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丽,殷欣童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 100191)
鲁迅曾在许多杂文里多次“提到”或者痛斥过杨荫榆,这在文学史上已是不争的史实,毋庸赘言;而使鲁迅的观点遭到明显质疑的另类事实,就是杨绛在80年代撰写的《回忆我的姑母》一文,出人预料的是没有尝试为这个“可恶的人”申辩,[1]而是在历史争议最大的女师大学潮事件的位置上留白,从已知社会波动中“被固化”的人物形象,反观并呈现社会波动造成的误解,以“类志传”形式,去舆论化,节制主观描摹,还原人物真实形象。顺序记录诸种家庭与社会的琐事,用“不喜欢她”的小侄女的“冷眼”,去审视杨荫榆坎坷的人生经历。读者会明显感受到,两位作家笔下的杨荫榆,呈现出“截然相反”的样貌,读者该如何看待这一文坛“怪象”?要揭开谜底,恐怕还要细品杨绛的文章。
这篇文章应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想了解”杨荫榆“生平”的愿望,伴随《回忆我的父亲》而来,因而可以从这两个重要的写作缘由入手。社科院给杨绛的信中说,“荫榆先生在日寇沦陷苏州时骂敌遇害,但许多研究者只知道她在女师大事件中的作为,而不了解她晚节彪炳,这点是需要纠正的。如果您有意写补塘先生的传记,可一并写入其中。”[2]141可以看出社科院一方主要希望通过了解杨荫榆“晚节彪炳”,即与“人们熟知的”“女师大事件中的作为”截然相反的形象,从而纠正研究者误区。此外,似乎不须专人立传(除去书信客套和避免劳烦的好意),作为杨荫杭传记一部分附属即可。但杨绛对这两点并未照做,她没有着意描写“骂敌遇害”一节,并不是文中说的那样“不大知道”,对比苏雪林等人对这一事件的描写,作者的描写是最贴近史实的,但她只是按时间线简写了来龙去脉,内容比重很少;杨荫榆的传记独立于《回忆我的父亲》存在,可见作者对杨荫榆的回忆足够丰富。对人生两大事件寥寥几笔,而洋洋抒写其余,形成大故事外的琐话,这是突破传记传统的一种写作方式,其中展现出作者对叙述信息和叙事角度的选择和把控,以及对杨荫榆经历的人性体察。
《回忆我的姑母》“以印象表呈主见”,以“我”为总叙事者,“我”的记忆为核心,父母亲、祖母、二姑母等人的记忆为辅助信息,构建了对杨荫榆的印象表述。因而这篇文章的总叙述者虽然是“我”(小侄女杨绛+成年作者杨绛),但是由多个叙述者分别完成的,总叙述者使多人口头叙述转为统一的书面叙述,作者的写作复现了这一切,对事件的连缀过程穿夹了一些个人的感想和评价。父亲作为杨荫榆的兄长,和她的交流较多有关教育社交方面,在杨荫榆被骂“落水狗”回返苏州最初的时间里,唯独和他“有说不完的话”。母亲对其家庭生活方面有所照顾,小侄女叙述者和成年作者化身的叙述者作为自由的、贴近但“不亲近”的角色,对三姑母行径发出个人见解,兼涉教育社交和家庭生活两方面,因而细分起来,这篇文章用避重的写法避开了杨荫榆牵涉的重大历史事件,只是避免了正面的冲击与龃龉,所记的家庭内外事件和场景连缀起来可以找到一条草蛇灰线,即杨荫榆诸多“坎坷别扭”的细节,通过展示这些细节使读者理解,为何女师大风潮中她成了明枪暗箭的靶子,感慨她“坎坷别扭的一辈子”,[2]161继而用和翻案文章不同的叙述形式达到重塑三姑母形象的效果。
