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关中豪族的收入来源分析

2021-12-03 19:53唐会霞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赏赐

唐会霞

(咸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陕西 咸阳 712000)

关中一词,现指陕西潼关以西,大散关以东,武关以北,萧关以南的陕西中部地区。先秦两汉时期的关中,与今天的关中大致范围一致而略有出入,即南、北、西三关范围一致,而东边之关是函谷关。在行政区划上,汉代关中地区主要归属于左冯翊、京兆尹、右扶风三郡管辖,称为三辅。东汉时期,行政区划略有变化。原属于京兆尹的湖县和华阴县被划归弘农郡。本文将此两县依旧归于关中地区。

豪族一词,是20世纪以来学术界在研究汉代社会时常用的词语。此词最早出现于《后汉书》中,共有三处:“王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也,世为豪族”[1]1819;“郡中豪族多以奢靡相尚”[1]1825;“州部多豪族,好请托。(左)雄常闭门不与交通”[1]2015。而《汉书》和《后汉书》中用来称呼豪族阶层的相似概念,还有诸如大姓、著姓、豪宗、豪家、豪杰、大豪、豪猾、豪强、豪右、豪民、郡豪、豪门、富豪、世吏二千石、宗族权势、良家、富人、右姓、衣冠、强宗、冠族、冠盖、名家、大家、高訾、名宿等多达二十余种。这些不同的概念之间虽然有一些细小的差别,但都是指汉代社会极为重要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一阶层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强大的宗族势力与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其中相当一部分家族的成员还在汉朝高层担任政治、军事职务,并享有高爵厚禄。

陕西关中地区因为是西汉的京畿重地,同时拥有良好的自然条件,从而产生并聚集了一大批豪族。东汉时首都虽然东迁,但因为有西汉两百年的积累,豪族的势力并没有受到多少削弱。这些豪族,既有徙陵的六国贵族后裔,亦有以军功兴家的军功豪族,或者以行政才干兴家的官僚豪族,以财富兴家的高赀豪族以及经学豪族、外戚豪族等。无论哪类豪族,他们在经济上都有着极为强大的实力。笔者将根据史料对两汉关中豪族的经济收入来源进行梳理与分析。

一、土地和奴婢带来的收入

考察两汉豪族的收入来源,我们发现土地和奴婢在其收入来源中列在首位。

(一)土地

豪族因为其显赫的地位或者雄厚的经济实力,占据大量土地资源。这些土地是他们收入来源中最重要的成分。所以,豪族首先是大地主。如武帝舅、武安侯田蚡“田园极膏腴”,凭借自己皇亲国戚的身份占有着最肥沃的土地[2]2380。元帝时左冯翊莲勺人张禹,以儒学起家,做到成帝师、丞相,其家族于是成为一个典型的儒学化、官僚化的豪族,同时又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大地主:“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2]3349而左冯翊云阳人、哀帝宠臣董贤,仅一次就得到哀帝赏赐的二千余顷土地。

除这些外戚豪族、经学官僚豪族外,关中的经济豪族们亦大量购买田产:“关中富商大贾,大抵尽诸田,田啬、田兰。韦家栗氏,安陵、杜杜氏,亦巨万。……以末致财,用本守之。”[3]3281即以商致富,然后购买大量土地守护财富。这些田产为其主人带来了巨额利润。据学者柳春藩推算,百顷土地年收租谷约7 500石(亩产量按年产一石五计算,地租率十税五)[4]。以张禹为例,其家400顷土地,每年收租可达30 000石谷,相当于一个比二千石高官25年的收入,由此可见田产对于有购置能力的诸侯贵族们的吸引力。所以,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为了抵制这一现象,哀帝时曾颁布过限田的诏令:“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2]336但实际并无效果,土地兼并依然非常严重。

