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进
(西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
如果说政治学中制度研究范式(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是西方舶来品,那么制度文明则是中国本土学术概念、话语体系和理论框架的标识,对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制度文明”最早出现于中国哲学界(国外文献中很难找到对应的语词),是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中析出的文明形态,后被广泛运用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十八大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制度文明理论研究得以拓展和深化。无论作为学术话语还是分析框架,制度文明开始广泛进入人们视野,尤其新世纪以来成为大众性语言频繁进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标题和具体叙事之中。
“制度文明”在学术界的提出是改革开放实践衍生的产物,一经诞生便很快在政治学领域受到青睐并获得广泛应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政治、社会等弊端的日益暴露,中国着手从体制层面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是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需要的方面和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和调整,尤其表现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可以说,制度文明研究的兴起实际上是对时代变迁的现实和改革开放实践的一种理论回应,所取得的成果一定程度上也指导了改革开放以后不同领域内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基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不能容纳人类改造社会所取得全部成果的逻辑,哲学界提出了“制度文明”概念。随后在学界广泛认同文明二分法的基础上,肖前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正式将制度文明列入社会文明的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国学术界关于制度文明基本范畴研究有了新进展。众多学者对制度文明在人类社会文明中的地位展开探讨,尤其关于制度文明概念的界定(主要从时间界限、总体状态、进步状态三种维度界定制度文明,由理念文明、规则文明、机构文明、设备文明等要素构成)[1],为制度文明相关理论的起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一时期对制度文明的根据、实质、构成、标志、类型、层次、流型、作用、建设规律等均做了一般哲学意义上的分析,并对制度文明的时代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目标、道路、建设机制等做出了初步探索。可以看出,制度文明概念虽然脱胎于哲学界,但其理论原旨和目标归宿始终指向政治实践,毋宁说一开始即具有了政治学意蕴。研究的代表人物有刘李胜、贺祥林、毋耀辉、商红日等,刘李胜的专著《制度文明论》(1993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成为诸多研究成果之开创者和集大成者。
进入21世纪,政治文明的重要性渐受重视,其影响已经超越了学术界,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学术界掀起研究政治文明的热潮后,从表面上看对制度文明研究构成了一定冲击,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很快发现研究政治文明绕不开制度文明,因为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本质”“实质”“关键”“精髓”“基础和根本”,政治制度文明研究的兴起或许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点。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研究的出现,人们逐渐区分了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3],更加自觉地认识到了制度文明是一种中介形态的文明[4]而非独立形态的文明类型。
这一时期制度文明的政治学研究基础得以巩固,进一步厘清了制度文明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的关系。政治制度文明研究异军突起,制度文明的政治意涵获得多方面展开,结构要素、评价标准等基本论域的研究不断深化,应用空间得到拓展,譬如以制度文明建设推进反腐败、党的先进性建设、行政管理改革等。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制度文明思想与现实的改革实践相结合,注意从中国古代和西方的政治实践中汲取制度文明的有益营养,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原则、路径等。研究的代表人物有陈纯仁、何良安、高征难、林喆等,着重于运用制度文明理论分析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问题,陈纯仁的专著《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论》(2006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可为代表。
中共十八大以来,随着研究深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制度问题在治国理政中受到空前重视。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曾预见“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5]。由于完成制度建构任务的时间节点即将来临,而且对治国理政具有根本性意义,因而制度建设步伐呈现加快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宏观上回答了制度建设的目标指向;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体现了法治层面的制度建设,为一般意义上的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接续作出深化、细化、具体化的制度安排。当然,制度建设并非简单地建设制度,还要包括与制度相适应的价值理念、实体机构、物质设备等建设,这就非一般的制度概念所能容纳,因而制度文明不可避免地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6]。作为中国特有的思想、学术、话语资源,又兼具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学术价值,制度文明研究必将在政治学领域迎来繁荣发展的局面。
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为:从学理上进一步明晰和深化制度文明的政治学释义[7],将其基本论域纳入政治学视阈予以观照,赋以新的意涵,推进制度文明与政治学之间的理论融合[8];透过国际视野,借助比较研究,理性分析中国模式、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所蕴含的制度文明优势并使其得以理论呈现[9-11],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内涵及其在世界制度文明中的地位和独特价值[12],尤其在此次世界性新冠肺炎疫情抗击战中,中国新型制度文明显示出令世人瞩目的优越性[13],阐释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价值、内涵与特点、灵魂和方向等[14];由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界注重从逻辑层面论证制度文明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5]、制度文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6]的统一性,并尝试以制度文明维度解读新时代以来治国理政的新进展[17],探讨通过制度文明建设推进国家治理重大实践问题的现实路径[18];注意从古今中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中探讨对当代制度文明建设的价值[19-21]。尤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使得制度文明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展现出光明的发展前景。