以“反”衬“正”是这篇散文最为突出的艺术手法。作者常常是从“不喜欢”“不擅长”等入手,表面是在写三姑母的“不是”“不行”,但事实上却生动展露了三姑母生活中多种角度的可爱、可敬甚至可亲之处。这篇回忆散文将三姑母放置于大量史实和诸多生活场景之中,不仅还原历史,而且还充分展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文中的以“反”衬“正”,表现得极其自然,没有任何雕琢的痕迹,文章总体给人“拉家常”一般的亲切感,恰恰构成了这篇散文的非同寻常。
三姑母在以往的文字记载当中,并非“光鲜靓丽”,相反却是被“污蔑”为“落水狗”的“反面”人物,但经过作者的描述还原历史现场之后,三姑母在诸多历史事件以及史实当中,却呈现出较多人性“善”与“美”的特质,作者在表现这些特质的时候,采取了渐变与隐蔽的方式。作者好像是在慢慢揭开一扇不大不小的“窗户”,让读者由“窥见”人物的部分逐渐展开至人物的整体,由暗至明,读者的视野由窄至宽。作者的表现方式透露出掩饰不住的智慧。
一般回忆性散文,大多直接叙述与人物绵密的情意、美好的记忆,很少提及不足甚至缺点,这似乎已成为一种常态。但是杨绛在写三姑母时却是大胆地“反其道而行之”,她几乎通篇都在讲自己“不喜欢”三姑母以及三姑母的“笨拙”(绣“十字布”)、“不像样”(舞剑),尤其是苏锡方言称之为“开盖”(请客后的自寻烦恼)等。但实际上,作者在叙述这种“不喜欢”的过程中,同时将三姑母的种种“美德”以及独特个性充分显露出来。这是作者构思的巧妙。比如文中讲到作者为三姑母做过一次“绣工”,文字表面是在“抖落”三姑母“歪歪扭扭的手工”,但实际却展现了她热爱生活的一面:
三姑母喜欢绿色,可是她全不会布置。我记得阴历除夕前三四天,她买了很长一幅白“十字布”,要我用绿线为她绣上些竹子做帐围。…… “十布”很厚……很费事;她一定要在春节前绣好,怕我赶不及,扯着那幅长布帮我乱绣,歪歪斜斜,针脚都不刺在格子眼儿里,许多“十”字只是“一”字,我连日成天在她屋里做活儿,大除夕的晚饭前恰好赶完。三姑母很高兴,奖了我一支自来水笔。……我倒并不图报,只是看了她那歪歪扭扭的手工不舒服。[2]148
这段文字,详细述说了杨绛被迫当“绣工”的经历,三姑母因“着急”而亲自“披挂上阵”,而她的“绣活”却是“歪歪斜斜”“歪歪扭扭”。表面看去都是对三姑母的“埋怨”,而实际这段文字透露出更多关于三姑母的正面信息,即她虽然孑然一身,但是依然热爱生活,甚至生活质量依然比较高;她偏爱绿色,生活颇有情趣;高兴的时候,也懂得给别人一点奖励,虽然那奖励不太丰厚。“十字布”的绣工虽然比较差,但毕竟还“会做”,与下文讲的她还“会舞剑”(虽然舞得不像样,与“小说里写的一片剑光,不见人影”完全不符,但是也还是能够“两手各拿一把剑,摆几个姿势”[2]149)无形中构成了“一文一武”。 绣“十字布”与“舞剑”,同时上演,杨绛成功地用三姑母的所谓“笨拙”衬托出了她的“文武双全”。作者此处还一再强调自己并不喜欢三姑母,但实际更说明三姑母的可爱之处独具客观性。
作者还将三姑母最美好的时期与最不堪的“罪名”放置在一处,也是作者机智的表现:
我父亲笑说:“别‘博士’了,头发都白了,越读越不合时宜了。”我在旁看见她头上果然有几茎白发。一九二四年,她做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从此打落下水,成了一条“落水狗”。[2]148
