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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5 07:23:00
人民监督 2021年2期
关键词:蒋某唐某听证会

重庆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事关农民切身利益

4月12日,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扈万泰送达了今年市检察院首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双方聚焦提升土地征收安置补偿领域社会治理水平,共同解决好农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据了解,检察机关建议该局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在全市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今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还启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旨在以“违法乱占耕地”为监督重点,办理一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件。同时,也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等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促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满宁 李静)

广西北海 依法抗诉解决土地七年之争

4月18日,来访群众庞霞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邹春的陪同下来到北海市检察院,向该院送来了锦旗。

庞霞为何要送来锦旗?这要从七年前的一个土地纠纷案件说起。1998年,庞霞等36 户人通过某公司购买涉案土地并付清土地款,但法院2004年作出的生效判决却将涉案土地判决过户给桂信公司,36 户人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处境。在人大代表邹春的建议下,将该案件移交到北海市检察院审理。

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经仔细核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同一证据,却作为不同土地的付款凭证,成了两个案件的定案依据。经过承办检察官多次反复的核查了解,查明涉案判决中作为定案依据的两张凭证已被另案生效判决中作为另一块土地的付款凭证,即涉案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随后,检察机关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踪,启动跟进监督程序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自治区检察院支持并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抗诉,最终得以撤销原审判决。

该案历时七年,监督方式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到跟进监督提请抗诉最终得以改判,“群众身边无小事”,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主动作为、监督到底,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王丽芳)

北京朝阳 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召开“听意见、展成效、促提升”教育整顿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暨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切实通过“开门搞整顿”落实好“为民办实事”,充分听取各方建议。

受邀参会代表参观了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智能服务区、宣告室、听证室、院史馆及检察数据中心等场所,并听取了朝阳区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观看了朝阳区检察院工作宣传片。

受邀参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朝阳区检察院近年来在积极参与区域治理、扎实开展司法办案、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等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特别是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朝阳区检察院迅速部署并行动起来,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同时也提出了意见建议。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认真研究好落实意见建议的具体举措,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十四五”规划贡献检察力量,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效。(高雅 王琇珺)

无锡梁溪 精办“小案”获人民监督员点赞

“老人是一时糊涂,才拿了老街坊的钱。这次听证会让我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通过精办‘小案’,体现司法为民情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我要由衷点个赞!”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就一起盗窃案拟不起诉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牛建强在听证会后表示。

唐某和蒋某是几十年的邻居,平时关系很好。今年2月初,唐某到蒋某家串门,发现蒋某家中大门未锁,遂推门而入,因家中无人应答,寻找过程中进入卧室,看到屋内皮包中的现金,一时脑热,装入自己的腰包。事后,蒋某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盗窃者系唐某,遂报案。到案后,唐某如实供述了盗窃的罪行,主动赔偿被害人蒋某5000元,获得其谅解。

梁溪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唐某盗窃金额已达到入罪标准,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唐某年龄较大,一时糊涂才酿成大错,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双方又系老邻居,原本相处融洽,且事后唐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对不起诉条件。4月15日,该院就本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法律认定依据,重点说明拟不起诉理由,并向唐某讲明偷盗他人财物的危害性,使其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危害后果。随后,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就案件事实及拟处理意见发表观点。唐某当场认错,真诚悔过。蒋某表示不追究唐某的责任。

听证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均认为唐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本案系发生在邻里之间,双方已达成谅解,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我相信通过检察官和听证人员的教育,唐阿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也原谅她了。我们是多年的老邻居,以和为贵,融洽相处。”蒋某在听证会上感慨道。(刘梅珍 张琴 宣梦娇)

开封祥符 有“温度”的不公开听证

“这场听证,充满了检察官的良苦用心,给在场的每个人都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近日,一场涉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在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举行,受邀担任听证员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开封市祥符区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郭建华对记者谈起参会感受。

2020 年7月,袁某与他人在网络上发生争吵后,组织屈某、边某、霍某等人持械在某饭店对被害人实施追逐、殴打,造成一名被害人轻微伤。祥符区检察院检察长代朝辉作为该案承办人,通过审查案件材料,开展社会调查,全面了解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及生活经历,依法听取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意见,认为4名未成年人涉嫌聚众斗殴,证据确实充分,但积极认罪悔罪,其家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因此,该院拟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邀请听证员对此案进行评议听证。

不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闭门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一致同意对4 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随后,承办人向涉罪未成年人宣读训诫词,并对他们的父母宣读责成监护令。

“如何为孩子系好健康成长的每一粒扣子值得我们思考。”郭建华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曾就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建言献策,最高检办公厅当天即以公函形式作出回应。“我希望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让每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尽快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的有益者。”会后,郭建华表示。(张海燕 朱盼月 雷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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