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坦奇社会地位的变迁
——以新疆民间职业演述艺人为中心的讨论

2021-12-03 15:32阿比古丽尼亚孜
百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阿比古丽·尼亚孜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大力推动下,搜集、整理、翻译、出版民间文学作品,申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成为我国各民族文化从业者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彰显地域特色的社会行动。2007 年,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以下简称维、哈、柯)达斯坦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翌年维吾尔族达斯坦和哈萨克族达斯坦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以下简称非遗名录),认定国家级传承人达斯坦奇各1 人。①相关信息详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http://www.ihchina.cn/representative.htm l#target1。“达斯坦”列入非遗名录,确立了其在非遗体系中的保护价值。国内学界对达斯坦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学特点、母题,或单篇达斯坦的翻译、分析及其演述艺人的学艺过程。②参见阿布都外力·克热木:《维吾尔族口承达斯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年版;黄中祥:《哈萨克族爱情叙事诗》,北京:民族出版社2016 年版;阿地里·居玛吐尔地:《20 世纪中国新疆阿合奇县“玛纳斯奇”群体的田野调查分析报告》,《西北民族研究》2006 年第4 期;等。国外研究方面,卡尔·赖希尔(Karl Reichl)在其研究中,对中亚口头史诗的传统、形式和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1]日本学者菅原纯通过对不同文本的比较,研究新疆和田英雄达斯坦的形成与演变。[2]目前,尚无专项研究讨论本土术语的界定及艺人社会地位。本文从概念和个体出发,追溯“达斯坦”非遗传承人“达斯坦奇”的意义界定,厘清在非遗保护推动下,其概念统一的背后是民间演述艺人社会地位稳步提升的过程。

一、新疆民间演述艺人称谓的多样性

“达斯坦奇”是“dastantʃi”的汉语音译,由达斯坦(dastan)和奇(tʃi)构成。③根据转写不同,也写作dastanči/dastanchi,译作达斯坦齐/达斯坦其。注:本文中凡涉及的少数民族文字根据现行国际音标转换规则转写,引文除外;维汉翻译根据《维汉大词典》,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著:《维汉大词典》,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年版。“达斯坦”是波斯语借词,其内涵十分丰富,有故事、神话、传说、记叙、事件等基本释义。[3](P979)此外,还具有“史诗(Epic po-em) ”或“韵文体叙事作品(Verse-narrative) ”等含义。在波斯古典文学中,“达斯坦”被菲尔多西用来表达《列王记》以及其中的不同片断和诗章。[4]“dastan”汉译为“纪传”[5](总序P80),“民间叙事长诗”或“史诗、叙事诗”等①参见《维吾尔民间叙事长诗选》,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83 年版;《中国史诗、叙事诗集成·新疆伊宁市分卷》,伊宁:《伊犁日报》印刷厂,1989 年。。达斯坦列入非遗名录之后,用“达斯坦”专指新疆民间叙事性口头演述艺术。