东汉的土地兼并更加激烈,豪族大量购置田产。东汉马太后兄马防兄弟“资产巨亿,皆买京师膏腴美田”[1]857。除了购买,豪族依仗权势侵夺他人良田亦是常见的事情。如西汉时,田蚡曾强势索要魏其侯窦婴长安城南田产。东汉时,扶风平陵豪族窦宪依仗其妹章帝窦皇后之势,公然抢夺公主良田:“宪恃宫掖声势,遂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1]812贵为诸侯、公主,竟然也会被索要、抢夺地产,可见,豪门地主依仗权势侵夺他人田产的情形不在少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关中豪族的田产之多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二)奴婢

拥有大量的田地,并经营管理这些田产,获得巨大的经济收入,家族自然更加强大。当然,这些田产不是由豪族成员亲自耕种的。据史料记载,豪门大族经营田产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役使奴婢耕种,一种是将田产租给贫民以收取田租。

奴婢分官奴和私奴。官奴婢即官府拥有的奴婢,而豪族们拥有的即是私奴。关于官奴婢的主要来源,吕思勉先生指出:“奴婢之始,盖以异族为之。继以罪人充之。终则因贫而鬻卖者亦入焉。”[5]官奴即异族的战俘和民众、罪犯、破产的贫民等。而私奴婢的主要来源除破产的贫民外,还有被掠夺拐卖的人口或帝王赏赐的官奴等。1966年,四川郫县曾出土了一块东汉残碑,上面有这样一则记载:“张王田卅□亩,质三万;奴俾、婢意、婢最、奴宜、婢营、奴调、婢利,并……”[6]由这段碑文可知,张王是一个仅有三十多亩田产的农民,家里竟然有奴婢七人。那么豪门大族所拥有的奴婢数量便可想而知了。关中豪族拥有的奴婢数量史料中也有记载。如西汉时长安豪族张安世家“家童七百人”[2]2652,“茂陵富人袁广汉藏镪巨万,家童八九百人”[7]137,汉武帝一次性赏赐给其母生于民间的姐姐金俗奴婢三百人。由于世风越来越奢靡无度,成帝曾下诏禁止:“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2]324哀帝更是下令限制豪族占有土地与奴婢的数量:“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2]336由这一诏书与前文几则史料可推知,每个豪族拥有的奴婢数应该至少在百人以上。

东汉时,豪族拥有的奴婢数量更多。开国大将窦融“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1]806,明帝马皇后之兄马防兄弟“奴婢各千人以上”[1]857。东汉政论家仲长统在批判社会现象时,也指出:“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1]1648可见东汉豪族的奢华无度。

二、手工业、商业等赢利收入

汉代统治者虽然抑制手工业和商业,但其巨额利润仍吸引着关中豪族。如张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绨,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织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2]2652。成帝师张禹家族也一样,虽“以田为业”,然亦“内殖货财”,同时经营手工业、商业。

豪族也有以畜牧业致富的。如扶风班氏始祖班壹于秦末避乱楼烦时,“致马、牛、羊数千群。值汉初定,与民无禁,当孝惠、高后时,以财雄边”[2]4197;马援于王莽末年至北地畜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万斛”[1]828;其子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1]857。

东汉仲长统《理乱篇》描述豪族的情况时也说:“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1]1648由此可见,除农业外,手工业、商业、畜牧业等的赢利也是关中豪族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优厚的俸禄

除了单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称雄天下的高赀豪族外,军功豪族、官僚豪族、经学豪族、外戚豪族、宗室豪族等绝大多数位居高官,甚至父子兄弟同朝为官,并且子孙相继,由此而获得的优厚俸禄成为这些家族们巨大财富的重要而稳定的来源。

