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飞,朱秉贤
(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根据 《人民论坛》 杂志社的调查,2016 年至今,民粹主义已连续五年位列“国内民众最关注的社会思潮”前三名。[1]作为民粹主义思潮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和延展, 网络民粹主义伴随着社会矛盾的深化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而兴起,以戏谑、极端的非理性话语形式反映了网民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网络民粹主义的蔓延使多元主体间的价值博弈激化, 大量与主流价值观念相背离的“杂音”、“噪音”在互联网中滋生,严重干扰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 从意识形态安全视角审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时代条件,剖析其威胁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多重表现, 探究遏制其泛滥的现实策略, 对于消解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产生是经济、 政治、文化、技术等多重因素聚合的结果。 总的来看,当代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发轫于社会转型引发的经济结构变革,深度嵌套于市场化转轨的全领域、全过程, 并在意见领袖的促动下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同频共振,其价值内涵、理论预设和话语逻辑都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是这种产物。[2](P161)作为一种极端推崇平民价值、呼吁社会公正、深度依附于互联网媒介的社会思潮, 中国网络民粹主义的兴起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 从“冲击-回应”视角出发,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形态变迁及其后果进行总体性考察,是理解网络民粹主义“成潮”的重要前提。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政治决策, 开启了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时代的转型。伴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我国旧有的利益格局发生剧烈变动, 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围绕公权力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等方面。 当前,“社会阶层分化现象已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客观现象”[3],普通民众特别是社会底层民众未能均衡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中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剥夺感”日趋强烈,故而积蓄了对转型期不公正的分配格局和压抑性社会结构的不满。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3-2019 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长期高于0.46, 表明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问题已相当严重[4]。 由于纾解群众失意感的社会机制尚不完善, 边缘化的底层民众转而从民粹主义中汲取力量, 希冀于在群体性运动中寻求庇护,他们对“现代性”的不满在互联网空间内不断宣泄、回响,最终汇聚成了一股强大的网络民粹主义思潮。 此外,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语境中,多元文化的兴起、渗透以及互联网媒介革命,持续引发公众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 底层民众开始有意识地把批判的矛头对准社会精英, 将自身经济上的“失落”归咎于精英阶层对社会资源的控制与垄断。 不同阶层之间丧失“互信”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结构性紧张, 成为滋养网络民粹主义的社会源泉。
中国民粹主义的勃兴与互联网的发展演进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当下,互联网已成为大众文化传播的主要场域,其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共享性、即时性表征,为民粹主义话语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技术媒介。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 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9.89 亿,其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70.7%[5],互联网普及化趋势不可逆转。从微观层面看,互联网作为一种开放式信息媒介和新兴的技术范式, 为当代大众化社会情景的建构创造了条件, 进而推动着民粹主义话语向社会各领域的布展。在高度虚拟化的网络空间内,网民能够有效隐匿自己的性别、年龄、职业、收入等信息,自由随意地发表言论,从而摆脱了社会身份加诸于个人的心理束缚, 其情感表达和语言措辞往往更加激进且富有攻击性。与此同时,大数据驱动下的算法推荐技术使分散化、 潜隐化的负面情绪得以迅速集聚, 人们事实上得到的是一种 “窄化”了的信息。在网络回音室中,网民对社会、他者及自身境况的不满被无限放大,不断发酵、聚合为集中化、规模化的网络民粹主义舆论浪潮。