而“dastantʃi”词尾“tʃi”则来自阿尔泰语,冯·加班在其研究中指出“+tʃi”表示动作者②参见 Gabain A V. Alttürkische Grammatik.3. Auflage. Leipzig, 1974 .,有司其事者之义。“达斯坦奇”主要指熟练演述“达斯坦”的民间口头演述艺人。“达斯坦奇”作为新疆本土特定称谓,已被学界和民众普遍接受,并被广泛用于各类场合与作品中。然而,从事口头演述的民间艺人被广泛关注之前,民间并未普遍称作“达斯坦奇”。新疆民间将有口头演述才能的人一般称作“麦达赫”(mɛddah)、“瓦伊孜奇”(wɛztʃi)、“哈菲孜”(hapiz)、“额珀斯奇”(epostʃi)、“交莫克奇”(dʒomoqtʃu)、玛纳斯奇(manastʃi)、“阔夏克奇”(qoʃaqtʃi)、“艾里乃格米奇”(ɛlnɛʁmitʃi)、“木卡姆奇”(muqamtʃi)等数种称谓。[6]有学者用“麦达赫和达斯坦奇”并列的形式呈现,指同一个民间口头演述艺人。[7]以上称谓均指代民间口头演述艺人,但概念之间并无清晰的界定。因地域习惯、演述风格、演述内容和场所的不同,称谓稍有不同。同一个艺人在街头卖艺时被称为“麦达赫”或“达斯坦奇”,在乡村展演时又可能被称作“艾里乃格米奇”。对上述称谓稍作辨析,便能发现,这些词汇概念内涵侧重并不同。“麦达赫”(mɛddah)一词来自阿拉伯语,有“歌颂者、能辩者”之意。在集市或街头人流聚集的场所讲述传奇、哲理故事的人在民间称作“麦达赫”,似说书艺人。这一群体沿街头说书卖艺,靠民众的赏钱为生,该词在新疆民间逐渐转义为卖嘴皮子、夸夸其谈;“瓦伊孜奇”(wɛztʃi)和“哈菲孜”(hapiz)有“劝谕者”“宣讲者”之意,专指传诵、宣讲先贤事迹的人;“额珀斯奇”(epostʃi)意为史诗演述者;“交毛克奇”(dʒomoqtʃu),“交毛克”意为故事,故事演述者在柯尔克孜族民间称作“交毛克奇”,根据演述篇目多少和熟练程度,又分为大交毛克奇和小交毛克奇;“玛纳斯奇”(manastʃi),顾名思义是指善于演述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者;“阔夏克奇”(qoʃaqtʃi),“阔夏克”有歌谣之意,善于即兴演唱歌谣者称作阔夏克奇;“艾里乃格米奇”(ɛlnɛʁmitʃi)有民间乐师之意,“木卡姆奇”(muqamtʃi)指会弹奏木卡姆音乐的人,二者都与乐器弹奏有关。③以上释义详见:The Encyclopaedia of Islam New Edition, H.A.R.GIBB.Brill.198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编著:《维汉大词典》,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年版。在新疆哈萨克族中,口头演述波斯、阿拉伯传说故事的人被称作“黑撒格尔”(qɤjsager)。

非遗名录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④“木卡姆”是维吾尔族大型古典套曲,于2005 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录。与维吾尔民间达斯坦的渊源较深,一部完整的木卡姆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二部分称作“达斯坦”。这是因为,这部分的唱词多以民间流传的传说或叙事长诗为内容,选用的长诗包括在新疆家喻户晓的爱情叙事诗《帕尔哈德和西琳》《莱丽和麦吉侬》等。这类达斯坦受到了 12 世纪尼扎米(Nizāmī)韵文史诗《五卷诗》的影响,特别是15 世纪阿里西尔·纳瓦依(Alī Shēr Navā’ī)的作品《帕尔哈德与西琳》(Farhād wa Shīrīn)对该部叙事诗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广泛流传于民间。[8]在维吾尔民间达斯坦演述场合中,民间艺人开场的“帖尔篾”(开场白)⑤“帖尔篾”也译作“铁尔麦”,在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民间文学中,是专门的文类。部分,常用“木卡姆”音乐间奏曲片段进行预表演。[9]过去,有弹奏技艺的民间达斯坦奇常自称为“艾里乃格米奇”或“木卡姆奇”。具有较高的音乐素养也成为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奇身份的显著特征之一,为艺人演述空间的多样性维度奠定了基础。

简言之,新疆口头演述艺人称谓的多样性,因地域、习惯或场所不同或社会背景不同,存在差异,但之间并无清晰的概念界定。诚如有的学者所言,这种歌手的差异性对我们如何理解和定义史诗,有很大的影响。[10]“达斯坦”作为故事、传说、歌谣、史诗、诗歌等意义的聚集,赋予了“达斯坦奇”不拘泥于形式、类型和内容的更广泛含义。“达斯坦奇”作为集演、唱、说、弹奏一身的综合性称谓,随着其时代语境的变迁,更多是概念趋于统一化的过程。