梳理《汉官仪》《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等文献可知,汉代全国官员大约分为十七级,即万石、中二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千石、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四百石、比四百石、三百石、比三百石、二百石、比二百石、百石、斗食和佐史等①西汉成帝之前尚有八百石、五百石秩。《汉书·惠帝纪》云:“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但是至成帝时废除:“(阳朔二年)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据《通典》卷三十六《秩品》记载,王莽时又恢复五百石秩,但东汉未见有八百石、五百石秩的记载。据《汉书·外戚传》记载,两汉又有真二千石:“傛华视真二千石,比大上造。”师古注云:“真二千石月得百五十斛,一岁凡得千八百石耳。”但《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和《后汉书·百官志》在列举各级官秩俸禄时又未列出,可见“真二千石”不常设。。汉代官员秩级及其月俸见表1。

表1中,汉代官员的月俸是以谷物的数量为准的。但是,从史料记载来看,两汉官员的俸禄并不以实物或者全部以实物发放。这一点西汉与东汉有所区别。西汉时期,官员的俸禄主要以货币的形式发放。根据史料梳理出西汉部分级别官员的月俸钱,如表2所示。

可以看出,表1列举的各级官员月俸的谷物数量与表2列举的月俸发放钱数并不对等,这可能是因为时代变化引起的,抑或是谷物价格波动的原因造成的。

至东汉,官员的俸禄为半钱半谷。《后汉书·百官志五》记载:“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1]3633,见表 3。

从表2、表3中可以看出,二千石以上高官的俸禄非常优厚②以下言及“二千石”皆包括所有二千石,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二千石、中二千石。。其中,西汉二千石中的最低级即比二千石官员,月俸为谷物100斛(石),但实际发放 12 000钱,一年则为谷物1 200斛(石),实际发放144 000钱。而东汉的比二千石官员月俸则以半钱半谷的形式发放。从表1可以看出,东汉比二千石官员的月俸与西汉同级官员相同,亦为100石。然而从表3可知,东汉比二千石官员的月俸为5 000钱,另有米34斛(1斛谷=0.5斛米),即68斛谷。那么,剩下的那32斛谷是被折算成5 000钱发放的③如此算来,东汉1斛谷=5 000÷32=156.25钱,比西汉1斛谷120钱贵出36.25钱。。

按资料估算,一个月俸16斛的百石小吏可供养5~6人日常生活,那么一个月俸100斛的比二千石官员就可供养约31~37人生活。而西汉初期,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一年的收入是多少呢?《汉书·食货志》引晁错上文帝书曰:“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2]1132即文帝时粮食产量约为一亩一石(一石即一斛)。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收入约为百石(斛)。那么,一个月俸100斛的比二千石官员,年收入就是一个五口之家年收入的十二倍多。“一亩一石”之说曾引起后代众多学者质疑,并提出了“一亩三石”之说④西晋荀悦《汉纪》引用此文为:“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即“一亩三石”。蒙文通《中国历代农产量的扩大和赋役制度及学术思想的演变》(《四川大学学报》1957年第2期)、周国林《汉代亩租领稽核》(《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2期)、《西汉亩产量管见》(《农业考古》1986年第4期)也持“一亩三石”之说。。那么,即便一亩可产三石,即一个五口之家年收入300(斛)石,一个西汉的比二千石官员的年俸禄也是一个农夫五口之家年收入的4倍多。汉代三公的收入(月350石,见表2;或月60 000钱,见表3)更是农夫的42倍⑤据张兆凯计算,汉三公的年收入是农夫收入的47倍,郡守侯相收入是农夫的32倍。参见《两汉俸禄制度研究》,载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1期,第1~8页。,这还没有扣去农夫应交的田租赋税。从对比可知,汉代二千石以上高官的收入是非常优厚的。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可以“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3]3272。也就是说,一个出贷百万钱的豪富民,仅一年就可收入利息二十万钱。若一个农夫五口之家年收入百石的话,那么富豪之家仅一年的利息钱就达到农夫之家年收入的16倍多。如果按照一个农夫五口之家年收入300石的说法,富豪之家一年二十万钱的利息也要达到农夫之家的五六倍。那么两汉比二千石和二千石官员仅俸禄一项即已接近广大豪富阶层的年收入,而真二千石、三公的收入已高于豪富民的收入。