原本差一点就成为女博士的三姑母,自从做了女师大的校长,则变成了一条“落水狗”。作者把三姑母人生中“最光鲜”的经历与被“赐予”的最不堪的骂名放置一处,寓意颇深。这两个形象无形中形成一种对比,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事实上,杨绛是很为三姑母抱不平的,只是作者未将这种“不平”直露出来而已,她是用了“衬托”的方式,隐晦地表达了作者的历史观。未能读博,虽然是一种“遗憾”,但对于已经拿到硕士学位的三姑母而言,已经是一种幸运,而得到“落水狗”的骂名,则无疑是一种“不幸”。未能读博的“遗憾”与被误解而冠以“落水狗”的骂名,这“幸运”与“不幸”的对峙与交错,实在是既“经济”又“卓有成效”,作者把最“光鲜靓丽”的史实与最“不堪”的“历史定性”放置一处,还达到了彼此相互调剂,使沉重的话题自然削减些许沉重意味的客观效果。
我们可以看到,叙述者小侄女杨绛没有全部分担作者意识,并且极大地逆转了作者意识,使文章的言与情发生疏离,这也就是为什么小侄女杨绛反复强调自己不喜欢三姑母,而字里行间又流露出设身处地为她着想、叹惋的叙述层面的原因。这篇文章和《回忆我的父亲》一样,是“一份材料”,采用类志传的方式,保持“时间满格”叙事,反映出对历史的忠实。对争议性历史事件避重,达到无声胜有声、“缺席的在场”的艺术效果。对作者自己而言,是记忆的倾吐,对三姑母杨荫榆来说,则是一份人生档案的重要补漏,琐话中的杨荫榆形象被湮灭正是历史事件带来的恶名造成的。
潘光旦论人格“至少有三个方面:一是一人所以同于别人的通性,二是一人所以异于别人的个性,三是男女所以互异的性别。”[3]“通性、个性、性别是尽人而具的,不过三方面的先天的秉受与后天的培植又往往因人而异;就某一个人论……也许三方面之一或两方面特别发达,成一种偏倚的现象”[3],杨荫榆即为呈现这种现象的典型女性,《回忆我的姑母》中她的重视礼仪、怪癖、不合时宜等个性特征与大众通性绞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人格的扭结。
三姑母杨荫榆外貌“不令人感到美”“也不能算丑”,肤色黝黑,双眼有神,有两个细酒窝,略高于中等身材。这样的女教育工作者不能使人望之可亲。加之“人靠衣装”的影响,杨荫榆的衣着不合大众审美的口味,不喜女性化,不因时而变,杨绛提到在自己的婚礼上杨荫榆穿了一套五六年前的白衣裙,不合贺新婚的规矩,也不合近年衣饰的规矩,怪癖而落伍。这风格多年如此,徐志摩日记有一段杨荫榆的穿衣描写,其留美时期穿了与国外环境不相宜的旗袍,打洋伞,显得突兀另类。站在杨荫榆的立场上,这种衣着打扮应该有她的道理,杨绛说这是她一贯的怪癖,此前在女师大“整天披起钟式斗篷”[4]的打扮也是引人注意。再者近年家庭多变故,自己不在意,也无人为她的置衣留意。事实上细究起来,杨荫榆未必没有花费心思考虑自己的服饰是否适应场合,她参加婚礼的衣裙和鞋子是成套的白色,显然是搭配过的,在旧衣中选择出一种套装,且是初到东吴大学教日语时置备的工作正装,正说明授课礼仪和婚宴礼仪都是杨荫榆按自己的方式用心体现了的。特别的两点在于,杨荫榆穿过耳洞,但“针眼早已结死”“从未戴过耳环”[2]142;裹过脚,但穿“合适的鞋子”,不当“小脚娘”,这说明作者的祖父母曾按照旧式家庭女子的装扮约束过杨荫榆,她或主动或被动接受不得而知,总之在成长历程中这些束缚均被她自己解除了,她从一个旧家族三小姐变成了用教育改变自身改变社会的新女性。
杨荫榆从外到内都是不合群的,与“两位脾气怪癖的姑太太”相比,这位三姑母的怪癖比二姑母更重。《回忆我的姑母》记录,她经常因为自己的怪癖陷入麻烦和尴尬的境地:不知道如何与孩子亲近,以致遭到误解;努力打扮订婚的“三姐”,却摆弄不好发型;喜欢大家都厌恶的“强盗猫”,被孩子们视为敌方;在校务会议上责备已经尽力救人的老师,会后又自己后悔;同情“怪物”学生,与学校意见不合不惜辞职,诸如此类“怪事”不胜枚举。在杨绛笔下,这些“怪癖”都透着一些可被理解的真性情,她不善与孩子打交道,可她也会在“我”帮忙判作业时不吝夸赞,绣完十字绣后奖励“我”自来水笔;满足大家的提议,表演舞剑;喜欢“强盗猫”,是发觉它“标致”,更同情它被大家冷落;替“怪物”学生鸣不平,是为学生前途着想,不愿影响他的一生。
