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扶沟 461300)
病死畜禽的尸体中存在大量的病原微生物,是很多动物疫病发生与传播的传染源之一[1],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能否有效开展,不仅关乎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更关乎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我国的畜禽养殖规模非常大,且政府对于养殖业的扶持力度相对较大,越来越多的农牧民选择从事畜禽养殖工作,以达到增收的目的。据报道,我国畜禽传染性疾病有200余种,每年因疾病造成的生猪死亡率为8%~12%,家禽的死亡率为12%~20%。在一些地区,畜禽因病死亡后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比例严重不足,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深埋属于成本较低的无害化处理方法,但是在选择深埋场地时,应当考虑距离居民区的距离,还要考虑骤变的水源、风向等很多因素[2],但在我国的南方部分地区,水位较高,居民密集,很难选择出一块合适的深埋场地。
随着养殖户数量的逐年增多,养殖业的竞争压力逐渐增大,为了力求快速增效,很多养殖户对于病死畜禽没有进行应有的无害化处理,甚至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将病死畜禽低价销售给经营、屠宰者的情况,这使得病死动物流向餐桌,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部分群众也没有认识到病死动物对于动物疫病传播以及人类健康安全的威胁,发现有病死畜禽销售的行为也未主动举报,抱着纵容的态度,这也给了违法者可乘之机。
一些中小型养殖场是由饲养散户逐渐转型而来,在建场之初场区规划、圈舍的建设以及生产设备的配备方面都没有按照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即便是制定了相关的生产卫生制度,也因缺少一些基础的仪器设备而无法很好地落实,于是导致了粪污和病死畜禽乱堆乱放的现象。也有一部分养殖场在畜禽废弃物设备方面投入了较大的资金,但规划不够合理,规模也比较小,无法进行病死畜禽尸体发酵再利用等资源化利用,这也都导致了目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结果不够理想。
自2005年实施《鲜(冻)畜肉卫生标准》以来,各个地区的检疫机构开始对畜禽产品进行兽药、农药残留、铅残留、无机砷残留等进行检测,但是缺少对于病原微生物种类和含量的检测,这导致一些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目前对于经营病死畜禽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无法对相关人员产生震摄作用。
动物疫病可以分为一类动物疫病、二类动物疫病和三类动物疫病,其危害程度依次递减,对于患不同种类动物疫病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标准有一定的差异。
由于发病急、传播速度快、患病动物的死亡率较高,往往会带来更高的经济损失,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均属于一类动物疫病。当发生此类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病死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患病畜禽进行隔离、消毒,而后划定疫点和疫区,对疫区进行封锁。不得在未确诊前对病死动物进行解剖,也不得将病死畜禽尸体随意抛弃,避免病原微生物污染环境,造成动物疫病的大规模暴发。经过确诊的病死畜禽应当按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经规划的路线,用指定车辆运送到指定地点,对病死动物进行焚烧或深埋,深埋场地要消毒后覆土2.53 m,并设置醒目的标识,车辆、人员以及器具都要进行严格的消毒。
二类动物疫病虽然不会直接导致人死亡,但仍有较多的病原微生物可以污染周围环境,且病菌的变异速度较快,传播途径多样,也容易威胁其他动物和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也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疫病的进一步扩散。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肺疫、猪丹毒等传染性疾病属于二类动物疫病,需要在所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深埋或燃烧,对无害化处理的场所设立警示牌,对运输车辆、人员、工具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毒,对死亡畜禽的死亡时间、数量、年龄、品种、性别、发病症状、销毁地点、户主等信息进行登记。
三类动物疫病可能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需要进行控制和净化的疫病,也应当按照二类动物疫病的要求进行畜禽尸体的处理。
焚烧是指通过氧化焚烧,将动物尸体变为灰烬,以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过程,具体的焚烧方法又可以分为柴堆火化、焚烧炉、焚烧坑等[3]。这一方法因为经过了高温焚烧,所以几乎全部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均可被消灭。但需要消耗的能源量较大。在进行简单焚烧时(即在病死畜禽的尸体、产品或病料上撒布汽油或其他易燃物进行焚烧,)虽然投资比较少,但是有可能存在燃烧不充分,病原微生物并没有被全部杀灭的情况,还容易造成空气污染。焚烧炉焚烧虽然能够杀灭全部的病原微生物,但是投资比较大,有些地方采用垃圾焚烧厂焚烧病死畜禽尸体的方法进行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可降低一部分成本,同时保证无害化的效果。
化制法指将病死畜禽的尸体投入水解反应罐内,在高温、高压条件的作用下,病死畜禽的尸体会消解转化为以氨基酸为主的无菌水溶液和干物质骨渣,这一方法能够完全杀灭全部的病原微生物。按照操作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干化法和湿化法。干化法主要是将动物尸体进行破碎后送入高温、高压的容器,温度高于140℃,压力大于0.5 MPa,处理时间大于4 h,处理碎块越大处理时间越长,经加热烘干后产生的热蒸汽经废气处理系统排出,尸体残渣经压榨系统进行处理。湿化法则需要利用蒸汽进行高温、高压处理后对处理物进行初次的固液分离,固体物经破碎后送入烘干系统,液体则要送入油水分离系统进行处理。
深埋法主要通过掩埋的方法将病死畜禽的尸体进行处理,利用土壤的自净作用达到无害化目的。这一方法在操作过程中相对简单,费用比较低,不易产生气味,但想要完成无害化处理所需时间相对较长。深埋法进行前需要进行防渗工作,以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于炭疽病、牛海绵状脑病等疫病一般不使用深埋法进行处理。深埋法不仅可以达到杀灭病原微生物,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目的,还能够一定程度上增强土壤的肥力,土壤内有机质含量升高,更利于作物的生长。需要注意的是深埋地点要距离居民区、交通要道、水源和其他饲养场等场所较远,且应当位于以上场所的下风向;深埋时坑深应达到2 m以上,下层需要高于下水位线1 m以上;坑底应铺2 cm的生石灰,病死畜禽先喷洒10%的漂白粉上清液作用2 h后连同包装物全部置于深坑,上覆盖40 cm左右的泥土后再用漂白粉进行消毒;最后填土将深埋场地回归平整或稍高于周围地面,再用消毒药品进行一次消毒后放置警示牌。也有部分地区采用焚埋结合的方法进行尸体的无害化处理,效果比单一进行深埋更好。
化尸窖法是在地面挖坑后,用砖和混凝土结构制成密封的窖池,将病死动物的尸体置于密封池内后使其在全封闭的环境内自然腐化、降解。化尸窖一般需要占用的场地较大,且当病死动物尸体填满整个窖池后需要重新建造,窖池内的尸体腐化、降解的速度与季节、温度等均有一定的关系。但化尸窖处理法可以化整为零,减少病死畜禽尸体的长距离运输,又因是密封设施,臭味不易外泄,对周围环境不易造成影响。
这一方法是指将动物尸体置于堆肥的内部,经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动物尸体逐渐降解,且利用降解过程中的高温将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虫卵杀灭,最终达到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处理的目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