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社会进步迅速,新闻的建设性理念一直是我国新闻界所倡导和坚持的,特别是近年来建设性新闻的引入,为我们在新媒体环境下发掘媒体在社会发展中的角色,更好地发挥新闻的建设性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为媒体的主动作为提供了更多可能。本文认为,新闻伦理是新闻的建设性理念落地生根的土壤,秉持新闻的建设性理念也是破解新闻伦理失范难题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新闻伦理;新闻;建设性
引言
当前世界正处于技术更新换代频繁的时期,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用无处不在,每一项新兴技术的出现,都有可能改变社会,甚至对人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而每一项新兴技术的出现总会引发伦理争议。如基因编辑技术在生命科学领域已经引发巨大的技术伦理争议;又如像生命延长技术、人工生殖技术、遗传控制技术等一样,它们在产生的初期都曾引起广泛的伦理大讨论。在新闻传播领域,新兴技术也在推动媒体进入一个大变局时代,而智能技术把新闻传播带入了一个智能化时代。探索智能新闻的伦理风险、伦理规范,为发展中的智能新闻伦理困境提供解决方案,成为智能新闻时代的一项重要课题。
1新闻伦理
新闻伦理作为新闻学的重要议题之一,经常因为新闻报道中的失范现象引发热议。例如,2020年2月谢玺璋在他的个人微信公众号撰文《新闻应有人性底线——兼谈新闻伦理》,指出《医务工作者怀孕九个月坚守一线战“疫”:“这是最好的胎教”》《流产10天后,武汉90后女护士重回一线》等一些报道缺乏人性化思考与人道主义关怀,违背了新闻伦理。除此之外,虚假报道、有偿新闻、新闻侵权、低俗之风及不良广告也是违背新闻伦理的主要表现。西方传媒业的发展早于中国,对新闻伦理道德的研究也早一些。1904年美国报人普利策在《北美评论》上发表的文章常被视为新闻伦理学奠基之作。普利策主张报人应该有最崇高的理想、最神圣的急于做好事的愿望,对于本身所接触的问题具有准确的知识和最诚挚的道德责任感,应以服务社会增进公益为目的,不应屈从于商业利益或追求个人权利。在我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新闻伦理着重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随着新闻传播实践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学界对于新闻伦理逐渐有了现象学、道德哲学等其他层面的理解。2018年11月,《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预公布,对新闻伦理的释义为“支持和维系新闻活动中人际关系良性状态的自律规范与行为准则”,并指出“新闻伦理”常与“新闻道德”不加区别地混用,但其很少被用于指称新闻活动中人对物的自律关系。季为民也曾指出,“如果要与新闻道德有所区分,新闻伦理更强调新闻工作者和媒介机构在新闻道德诸因素(道德诫命)发生冲突时的理性抉择原则”。其基本原则至少应包含生命至上、依法依规、人文关怀、公序良俗和适当适度等方面。其基本框架在《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19年修订)中有更直接的体现,主要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发扬优良作风、坚持改进创新、遵守法律纪律和对外展示良好形象等。随着社会变迁及媒介技术的迭代发展,媒介生态也在不断变化,新闻伦理也面临新冲击新挑战。基于新媒体跨时空、无边界、数字化的特点,某种程度上,对未来新闻伦理的研究还应具有全球性思维。对于全球媒介伦理的核心理念,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斯认为是真实、人类尊严和非暴力。
2智能新闻的技术伦理风险
智能新闻基于智能基础的发展而出现,算法和算法设计是计算机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产物。当思考智能新闻伦理时,首先必须从技术伦理层面进行反思。而技术伦理要探讨技术出现后对传统伦理带来的改变、技术带来的新伦理以及技术与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从这个层面看,智能新闻伦理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智能技术的出现,使得处于新闻生产幕后的技术从业者进入新闻伦理的视角。也就是说,在考察智能新闻伦理之时,不再是传统的新闻伦理观,而必须用更加开阔的视野,把技术从业者、平台运营者都纳入考察范围。这是智能技术对传统新闻伦理的一个巨大挑战,也是技术所带来的新的伦理问题。