而杨荫榆的“怪癖”脱离了这层对其秉性的了解后,在交游不深的人眼里就极易留下恶感。徐志摩1919年的留美日记中描摹了当时活动在伊萨卡的十位女留学生,“一位有一位的特色”,杨荫榆和杨绛的姐姐杨保康在列,“……我们的大本营,就是杨监学先生的统辖地。这勃拉恩党,除开党魁老杨外,是他的侄女保康,吴、袁及丁。保康直直落落,本来也不至于讨厌。无如受了他姑母的影响”“连着中国女人通有的劣性(后天的),结晶成了一股奇形怪相。说她笨,倒不是笨,说她傻,也不是傻。总之是毒气太深,仪止过欠。”[5]这段对杨保康个性的形容尽可映照出一个“小杨荫榆”。
但结合《回忆我的姑母》来认识杨荫榆,会发现这个人物形象并不负面。像日记中记录的杨荫榆讲演的情形,她言由心生,敢怒敢为,社交时不擅曲意缓和的表达。“起头推托,后来经不得行人口给,就慨应下来。那里知道一说,到惹出许多闲话来了。”“就他说命意来说,到是句句金言,我就很钦佩他的敢言不惮。”她的口无遮拦受到诸多听众的强烈不满,“无如她说得太啰(嗦)了——她骂人了——她于是触怒人了!那之一人”[5],由此可见杨荫榆嘴下不留情,口舌易生是非,焉知不会为他人的口舌是非牵累。这段描写是珍贵的材料,记录杨荫榆性格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起头推托,后来经不得行人口给,就慨应下来”,二是“敢言不惮”,前者表示杨荫榆受到了他人的煽动更改意愿,这正是杨绛所谓“喝米汤”,[2]159诸如此类受到催化而行动又自我懊悔的事在《回忆我的姑母》中发生了不止一次。后者表示她的勇敢,讲演不仅有据理力争的部分,还有过饱和的情绪渲染,以至于突破了讲演的情理界限,激起众怒。
想要通过留学研习,投身教育改变命运,但被记住且嘲讽的依然是她的离婚独身,她在家庭以外被大众认识的形象,就像鲁迅《在酒楼上》说的“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6]杨荫榆和娜拉并不相同,娜拉曾有过幸福家庭,幡然觉悟后出走,而杨荫榆从少女时期就或隐或显地无法得到足够的幸福,母亲笑她“鼻子向天”的相貌,硬把她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傻爷”,二姐与她性情不甚投合,侄子侄女也“不喜欢她”。她的出走留学是自始至终由自己刚强的意志支撑的,因此她比娜拉缺少温柔,也正解释了为什么这位“翻版娜拉”没有得到更多人的同情。
杨绛提及女师大事件时,将杨荫榆两个对比强烈的人生境况放在一起,出国留学前学生和亲人送行时杨荫榆的意气风发仿佛转瞬间就成了“落水狗”的狼狈失意。这种断崖式的呈现使人心头徒然升起一股冷气:因何昔日留美时期受学生爱戴,上任校长后遭到众人唾弃?日本学者樱庭弓子曾提到这样一个矛盾,“对于贤妻良母,杨荫榆不屑一顾,但她相信自己能够为提高女子地位做出贡献。然而当她亲自担负起教育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并为之努力时,则又不自觉地成了贤妻良母主义者和被批判的对象。”[7]
