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霞,龙行春
(四川省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四川 遂宁 629000)
我国农村区域范围广泛,生产活动复杂、繁多,由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废弃物,造成农业地区污染严重。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向土壤、水体中投入过多肥料、农药等物质,一些废料、农药、病源微生物等分散污染源影响水层、湖泊、大气等生态系统功能,从而造成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具有随机性、多样性、广泛性和不易监测性等特点。农村地区经济实力相对较落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低,给治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遂宁市辖5个县区,总面积 5300km2,农业人口262.4 万人。全市耕地面积 26.9万hm2,其中水田面积 8.3万hm2,旱地 18.6万hm2。全市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化肥、农药、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以及未经处理的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染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据统计,全市2019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为12.44万t、1691.7t,按详查耕地面积26.2万hm2计算,分别为474.8kg/hm2、6.5kg/hm2;按作物播种面积42.7万hm2计算,分别为291.6kg/hm2、4kg/hm2。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施肥、施药水平,超过欧美发达国家年化肥施用量280kg/hm2、农药施用量3kg/hm2的限制水平。
目前,虽然规模养殖场配套了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污染整治,但由于畜禽养殖场大多选择在偏远地方,畜禽粪污没有消纳的种植基地相配套,异地利用距离远、成本高,特别是小型养殖场、散养户存在,没有配套环境治理设施,畜禽养殖局部、短期污染仍然存在。
全市强化“以用促禁、以补促禁、以责促禁”措施落实。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强化禁烧管控,露天焚烧秸秆得到有效控制。但由于秸秆利用成本高,农机化作业普及率低,秸秆未腐烂影响当季作物耕地,特别是小春、大春作物收获时期,个别地方露天焚烧秸秆仍然存在,大气污染不可忽视。
全市出露岩层主要为遂宁组厚泥岩和蓬莱镇组砂泥岩,岩石抗风化能力弱,加上地处雨热同季的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和人类垦植利用高(垦植指数达60%以上),造成地形破碎,坡耕地多。据土地资源调查:全市平坝仅占全市总幅员面积14.8%,低丘占30.95%,中丘占35.13%,深丘占10.65%,低山占8.47%。全市耕地中坡度小于2°的平坝耕地占20.4%,2°~6°缓坡耕地占10.2%,6°~15°的坡耕地占44.6%,15°~25°的坡耕地占20.7%,大于25°的陡坡耕地占4%。由于耕地坡度大,水土流失极为严重,据调查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3007km2,占全市总幅员面积56.52%,平均侵蚀模数为3314t/年·km2,其中:轻度侵蚀占19.89%,中度侵蚀占29.77%,强度侵蚀占6.6%,极强度侵蚀占0.26%。
部分垃圾收处设施规划布局不科学、不合理,存在二次污染。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体系仍不规范、不健全,存在制度漏洞,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目前全市仅有不到1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处设施达到规范要求。垃圾源头分类工作仍需强化、推广。
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表现在畜禽养殖污染。主要原因:一是养殖场布局不合理,过去畜牧业片面注重发展,部分养殖场选址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紧靠水源区、人口密集区;二是养殖区域划分滞后,全市2013年完成禁养区划定,多数养殖场是划定前建成,造成关停、拆迁压力大;三是畜禽源头减量仍然控制不足,部分老旧养殖场还采用水冲粪工艺,少部门养殖场仍未实施“雨污分离、干稀分离”工艺,导致生猪养殖中污水产生量偏大,给后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带来很大难度;四是部分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重养殖轻治理,未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治污设施,时有随意排放污水情况发生。
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面宽量大,相关项目建设成本高,上级补助少,加之地方财政极其匮乏,无力配套相关建设资金,造成防治资金缺口大,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等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大、运行成本高,缺乏财政资金扶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农业生活污水处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市县财力非常有限,投入严重不足。
个别地方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片面追求规模数量而忽视淡化环境保护,盲目、不按科学要求喷药施肥,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低,对农村土壤及水体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同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在基层不够明确,农业部门缺乏相应的执法手段。
坚持控量提效,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坚持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坚持减量控害,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种养结合,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坚持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坚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坚持点面结合,稳步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推进畜牧大县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县(区)政府要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兼顾畜牧业和种植业,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要逐步调减养殖总量。二是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前期整县推进项目项目因为资金量有限,部分养殖场未纳入改造范围;由于疫情影响、环保压力增大,部分原有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需要提档升级;项目编制时的造价已不符合当前实际,需要增加大量费用。建议继续加大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引导养殖场按照最新标准改造升级,满足绿色发展需要。三是鼓励第三方开展畜禽粪污专业治理。探索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对新建畜禽养殖场配套漏缝地面、干湿分离和雨污分流、厌氧处理、沼气贮存利用、粪污和病死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实现污染物的零排放。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产业链。
一是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按照农业部化肥零增长行动的要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减少化肥流失面源污染。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二是探索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通过推广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料、生物肥料等,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动肥料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推进有害生物综合治理,降低化学农药用量。通过推广抗病良种、轮作、深水灭蛹、打捞菌核等农业措施,减轻病虫害发生程度。示范推广性诱、色诱、杀虫灯、释放保护天敌等绿色防控措施控制病虫害,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遂府函〔2015〕203号)精神,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五化”利用,采取农艺、机械、生物、工业等多种措施,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稳步提高秸秆利用率。积极推广田边地角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沃土还田、作食用菌基料、生物质燃料等成熟技术,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的应用水平。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一是提高购机补贴标准。实施秸秆还田农用机械购置累加补贴普惠制(对购买秸秆还田专用机械,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到50%;对购买具有秸秆还田功能的联合收割机械,市级财政累加补贴到30%),促进秸秆还田机械普及推广。二是加大综合利用补贴。对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年消耗区域内秸秆量1000t以上的,由县级财政给予20元/t综合利用补贴;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粉碎全量还田作业,由县(区)级财政给予20元/667m2农机作业补贴。
以建设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绿色工程、生物工程、循环利用、质量提升、环保措施等工程措施,确保全市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6.67万hm2。
探索建立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由县(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行政村、农户以及第三方运维公司各负其责的“五位一体”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探索采用“全托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和企业实施建设和管理一条龙服务。指导县区(园区)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转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入池入箱,定时清运,确保10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区域性的再生资源分解交易市场、回收站、点,实现回收网点全覆盖,完善垃圾收运设施,不断提升处理能力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经费及维护修缮经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增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完善财政奖补机制,力争建立起“村民适度缴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