智能技术的算法设计过程中,涉及平台运营者对平台及其产品的定位、营销,也与设计者对算法所要完成的任务的理解、对数据以及变量的选择、对算法效果的评价等密切相关。这些工作尽管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无法呈现,但因其都具有人的主观判断,会不可避免地蕴藏着平台运营者和算法设计者的自身价值取向与立场。这些会以“技术中立”的姿态呈现,把包装后的新闻推向前台。算法偏见是智能技术带来的又一个新问题。在算法运行或机器被设定为向周围环境學习时,它们无法根据算法自身对数据的去留、对错进行有效判断,还可能将错误的观念与种族、性别等因素连结起来,从而产生先天性的偏见,而这种偏见对于用户来说完全是不可见的,具有较高的隐匿性。不仅如此,受算法影响,一些特定指向的数据会被过度放大,相应的另一些数据则会被忽略,这对用户来说看似有很多的选择余地,实则可以通过操纵算法得以控制。
3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伦理失范的对策
3.1加强算法透明化和程序道德化
1.算法透明化
编程算法是一般大众很难接触到的新闻生产环节,又对新闻客观性的程度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规避算法偏见是降低人工智能对新闻伦理冲击很重要的方法。算法涉及到小众且专业度极强的领域,透明化则需要将专业术语简单化公布给大众,否则透明化也只是虚有其表而没有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算法透明化还需要政府出台透明的规则约束算法的编排,从新闻生产的源头抑制个人主观情绪带给新闻真实性的影响。
2.程序道德化
兼顾到传播的双向性,在人工智能和新闻理论两方面也要进行双向配合,不能只用新闻伦理去迎合人工智能程序,也要在程序的设置中加入道德和人文关怀。帮助机器通过反复学习和调整拥有对伦理道德规范的正确判断,逐渐让机器达到可以模拟人类的伦理行为的功能,为人工智能搭建人类的逻辑思路,从而让程序化的新闻也一样“有温度”。
3.2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立法是行业有序发展的前提,在人们对人工智能还不能完全把握其发展方向的时候,法律法规有利于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立法要从人工智能技术和新闻行业两方面入手,从人工智能方面要规定技术的使用领域和范围、规定技术的使用标准以保护人类的隐私权、知情权、表达权等基本权利;从新闻行业方面要完善新闻传播方面的法律法规,改进对传统媒体要求,增添更多人工智能在新媒体领域里运用的内容,从行业层面去适应技术的发展和演进。
3.3提升公众和新闻从业者的素养
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领域的运用让新闻传播架构产生巨大的变化,新闻业几乎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作为受众也需要拥有新时代的觉悟,拥有对信息选择判断的思辨能力,对发布的新闻不盲目信任,对自身发布的内容负责任,以及尊重其他人的权益等等,都需要受众自觉提高新闻素质。作为专业的新闻从业者,把握好技术在新闻传播中的参与程度,做好主体把关人的任务,挖掘新闻深度,赋予新闻温度,把控新闻质量而不盲从于市场,要拥有自己的专业判断,这是对当代和未来的新闻人的要求和期望。
结语
随着数字媒体时代的到来,传统新闻业的边界、新闻传播运行机制、新闻生产与新闻消费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这对既有新闻伦理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尽管《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几经修订,但各种新兴传媒形态的快速涌现和发展,使其内容难免有不适应的情况。通过秉持新闻的建设性理念,广大新闻工作者能在新闻伦理失范的困局中化被动为主动,以积极参与的心态,以不变应万变,勇敢应对新传播生态下的各种挑战,助力传媒业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盛国荣.作为当代西方技术哲学问题域之一的技术伦理——兼谈技术伦理的控制目标[J].科技管理研究,2010(10)
[2][美]W·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M].段德智,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32-33
作者简介
王慧妍(2000.4-)女,汉族,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人,本科,新闻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