在更深层意义上,互联网媒介革命颠覆了“自上而下式”的舆论传播层级,实质性地重塑了社会权力关系和大众话语模式, 为网络民粹主义的泛滥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推动力。换言之,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网络自媒体的普泛化应用——使底层民众在虚拟实践中完成了对社会权力的攫取。通过技术赋权, 精英阶层与平民阶层之间的话语权断裂得到弥合, 现实的政治权威和文化宰制被去中心化的网络运作模式深度解构。 民众利用电脑、平板、手机、智能穿戴等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参与社会话题的讨论,成为了互联网景观中“持续在场”的观众。这种话语权的“僭越”和身份“错置”引发了网民“狂欢”,利用群体舆论力量干涉、操纵公共议题已是当下公民网络生活的常态。由此,网络空间变成了 “一个众声喧哗的表达市场和哗众取宠的公共空间”[6],“仇官”“仇富”“反对权威” 等高度民粹化的话语表达充斥其中, 不断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集中爆发积蓄风险。
在网络民粹主义的生成和演化过程中, 网络意见领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 世纪30 年代,西班牙思想家奥尔特加·加塞特(José Ortega y Gasset)曾对精英与大众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尽管“大众人”拥有改造社会、颠覆乾坤的潜能,但他们容易陷入思维定式的泥淖之中,因而总是受到少数善于掌握和运用权威者的影响。[7](P57-87)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信息流通、 大数据算法和易得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民众的舆论参与愈发呈现出自由化和无序化特点,网络意见领袖引领、操纵大众舆论的趋势更为显著。
从传播学角度看, 网络意见领袖是某一网络社群中的核心人物,广泛分布于网络直播、新闻论坛、社交媒体等互联网领域,因坐拥一定的媒介资本或专业性知识而位居网络话语权力中心。在“大众传媒—意见领袖—普通个人” 的二级传播结构中, 民众总是在意见领袖的带动下形成观点和立场,网络意见领袖的“活跃度”常常影响甚至决定着舆论的热度和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力。 当涉及社会民生领域的不公正事件发生时, 部分民间自媒体、“网红主播”、“微博大V” 等草根型意见领袖,从依附资本、迎合底层民众的消极立场出发,往往在第一时间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协同过滤和深度加工,运用贴标签、渲染对立、转移话题等动员手段操纵舆论走向,把大众心态推向高潮,使其沉浸于“后真相”的迷雾之中。由于其自带“巨额流量”, 因而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吸引大量网民围观、 引起舆论蜂起, 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的“助燃剂”, 推动网络民粹主义在互联网空间内泛滥。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蔓延加剧了不同社会价值观念的碰撞与冲突,破坏了网络场域中的政治、文化认同,给社会舆论治理带来挑战。基于意识形态安全视角,网络民粹主义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渲染“精英—平民”二元对立,消解“中国梦”价值共识;编织反主流意识形态叙事,解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非主流”思潮耦合,弱化马克思主义网络意识形态引领力。
网络民粹主义的基本理念包括对平民的美化以及对精英的批判, 这一价值观念在虚拟世界中孵化出“精英—平民”二元对立的舆论样态,其中蕴含着激化不同社会阶层矛盾、消解“中国梦”价值共识的意识形态风险。
美国学者爱德华·希尔斯 (Edward Shiles)从比较政治学角度研究了北美和俄国的民粹主义运动, 认为对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关系的分析构成了理解民粹主义的基础[8](P77)。在当代中国,互联网技术迭代和智能电子设备的普及, 看似填平了精英阶层与平民阶层之间的话语鸿沟,然而,网络的隐匿性本质决定了舆论的激进化、多元化样态,致使精英与平民难以在理性、 平等的框架内展开对话。 二者之间的矛盾非但没有在数字化时代得到缓解,反而更加公开和激化。 笔者认为,当前网络场域内形成的“精英—平民”二元对立格局,实则是由网络民粹主义者虚构和渲染出来的对抗叙事: 它夸大了精英与平民在对待同一事件时产生的观点分歧,鼓动同质化的网民用暴戾、极端的非理性话语宣泄对社会精英的怨恨。 置身于网络空间,官员、企业家、学者等传统社会精英不仅无法获得与其身份相匹配的话语权, 反而最容易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指向和围攻的目标。 例如,在2020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国家一级演员何冰因《后浪》演讲被“骂上热搜”。在演讲视频中,何冰称年轻一代生逢其时,“羡慕” 他们能够根据个人兴趣自由地选择生活方式, 但类似言论引发了众多网友质疑, 他们认为其演讲仅仅展现了精英群体的小资生活,而忽视了大部分草根青年艰难的生活境况。在网络民粹主义舆论的裹挟下,网民纷纷站队,对何冰进行诋毁、谩骂,称其为“资本家的代言人”,、“晚节不保”。 近年来,网络“大 V”、专家教授等群体在论坛、贴吧、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中失语、失势, 也从侧面反映出草根阶层对精英主导的叙事方式的不满。