这些官员们不仅享有优厚的俸禄,其日常生活资料也常常由国家配发。如《汉书·贡禹传》载禹书曰:“拜为谏大夫,秩八百石,奉钱月九千二百,廪食太官,又蒙赏赐四时杂缯绵絮衣服酒肉诸果物,德厚甚深。”[2]3073从这条文献可知,汉代官员的衣食疏果一应生活资料皆由政府供给。《汉书·鲍宣传》亦载:“臣虽愚憨,独不知多受禄赐,美食太官,广田宅,厚妻子……”[2]3091《后汉书·桓帝纪》有记载曰:“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公卿以下给冬衣之半。”[1]310此两条文献亦可佐证两汉官员的衣食,在国家处于正常状态时是由政府供给的。因而,两汉官员特别是高级官员的俸禄几乎可以全部积存下来,日积月累,成为一笔数量可观的财富。如“始周为廷史,有一马,及久任事,列三公,而两子夹河为郡守,家訾累巨万矣”[2]2661。“高官”即有“厚禄”,任职年限久长,且祖孙、父子、兄弟同为高官,俸禄的积累自然成为巨额财富。班况历官上河农都尉、左曹越骑校尉。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农都尉秩比二千石,越骑校尉秩二千石。班况于成帝之初“致仕就第,资累千金,徙昌陵”[2]4196,“千金”财富与其官位的显贵密切相关。窦固“久历大位,甚见尊贵,赏赐租禄赀累巨亿”[1]811。窦固的“巨亿”财产中,“禄”占一份。关中其他豪族中很多历任高官、绵延数世者甚多,如西汉的万石君石奋家族、金日家族、张安世家族、冯奉世家族、萧望之家族、韦贤家族、刘向家族,东汉的耿弇家族、窦融家族、马援家族、鲁恭家族、秦彭家族等等,他们都拥有着如班况那样凭俸禄积累的“千金”资财。

四、封邑上征收的租税

除优厚的俸禄外,大批豪族成员们还享有高低不同的爵位。高级爵位皆拥有大小不等的封邑。这些封邑成为豪族们巨额财富的又一个重要来源①据学者柳春藩在《西汉的封侯制度》一文中统计,西汉列侯的封地,功臣侯平均户数约1 476户,王子侯平均户数为896户,外戚侯平均户数为2 488户。该文载于《松辽学刊(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第16~23页。。

汉初继承了由先秦发展而来的爵位制,在全国推行二十级爵位制以奖励军功,并规定:“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2]54七大夫为第七级爵位,比其级别高的尚有十三级爵位,可见在汉初有食邑的人员之多。文帝时取消了十九级以下爵位的食邑,只保留了最高级别即二十级列侯和仅次于列侯的十九级关内侯的食邑权。汉初,封君们在其封地内可以享受广泛的经济特权。司马迁曰:“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3]1418班固亦曰:“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下之经费。”[2]1127师古注曰:“言各收其赋税以自供,不入国朝(中央、政府)之仓廪府库也。”[2]1127即封地内的所有山川、园林、湖泊、沼泽、土地、商铺等的租税(租税即地租和赋税),都归其所有,以供其享乐。即使从武帝开始加大了对诸侯的控制权,收回了其管理山川、林泽等权力,只保留了“食其租税”的权力,各封君们的收入也极为可观:“封者食租税,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3]3272

