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护理员管理案例看医疗护理员职业形态发展

2021-12-05 06:03李华萍徐玉钗郭建平黄守勤
上海护理 2021年9期
关键词:护理员护工医疗

高 云,李华萍,徐玉钗,郭建平,黄守勤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福建 福州 35000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等五部委于2019年7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医疗护理员的定义、职责、条件、培训、聘用等相关管理规定[1]。在中国知网检索“医疗护理员”所获文献较少,少数学者[2-3]开展了医疗护理员培训的研究,大部分研究[4-6]仍停留于养老护理员甚至护工的研究。本研究通过观察福建省两家公立医院探索医疗护理员、“无陪护院区”管理的具体实践,追溯护理员的职业形态历史,进一步理清医疗护理员的职业概述,并对医疗护理员的职业发展提出建议,进而加深业界对这一新职业形态的认识。

1 护理员管理案例

鉴于近年来医院“护工”管理的乱象,我国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护工管理更为科学化、制度化。1997年,原国家卫生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护工持证上岗、护工聘用、护工管理相关事宜做了初步的规定[7]。2000年后,随着国家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先后对于护工公司的管理、护工社会保险、行业协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与制约[8]。2013年7月,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9]。这些政策对护工的规范化管理、护工行业的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相关规定的约束力较弱,在部分地区的执行力度仍有待加强。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部委印发《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10],明确要求加快辅助型护理人员的培养,加强护理员规范管理,完善护理员培训和就业政策,逐步建立护理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护理员服务行为。以下两个管理案例是在上述背景下实践的成果。

1.1 管理案例(一)A医院是福建省一家以老年医学为主要特色的省级综合性医院。2013年11月,该院引入第三方管理公司,在福建省率先启动整体生活护理服务模式,经过7年多来的持续改进、优化,逐步形成了一套以“一测算、五统一、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一测算:医疗护理员数量应以基本满足患者生活服务为标准,科学测算医疗护理员人力资源,并按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五统一:统一调配、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归口管理。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A医院实行分级护理模式、整体生活护理服务模式及12 h轮班服务模式。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以书面、示范、视频教学为主的护理员培训、考核体系。采取“三方评价”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一是项目管理员每日检查;二是护理部督查,将护理员服务质量纳入护理质控检查项目中;三是调查患者家属的满意度。每月由医疗护理员管理部门汇总三方评价情况,并在护理员月度例会上进行反馈并分析,落实相关整改措施,进行持续质量改进。目前,该院护理员从业人员较稳定,连续从业6年以上者超过90%。

1.2 管理案例(二)B医院是福建省一家三级公立心血管病专科医院。该院自2019年起成立“无陪护医院管理模式”领导小组,引入第三方护理员管理公司。从患者入院、住院、出院等环节入手,重塑无陪护住院流程,护理员参照护理人员层级管理体系实行三级(项目经理-项目主管-科室组长)管理模式。护理员工作模式为一对多,即一名护理员负责照顾6~8例患者,实行24 h三班工作制,统一收费标准。项目组每日至各病区收集患者及患者家属的意见并反馈,持续改进服务流程与细节。对于无陪护的患者,病房护士须与患者签署《住院须知(含无陪护管理规定)》,预留家属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该院推行的“无陪护住院管理模式”虽然在欧美甚至东南亚国家已推行多年,但在我国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项目实施后,该院住院环境更加整洁,家属陪护压力得以减轻,患者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综合满意度位居当地前列。

2 护理员职业形态发展

护理是基于人类的需要而产生、存在的。早期的护理活动主要是对老幼和患者的家庭式照顾。19世纪中叶,英国护士弗洛伦斯·南丁格尔作为护理专业的创始人,促进了护理专业的科学化发展。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护士岗位管理,按护理人员的等级分配护理职责,如英国护士分级是从A级到H级,每个级别的护士都被赋予了相应的能力和工作内容,使护士人力资源得以有效利用[11]。很多医院普遍存在护士缺编、临床一线护士配置不足的状况[12],为了填补基础护理工作的不足,有些医院采取招聘护士助理的形式来解决[13]。目前国内各医院从事与本研究类似工作的人员,岗位名称为护理员、护工、助理护士、健康助理员等几种[14-16]。

2.1 国外护理员职业形态发展国外住院期间的医疗护理大多由护士负责。一些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对养老护理的需要迅速增长,澳大利亚、日本、美国、德国、新西兰等国家都重视养老护理员的准入、培训与管理。以日本为例,进入70年代后不仅在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还在社区服务中,均出现专门从事老年护理的人员,即相当于国内养老护理员的“介护士”。介护士必须经过国家或地方专门部门为期2年左右的介护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经临床实践,通过认证资格考试后才能获得从业资格[17]。日本的养老护理员拥有比较高的社会地位,这是由于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决定的。在美国,从事养老护理的职业者必须具备学士以上学位[18];在德国,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与其他普通社会成员一样,都是“体面而快乐的上班族”,工资收入可达到中等偏上水平。