在微观意识形态层面, 网络民粹主义将精英与平民之间的分歧范式化,通过强拉二元对立、煽动民众“狂热”以争取民意支持,主张用激进的方式解决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分化问题。 这在客观上挫伤了不同阶层对于“中国梦”的价值认同,极易诱发群体极化、造成社会动荡。事实上,在“中国梦”的价值预设中,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辛勤奉献者”和“福利共享者”,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理想追求, 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属于非对抗性矛盾的范畴。但在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逻辑中,同一性和同质性的“人民”始终位于中心地带[9](P36),社会精英则被排除出“人民”的行列。 依据社会地位和话语表达,网民日益被划入两大极端对立的阵营,并被标签化地归类为“真正的人民”或“人民公敌”。 这种基于意识形态的粗陋二分法,不仅使网民正常的舆论参与畸变为某种形式的身份政治[10](P4), 更蕴含着撕裂和瓦解社会思想共识的潜在风险。
当前的网络民粹主义以 “反智”、“反权威”、“反一体化”为底层逻辑,热衷于迎合肤浅、低俗的非主流文化观念, 集中映射了社会底层民众和边缘化群体的价值群像, 表现出强烈的反主流意识形态倾向。
从内涵上看, 网络民粹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价值断裂, 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意识形态的归属问题上。 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演进表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全体社会成员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根基, 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以及现代化演进模式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观念。而与此相悖,网络民粹主义具有反现代化和后现代主义的特征,它反对“主流的”、“整体的”、“统一的”价值形式,主张用局部叙事消解由官方主导的“元叙事”,否定系统化和理性化的理论表达, 实质上是要构建起一套以“碎片化”、“泛娱乐化”甚至“低俗化”的文化创造为内核的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 通过对近五年网络流行用语的分析,类似于“葛优瘫”、“躺平”“打工人”等“佛系”词汇频频上榜,暗示了部分网民群体对社会整体性价值的拒斥。
在后现代的媒介语境中, 网络民粹主义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谐”等价值观念抱有敌意, 强调以非理性的道德立场替代以事实为根基的理性判断。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认“人民”这一概念的复杂性,并将其多元化属性作为实现社会共治的根基, 鼓励从属于不同社群中的个体充分发扬“自由意志”,用协商的方式达成思想共识。 网络民粹主义者则将“人民”视为统一的同质化集合体,推崇网络“政治广场”模式,排斥持不同意见的民众, 实质上极端贬低个人尊严与个人基本权利,要求通过网络请愿、示威等激进民主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是借“民主”之名实行“多数人之暴政”;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法治”视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 呼吁民众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理智、有序的舆论表达。而网络民粹主义所依循的价值标准则带有明显的道德化偏见,它极度依赖网民的主观判断、蔑视法治秩序。当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时, 网络民粹主义者凭借网民内部达成的舆论共识确认事件性质, 并设法利用网络媒介调动平民阶层的舆论力量, 在实践中推崇“舆论治国”,动辄使用“人肉搜索”、“道德审判”等手段对异见者实施话语暴力, 这些均与构建现代化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背道而驰。
作为一种披着“为民请命”的外衣、强调“平民即正义” 的互联网社会思潮, 网络民粹主义总是“来势汹汹”, 但它实际上缺乏明确的价值内核和政治目标。 正是由于基本概念和利益诉求具有模糊性、易变性的特征,网络民粹主义需要不断从其他社会观念中汲取养分。近年来,网络民粹主义与各类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相互借鉴、相互渗透,在经济、外交、文化等多个层面和“新左派”、“民族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耦合,其价值内涵日趋复杂化。
在经济策略上, 中国的网络民粹主义吸收了“新左派”的部分经济主张,延续了对公平分配问题的关注和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一方面,通过肯定毛泽东时代的计划经济体制,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要求借助国家力量推动政治廉洁和社会公正;另一方面,在网络中打出“彻底否定改革开放”、“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的旗帜,夸大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分配不均、 弱势群体生活恶化等问题,破坏改革开放共识。