两汉时期,关中各豪族大部分都有成员封侯。如果为列侯,食邑数量巨大。如京兆杜陵杜延年,因告发上官桀父子与盖主、燕王谋逆之事,封为建平侯,食邑二千户。后又因拥立宣帝,“定策安宗庙,益户二千三百,与始封所食邑凡四千三百户”[2]2665。同样因拥立宣帝之功,京兆杜陵张安世、弘农华阴杨敞、京兆杜陵赵充国、左冯翊阳陵田延年、田广明等皆封侯益土。张安世由以前的食邑3 000户益封至13 640户;杨敞益封3500户,达5 547户;杨恽2 500户;赵充国1 179户;田延年2 453户;田广明2 700户。有时,一门之中,父子兄弟并列为侯,其资财更加富厚,其势更加煊赫。如东汉豪族扶风茂陵耿氏家族中,耿况先后被刘秀封为兴义侯、隃麋侯,其长子耿弇封为好畤侯,食好畤、美阳二县,耿弇弟耿舒封为牟平侯。据《后汉书·郡国志》记载,东汉时,隃麋、好畤、美阳三县属右扶风,其每县平均户数约为1 100余户。牟平县属东莱郡,每县平均户数约为8 000余户①据《后汉书·郡国志》,右扶风共15县,共17 352户,平均每县1 157户。东莱郡共13县,共104 297户,平均每县8 023户。然而耿舒之功小于耿弇,虽封牟平侯,大概未食牟平全县。以小功食大县似不可能。。由此可知,耿况父子三人每人的封邑最少可达千户以上。东汉窦氏家族更为显赫,先后有窦融、窦友、窦宪、窦笃、窦景、窦瑰、窦武、窦机、窦绍、窦靖10人封侯,每人食邑最高者20 000户,最低者也有2 000户。而窦氏还娶了三位公主,公主也有数千户封邑,可见其富厚、煊赫的程度。

情形相类的,还有西汉时的长安金氏、东汉时的扶风茂陵马氏等,皆一门中数人同时为侯。由于列侯之位可以继承,因而形成了子孙相继、绵延不绝的情况。

仅次于列侯的是关内侯。《后汉书·百官志五》云:“关内侯无土,寄食所在县,民租多少,各有户数为限。”[1]3631关中豪族成员们也有一部分获赐这一爵位。《汉书·韦贤传》记载:“(宣)帝初即位,贤以与谋议,安宗庙,赐爵关内侯,食邑。”[2]3107韦贤为丞相后才改封扶阳侯。冯奉世因军功卓著,被赐爵关内侯,食邑500户。其他如西汉黄霸、苏武、萧望之、张安世侄孙张霸、平当、韦赏、魏相、郑宽中等,东汉孔奋等皆为关内侯。西汉初年,关内侯的食邑最高,达到过2 000户,为娄敬和鄂秋二人所封;其后最高为1 000户,最少者为200户,以300~500户居多。

这些大小不等的食邑所提供的地租和赋税等成为封君们经济收入的另一来源。对食邑千户的诸侯来说,这笔财富比其俸禄更为可观。据柳春藩推算,“一个食邑千户的封君,一年所收地租约为1万石(斛),超过一个有百顷土地的大地主一年的地租收入,相当于一个比二千石官员10个月的官俸收入。再加上年20万钱的赋税收入,一个食邑千户的列侯仅凭自己的爵位就可拥有巨额财富”[4]。更别说食邑数千甚至万户以上的封君们了。如“延寿(张安世子)已历位九卿,既嗣侯,国在陈留,别邑在魏郡,租入岁千余万”[2]2653。张延寿嗣父张安世爵为富平侯,食邑13 640户。张延寿的弟弟为阳都侯,食邑数不明。其堂侄张霸为关内侯,食邑300户。兄弟叔侄并列为侯,仅其食邑一项带来的收入已经甚为可观了。

五、赏赐所得

赏赐是帝王或者尊者对臣子、地位卑下者表示奖励、恩宠、拉拢的常用手段。在《史记》《汉书》《后汉书》《东观汉记》等记载汉代历史的文献中,“赏赐”或者“赐”这两个词语出现得非常频繁,且特指帝王、太后等皇室成员的赏赐。汉代帝王的赏赐,其对象从一般百姓到各级政府官员,从王侯将相到后宫嫔妃。从赏赐的物品来看,既有爵位、封号、谥号等精神层面的东西,亦有各种物质层面的实物。而实际的物品,从一饭一衣、缯帛絮布、车驾、棺木、茔地,到巨额黄金钱财、数量巨大的奴婢、珠玉宝器、房屋宅院、土地田产等,无所不有。