二、非遗视域下“达斯坦奇”概念的统一

“达斯坦奇”成为普遍概念,在民间有其接受与内化的复杂过程。维吾尔族达斯坦国家级传承人乌布力艾散·麦麦提的口述材料,为我们提供了线索:“在和田,麦达赫是指所有在集市上说唱的人,过去我们也被称作麦达赫。达斯坦奇是近几年才开始这么叫的。以前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历史达斯坦、什么是哲理达斯坦,所以我们也不说演唱达斯坦,我们说到集市说“瓦伊孜”,别人也称我们为瓦伊孜奇。达斯坦奇这个称呼也是我们认识了你们以后,也就是2007 年左右开始使用的多了。你们在书上、电视上叫我们达斯坦奇,我们也自称达斯坦奇了。”①摘自乌布力艾散·麦麦提口述资料,采访时间:2015 年4 月25 日、2016 年5 月21 日,采访人:普拉提、木卡代斯等人,笔者翻译。乌布力艾散·麦麦提所指的“我们”是指街头卖艺的民间演述艺人,“你们”是指专家、学者、媒体等拥有文化话语权的群体。民间演述艺人群体“自称”与“他称”的不一致,到后来的逐渐统一,学界与民间形成概念的共识。“达斯坦奇”概念在学界并不鲜见。1982 年袁丙昌在其《维吾尔族的“达斯坦”》一文,指出维吾尔人誉称善于演唱达斯坦的民间艺人为“达斯坦奇”。[11]1984 年文化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我国大型曲艺音乐资料丛书《中国曲艺音乐集成·新疆卷》,将维、哈、柯叙事诗演唱者统称作“达斯坦奇”。

哈萨克族达斯坦国家级传承人哈孜木·阿勒曼有关的研究指出,过去当地人们习惯上把他称作“黑撒奇哈孜木”或“黑撒格尔哈孜木”。[12]通过对哈孜木·阿勒曼获得的荣誉证书内容比对发现,哈萨克族达斯坦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前,民间对哈孜木·阿勒曼的称誉均来自其演述黑撒的过人才能,并未使用达斯坦或达斯坦奇的概念。2007 年,新疆伊犁州级地方文化部门颁发给哈孜木·阿勒曼的荣誉证书则用“黑撒-达斯坦”的形式。同年6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文化部门颁发的非遗传承人称号奖状,其内容显示“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叙事诗)”代表性传承人。2012 年,哈孜木·阿勒曼被《三联生活周刊》称为“达斯坦奇哈孜木”。[13]达斯坦奇的称谓在哈萨克族民众和研究中亦开始普遍使用。

过去,在学术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也被归入达斯坦的一类,被认为是大型英雄传奇达斯坦类型。[14]著名玛纳斯奇居素甫·玛玛依被称作是20 世纪最知名的柯尔克孜族达斯坦艺人,专门演唱《玛纳斯》。2006 年,《玛纳斯》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认定居素甫·玛玛依为玛纳斯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玛纳斯》和达斯坦二者的概念开始有清晰边界。如前文所述,2007 年,柯尔克孜族民间达斯坦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遗名录,柯尔克孜族玛纳斯奇和达斯坦奇二者演述的内容范围有所不同。

“达斯坦”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其代表性传承人——民间口头演述艺人这一群体得到官方机构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多方位关注。从艺人的“自称”“他称”不一、学界与民间称呼相左,到逐渐归于统一和规范,达斯坦代表性传承人即保有达斯坦奇这一称谓,也从学术界到民间迅速普及并得到广泛认同,是非遗保护工作自上而下推动的结果。尤其是依靠口头演述在街头卖艺生活的民间艺人,在非遗保护政策和制度的帮助下,其中一部分人通过主管部门认定,成为非遗传承人。他们每年不仅有政府津贴,而且从过去的流连于集市、麻扎游览、婚丧嫁娶、私人聚会等场所中跳脱出来,进入国内外高端研究展示会,走向高端艺术舞台,甚至吸引国内外热爱民间口头艺术的有志青年拜师学艺。街头卖艺的演述艺人从“下里巴人”到“阳春白雪”的转化[15],表象是综合性较强的“达斯坦奇”学术表述概念的普及,实则是在非遗保护工作的努力下,民间艺人社会身份与地位的有效提高,是提升民间对其价值认同的符号。

三、维吾尔族民间职业达斯坦奇社会地位的变迁

有学者指出,尽管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族的民间传统史诗文类用“达斯坦”的概念确定其非遗地位,但在具体研究和使用这一概念时仍需谨慎。由于“达斯坦”在语义上既包含英雄史诗又包含英雄史诗之外的所有韵文体长篇叙事作品。[4]对于“达斯坦奇”的研究与使用亦当如是。概念的统一,在方便理解的同时,遮蔽了其背后的特色与复杂性。考察新疆达斯坦奇社会地位的变迁,在某种意义上是对新疆各族民间演述艺人在特定历史时期和条件下,对其称谓概念的释读,解构该种称谓在特定时间和场所中所指称意义的过程。本节以民间文学类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维吾尔族职业达斯坦奇为中心进行讨论。