这种独特的人物维[8]是杨绛书写的扭结人格之表现。杨荫榆认为,女子不应被家庭牵羁而失去社会作为,她在青年时期已有相当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在她留学日本和欧美后,归国担任一系列教职的活动中逐步体现,但责任意识的萌生应在少女时期甚至更早。旧式女子出入坐轿是合规矩的,孙犁写妻子少女时看戏,“虽在本村,也是套车送到台下”,[9]杨荫榆“不坐轿子,步行上学,开风气之先”[2]144,是新式女青年的“做派”。杨绛文章描写的杨荫榆的失败婚姻,可以看到杨荫榆当年对于嫁给不理想的丈夫后反抗之激烈程度,不亚于祥林嫂再嫁时撞香案闹自尽,虽说熬过了婚礼程序,但她不能接受即将开始的新婚生活。苏雪林在《几个女教育家的速写像》[10]第二篇“杨荫榆女士”中从好友高晓岚之口,也转述了这场结婚风波,称杨荫榆初到夫家的两天试图鼓励丈夫改掉恶习,一同从事为社会有贡献的事业,但遭到丈夫的谩骂和掌掴。苏文斥之“没有知识性情又粗暴”[10],而杨绛笔下的杨荫榆丈夫是个“傻爷”,照杨绛父亲的印象来说,“嬉着嘴,露出一颗一颗紫红的牙肉[2]143”,涎水流淌,确凿是智力受损的傻相。如此对看,苏文表现出的形象便有疑点:这样的人怎会和杨荫榆围绕社会文明话题对峙得有来有去,怎么跑出“牝鸡司晨,惟家之索”一类读书人的“文骂”?若杨绛一方叙述为真,苏文就落入谣传的无稽,杨荫榆必不会对傻子起劝导之心,追问“一定不能和我合作了吗”[7]。因此,这篇文章转述中的形象与史实或有较大出入。苏雪林撰写此文的时间为结识杨荫榆之初,[11]属“久闻其名后见其人”,心中预留下了关于这位女师长“严肃可畏”的印象,以高晓岚的描述做基础,加之个人心里印象,断不会写杨荫榆跑回娘家“躲起来”的那种退缩和畏惧。高晓岚的倾谈是根据何人所言形成并无从知晓,虽然毕业于女高师,但亲口听当事人讲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可能性微小。苏雪林另一篇《悼女教育家杨荫榆先生》也侧面证实了她作为同情者的记忆贻误。文中说杨荫榆“是被敌军踢下桥去,又加上一枪致命的”[11],但杨绛的形容并不一致,而是被“开一枪”后抛入河中,又“连发几枪”至“河水泛红”。此类“二次转述”,应知可信度不高。其次,《几个女教育家的速写像》写的杨、蒋新婚冲突的对话有戏剧味,是文学创造过的一个理想对话。苏雪林进行的文学转写,是以“杨荫榆的同情者”[2]161立场,突出其“女界先觉者”形象,试图祛除杨荫榆身上的污迹。而杨绛描写的可贵之处在于节制主观描摹,还原杨荫榆的真实形象。她在恶声前不翻案,不碰撞,只呈现作为感知者的印象。
《回忆我的姑母》篇末说她“多年在国外埋头苦读,没看见国内的革命潮流;她不能理解当前的时势,她也没看清自己所处的地位”[12]。杨绛对杨荫榆在女师大事件种种作为和遭遇的论定里,“革命潮流”“当前时势”“所处地位”映射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问题。在杨荫榆留美期间,国内学生受五四革命洗礼,对政治动向和青年社会责任甚为热心,且“教员支持学生运动已是常态”[13],19世纪30年代学生思想和左翼文学思潮呈正相关发展也说明了这一破竹般的早期趋势。学生方不满之处主要在杨荫榆对校务的处理。具体有三:对延迟返校的文预二年级学生和教哲系学生惩罚不公;教员聘用缺乏斟酌;阻止学生参与政治活动。这三点矛盾可以在杨绛文中总结出一些根由,杨荫榆关爱学生,但不希望学生把学业和政治混在一起,提倡“镇静稳健”[14],不鼓励学生头脑发热意气用事,为政治荒废学业是她心头的忌讳。
