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四川美乐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四川 绵阳 621000)
在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超过2000万家,占企业总数近80%,民营企业在我国GDP的贡献已经超过60%,解决就业超过80%,纳税超过50%。但是因为中小民营企业一般都是私营家族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小、生产经营随意性大、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完善,严重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能力,资金的缺乏严重阻碍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现实中大多中小民营企业为了取得资金,便会退而求其次,向一些社会融资机构借款或者选择担保公司的介入,在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借款以取得资金。这些方式的融资不仅规模较小、效率低、融资成本还高,而且融资风险很大,往往企业的股东、法定代表人都对此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个人的财产、信用都将会受到巨大的损失和影响。
在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供应链金融作为独立主体首次写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指导意见,为供应链融资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经济全球化、数字化、信息化的当下,企业不再是单独的竞争主体而是供应链或者产业链,这也促使着我国供应链融资的兴起和发展。供应链融资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供应链融资是以供应链上的大型企业(如大型制造企业、零售企业)为核心,金融机构协同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开展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 供应链融资能够有效地整合供应链上各企业的资源、增强产业整体的实力,也有助于实现我国的经济全球化发展方针。供应链融资是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催化剂,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供应链融资是将金融企业和实体企业相结合,以企业经营交易数据和企业信用为基础,由金融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授信,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目前常用的模式主要有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卖方企业将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或者保理公司,由银行或保理公司为卖方企业提供资金,从而使企业资金能够快速的回笼,获得维持经营和扩大生产的必须资金。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接受融资的企业往往处于供应链的上游,能够解决下游企业回款慢的问题,增强了上游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
2.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是中小民营企业以自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者产品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融资的业务模式。该模式的融资需要建立在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贸易行为基础之上,同时金融机构为了保证存货价值,还需要引入第三方物流企业或者监管机构对质押的存货实行监管,该模式适用于供应链上所有企业,在国内应用较多,如融通仓、仓单质押等。金融机构出于对风险的考虑,对质押存货的价值确认和保值情况有一定要求,一些不易保存、不易变现、价值波动大的存货会受到限制。
3.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下游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融资,银行将该借款资金直接向上游企业支付,作为下游企业的预付货款,下游企业取得提取货物的权利,下游企业再将该提货单质押给银行。后期下游企业通过分次向银行归还借款,同时提取相应的货物。下游企业通过预付账款融资,节省了等待上游企业生产及配货时间的资金占用,也能够降低下游企业存货积压成本。该模式能够有效地降低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缓解资金压力。
1.核心企业的风险
供应链融资的核心在于供应链上核心的制造企业或大型的销售企业,金融机构是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向其上下游延伸开展授信业务。在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因为金融机构对整个供应链企业的资金支持,核心企业能够更好的扩大销售、加速回款、扩大生产和经营等。
核心企业因为处于供应链融资的中心环节,其需要集中承担相关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模式几乎是信用保证的融资模式,使用资金的企业并不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这也就让风险集中在核心企业。金融机构需要从核心企业获取上下游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核心企业需要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另外,如果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在任何模式下都可能会波及核心企业,如在应收账款模式中如果转让是附有追索权的,那么最终承担损失的依然是核心企业;在预付账款模式中核心企业可能存在回购提货权,带来存货积压的风险;在存货模式中也可能会受到上下游企业经营风险的波及带来经营损失。
2.金融机构的风险
供应链融资是一种新兴产物,相较传统的融资模式无论是在操作流程和外在形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供应链融资是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N个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或监管公司的融合下建立的,环环相扣、过程复杂,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很大。金融机构在介入、审批整个授信融资程序上能否有效的控制每个环节的风险,将直接影响该供应链融资的结果。
另外,如果出现行业不景气,那么金融机构的风险将会更大,整个供应链的贷款资金都可能出现损失,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原本较弱,倒闭率高,根据相关调查我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3-5年。
3.用信企业的风险
对于用信企业来说,能够取得企业经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是雪中送炭的好事,其风险主要是考虑企业的资金成本将会增加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在增加供应链融资的借款资金后,企业资金持有量增加,但是由于供应链上的业务大多是有账期的,购进大多是预付款,销售大多是应收款,如果不能很好的规划整个资金的使用,将会无形的增加企业的资金成本,到头来没有利润成了为他人作嫁衣,没有良好的经营性现金流,金融机构一旦收回借款,企业就会有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4.征信体系不完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地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的诚信体制,但是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然还不够,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为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欺骗、虚假报告等情况,不仅给各企业带来损失,对社会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风险和收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不能因为供应链融资还存在很多的风险就拒绝接受,而是应该去拥抱它,只要风险是企业能够控制和接受的。核心企业都是大型的制造企业或者零售企业,在供应链上都是处于强势地位,下上游的企业基本都会向核心企业缴纳进货保证金以及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购销货,从这一方面来看,核心企业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另外核心企业在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也需要对上下游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经营的规范程度进行多方面的考察,在行业内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及时关注上下游企业的经营数据掌握其是否正常经营,同时需要关注上下游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信用情况和其他投资情况。核心企业借助自身的实力优势,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监督、控制,防范自身风险是完全可行的。
金融机构一方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授信审批,结合自身控制风险的水平、对风险管理的能力和供应链企业的资信情况科学的确定授信规模。多渠道获取信息,严格审查供应链企业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能否保障企业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另一方面需要与核心企业建立共同体,实现良好合作、互通有无,做好实时的信息交流与互换,密切关注供应链上用信企业的信用或经营情况。对用信企业设置预警指标,如: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经营性现金流量等,企业财务数据一旦触及预警指标即提前全部或部分收回贷款资金。第三与用信企业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实时监督用信企业资金使用情况,防范资金被挪作他用的风险。第四实时分析经济形势,推测行业风险,对于一些被替代风险大的行业慎重介入。最后金融机构还应该拓展信用业务,丰富自身金融产品满足市场经济中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用信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是否使用供应链授信资金以及使用资金的时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经营的同时也要控制资金成本。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逐渐的做到规范化、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加强财务系统的建设,让企业在供应链融资的支持下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宏大的工程,需要长时间经过复杂的过程才能完成,也是一个需要社会全员参与的过程。所以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者,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能够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方方面面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
综上所述,供应链融资是适应目前经济形势需要而诞生的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在能够控制各项风险的情况下,能够促进中小民营企业更好的发展。随着信息、科技和诚信体系的不断建设,物联网、区块链的发展让供应链融资更加规范化、多样化。供应链融资是这个全新经济时代的必要产物,是一种既能降低融资成本,又能减少中小民营企业抵押压力,还可以降低融资风险的创新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