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纪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并从社会系统工程的角度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法治工作,提出了“法治社会”“法治文化”等法治建设新的目标。
法治文化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社会主义道德为支撑,以培育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为重点,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为理念,增强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程序义务和诚信意识,形成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文化氛围。
关于法治文化,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是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首个全国性文件。2012年2月2日司法部下发的《201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也强调,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下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强调“法治社会”建设重要性的同时,明确提出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强调“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并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上述各项文件都为法治文化的建立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指引。
从1986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到2020年刚刚结束的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35年的实施经验表明,全民普法工作是否有效,集中体现在公民法治素养是否得到了切实和有效的提升。而公民法治素养要能够得到稳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2021年6月发布的“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推动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
要建设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离不开法治价值与文化形态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法治的价值理念要通过文学艺术等具体的文化形态表现出来,通过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来使得法治教育的各种要求“寓教于乐”,让人民群众在文化体验中同时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力量;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文化也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才能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法治与文化的结合有多种形态,其中,法治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承担着主阵地的角色。传统的电影电视、影像、报纸杂志,以及互联网在内的现代媒体,都是营造法治文化的主阵地。相对于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或者是传统的民间文学和地方戏剧等来说,法治媒体由于其自身的传播能力强、通过作品表达法治价值的形式更加丰富,故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最主要的载体。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度重视,不仅继续强调了传统的文化形式在传递法治价值方面的作用,作为法治文化建设主阵地的法治媒体的作用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八五”普法规划指出: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
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前法治媒体在传播法治价值方面所具有的主导和引领作用,要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必须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八五”普法规划指出: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注重对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宣传和教育。
法治媒体应当侧重选择与解决群众中的日常矛盾和纠纷相关的中国古代法制实践中比较成功的事例、案例,结合中华传统文化价值来向社会公众提供解决当下矛盾和纠纷的思路和方法,从而增强法律文化自信,避免对西方宪政和法治理论的盲目崇拜。要从中国古代法治史中获取为当下可用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对沿袭上千年或者在局部地区具有地方法治特点的民间规范在解决群众矛盾和纠纷中的作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于好的东西应当加以有效利用,不断夯实法治文化的历史根基。
二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八五”普法规划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推动法治融媒体建设,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法治全媒体传播体系,创建法治品牌栏目、节目。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以全国“智慧普法”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全国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法治媒体要在传播法治文艺节目和作品方面发挥主渠道的作用,特别是要把互联网媒介在承载重大和重要的法治文艺作品方面的媒体优势发挥出来,利用各种视频、微讲座等,以最新、最短、最快的方式来把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开发出来、传播出去,进一步提升法治媒体在弘扬法治文艺中的效率和效能。
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强调了要对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要让中国的法治文化融汇到世界主流和先进的法治文明体系中去。为了实现上述“走出去”的战略目标,法治媒体必须承担最主要的宣传和国际传播职责。
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对外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法治文化作用,建立和完善相关纠纷解决机制和组织机构,推动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法治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和研究,推动海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于海外法律纠纷解决和涉外法律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要把通过法治媒体所进行的法治外宣作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善于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我国法治国家的形象,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举办法治国际论坛,开展与世界各国法治文化对话。要建立“法随人走”的涉外法治宣传培训教育机制,对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和公民有针对性地进行出境前的涉外法律知识的教育,建立海外法律服务跟踪机制,对于中国企业聚集和中国公民比较集中的海外驻地,要组织国内法律服务机构定期出境开展必要的国际法、外国法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培训,帮助海外中国企业和中国公民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治媒体要积极开拓国际传播平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走向国际舞台努力打造宣传舆论环境,提供有效的传播手段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