杨荫榆在这种情况下错误地认为学生应当以尊敬师长、专心学习为要,“屡次宽令告诫,冀其改过自新”,劝告无果,“扰乱秩序,侮辱师长”[15]的情形愈演愈烈,1924年5月24日《女师大周刊》上刊登的杨荫榆文章称“曾将少数害群分子除其学籍,用昭惩儆。至于循谨好学之子,亦经谆谆劝勉,以冀蔚成国家有用之材。”[16]为保证校内学生及早稳定复课,这位激愤的校长失望决绝地开除了害群之马,实属无奈而别无选择。杨绛文中回忆她在苏州任职时为“怪物”学生的去留和校方争执,她可以接受“年轻人胡闹”,但当时的反抗学生“咆哮开会”“横加搜索,信口喊打”“摩拳擦掌”“气焰熏天”,已突破杨荫榆作为校长的底线。
女师大教务长薛培元因反对学生张贴抵抗校长的捏名帖,被学生以相同的贴捏名帖的方式对待,于1925年4月3日受到革职处理。学生与杨荫榆的冲突已势不可当,这是校内情况。校外的社会舆论冲突更加严重,作为杨荫榆同情者的李四光在《现代评论》发文,试图还原八一清场当日状况,遭到鲁迅回击,教育上失去师生间和谐关系,社会上失去舆论维护,此后杨荫榆腹背受敌,彻底沦为毫无招架之力的“落水狗”。苏雪林文章提到过一次杨荫榆的愤怒,她对女师大事件的骂战没有什么反应,但创办二乐女子学社时因人造谣而失去生源,她着实愤怒了,她的愤怒是一种选择,她在乎教育大于名誉,为了教育事业争取的一切可以损失个人的名誉。
为学生发声的教师一方,以鲁迅为标志,从《忽然想到》第一次谈论女师大事件开始,痛打杨荫榆、将章杨二人作为教育勾连政治的昏庸腐朽的代表,鲁迅的表现不亚于一个“扬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的意气青年,措辞犀利,酣战不休,而且在和学生许广平的通信中已将杨式修辞补给为二人日常交流的语料,屡次用杨荫榆文章中“勃谿”“教育之前途棘矣”等词句以作嘲谑[17],于公私于情理,杨荫榆都是鲁迅憎恶的人物。他认为杨镇压学潮的手段歹毒,对学生无所不用其极;治校如治家的教育观念是封建家长制,奴役了学生的思想;结党营私,遭到抵制后挽留教员是在邀买人心。除此之外,时任北大教授的陈源等人站出来为杨发声,一概被视作“杨家将”,起到了截然相反的作用,《闲话》《并非闲话》等几个精准博弈的回合之后,无人再替杨荫榆辩驳。
鲁迅不经意间通过批判造成了一种思想垄断,长久,近乎“洗脱不净”[18]。他已将杨荫榆当作一个符号,武者君《温良》的比喻“凶兽和羊”,在鲁迅第一次就女师大事件公开发表言论的文章《忽然想到》中借用并校正为“凶兽样的羊,羊样的凶兽”,这与经鲁迅之手调整过的许广平《一生一死》那“洋火腿”,隐隐有照应。群情激奋下的群体事件必然会拉出一个看似始作俑者的“领罪”羊,这羊也许未有过变为凶兽的时刻。问题尤在于,女师大事件变成了杨荫榆人生永恒的黑点,鲁迅为代表的批判文章公诸于世占据话语权高位,加之学潮后的五卅惨案中刘和珍的牺牲,驱羊一方的师生带给社会极大震动,无人探查学潮中的女校长身败名裂之余有无可供理解的心态。
《回忆我的姑母》开篇即言对她的教育事件不了解,但杨绛注意到这一成为冤案的历史陈迹,她以智性的写作,代替被历史误判为罪人的死者展开她个人私藏的几件遗物,这几件遗物上虽没有太多改写历史的证据,却拼贴出死者生前未曾示人的人性。这篇文章的写作,是从旧箱笼里拿小物什,和鲁迅手里的大钟鼎有不一样的影响,不够响亮但足可撼动人心。它在划定是非界限的角斗场以外开辟了一个人性的观察场域,在这里使读者放下成见,去除舆论,用不经意的角度达到了歌扬的目的,完全颠覆鲁迅笔下的杨荫榆形象。通过对人物维的把捉让读者重新认识杨荫榆,同时引起有关真相正义的理性反思。
