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菲 滕 朋
2018年,短视频在新媒体领域快速崛起,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逐渐成为政务新媒体的新型传播渠道,以中国长安网、北京SWAT、四平警事为代表的各级政法新媒体纷纷入驻各短视频平台,政法系统开通的抖音账号一度在政务抖音号中占比近47%。政法短视频在政法资讯、形象宣传、法治教育等内容领域都取得传播效果,政法新媒体在积极组织策划、创新传播形式、贴近公众需求、强化原创内容方面的探索功不可没。
在政法短视频中,公安交管类短视频表现尤其突出,不仅热门视频层出不穷,还涌现一批“网红交警”,创新了政务传播新形式。从普法宣传角度来看,政法新媒体的布局与发展已经形成有影响力、传播力、公信力的传播平台与传播网络,同传播政法声音、塑造政法形象一样,普及法律知识同样是政法新媒体的职责所在。通过对各级公安交管类短视频的观察,本文从新媒体规律和普法传播需求的双重视角,理清公安交管类短视频传播的困难,探究政法新媒体传播力的提升空间与路径。
考察目前各平台上的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内容,大致可以分为7 类:情感剧情类、社会热点类、形象传播类、职能服务类、案例分析类、预警避险类、交规宣传类,其中情感剧情类、社会热点类等偏娱乐化内容占比较大。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大部分内容都可以融入普法宣传的功能,实现普法的目的。但通过大量的观看与观察,诸多短视频不仅没有实现普法目标反而模糊了法治的理念,核心问题在于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在功能、定位和传播上的平衡与协调。
其一,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娱乐功能和普法传播的平衡。政务短视频的影响范围大,覆盖面广,在社交的驱动下,能够形成巨大传播效应,获得可观的数据与流量,这对于政务传播影响力的形成毫无疑问是利好信息。但不容忽视的是,整个短视频平台就是以娱乐为目标,以碎片化内容消费为主导的,为了追求流量,适应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和用户的消费经验,是短视频产制分发所必须遵循的。公安交管短视频也必然要适应传播机制与用户需求,当然,这在形象塑造、正能量宣传方面并无不妥,问题在于呈现相对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例时,在过于短促的篇幅内,既无法还原其整体过程,也无法呈现出处理的过程与结果,只能选取交通事故发生时最为“惨烈”的片段。对于用户而言,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体验感官刺激,在法治观念、预警避险层面不会有多大传播效应。
交通事故类的短视频备受用户“青睐”,但这类视频素材多来自交通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强调现场感和实录,在后期制作时更是加入配乐、音效等。交通事故带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但过于“戏剧化”的处理不仅忽视了人文关怀,而且愈加彰显了娱乐性,消解了普法传播的理性面向。
其二,公安交管类短视频传统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的冲突。短视频平台有着庞大的受众群,“下沉”是短视频在新媒体领域胜出的关键,三、四线以下城市乃至农村的用户占比较高是不争的事实,传统道德观念的有关内容在短视频平台上备受关注同样体现了用户的群体的特征。当然,传统道德观念与法治观念并不对立,但诸多短视频在呈现交通事故时,更多诉诸传统道德层面,用冤冤相报何时了、多行不义、行善积德等话语界定事故原因,这其实是模糊了法治观念。尤其当呈现争议性交通事故时,规则、权利等话语往往被淡化,同情、共情等话语被更多置于事故中具有天然弱势的一方。传统道德观念和法治观念针对特定视频内容所产生的分歧,稀释了法治的理性与刚性,带来理解上的偏颇。