制度文明研究在政治学领域广受关注并获得了较大发展,尽管这一进程目前仍在持续之中。其基本论域得以拓展,如制度文明的生成与演进、考量标准、功能等,出现了以政治学视阈研究制度文明的专著,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制度文明维度能够很好地解释和思考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政治发展的实践,凸显了作为新的理论工具的严整性、周延性和深刻性。研究的代表人物有程竹汝、张志明、张维为、潘维、邹诗鹏、宋鲁郑、陈尧、秦宣、胡应南等,在著作方面胡应南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研究笔记——从探索时代到制度文明时代的嬗变》(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张维为的“中国三部曲”(《中国震撼》《中国触动》《中国超越》,201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等较为典型。
制度文明作为中国特色学术概念及学术资源,构成了中国政治学学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学术功能。
凸显制度与文明的联系。如果说政治与文明具有亲缘关系[22],那么制度与文明之间关系则更为直接而密切。首先,不同时期的文明决定了当时制度的特殊基因,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制度演化和发展的方向、方式和路径,从而使制度不得不带有特定文明的显在特征。其次,制度是文明的内核和“骨架”,失去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及时持续的制度创新,文明迟早会步入衰落之路,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并在继续作出证明。再次,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集中体现,制度的变迁尤其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必然将引起相应文明形态的演进。从历史逻辑看,人类能够自觉有意识地创制制度用以规范各种社会关系,其实就是人类文明的开始。可见,制度文明这一概念可以恰切表征制度与文明之间的亲缘及内在关联性。
界分制度与制度文明。“制度文明”因其语义简洁、内涵丰富,易于与一般的制度指涉相区分。众所周知,制度既包括先进文明的制度,也包括落后腐朽的制度,用以指代一般的社会规范,不含特定价值判断,而制度文明不仅指人类在特定历史时期改造自然界、人类社会及自身所取得的所有制度方面的成果,具有总和性概念的特征,而且在使用中多指称进步的、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制度,即文明的制度。如此看来,可以与制度的内涵在各自领域和范畴内相互弥补、相互支持,进一步丰富制度研究的内容。“理论上不彻底,就难以服人。”[23]同样,概念上的模糊混淆容易造成常识性错误,从而给实践带来损害。制度文明与制度的严谨区分,不仅能够为学术探讨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而且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防止出现片面性或简单化的失误。
厘清政治文明与制度文明。在制度文明概念出现之前,人们很难用一个准确的术语来概括和标识人类在制度方面取得的成就,只能将其笼统地囊括于“政治文明”之内,导致用语上的不规范不科学。应该说,这两个概念之间确实存在一定交集。泛泛而论,制度文明也属于政治文明。有学者认为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但如果使用严格意义上的表述,只能说政治文明包含政治制度文明。这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因而在政治学话语中,使用“制度文明”无疑比“政治文明”更深入更具体。二者在概念与内涵上的区别,既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政治文明的构成,又有利于凸显制度文明自身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从比较现代化的视野看,中国充分利用制度上的后发优势,以短短40余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需要几百年才走完的路,综合国力迅速提升,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引发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中国发展路径、发展逻辑等方面的热论。无论将其概括为“中国道路”“中国模式”,还是“中国经验”“中国特色”,实质上都离不开对制度文明的剖析。20世纪美国知名历史学家和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诸多领域的制度、文化、观念革新及呈现出的新面貌,意识到这是“在中国土地上成形的新型国家和社会”[24]。美国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总结“中国新社会的八大支柱”,认为“中国正在创造一种符合自己历史与社会要求的、与美国现代民主相抗衡的政治体制,就像美国在200多年前创造了符合自己历史与社会要求的民主体制一样”[25]。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把中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概括为“负责任的权威体制”,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体现了民本主义,强调当政者对人民负有道义责任,而非西方那样在特权阶层内部进行权力分配[26]等。
随着国际探讨的深入,中国学者立足于自身历史—社会—文化的具体实际,也提出了许多极有见地的观点。潘维认为中国模式由经济模式、政治模式和社会模式组成,其中政治模式表现为民本政治[27],张维为强调了中国政治制度多元包容性的特点[28],林尚立指出,“今天的中国制度根本就不是中国传统制度部件的现代组装,而是产生于西方的现代制度部件的中国组装,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组装这些制度部件的价值取向是民主共和”[29]。可以看出,中外学者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都试图破译中国政治发展背后的制度密码,但先进的制度总是与其相适应的理念、规则、机构、设备等纠绕在一起,反映的往往是一个文明政治的总体,因而运用制度文明的分析维度无疑更为恰适与合理。事实上,学术界对制度文明的探讨已经趋于完善成熟,如制度文明的结构和功能、生成与演进、考量标准、现代本质等,大体可以体现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的不同面向、发展动力、方向和道路、进步程度等,为我们深入把握政治生活的走向与实质、探索解决政治系统在不同境遇下面临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确当的研究思路与分析框架。
内涵清晰,简洁明快。制度文明具有三种内涵,在时间意义上,区分于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总体意义上,指称一个时期制度成果的总和;积极意义上,特指文明、进步的制度。作为进步意义的制度,制度文明由理念文明、规则文明、机构文明、设备文明等要素构成。对于政治世界中的一切制度成果,无论其存在形式为有形无形、静态动态,还是具体凝结为一定的思想理念、机构设施等,均涵括在制度文明的范畴之内,可以用制度文明话语加以表述。因此,制度文明内涵清晰、语义丰富、高度概括、用语简洁,可以广泛运用于政治叙事之中,在政治学研究中能够起到表述规范、准确达意、简化叙述之功效。
勾通元理论,重构叙事。根据传统叙事方式,随着氏族社会解体,出现了阶级分化。由于阶级斗争的不可调和,国家随之诞生,国家的出现是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但从深层次看,国家产生的实质即人类开始了有目的、有意识地系统性创制进步的制度和法律。由此可见,制度文明的生成是人类文明得以诞生的本质所在:国家机构是文明的制度机构,成文法的颁布意味着文明规则的产生,统治阶级的思想理念体现了文明的制度意识。因循这样的研究理路,制度文明不仅能够与阶级、国家,甚至包括国体、政体等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元理论保持衔接与贯通,而且通过理论演绎与逻辑重塑,可以构建本质一致但路径稍异的政治叙事方式。