在鲁迅和杨绛笔下,给读者分明呈现出两个截然不同的杨荫榆。
在20世纪20年代,鲁迅分别在《记念刘和珍君》《忽然想到(七至九)》《并非闲话》《我的“籍”与“系”》《咬文嚼字(三)》《补白》《答KS君》《“碰壁”之余》《寡妇主义》等文章里,要么“提到”杨荫榆要么给予痛斥与挞罚。其中在《忽然想到(七至九)》《女校长的男女的梦》《碰壁之后》《寡妇主义》等文章里,把杨荫榆完全划到了“统治阶级一边”,俨然就是段祺瑞及章士钊的“爪牙”。鲁迅笔下的杨荫榆就是“毒寡妇式教育”“恶婆婆式管理”,充满武断、专制和压迫,“可恶,卑劣”。而杨绛笔下的杨荫榆,既懂“绣工”又会“舞剑”,差点在美国读了博士的教育硕士、少有的女才子。一个是与“军阀沆瀣一气”的“落水狗”;一个是一生都“别别扭扭”、但敢于“开风气之先”的知识女性、中国第一位女大学校长。面对这两种形象,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会产生疑惑,到底谁说的更符合史实?我们该相信谁?
其实,无论鲁迅还是杨绛说的都是事实。我们过去已经习惯了“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好像既然是一个“恶婆婆”,就不能与“热爱生活,喜欢绿色”“热心教育”等相联系。客观地说,无论鲁迅还是杨绛都没有撒谎,说的都是他们眼中的事实,只不过,他们看到的都只是杨荫榆人生中的“冰山一角”,鲁迅看到的是女子师范大学里镇压学生的杨校长;而杨绛看到的是经历坎坷但富于人情味的别别扭扭一辈子的“三姑母”。
杨绛在写杨荫榆时,用的是“史笔”,是“皮里阳秋”、绵里藏针,这是古文的写法,在杨绛笔下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丰富了中国文章写作的美学手段。在杨绛笔下,通过点滴细节,勾勒出杨荫榆的身世、遭遇及性格;描绘出杨荫榆的单纯、实在、性格扭曲的特点,同时也写出了她全身心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热爱中国文化、19世纪二三十年代杰出知识女性的形象;凸显了杨荫榆作为旧式知识女性的事业心及作为女教育家的功绩;交代了她“死亡”的真相。
与鲁迅的不同之处是,杨绛对三姑母的态度非常复杂。杨绛认为“三一八”惨案中,三姑母是有责任的,但是充其量只是一个“替罪羊”,而鲁迅则认为她是“罪魁祸首”。杨荫榆自己也觉得此事,自己有失职。
就两位作者自身而言,鲁迅是“横过来站”的,做好了迎接“攻击”的准备;杨绛则是寓褒于贬,对于三姑母有不满意的地方,但还是认为她是一个女英雄。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不在意别人的眼光。鲁迅是轻蔑、看不起;杨绛是眼珠都不转一下,这是两位作者一致的地方。虽然,鲁迅与杨绛对杨荫榆的看法有天壤之别,但并非意味着“矛盾”。鲁迅批评得也对,只是时代不一样,杨荫榆1936年以后的遭遇及生活状况,鲁迅无从知晓,所以二人都有各自的道理。可以肯定的是,杨绛对杨荫榆的这篇回忆文章,在19世纪80年代初期的散文作品当中,应该是回忆文章的巅峰之作、经典之作。杨绛笔下的杨荫榆之死,并非简单的“落水狗”三字就能诠释得清楚的,为了使更多同乡女子免受侵略者的凌辱与蹂躏,她以同样的弱女子之躯,勇敢地面对将“潇洒地杀人”看成是种游戏和娱乐的刽子手,这与人们向被侵略者打死的中国英雄将士抱一种敬佩之情,确是大异其趣的。杨荫榆就像女版的子路,枪打出头鸟,纯乎一圣徒的角色,使人不由得联想到“替罪羊”。
