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孙玲芬
在幼儿绘画活动中,对绘画作品进行评价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教师评价幼儿作品的态度和标准往往会直接影响幼儿参与绘画活动的兴趣和积极性。
但在实际操作中,评价活动往往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教育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教师不能读懂幼儿的画,常以“画得像不像、美不美”来评价幼儿的作品;教师是评价的主体,只关注少数较好与较差的作品,忽视大多数一般水平的作品;评价偏重于作品结果的优劣,对于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良好的习惯、顽强的毅力、稳定的注意力、浓厚的兴趣等非智力因素缺少引导与肯定;只注意横向评价,缺乏对幼儿绘画能力发展的纵向评价。为解决幼儿绘画作品评价中的实际问题,我基于儿童视角,对幼儿绘画作品的评价进行了实践探索,并获得了一些经验。
一方面,作品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富有童趣。好的幼儿作品能充分体现幼儿的思想感情,具有幼儿特有的思维特点,这是评价幼儿作品的重要方面,我们不能用成人的眼光去看待幼儿的绘画作品,不能将自己看不懂的作品拒之于门外,而应该去思考幼儿为什么用这种画法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另一方面,作品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如线条有力连贯,图形清晰完整,色彩鲜艳饱满,内容丰富充实。在活动中从这两方面对幼儿作品进行评价,可以帮助幼儿提高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对绘画过程进行评价时,要注意看幼儿活动中的兴趣、主动性、持久性、习惯等要素,如观察幼儿的主动性、专注力、持久程度,观察其作品是自创的,还是模仿他人的等。
另外,不同的绘画活动中评价的重点应有所不同。每次可选取不同的角度和问题去分析,注意每次活动评价中的差异与联系,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经验迁移,不断提高对绘画作品的欣赏能力和绘画水平。
幼儿绘画作品的评价形式多种多样,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不同的评价形式。
教师引导为主,幼儿参与为辅。这种形式适合小班幼儿,因为小班幼儿刚参加绘画活动,兴趣不稳定,动手能力差,教师应以鼓励与肯定为主。
幼儿参与为主,教师协助总结。这种形式有利于培养幼儿的观察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主意识。中、大班幼儿有了一定的欣赏水平和评价能力,应注意提高幼儿自评和互评的能力,发展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应更加灵活多样,如在中班绘画活动“我的表情”中,可让幼儿边对着脸谱做表情边相互评价,采取边游戏边评价的形式;大班可更多地请幼儿介绍自己的作品内容,然后自由欣赏,互相评价。
评价作品的组织形式应结合绘画的目的和内容,做到形式合理、多样,以求更好地达到活动目标。
通过评价不仅能促进幼儿绘画活动一般能力的发展,还能促进幼儿体、智、德、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教师不仅要抓“两头”,还要给予大多数幼儿以关注,促进幼儿的整体发展;不仅要发现幼儿绘画活动中的问题,还要通过评价对教师以往的教育方法进行反思,改进教学方式,完善教育手段,实现新的培养目标。另外,在评价作品时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遵循发展规律。幼儿绘画有其一定的发展过程,从涂鸦到再现,再到创造,随着幼儿年龄的增长,幼儿不同时期的作品也有不同的特点,评价幼儿的作品也应采用不同的方式。
尊重个体差异。差异性在任何教育活动中都存在,在绘画活动中也不例外。有的幼儿思维敏捷,有的幼儿富有想象力,绘画作品也是不拘一格。我们要善于发现每个幼儿的点滴进步,给予正确的评价,促进幼儿整体美术素养的提高。
保护创造性思维。幼儿由于年龄小,思维没有定势,因而在绘画中会生成许多非现实的形象和样式,教师应站在保护幼儿创造性和自信心的基点上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增强他们对创作的信心。
幼儿绘画作品的评价要以幼儿的发展为中心,维持幼儿的绘画激情,张扬他们的个性,呵护他们的智慧之花,让他们在快乐与成功的感受中增强对绘画活动的兴趣,感受进步,发现才干,从而促进幼儿的发展,使他们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