动所具备的政治意义开始凸显出来。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划的个体化的生产行为不再具备合法性。同时,国家意志能够有效改造农民家庭经营的组织方式。小农社会流传下来的一家一户居住形态和生产方式,是家庭经营的基础。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统一改造,导致家庭经营失去其必要性,因而,家庭被一定程度上纳入到集体之中,以集体化改造家户得以推进。
相对于现代国家超脱于社会控制与精英俘获的自主性而言,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更为突出的现实在于现代国家超脱于乡土社会的影响。知识精英和社会精英所倡导的具有非常典型西方现代民主理论的政治建设,并未能够有效地嫁接在乡土社会为基础的中国。其重要原因即是在于地方政治与地方自主结构对于现代国家的认识。国家自主性并未有效地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之上。晚清遵从西方政治理论所开启的宪治改革和地方自治,并未能够有效地建立起国家自主性,反而使现代国家陷入地方自主性的逻辑之中。而且,地方自主性的增强并未强化地方共同体的建构,以往孕育在乡土社会中的地方政治权力,在专制帝国瓦解的背景下逐渐脱离出来。这种分化首先体现在地方精英的身份转变上。废除科举使得地方士绅在制度内的政治通道封闭,进而只能通过寻求加入地方利益空间而谋求生存。各地原有的帝国中下层官僚及其幕僚等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在革命浪潮之下摇身一变成为新国家的行政人员,依然垄断着地方权力、维持着地方秩序。而在广大的乡土社会,则是谋利型劣绅普遍出现。以往通过谋取功名而取得附加的政治与社会地位、财富回报,随着废除科举而不再能够获得,乡绅失去了在缴纳田税、服劳役等方面的特权,谋利型经纪的出现即是其直接后果。虽然失去了获取政治地位的渠道,但农村社会的知识精英们在村落共同体内仍然拥有着文化解释权力和道德评判权力,并且能够通过咨议和地方自治来合理地代表民意表达诉求。谋利型地方经纪的出现,表明地方精英已脱离于原有的政治体系,不再作为地方利益的代表在帝制国家中呈现着自己的特色。地方社会的组织基础、利益结构和阶层群体也发生着分裂。立宪所确立的“地方自治”并未达到国家建构的基本目标,即实现地方权力的制度化集权,使其从属于现代国家。事实却是反而加剧了地方社会的分裂,其原因在于地方权力体系及其自主性在本质上并未与现代国家建构有着一致性。当国家整合能力较为弱小时,乡土社会以一种相对有效的办法消解和抵制这种整合和渗透,在强化地方性的同时,也阻碍了国家一体化的过程。
孔飞力在《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一书中颇有洞见地指出中国在近现代转型背景下对于国家建构所存在的“建制性议程”,即是政治参与、政治竞争与政治控制。[23]帝制国家晚期所遭遇的种种政治危机集中反映在这三项现代国家建构的基本维度,政治参与涉及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政治竞争涉及国家政制层面的权力结构,而政治控制则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势力之间关于财政税收、权力关系的体现。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逻辑,的确走上了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道路,却完全不同于早期民族国家建构的路径,包括在政体层面的代议制民主和国家与社会关系,而是建立无产阶级为权力主体的社会主义政党国家。不过,从广义层面看,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的权力整合和渗透,实现制度化和合法化的过程,并未超脱于西方国家理论的基本框架。
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动因来自于费正清所说的“刺激—反应”,帝制国家出现危及国家根本的主权和财政危机,强化国家权力成为共识并且开始一系列的探索。[2]154这种被动开启的现代化过程,并不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主动意识行为。改良逻辑实际上体现出帝制国家对于如何进行国家建构并没有涉及权力合法性和政治认同的建构。帝制国家从现实的逻辑中走出一条强化国家权力的道路,即是给予地方军事自主权以平息大范围的农民暴乱,同时不断向下摊派和扩大税收汲取的能力以维持统治的需要。晚清帝国所选择的道路是非制度化的地方强制、非独立的城市资本要素,而且二者通过复杂的利益相互连接,以至于产生“东南互保”(即是帝制国家内地方军事暴力和行政权力的拥有者与非本国资本集团的利益同盟)。强制和资本两大要素并未集中于旧式(或新式)的主权国家手中。相反的结果却是不断导致地方权力的强化。地方军事化必然削弱了国家对暴力的垄断,而税收职能需要由帝国官僚体系来承担,反而加剧了税收汲取的压力。在帝制国家中央行政能力弱化之时,地方官僚体系自身谋利的倾向则会加强。