其三,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内容主体和参与用户之间的协调。新媒体传播的社交和互动是其基本属性,受众的参与既是传播过程也是传播效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受众参与的形式与内容也已经成为传播本身的主要组成。很多交通事故短视频重在呈现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恶意并道、斗气驾驶、乱穿马路导致事故、高速车辆避险事故等热门短视频,视频内容不太强调处置交通事故的程序、依据和结果,这导致在很多交通事故短视频的评论区,公众对视频的看法意见出现分歧和争议,各执一词成为评论区常态。观察大部分交管类短视频的评论区,评论区的管理普遍缺失,大部分争议没有得到官方的有效回应与引导,“无所适从”“幸灾乐祸”甚至“以暴制暴”成为评论区的主要观点。
政务新媒体传播的核心是互动与参与,普法宣传同样要依托互动来实现,公众的争议、困惑甚至不满,恰好是普法的契机。过于强调内容制作与分发,而忽视了互动效应,传播目的难以达成甚至适得其反。
融媒体时代,政务新媒体想要更加贴近公众,更需要内容为王。只有将普法和服务结合,提高公众了解法律、规避风险、维护权利的意识,普法宣传才能真正实现其效果。
普及法律不以法律条文能否被记忆为根本标准,而是在具体环境与场景中,法治观念如何实践。结合具体真实的案例,回到具体的问题场景,以案释法,从而实现提升法治观念、普及法律法规的目的。南京广播电视台抖音号的《宏琪说交通》、日照交警的《说案释法》、济南广播电视台的《刘洋说交通》等栏目就是以案释法的成功案例,这些栏目通过对日常执法行动中的交通事故、道路上的违法行为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同时解读相关的交通法规条例,进而指导如何规范行车,以此达到对公众的道路安全教育,引导公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在政务传播领域,服务和传播之间从来都是相辅相成,各种政务新媒体正是对接政务平台,提供公众办事的快捷通道,客观上实现了公众对政务新媒体的认可和依赖。由是可以推断,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依托的同样是服务力。值得借鉴的是,广东共青团就在宣传领域围绕“组织力、服务力、传播力”提出“以数据支撑服务、以服务拉动传播、以传播反哺服务、以服务丰富数据”的理念。就公安交管类短视频而言,普法传播不仅要传递事实层面的信息,更是要在公共安全、公众权利的维度,传递如何化解风险、避免损失、维护权利的具体方法与路径。
新媒体的互动既包括公众和发布主体之间互动,也包括公众之间围绕特定内容的互动。不论何种互动,评论区都是内容发布者了解公众对特定信息的理解、困惑、争议、需求的重要渠道。围绕公安交管类短视频的运营,公众评论是需要重点考虑和关注的板块。首先,公安交管类短视频所涉及的交通事故都必须有明确的处置依据和处置结果,避免公众看完视频后各自解读,无法形成共识。第二,要形成对评论区的管理和引导机制,对具有争议性的评论提供严谨、有说服力的法律解释。第三,收集评论区数据,积极组织反馈。对评论中公众较为集中的意见和困惑,通过后续的视频传播予以回应,真正做到回应公众关切,打消公众对法律条文、执法环节理解上的歧义。
融媒体时代,“两微一端一抖”的传播矩阵使得政务新媒体的传播环境更加开放,从传播途径来看,公安交管类短视频已经实现向多平台开放的格局。在具体的内容产制传播机制上,同样应该实现开放性,将公众的参与互动融入内容产制与分发的机制之中。
“交通安全”既是法律话题、专业话题,也是生活话题。社会发展、社会风气、法治建设、生活习惯等宏观层面的变化都投射在交通安全领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不仅要通过政务新媒体显现部门职责、塑造部门形象,同样也要利用政务新媒体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扶正祛邪,答疑解惑,与社会各个层面进行高质量的互动,这是新媒体传播的属性,也是政法新媒体的职责。
政法新媒体实现更为开放的普法传播的基础在于依托数据,了解公众关切,围绕民意焦点形成高质量的内容产品,回应热点的同时也解答公众疑问。对于一些争议的交通事故话题,不妨开放话题主动提供公众评论、议论的空间,让公众对特定信息有讨论和提出质疑形成“话题墙”,充分展现公众对话题认识的层次和维度。对重点议题乃至敏感话题,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让公众、交警和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到交通事故过程中,实现信息公开、公众过程参与,进而实现普法目标。
公安交管类政务新媒体作为警民之间的渠道和桥梁,可以将交通治理、公民参与和公众服务融合在一起。在新媒体环境中,普法宣传的实现路径必然要从关注法律条文的普及逐渐聚焦法律条文的现实运用与适用,让法律回归到社会生活与具体案例中,回归到维护公共安全与公众权利的法治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