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睿媛(郑州科技学院财经学院)
2016年8月31日,国务院决定设立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河南自贸区;2017年4月1日,河南自贸区正式成立。河南自贸区位于区位优势明显的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和洛阳市境内。
自河南保税区正式运行以来,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8年2月,河南自贸内区注册商业企业近2.8万家,注册资本近3600亿元。其中,国内外500强企业137家,外商投资企业139家,利用外资8.22亿美元。河南自贸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融资租赁服务及航空维修服务等新兴服务形式呈现出较快发展的态势。
河南自贸区自从发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计划以来,金融监管机构也相继发布了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为促进贸易便捷化提供了有力保障。自由贸易区金融机构已逐步实现多元化发展,自贸区目前进驻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8家银行,太平洋保险等23家金融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达216.3亿元。同时,监管部门有序开放了民间资本,鼓励中原证券,中原农业保险等接受民间资本进入。
在监管机构的鼓励下,金融机构加快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极大地提高了公司业务处理的效率,促进了跨境收支,拓宽了融资渠道。保税区两家公司利用本外币资金池经营,实现净流入13.7亿元人民币。
河南省自贸区自挂牌之日起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在自贸区实体经济组织蓬勃发展的同时,金融发展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银行业的发展水平是影响自由贸易区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许多大型商业银行已经进入自由贸易区开展业务,许多银行也根据自身特点推出了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相关的创新措施。自贸区的发展离不开进出口业务,对于涉及进出口业务及外汇业务较多的外资银行自贸区内还比较缺乏,同时缺乏离岸业务相关金融创新产品,不能够有效供给自贸区企业对于自由贸易下金融需求。面对跨境电商不断地发展,自贸区银行业金融服务无法满足相关需要,也是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目前,河南自贸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构成相对齐全,特别是郑东新区具有明显的金融集聚效应。其中,中原环保、中原高速等14家上市公司在郑东新区挂牌成立;中信证券、安信证券等12家证券机构也在郑东新区设立分支机构。河南自贸区金融体系中的证券业务是促进自贸区金融流通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自贸区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自贸区内证券公司缺乏针对性的金融投资产品,导致自贸区内其他企业无法获得有利的金融支持。长期如此,自贸区会产生后续发展不足的问题。
当自由贸易区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大量的金融风险和系统风险就会显现;保险业的协调支持是金融发展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河南保税区的保险金融机构数量仍然非常有限,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以传统业务为主,没有针对自贸区内新型企业开展新型业务,还不能适应自贸区内企业金融发展需求。
目前,在河南自贸区设立的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传统金融机构。一方面,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传统金融机构受益于自由贸易区的便利制度和第一批企业入驻的优势;另一方面也会出现不适应自贸区内新型跨境电商企业的情况。如果河南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不能在金融产品创新上有所突破,将难以及时满足客户对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从而影响金融企业创新效力,进而影响金融机构发挥有效资金融通的作用。同时,河南自贸区内很多金融机构发展思路不足,缺乏创新意识,不同企业对于金融的需求多样性不够,使得河南自贸区内金融业务创新能力受限。
在河南自贸区建设初期,政府决策对自由贸易区的正确发展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但就税收政策而言,缺乏相应的税收激励措施来协助企业发展,以及不完善的税收扶持政策是当前影响自贸区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此外,相关部门对于自贸区金融状况的认识不足,自贸区金融发展没有对应支持政策以及自贸区金融法律制度状况尚不完善等,都是影响甚至制约自贸区金融发展的瓶颈。
河南自由贸易区可以借鉴上海自由贸易区关于简化管理授权以及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为进入自由贸易区的金融机构实施临时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负面清单以外的金融投资项目将统一采用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放弃采用审批制度;运用备案制度吸引合格的私人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打破了行业内垄断,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运营环境。
河南自由贸易区需要建立符合自由贸易区发展方向的金融机构体系:实施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引进金融高端人才,支持自由贸易区各种金融机构的创新发展,实现现有银行机构布局结构的优化,加强团队合作,提高各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水平;综合调整郑州、开封和洛阳的金融服务类型,增强金融集聚的作用,加快郑东新区金融集聚的核心功能区的建设,培育“金融河南军”。
河南自贸区应逐步完善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金融系统体系。一是充分学习和吸收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运行条件和经验,探索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管理模式,有利于企业实现本外币自由兑换。企业应根据自身需要和国际市场价格,将货币资金存入本币账户,合理安排境内外资金,减少融资和交易费用。二是在自由贸易区建立和完善多层资本市场,发展和扩大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同时促进小额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接纳外资金融机构,建立相关产品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多样化资金来源,以减少企业过度依赖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筹资的情况。还应积极参与本币市场交易,并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上市和筹集资金;支持自贸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在中原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创建“自贸区板块”,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
河南自由贸易区内金融行业,可以依托郑州航空港特殊区位优势,为区内贸易商提供全贸易链金融服务,实施资源交换结算业务。在金融服务方面,建立一个统筹的金融核算中心,为特殊金融工具和就金融产品提供清算业务;在金融产品方面,创新金融产品类型,通过设计包括汇率风险和海外政治风险在内的新型金融产品,建立更加符合跨境贸易特点的金融服务,并结合互联网+、众筹、P2P、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业态,利用其与电子商务的自然联系,为其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提供多种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不同企业要求,设计个性化金融产品,达到扩展企业融资路径的目的;依托郑州商品交易所,研究和开发相关金融期货指数产品,控制交易风险,方便交易结汇,降低实务交割风险。除此之外,河南自贸区还应注重外贸风险的控制,加强风险的分析和防范,使人民币账户自由流通不受限制,扩大河南金融市场海外影响力。
风险具有与发展同步的规律,河南自贸区的创新发展也将伴随着各种金融风险。所以,因根据自由贸易区金融业务的特殊风险属性,积极开展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创新。首先,借鉴国内外自由贸易区的风险管理模型,分辨和识别金融业务创新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评估和衡量,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和处置计划,确保河南自贸区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其次,河南自贸区的跨境和保税业务,增加了信用风险管理的难度,金融机构应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经营状况做出分析判断,建立一系列防范信用风险的具体措施,有效降低区信用风险水平。再次,要注意防范跨境风险。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国际市场的分析研究,识别和防范国际金融市场变化带来的市场风险,做好风险计量和风险对冲工作。最后,资本项目下的资金流转将导致大规模的资本流动,这将增加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难度。金融机构要根据区域业务需求,引导外资战略投资,平衡河南自贸区金融市场风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