在对外关系上, 网络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潮合流, 极端强调民族国家主权和民族共同体价值, 乃至发展出了一种沙文主义式的爱国主义情感。 但凡遭遇国际军事、贸易冲突,网络民粹主义者便急于煽动网民进行激烈的言语抗争, 恶意贬损其他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 经济状况或宗教信仰。 或打出“用苹果手机的都是汉奸”、“抵制日货美货”等排外口号,或激烈抨击国家的外交举措,积极鼓吹“用战争手段解决争端”。 在中美意识形态斗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 网络民粹主义与极端民族主义加速融合,表现出激进的大汉族主义、大中国主义舆论趋势,具有加剧国际对抗、激化国别矛盾的现实风险。在大众文化层面, 网络民粹主义将历史虚无主义的“虚无化”特征内置于自身的语言修辞,在网络平台上,通过拼接、捏造等方式歪曲事实真相,促使网络民粹化言论向谣言和谎言的方向转换。 此外, 网络民粹主义还将底层文化逻辑嵌入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 提倡社会文化民粹化, 采用 “恶搞”、“鬼畜”、“审丑” 等亚文化表达方式解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削弱马克思主义网络意识形态引领力。 例如,在部分自媒体平台,一些网友把积极向上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PS”成低俗段子,甚至有网友对国家领导人和革命先烈的照片进行“二次加工”,制作成“恶搞”表情包,这些行为都极大地污损了主流意识形态的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12](P21)。 网络民粹主义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具有重大潜在风险的非主流社会思潮,若无法有效遏制其传播,必定会加重社会治理负担, 威胁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建构。鉴于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系统观念,从民生改善、舆情管控、技术治理、法治建设等多个层面,探究疏解网络民粹主义的现实策略,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护网。
中国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变革引发的社会不公正问题, 欲遏制网络民粹主义的传播,需要从源头着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解决民生领域中存在的贫富差距过大、 阶层固化等社会痼疾,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弱化网民的民粹化冲动。
一是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发展阶段的分配制度,遵循共治共享的原则,制定精细化、科学化的再分配政策, 调节分配领域的结构性失衡问题。敢于打破原先不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促使社会资源在社会群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配置,不断满足民众的价值期许, 从根本上化解底层民众的怨气和戾气。 二是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发挥政府的“兜底”保障职能,维护好社会底层民众的合法权益, 瓦解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群众基础。扩大社会保障开支的规模和范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下阶层民众的生活满意度和价值获得感,积极回应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巩固已有扶贫成果的基础上不懈推进共同富裕, 消弭底层民众对国家政策、社会精英的不满情绪。三是下工夫解决容易诱发舆情波动的社会不公正现象,降低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政府官员贪污腐败和公权力私用行为是互联网中最容易引发网民“围观”的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13](P6)。 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厚植党内优良的政治文化,逐步破除政府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意识,最大限度杜绝公权力腐败现象,弥合官员与民众之间的裂痕。
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 就能掌握群众; 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2](P9-10)革新主流意识形态核心话语, 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说服力,能够使网民重新聚焦于对“理性”、“意义”和“真相”的关注,进而消弭网络民粹主义的负面影响。