解释力强,适应时代。自制度文明概念产生至今,学者们不断拓展制度文明研究的基本论域,形成了相对稳定成熟的理论体系和逻辑构架,诸如制度文明的根据、制度文明的实质、制度文明的标志、制度文明的类型、制度文明的结构与功能、制度文明的生成与演进、制度文明的考量与现代体现、制度文明的建设规律等,能够对政治世界中的制度现象、制度认知、制度逻辑、制度实践等作出具有自洽性的理论解读并提供合于时代的思考向度。当前党和国家正在全力推进各种划时代的制度建设,所包括的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具有战略性价值,成为制度文明建设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这样说,制度文明研究提供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的逻辑视角与阐释方式,而且由于概念本身的包容性与理论的适切性,可以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延展其解释阈限。
恩格斯曾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深刻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30]。这样的论断无疑是科学的,但我们同时也认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深层次原因也应当到制度文明建设的实践、制度文明生成与演进的光辉历程中去寻找。从某种意义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制度文明并不断加强制度文明建设的历史:邓小平“8·18讲话”把制度问题提升至全局性和战略性高度,认为制度是根本性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5];中共十六大首次提出“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2],以此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十七大第一次将制度建设纳入党的“五大建设”之中,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2];十八大则提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31];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2];十九大既从党的建设层面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33],又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33],强调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33],彰显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四个自信”的本质即制度文明自信;十九届四中全会分析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多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34],并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对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作出全面改革部署。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相衔接,统筹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问题导向和实践特色,开启了以制度改革优化为核心的制度文明建设新征程,“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34]。以宏观政治视野观之,制度文明建设已经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根本保障,远远超出了单纯制度范畴的拘囿。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治党、治国、治军的实践已呈现出高度的制度自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制度文明的新时代[35],赋予了制度文明建设以特殊的历史使命,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预示着制度文明研究在当代中国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和学术提升空间。
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四个全面”战略作出新的表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被重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意味着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的情况下,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业已启程。如果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侧重于物质方面的充盈与丰足,着力消除贫困短板,那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则是迈上了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愈发注重经济质量效益、政治民主法治、社会公平正义、文化丰富多元、生态和谐美丽等,所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更加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在内的综合性建设一体推进方可完成。由于制度文明是“贯穿于一切社会文明中并起关键性支撑作用的‘钢筋架构’”[36],渗透于其他文明形态之中,在文明体系中处于贯通连接的中介性地位,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所以能够保证文明整体的协调平衡、实现其进步的历史与逻辑统一。可以说,制度文明建设是各类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集和最大公约数,当然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保障。从现实意义上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完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性环节,它属于千百万中国人民和亿万中华儿女的共同事业。只有通过制度文明建设,积极建章立制,规范和保障人们的行为,保护和调动每一个社会成员和民族共同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全国各族人民和海内外一切力量汇合、引导至这一宏伟工程上,凝聚起民族振兴的磅礴伟力,才能高质量达致这一使命。就此而言,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尤其是政治领域内的制度文明建设实践即明确包含了这一内在逻辑。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看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有二:第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前者是结构和价值方面的目标,后者则是功能和事实方面的目标,同时二者又互为手段和目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只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才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37]。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在于制度的现代化,也就是制度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任何文明的制度都具有治理的正向功能和价值。