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奇群体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为职业达斯坦奇,另一类为业余达斯坦奇。职业达斯坦奇与业余达斯坦奇的主要区别体现在是否上街卖艺,这里的业余无非专业之义,有些业余达斯坦奇的演述技艺甚至高于职业达斯坦奇。职业达斯坦奇常年在集市、茶馆、广场等人流聚集的场所演述达斯坦卖艺,靠受众的赏钱为生,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业余达斯坦奇只在被邀请的场合演述达斯坦,邀请方甚至会宰杀牛羊,用厚礼款待前来演述达斯坦的艺人。业余达斯坦奇则以上街卖艺为耻。

如前文所述,2007 年,维吾尔族达斯坦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遗名录,2008 年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2009 年6 月,新疆和田著名职业达斯坦奇夏赫·买买提老人被认定为维吾尔族达斯坦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令人遗憾的是,同年12 月,老人与世长辞。翌年递补其弟子乌布力艾散·麦麦提为维吾尔族达斯坦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从街头卖艺为职的口头演述艺人,成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不仅是对师徒二人技艺的最高赞誉,也是非遗保护工作对其社会地位重塑的重要标志。

我们根据前文称谓概念演变的轨迹,将达斯坦奇社会地位的变迁分为“非遗前”和“非遗后”两个阶段。过去,职业达斯坦奇在街头演述达斯坦,依靠赏钱和物品为生。因此,上街卖艺的职业达斯奇,在过去也常被称之为乞丐、叫花子或要饭的。[16]艺人演唱的诗句中就有直观反映:“我是乞丐之王,现世于我破败不堪。”①《勇士赛依提》,乌布力艾散·买买提弹唱,采录时间:2015 年4 月,采录单位:民俗文化研究中心,笔者翻译。民间说唱艺人过去被视为乞丐,在我国很多民族中都存在,藏族社会也有把说唱艺人与乞丐划为一类的情形,统统轻蔑地称之为“要饭的”。[17]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职业达斯坦奇收入较低,属于底层社会。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商业通过土地改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家进行了工业化、“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等政治经济运动。据夏赫·买买提有关材料显示,在人民公社化时期,他在上级部门的安排下,到集体劳动场所演述达斯坦以及歌谣,减轻人们劳动时的疲乏,提升劳作干劲,调动劳动气氛,有时长达一两个月。同时,民间达斯坦奇还发挥了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号召的作用。夏赫·买买提即兴创编了《党永放光芒》《开渠》《荒地歌》《赞美党》《奇曼古丽的花园》等歌颂社会主义的歌谣。②《维吾尔达斯坦艺人简介》,内部资料,整理单位:民俗文化研究中心,2017 年笔者翻译。

改革开放后,我国对民间艺人予以高度重视,党和政府对民间文艺工作予以总体指导与支持。集市、茶馆、家庭麦西来普聚会等地随处可见职业达斯坦奇的身影。据艺人口述材料,当时农闲时期,达斯坦奇三五成群,徒步到各区县城乡村卖艺献唱,一次出门短则几周,长则几个月,形成了稳定的职业达斯坦奇巡演团体。1988 至1989 年间,我国启动了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的系统工程,全国各地组建专门机构,组织专业人员,搜集整理出版民间歌谣、民间故事和民间谚语三套集成。新疆三套集成工作也随之展开。据当时参加新疆三套集成工作者的讲述,他们在民间收集到大量传唱的民间达斯坦。因多种原因,民间达斯坦并未进入三套集成出版计划。幸运的是,个别区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专门出版了叙事诗集,如《中国民间长诗集成新疆卷墨玉县分卷》等③《中国民间长诗集成新疆卷墨玉县分卷》,喀什:新疆《喀什日报》社印刷厂,1989 年。,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本资料。达斯坦奇以故事家、“阔夏克奇”(歌谣家)、比艺提奇(在婚礼、聚会即兴创作歌谣的人)等民间文艺家的身份示人,为专业搜集人员或说或唱了优秀的民间文学作品,为民间文学作品的保存、传播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社会地位与学术地位的重要性得到了民众的重视与认可。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全面启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指导下,民间艺人作为文化的承载者,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2007 年,各省区市文化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迅速启动非遗普查、建立非遗保护名录、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等工作。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专设研究部门、组织相关培训和国内外会议,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扩大人们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体的关注和研究。