这些因赏赐而得来的财富也是豪族们收入来源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获得赏赐的原因主要有军功、政绩、德行、高学、恩宠等。

(一)因功勋卓著或政绩突出

如苏武出使匈奴十九年,誓死不降,获得“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的荣耀[2]2467。元帝永光二年(前42)秋,冯奉世率兵平定北部边疆羌族侵扰,获赐“爵关内侯,食邑五百户,黄金六十斤”[2]3300。尹翁归政绩卓著,为官清廉,死后家无余财。宣帝得知情况后,赏赐其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祀。建武十一年(35)夏,马援因征讨羌族叛乱受伤立功,获光武帝赏赐牛、羊数千头。

(二)因恩宠而获君王赏赐

这一类获赏的人员大多是外戚、帝师、宠臣之类。宣帝舅王无故与王武,“上皆召见,赐无故、武爵关内侯,旬月间,赏赐以巨万计”[2]3362。宣帝外戚、京兆杜陵史丹“数见褒赏,赏赐累千金”[2]3379。张汤五世孙张放,因其母亲为宣帝之女敬武公主,深得元帝宠幸,得“赏赐以千万数”[2]2654。左冯翊云阳人董贤因拥有哀帝宠臣和外戚的双重身份,“旬月间赏赐累巨万,贵震朝廷”[2]3733。班婕妤之兄班伯“以侍中光禄大夫养病,赏赐甚厚”[2]4199。窦固以光武帝女婿的身份“久历大位,甚见尊贵,赏赐租禄,赀累巨亿”[1]811。窦宪兄弟以章德窦皇后兄弟的身份“亲幸,并侍宫省,赏赐累积,宠贵日盛”[1]812。外戚得宠,自古以来实是惯例,两汉概莫能外,特别是西汉末王莽专权时期及后汉章帝之后外戚专权时期,各外戚家族得皇帝、太后赏赐更是不计其数。关中豪族势力最大的外戚豪族莫过于明帝外戚扶风茂陵马氏家族、章帝及桓帝外戚扶风窦氏家族。

因为帝王师傅的身份而获得巨额赏赐的关中豪族成员,有孔霸、张禹。孔霸为元帝师傅,获得元帝的丰厚赏赐:“赐爵关内侯,食邑八百户,号褒成君,给事中,加赐黄金二百斤,第一区,徙名数于长安。……以是敬之,赏赐甚厚。”[2]3353张禹因其成帝师傅的身份,不但获得爵位、封邑,还有巨额钱财。“天子数加赏赐,前后数千万”[2]3349,不仅赐钱赐物,还赐美田“卒以肥牛亭地赐禹”[2]3350。

因才干、学识、品质等得到帝王宠信,豪族也常常会获得大笔的赏赐。如金日 “既亲近,未尝有过失,上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3]2960。杜延年“久典朝政,上任信之,出即奉驾,入给事中,居九卿位十余年,赏赐赂遗,訾数千万”[2]2665。孔光“以高第为尚书,观故事品式,数岁明习汉制及法令。上甚信任之,……周密谨慎,未尝有过,……赐黄金百斤”[2]3353。东汉大儒鲁恭因其学识、品质、才干皆非常出众,“迁侍中,数召宴见,问以得失,赏赐恩礼宠异焉”[1]878。其弟鲁丕亦为大儒,“特被引见,难问经传,厚加赏赐”[1]884。班固因为博通群书,文采出众,深得明帝宠信,“赏赐恩宠甚渥”[1]1373。

有时候为了笼络豪族,帝王也会有一些赏赐。如新朝末年,王莽为了拉拢窦融,拜其为波水将军,“赐黄金千斤”[1]796,刘秀为了拉拢窦融亦赐黄金,“今以黄金二百斤赐将军,便宜辄言”[1]799。