另一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即是制度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可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建设。归根到底,制度文明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在此意义上,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制度建设的部署擘画了持续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路径。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现代社会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制度文明时代的客观需要。首先,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司法人员和全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治素养、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而制度文明建设所形成的规则意识能够为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的养成提供直接而又现成的理念基础。可以肯定,缺乏规则意识的公民也不可能具有牢固的法治意识。在某种意义上,法治意识其实就是规则意识在国家层面的正式体现。其次,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作为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实施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不可能涵盖一切。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分离,公民社会日益发展,不同层次、类型的自治越来越普遍,规则文明建设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丰富而完善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实际上代替了法律在社会领域内发挥作用,制度文明也即成为法律在社会领域的延伸。再次,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依靠法律机构来实施,而机构文明恰恰是制度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为之提供先进的机构设施。最后,设备文明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技术支撑。科技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影响尤其不容忽视,先进科技的运用不仅能够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法律机构发挥更大威力,而且有利于拓展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度与广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由是观之,制度文明建设可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十九大报告指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33]。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其在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不言而喻。从根本上说,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实施必然要求加强制度文明建设。其一,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党树立自觉遵从规则、严守纪律的制度理念,强化党内法律法规面前一律平等的意识,理解和认知逐步完善的“制度之笼”,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理念文明;其二,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制定和完善制度规则,“要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38]。推进规则文明建设,让进步合理的制度规则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如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其三,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改革和创新制度机构,使其真正履行应有的职责和功能,通过机构文明建设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及震慑力,如改变惩治腐败“九龙治水”局面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并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派驻机构与巡视机构的功能互补等;其四,在技术治理的时代必然要求加强设备文明建设,利用现代化物质手段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设备、技术支持及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国家治理必须长期坚持的动态指导性宏观架构,开辟了制度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实践层面的发展和要求必然需要理论上的回应与跟进并为后者提供持久深入的进步空间和动力,制度文明建设即为制度文明学术研究铺就了丰腴的现实沃土。换句话说,“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同样开辟了制度文明学术研究的新时代。
制度文明建设对于当下变迁社会中的中国政治不仅重要,而且影响深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33]。这就意味着新时代的中国,在经济上作大“蛋糕”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如何恰当合理分配“蛋糕”,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及文化上的身份认同意识、过上良善政治生活才是愈加凸显的问题,所有这些都取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功能的发挥(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制度短缺、制度供给问题,即为表现之一)。在此意义上,“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33]。可以说,制度文明建设理论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意涵,新的发展阶段为制度文明研究提供了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机遇。不难看出,加强制度文明建设已成为推动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进步的关键,追踪、关注制度文明研究,也就把握住了中国政治学发展的内在线索和脉动。透过制度文明这一新视角,能够发现和管窥中国政治的新面相、新图景。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发展,使人们必须从世界格局、人类文明和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审视典型性国家的政治发展问题,中国制度建设的全面推进也就超越了地域界限和纯粹制度范畴而具有了世界性意义和文明的价值,“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的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33]。因此,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和中国风格的制度文明研究恰逢其时,成为“四个自信”在政治学层面的一个明确表达,反映了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征程的学术努力与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