2007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民间文艺家协会(简称“新疆民协”),召开维、哈、柯、蒙民间口头演述艺人展示会,开启了对本土民间口头演述艺人的发掘、建档等工作。此外,新疆民协专设《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研究室、《哈萨克族民间达斯坦》研究室等责任部门。吸纳民间达斯坦奇为民协会员、发放会员证,组织参加协会的各类培训和活动,提供多方位的服务。2011 年,首届维吾尔民间达斯坦国内研讨会暨展示会在新疆大学召开。2015 年,首届中国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为维吾尔民间达斯坦研究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在政策层面上,2011 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奠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化进程,其内容包括非遗调查、代表性名录、传承与传播、法律责任等方面。专门法律法规的出台,对达斯坦的传承和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2 年至2016 年,新疆民协举办了14 期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民间长诗——达斯坦培训班,其中13 期培训达斯坦艺人、1 期培训研究人员,共800 多名学员。[18]2019 年,来自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及柯尔克孜族的30 余位达斯坦奇参加新疆民协培训。①参见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达斯坦艺人培训中,各民族达斯坦奇相聚一堂,互相学习、切磋技艺,规范和强化各民族达斯坦奇的演述面貌。同时,民间口头演述艺人对民众相关要求和希冀谙熟于心,自觉适应时代的需求,其演述内容有了相应的变化。另外,技艺水平高超的职业达斯坦奇,引起年轻人极大的兴趣,有些年轻人从北京去达斯坦奇家里拜师学艺。2015 年,新疆墨玉县开设了达斯坦奇培养班,全疆范围内正式招收了12 名学生。乌布力艾散·麦麦提作为国家级达斯坦传承人,主动承担起授课义务,成为这所培训班的老师,教授学生演述达斯坦和弹奏乐器。县政府赞助了6 件热瓦普弹奏乐器、5 件萨帕依乐器、6 只手鼓,另配备了一间教室。②摘自乌布力艾散·麦麦提口述资料,采访时间:2015 年4 月25 日、2016 年5 月21 日,采访人:普拉提、木卡代斯等人采访,笔者翻译。足以证明,国家对民间文化传承人培养的重视。类似培训班的举办在挖掘达斯坦演述艺人,培养年轻的传承人,在广泛宣传达斯坦演述艺术等方面取得了好成绩。

此外,《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与实施,对于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提供了经济和法规保障。2019 年文化和旅游部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不仅完善了传承人相关规定,同时该办法规定,中央财政给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习活动补助,从每人每年1 万元提高至2 万元,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传习补助对于达斯坦代表性传承人即达斯坦奇进行传习活动从政策和经济上给予了有力的保障。

新时代随着国家公共文化建设、乡村振兴实践的需要,顺应社会的发展,达斯坦奇成为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的主角。为丰富乡村、社区民众精神文化生活,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出了突出贡献,创编新时代的歌谣和达斯坦,如“大水漫灌,戈壁变绿洲。各族人民一条心,开心快乐生活好。”“不论汉族与维吾尔族,我们都如同手足。各族群众一条心,我们团结又相爱。”③佚名:笔者翻译。等等。充分发挥了民间演述艺人在新时代的新作用。

综上所述,通过对新疆南疆维吾尔民间职业达斯坦奇“非遗前”和“非遗后”社会地位变迁的勾勒,理清民间达斯坦奇艺人社会地位有序变迁。以非遗保护工作为背景,国家通过颁布法律法规、授予民间艺人传承人称号、划拨专项津贴、专设研究机构等一系列行政手段,自上而下贯通了传承人社会地位上升的通道。

四、结 语

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民间口头演述艺人都有其传统的称谓。各民族根据地域习惯、演述风格、演述内容或场合不同,称谓存在差异,但并无清晰界定。在非遗保护背景下,“达斯坦奇”取代传统称谓,成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称,并被各民族普遍接受。这一过程,表面是概念术语的统一,其实质是民间口头演述艺人社会地位变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