(三)惯例赏赐

以上所论赏赐,是帝王对专人的专门赏赐。此外,每当高级官员致仕或去世,帝王也会有赏赐,这种赏赐可称为例赐。这种惯例的赏赐惠及绝大多数高官,赏赐的物品除车马、衣被、布帛、杂物、住宅、茔地、谥号等,还有黄金、钱币、谷物等,甚为丰厚。如韦贤致仕时“获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第一区”[2]3107。杜延年致仕时,宣帝下诏“赐延年黄金百斤、酒,加致医药,延年遂称病笃。赐安车驷马”[2]2666。元帝时京兆杜陵史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致仕时获赐“黄金五十斤,安车驷马”[2]3379。京兆杜陵人赵充国致仕时获“赐安车驷马、黄金六十斤”[2]2994。扶风韦彪官至九卿,致仕时,“赏赐恩宠,俟于亲戚。乃厚赐彪钱珍羞食物,使归平陵上冢”;去世后,“赐钱二十万,布百匹,谷三千斛”[2]920。京兆长陵人第五伦位至三公,致仕后,“以二千石俸终其身,加赐钱五十万,公宅一区。后数年卒,时年八十余,诏赐秘器、衣衾、钱布”[1]1402。郭伋官至太中大夫,致仕后,“赐宅一区,及帷帐钱谷”,死后“赐冢茔地”[1]1093。班超病时“帝遣中黄门问疾,赐医药”,死后亦“赠赗甚厚”[1]1586。这类赏赐,更多的是帝王对臣下表示的一种恩宠和精神上的抚慰。

(四)重大时节的赏赐

在一些重大日子,比如帝王登基、立后、立太子、加元服、兴建寿陵、祭祀日、祥瑞现等,帝王也会有一些赏赐。如成帝鸿嘉二年(前19)夏,“徒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2]317。《后汉书·祭祀志》记载,立春之日,“赐文官太傅、司徒以下缣各有差”[1]3182。《后汉书·礼仪中》注引《汉官名秩》曰:“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三十万,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特侯十五万。卿十万。校尉五万。尚书承、郎各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郎官、兰台令史三千。中黄门、羽林、虎贲士二人共三千,以为当祠门户直,各随多少受也。”[1]3129《汉官仪》中亦有类似记载。和帝永元三年(91)正月,加元服,“赐诸侯王、公、将军、特进、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孙在京师奉朝请者黄金,将、大夫、郎吏、从官帛”[1]171。这些赏赐涉及范围很广,关中豪族也在获赐之列。

综上可知,帝王的赏赐种类较多,赏赐的物品也多种多样。对于诸侯、王、公、卿、二千石等高爵或高官,赏赐都很丰厚,成为豪族财富的一个重要来源。

以上,我们论述了关中豪族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俸禄、封邑、赏赐是君主所赐,用来换取官员们的服务和忠心,即“君主的赏赐或俸禄是为了在物物交换的基础上换取官吏的服务”[8]184。经营田产、手工业、商业、畜牧业等是豪族们扩展、巩固其财富的手段。此外,关中豪族们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财富,比如豪华宅第、金银珠玉等,一些腐败的实权官员还会通过贪污受贿或者卖官鬻爵来获得大量的财富。

从西汉到东汉四百年间,关中豪族中不同的家族有不同的兴衰变化史。收入来源中,以上所列举的成分在各个家族中所占的比例也不尽相同,比如以经营为主的豪族,其工商业赢利收入占比就多;以高爵、厚禄为主的家族,其封邑的收入及俸禄占比就较多。但总体上来说,关中豪族之财富来源在四百年间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这些财富除了供家族的享受外,还可以保证家族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有效地应对各种意外的风险和灾难。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他们恣意的攫取,也严重地危害了百姓的利益,破坏了汉朝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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