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枭
摘要:社区生活圈规划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社区生活圈的内涵、体系逐步明确,但是社区生活圈的划定等尚在探索之中。通过梳理15分钟社区生活圈内涵和现有划定案例,本文构建了衔接规划单元的主流方案和细胞生长式新方案,围绕居民出行范围和需求满足两个维度开展评价,研究发现新方案更能回应社区生活圈内涵,实现公服设施的精准配置。
关键词: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划定;地区特色;地理要素边界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关于“人”的大数据的方便快捷获取,为以人为本、精细化、自下而上等城市规划理念的发展与规划转型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我国社区规划也从以物质空间为核心转变为以人的需求为核心[1]。当前社区生活圈规划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生活圈的划定方式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规范[2],本文将以佛山市中心城区为实证研究,对城镇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划定进行探索。
1.15分钟社区生活圈发展
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同年上海出台了《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2018年,住建部发布了新版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定义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规模在5-10万人,步行距离在800-1000米。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行业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定义社区生活圈是在适宜的日常步行范围内,满足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工作與生活等各类需求的基本单元。其中城镇社区生活圈宜基于行政管理边界,结合居民出行特点和实际需要,尽量避开城市主干道、河流、山体、铁路等对其造成分割。
目前,国内已有上海、海口、广州、重庆、北京、长沙、杭州、武汉、济南、厦门、长春等许多城市提出了当地的生活圈建设目标。现有社区生活圈划定方案在遵循现有标准要求以外,大多考虑了与规划单元边界的衔接。
2.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划定
《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均同时定义了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服务人口规模和空间覆盖范围的范畴。但实际应用中,两者很难同时被标准化,因为不同城市之间、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之间,人口密度的差异导致地广人稀、地狭人稠等不同情况,且差异程度具有明显的地区特色。因此,无法直接将标准套用到各城市,需要结合地区特色对规模范畴进行修订,以保障规划区域内居民工作与生活15分钟可达和资源投放的集约节约。基于此,本文以佛山市中心城区为例,利用多源大数据推演15分钟步行、骑行可达空间范围,并结合规划人口及服务要素分布,科学测度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模范畴,研究发现,社区生活圈服务人口规模在1-10万人、空间覆盖范围在1-15平方公里较为贴合佛山中心城区规划发展。
2.1方案一:衔接控规单元划定
参考标准和上海、广州等地案例,为了便于各类功能用地布局以及各类服务要素配置的落地,以控规单元为基础,结合规模要求和行政边界等地理要素边界,对控规单元进行切割、组合等调整,划定15分钟社区生活圈边界。
2.2方案二:细胞生长式划定
充分考虑规划人口和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两大因素,划定边界时,选定未划定区域内某一设施点为中心细胞生长式不断往四周扩大,使其尽量包含各类公服设施,建议选取教育设施为重要设施,在生活圈服务人口达到合理范畴且重要设施现状数量未超过规划配置数时则可终止。若人口条件和重要设施条件无法同时满足,优先满足前者。重复这一过程,直至中心城区内布满15分钟社区生活圈。
3.15分钟社区生活圈方案探讨
从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定义出发,社区生活圈构建的核心在于居民生活工作的活动范围划定和需求满足。在出行范围方面,等时圈API实验表明,活动区域多近似圆形或椭圆形,为了尊重15分钟步行或慢性可达要求,生活圈的形态应该呈现出规整性。对比两个方案,方案一由于要衔接控规单元边界,受地块权属、项目边界等因素影响,生活圈划分后形状各异,而方案二摆脱了各类地理要素边界束缚,更加接近实际的居民活动范围。在需求满足方面,由于需求主要体现在服务要素的规模和布局上,方案二所采用的细胞生长式划定方案,正是基于公服设施现状来明确生活圈边界外扩程度,而方案一在划定过程中不涉及公服设施情况。综上,相较于方案一,本文提出的方案二在构建思路上与15分钟生活圈的内涵更加接近。
4.结语
伴随国土空间规划在各地市如火如荼开展,社区生活圈构建也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当前国内社区生活圈构建的主流做法是衔接城市主干路、河流、山体、铁路及行政边界,导致社区生活圈划定的形状不规整、设施出行覆盖率评价不客观。因此,本文所提出了15分钟社区生活圈划定新方案,在划定过程中摆脱了衔接地理要素边界、规划单元边界束缚,聚焦在服务人口和设施分布两大要素上,回归了社区生活圈本质,更有助于实现公服设施的精准化、差异化配置。
参考文献
[1]徐磊青.城市社区生活圈规划:从体系完善到机制创新[J].城市建筑,2018(36):6.
[2]柴彦威,李春江.城市生活圈规划:从研究到实践[J].城市规划,2019,43(05):9-1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