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军,纪粉霞
(甘肃省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甘肃 清水 741400)
清水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天水市东北,地处陇山山地向陇西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海拔1 112~2 201 m,总土地面积20.133万hm2。常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467万hm2以上,其中小麦、玉米播种面积达3.2万hm2,粮食总产量达18万t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是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后,党中央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计划通过3年划定、5年建设,使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极大地提高,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的基础。2018年清水县按照甘肃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共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2.867万hm2,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片块520块,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地块141 637块。其中小麦生产功能区面积1.533万hm2,片块375块,地块77 656块;玉米生产功能区面积0.667万hm2,片块145块,地块63 981块,涉及18个乡(镇),204个行政村。
肥沃的土壤是粮食生产的母基,清水县近3年全县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7.76,粮食功能区的质量等级也为7左右。截至目前,县内没有一、二类耕地,三、四类地仅占1.38%,六、七等地占18.95%,八等地最多,占54.07%,耕地等级远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除地理位置外,主要是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下,对土地的投入不足,土壤培肥措施不到位,对土地掠夺式的经营导致耕地质量下降。随着人们耕种和作务观念的不断更新,地力等级指标虽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上升的速率很慢,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在已划定的2.867万hm2粮食生产功能区中,高标准农田只有0.156万hm2,仅占功能区面积的5.44%,且大部分是前几年建设的,设计标准不够高,普遍存在机耕道窄、排灌管道不畅,田、水、路配套不完善,新修梯田地后期的土壤培肥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曾经广大农民“开荒种粮”“灭荒耕种”,大搞农业生产。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耕地撂荒现象普遍。截至2020年底,清水县撂荒地面积约0.933万hm2,其中粮食功能内有420 hm2的耕地当年未种。虽然大部分撂荒地不在粮食功能区内,但须高度重视耕地撂荒现象。有研究表明,撂荒地地力从第三年就开始下降,且下降趋势逐年加快。因此,耕地撂荒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还损害了地力资源。
我国拥有地球上约7%的耕地,但化肥的使用量却占全球总量的35%,每年有大量的化肥残留转化为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农膜污染面积也比较大,废旧农膜残存在土壤中阻碍了土壤毛细管水的流动,加速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土壤物理性状,造成农作物减产,同时对农产品的品质也有一定的影响。土壤污染容易,治理难。其污染有地质结构本身的因素,也有人为因素的干预,农户为省工而对土壤的浅耕浅旋、不合理的施肥用药及农用旧膜残留等都会对土壤结构和土壤理化性状造成严重危害。清水县耕地土壤普遍超施氮素化肥折纯约30 kg/hm2,既造成了化肥的浪费,又影响了土壤理化性状。玉米功能区由于常年应用地膜覆盖旱作农业技术,致使0~30 cm土壤中废旧农膜残留量达2.04 g/m2。
虽然国家出台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但补贴力度较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795元/hm2(2020标准),种粮大户补贴的覆盖面太小。目前,甘肃省由于财力不足还没有出台配套的扶持政策,不利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县、乡、村都签订了管护责任书,明确了管护责任,“村两委”和村级管护责任人有督促落实功能区农户播种粮食的责任。虽然县、乡两级政府都尽到了监督职责,但部分“村两委”和村级管护责任人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存在权责利不对等的现象,且部分管护责任人的管护费没有落实到位。
清水县2.867万hm2粮食功能区耕地中,约1.533万hm2地处冷凉二阴山区,日照、气温、降水等气候条件满足优质冬小麦的生产。目前,制约全县小麦产量和品质提升的主要因素是综合地力太低。因此,当务之急是落实好关键的地力提升措施,切实把粮食功能区的土地培育成“一片沃土”。一是重施基肥,增施有机肥。在作物播种时施农家肥22 500 kg/hm2或商品有机肥3 000 kg/hm2作基肥。二是科学配方施肥。根据清水县氮不足、磷缺乏、钾丰富的土壤养分状况,按照高中低肥力水平施纯氮120~150 kg/hm2、纯磷90~120 kg/hm2,严格落实“化肥零增长”和“化肥减量”要求。三是实行小麦高茬收割,增加秸秆还田量。四是推广绿肥压青还田技术,夏收后配合翻地及时撒播生育期短的绿肥作物,秋播前15 d深翻压青,培肥地力。
积极争取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或全部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中。坚持“眼光长远,标准不降,质量第一”的原则,以每年0.333万hm2的建设速度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尽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耕地全部建成“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
当前,耕地撂荒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清水县依法依规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一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乡(镇)、村组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和措施。二是加强撂荒地耕地质量建设。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加大撂荒地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强化撂荒地理化性状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逐步提升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三是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莱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其后顾之忧。促使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的侵害具有缓慢性和持续性的特点,于无声无息中破坏土壤生态系统。因此,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对农业用水进行经常性监测、监督,防止各种污染源随农田灌溉进入土壤。二是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各类缓控释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学物质对土壤的污染,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与综合防治。三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积极探索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土壤保水剂替代地膜等技术,减少残旧地膜对土壤结构及理化性状的影响,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四是强化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试验研究,积极筛选适合当地的土壤修复实用技术,加强污染土壤修复技术集成推广应用。五是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进一步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修复土壤生态系统。
积极推进省市县各级涉农整合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等因素,按照“谁生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出台促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的政策。一是整合粮食生产有关补贴政策。对开展粮食种植、统防统治、收获、烘干、储藏和其他直接面向粮农的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机构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实行规模种粮贷款贴息政策,继续执行粮食政策性保险政策,降低种粮者的生产成本和风险。三是完善粮食和良种订单奖励政策。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小麦、玉米的种粮主体给予财政奖励,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量给予财政奖励。四是严格执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确保不出现“卖粮难”现象,不挫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
为了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化管理,一要全面加强和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县负总责”的责任机制,强化乡(镇)、村和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管护要求,并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各级专项管护经费。二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原则上不得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确实无法避占时要严格粮食生产功能区占用审核程序,占用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和“数量不减、质量不降、标准不变”的要求,确保占补平衡。三是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情况动态监测体系,引导农户种足种好粮食。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对于粮食功能区“非粮化”问题,要督促乡(镇)、村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四是大力推广应用高产良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开展粮食高产高效示范创建,确保粮食功能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