“替罪羊”起源于《圣经》,上帝要考验约伯,要求他将儿子送到指定地点,杀子献祭给上帝。约伯虔诚地照着去做,上帝亲见约伯的真心实意,考验通过了。于是上帝放过约伯的独子,将约伯带来放过的小羊,替代他的独子,杀戮献祭。替罪羊一说,后来演变为殉葬、殉道、代人受过者的称谓。而其中最为著名和经典者,则首推耶稣,为了全人类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上帝之子为人类赎罪,走上了刑场;苏格拉底则是为民主制度,被雅典贵族法庭以教唆青年人行为不端的罪名判处了死刑。尽管苏格拉底只要认个错就可以免于起诉,最后还有逃走流亡活命的机会,但都被他拒绝和婉谢了。从此,替罪羊由献祭的无辜牺牲,升华为为人类赎罪,肩着黑暗,通往光明的殉教者、殉道者的别名与通称了。杨绛翻译过柏拉图的《斐多》[19],正是柏拉图对话录中记叙苏格拉底之死的名篇。说杨绛在潜意识中把她的姑母杨荫榆看成替罪羊或许并非空穴来风,生拉硬扯。
杨绛笔下的杨荫榆,是代人(章士钊)受过的牺牲品,更意味着“走错历史房间”的时空错位。本来是保护了自己同胞的大义之举,结果却被误认为是“落水狗”,与历史上诸多写到的英雄牺牲的场景构成一个巨大反差。阿庆嫂懂得“智斗”,但是杨荫榆不会,仅仅是见义勇为,似乎是一种暗淡背景中的“吊诡”。地点、行为与阿庆嫂极为相似,本质上是一致的。但杨荫榆因性格的原因,担当不了智斗的角色,只能当“落水狗”。杨绛本人未必认清这一点了。杨绛对于侵略者的态度是不屑的,所以采用了“淡化”的处理方式。
对于杨荫榆的不同看法,恰恰说明任何人在不同时段都可能是多面的、多维的。即便是鲁迅本人,不也为了生计,从1912年到1926年,委身于教育部,实际是受蔡元培这个老乡的关照,当了14年的“佥事”吗(每月300大洋)?在1926年之前,他也写出了《呐喊》与《彷徨》,我们能说鲁迅一方面拿着官饷,一方面掘着政府的“坟墓”吗?过去,文学史里只讲那个“五四”前驱的勇士,而将“佥事”一事“忽略不计”,试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每月可以进入300大洋的“佥事”,恐怕鲁迅无以为计,生存问题没有解决好的话,恐怕创作便无从谈起。这样说来,所有读者都要感谢这个“佥事”的职位,否则,我们可能看不到那石破惊天的《呐喊》与《彷徨》了。我们不能说写《呐喊》与《彷徨》的鲁迅才是鲁迅,拿官饷的鲁迅就不是鲁迅。
话说回来,即便在鲁迅早期的文章《纪念刘和珍君》里,不也还有比较温和的“杨荫榆女士”的称谓吗?[20]这是鲁迅对杨荫榆最为“客气”的一个称谓。“杨荫榆女士”与“落水狗”,可以同时出自鲁迅一人之笔,那么在鲁迅与杨绛笔下呈现出不同的杨荫榆,何足怪哉!
杨荫榆的一生,荣也秉性,辱也秉性。“孑然如老尼,顾性卞急,不能容人过,往往与人龃龉,尽基于此。”[13]她自己曾说过,“其实大事业需在小事上着手,不必惊天动地,荣誉当得之于己身之后。”这何尝不是一句谶语,劝学慰己,到头来都是这一句。
历史是一次运镜一次成型,人物的功过都是处女秀,没有任何事件中人能够将一段被压抑的经历推翻重来或者填补上几笔漂亮话,但杨绛对杨荫榆的同情一瞥,排摒了舆论不堪搅扰的嘈杂,寄寓了察世观风的理性史观,因为它的存在,会有更多的读者不经意间放下成见,去抚摸那个“伤残的心灵”。当“坎坷别扭的一辈子”随着那具“来不及刨光,也不能上漆”的棺材匆促沉入大地的埃土,《回忆我的姑母》则是对杨荫榆的一个温柔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