2.2 我国护理员职业形态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住院患者的生活护理主要由护士或陪伴(患者家属或其聘请的保姆、钟点工)负责,病房里的配置有“工友”,承担病区清洁、运送以及为患者打开水、送饭等服务。上海的护工行业起步较早,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上海的一些医院病房里就出现专门的陪护人员,成为护工的雏形[6]。改革开放初期,为调动医院、医务人员积极性,允许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得的部分收入用于医院建设发展和收入分配,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更加细化,加之护士严重不足,部分医院的“工友”为了增加经济收入开始兼职承担患者的生活护理,一些进入城市的务工人员以“保姆”“钟点工”的身份进入医院照顾患者。这些在医院里受雇用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方,协助护士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和陪护的从业人员,逐步发展成为“护工”群体。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的改变以及护理人力资源的不足,“护工”作为护理服务链的必要补充,其需求日渐增多,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其的管理力度,将“护工、陪护”统称为“护理员”,并对岗位职责、岗位要求、服务规范、收费价格等做出了规定。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将“养老护理员”列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职业编码:4-10-01-05)[19];同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委发布《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1]。至此,医疗护理员成为与“养老护理员”既有交叉又有所区别的另一种职业形态。

3 医疗护理员职业概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委共同颁发的《通知》是医疗护理员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该《通知》赋予了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护理员管理主体的责任,强调医疗护理员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严禁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的工作。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要建立健全护理员管理和派遣制度,对护理员进行定期培训,保证服务质量;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护理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以下结合《通知》梳理医疗护理员的职业概述,进而加深业界对这一新职业形态的认识。

3.1 医疗护理员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20],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具体来说,医疗护理员是指经过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护理辅助服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提供除专业护理服务外的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在社会和家庭中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据此定义,医疗护理员应有如下特点:①是一种职业形态,有别于患者住院时家属及亲朋好友基于亲情而给予的照顾;②属于医疗机构内或社会和家庭中的辅助型护理人员;③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④需根据《大纲》要求,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⑤严禁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3.2 医疗护理员的基本条件《通知》中指出,培训对象及条件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积极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参与医疗护理员培训[1]。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做到合法、规范用工。

3.3 医疗护理员的分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19],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主要在养老机构、社区家庭内从事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员主要在医疗机构内提供辅助护理服务。两者没有明确的界限,但就业前应接受的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各有侧重。医疗护理员的分类有别于养老护理员。《大纲》根据护理员主要服务对象的不同,将医疗护理员分为三类,即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以老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以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

3.4 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大纲》根据护理员主要服务对象的不同,相应提出了不同的培训方式、时间、目标、内容要求。针对患者的医疗护理员培训相当于护理员培训的基础性、普遍性要求,而对于老年、产妇和新生儿的医疗护理员,其培训要求较前者有所提高,对服务对象身心特点的照护要求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3.5 医疗护理员与护工、陪护的区别护工、陪护是护理员的俗称。近年来,为使照护岗位与临床护理工作有机结合,较好地体现其劳动价值,增强从业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已将“护工、陪护”岗位统一称为护理员岗位,从业人员一律称为护理员。岗位名称规范后,区别于那些没有相应技能、没有经过职业道德培训、没有纳入机构管理的“散护工”,以及拉帮结派、采用暴力手段垄断市场、哄抬价格的“黑护工”,从而避免护理员职业的“污名化”。

4 医疗护理员职业发展展望

4.1 医疗护理员需实行统一管理A医院实行“一测算、五统一、两公开”的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加之公司、医院及患者三方监督评价后,大大提高了护理员队伍的稳定性。B医院引入第三方护理员管理公司实施“无陪护医院管理模式”后,住院环境、家属陪护、平均住院日、患者综合满意度均得到极大改善。吴金凤等[21]研究也显示,实行护理员团队化管理后,护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生活照护技能有所提高,其团队合作精神和归属感也得以增强,有效降低了护理员队伍的流动性,缓解了护理人员紧缺的状况;这不仅解决了老年患者生活照护工作量大的问题,同时也转移了部分社会剩余劳动力,降低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达到了患者、医院、社会共赢的效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养老护理事业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明确医疗护理员岗位职责,并将其作为老年人长期照护的补充力量,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医疗压力。护理员的统一管理能极大地利于医院规范化管理,值得各家医院借鉴和推广,也将成为医疗护理员职业发展的关键一环。

4.2 规范落实医疗护理员培训鉴于现阶段我国国情,医疗护理员多来自于农村或下岗职工,文化层次较低,上岗前多未接受过护理的专业培训,主要通过老乡带老乡的方式接受部分照护经验、技巧的指导,或是在照护的过程中边摸索边学习,这就造成医疗护理员职业能力和素质的良莠不齐。《大纲》的颁布为规范医疗护理员培训、管理提供了契机。当前,急需从专业、科学的角度建立起医疗护理员教育培训体系,制订通俗易懂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院校、行业学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其病患、老年人、残疾人、母婴的生活照护从业技能,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拓宽社会就业渠道,整体提升医疗护理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满足临床医疗护理需求。

4.3 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认证鉴于医疗生活照护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及这项工作的发展,根据《通知》要求,目前各省市已经陆续开展护理员职业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则发放《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随着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获得从业资格前需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已成为趋势,在国家职业认证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医疗护理员的职业门槛也将随之相应提高,其社会地位将得以提升。

5 小结

当一项工作发展成为一门职业并在社会中广泛存在时,社会应及时赋予这个职业一定的要求和期待。医疗护理员服务于人的生老病死全过程,在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以及临终期的各个阶段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建议各医疗机构推行医疗护理员的统一管理、各相关部门规范推进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并完善医疗护理员的职业认证体系建设,不断加快推进护理服务业的改革与发展,增加护理服务供给,有利于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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