由于时代主题的变迁和多元文化的冲击,部分传统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不再具有理论说服力和群众号召力, 这为错误思潮的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扁平化的网络空间内,弥散性的网民极易受到泛娱乐化、庸俗化、民粹化言语的鼓动,而在其话语逻辑背后往往带有意识形态的意涵。网民在参与网络议题讨论时不自觉地散播民粹主义观点, 无形中构成了对主流意识形态阵地的挤压和抢占。 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指出:“词语的威力与它们所唤醒的形象有关”[14](P77)。 网络民粹主义在舆论煽动方面的“成功”,就在于它有效调动起了“乌合之众”内心深处的不满和狂热。 以此为反面经验,主流意识形态核心概念的生产在深耕学理性的同时,必须密切贴合时代和大众心理动态。 一方面,在深入挖掘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资源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地对意识形态话语进行合乎逻辑、合乎事实、合乎历史的革新,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说服力、感召力和诠释力。结合新的时代特点, 创造诸如 “中国梦”、“中华民族精神”、“抗疫精神”、“以人民为中心” 的意识形态核心概念, 唤起人民群众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和对主流价值的认同;另一方面,利用好网民的舆论参与热情,用大众“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当代中国经济转型的内在逻辑和社会发展逻辑, 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故事、中国人民团结奋斗故事、中国抗疫故事、中国脱贫故事等,旗帜鲜明地抵制“支流否定主流”、“个别现象否定一般趋势”、“立场代替真相”的民粹化舆论倾向,提振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在日常生活中的统摄力, 不断驯化网络中“噪音”、“杂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空间不是 ‘法外之地’”[15]。加快完善网络舆论治理法治化体系、提高舆情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是遏制网络民粹主义蔓延、巩固主流意识形态网络话语权的必要举措。
在市场化网络环境中, 网络民粹主义的触发因素急遽增多, 资本与多元价值观的交织使网络空间成为意识形态的角斗场, 社会资本操纵民间舆论、意见领袖煽动社群对立、低俗文化腐蚀社会主义价值认同等乱象层出不穷。从现实角度看,网络民粹主义的泛滥与舆情治理法治化水平低下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必须加强法治化建设,形成各网络主体自觉遵守和认同的制度化舆论规约,进而遏制民粹化舆论的传播。首先,加强互联网行业立法,构建高效的互联网法治规范体系。结合互联网行业的业态特点,重点完善网络社交、直播、论坛等公共领域的法律制度规范, 及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 强化互联网行业引导和规范管理,为网民提供健康有序的舆论参与环境。 其次,提高网络舆情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利用大数据舆情监测平台和智能算法技术, 实现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动态化管控, 精准打击部分互联网企业操纵网络舆论、炒作“低俗化”内容的行为,强化互联网企业的自律与他律, 消解网络民粹主义背后的资本逻辑。最后,在主体维度上抑制网民的民粹化冲动。 一方面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化思维;另一方面, 运用法律手段调节舆论参与主体的话语失范行为,严厉处罚煽动暴乱、传播淫秽色情、造谣诽谤等言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自由化、民粹化舆论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侵蚀。
在诱发网络民粹主义的所有隐性因素中,互联网媒介传播形态的变迁是最不容忽视的。德国教授托马斯·迈耶(Thomas Meyer)指出,大众媒体会助推民粹主义,在社会中滋养偏见和敌意[16](P81-96)。 21 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社会舆论秩序由差序格局向互动式多元格局加速演变, 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灌输”日益被数字传媒的自由化、民粹化趋势所消解。在此背景下,通过重塑互联网媒体格局,扭转“非主流媒体”稀释“主流媒体”影响力的舆论倒置态势, 不断增强新型主流媒体的意识形态传播力,是纠治网络民粹主义、建设网络强国的关键所在。
第一,依托官方媒体的技术集群和资源优势,打造“推送及时、内容真实、质量精良、技术领先”的新型主流媒体。 勇于破除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之间的壁垒,创新正面舆论宣传的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主流媒体主导议程设置、 整合各类媒介资源的能力, 形成以新型主流媒体为主导的网络舆论传播格局。 第二,运用大数据算法技术和AI 技术搭建新型舆论传播平台,顺应网络媒体数字化、多元化、差异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加强与社交媒体平台、网络视频平台的融合,提高主流意识形态宣传的精度和广度, 用强有力的正面舆论攻势形塑网络多元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第三,强化媒体从业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对各大媒体平台中具有一定舆论影响力的媒体人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过硬的网络意见领袖。 不仅要求他们始终发挥正面价值引领作用, 通过事实诠释和话语说服缓解网络空间的民粹化舆论态势, 将网络舆情引向正轨;还要不断增强舆论斗争能力,当重大群体性舆情事件发生时,敢于同各类错误观点交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好主流意识形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