帝制晚期的中国国家建构存在着内在张力,究其原因在于帝制国家同时遭遇主权危机与合法性危机。主权危机导致国家必然加强汲取权力即基础性权力的整合,而合法性危机来源于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浪潮下的意识形态松动。当帝制国家只能通过“广开言路”“地方咨议”来寻求政治精英和地方精英的政治认同之时,这种张力就无法继续寻求平衡。孔飞力所指出的19 世纪中后期的地方军事化,到了20 世纪初,已经上升到制度化的地方政治体系。地方权力以前所未有的形态不断稀释和消解国家政权建设的渗透,其结果即是集权国家的衰落和分裂。
西方社会科学界关于现代国家建构的研究旨在强调西方民主政治道路在历史演进上的重大参考意义,其潜在目的即是这种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适合其他后发国家现代国家建构的选择。但诸多新近的研究已经体现出国家建构存在着不同路径和先后顺序,尤其是基于先发和后发现代国家建构的诸多案例对比分析。作为研究国家建构和政治发展的学者,福山在《政治秩序的起源》中暗含了一条通向现代政治和实现政治秩序的先后时序,即实现国家建构和有限责任制优先于民主化转型。福山所论述的核心问题在于长时段历史背景下政治秩序的维持要素,而实际上则是对于现代国家建构的推崇,并且指出这种现代国家建构的秩序在于先实现有效的国家能力再开启民主转型,否则国家转型期间的政治秩序无法保持和维护。此种国家建构和政治发展的先后顺序,被称之为福山的“时序论”[24]。
但回溯中国现代国家转型和20 世纪政治发展的逻辑,中国共产党所主导的现代国家建构在于实现社会权力整合与国家建构互构。从权力生成和组织重构的角度看,权力再组织化打破帝国时期乡土社会的权力分散,并以人民民主的形式赋予权力的合法性。这种民主化转型的方式,不同于西方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民主化转型。从政治革命来看,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在实现国家建构同时,确立起一套特有的政治架构,构成政党国家的基本框架。政党国家集合了横向和纵向上的国家权力有效整合,在政治制度层面实现了政治权力集中和制度化设置。在现代国家对于乡土社会的改造之中,由于政党国家在组织体系上得以确立,使得现代国家对于乡土社会的改造进行顺利、全面、深刻,且极具建构性。改造的过程中政党国家维持了秩序再生和强大组织动员能力,从而走上了一条能够适时进行渐进调试的国家建构路径。
本文并不意在指出中国的近现代转型在现代国家建构中的类型定位,这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还需当前中国社会科学的持续努力。事实上,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是否真正能够称之为一种不同于西方历史经验的现代国家建构路径和类型,抑或是中国模式已经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一种特例,目前尚无基本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有着深刻的历史惯性和自身演进逻辑,其背景在于从传统帝制国家转向现代民族国家,从农业文明转向现代工业文明,从政党主导的党治国家转向更为多元化和更具现代性的民族国家与社会为基础的现代政治——社会共同体。现代国家建构中整合乡土社会的过程和逻辑,是现代中国基本特性的一种体现和展示。如何理解和认识这种国家特性,是反思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维度,为今后政治发展、制度建设、治理现代化,以及更为深层次的国家建构,提供了借鉴意义。
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认识和分析,并非只有一种宏大的叙事方法。把研究视角和分析维度放置到国家与乡土社会的互动关系来看待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和内在逻辑,对于认识近现代中国的国家转型和政治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路径、特点和逻辑,无不体现出乡土社会属性的内生性逻辑,这种历史惯性并未随着社会革命和社会转型而彻底消失殆尽,而是以各种形式的历史因子继续发挥其作用和功能。在回顾和梳理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过程时,应当反思国家对乡土社会改造的历史遗产、基本路径和演化逻辑。乡土社会并非只是现代国家建构中的从属及附庸,而历史也一再证明,乡土社会以何种方式应对和回应现代国家建构的挑战,对于现代国家而言有着一定的决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