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下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1-12-02 19:52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学院

蔡 乐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 102442)

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状态下,特别是近几年在国家不断加大扶贫支持力度的情况下,学生资助工作的成果已经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由于“非典”疫情(2003年)发生在新资助体系建立之前,而且近十几年我国并未再出现类似的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因此,学生资助的应对经验并不充足,资助体系针对性改进空间较大。2020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在某种意义上,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一次应对公共危机和自我提升的机会。本文以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在此次新冠疫情期的资助工作为例,对疫情后的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形势和策略进行分析和预判。

一、公共危机事件给学生资助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公共危机事件是指一种危及全体社会公众的整体生活和共同利益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2020年1月起爆发的新冠疫情就是一次重大的公共危机事件 。2020年1月,新冠疫情大面积爆发,中国及中国境外患病确诊人数激增,截至2020年12月1日,中国累计确诊93 582人,累计死亡4 750人;中国境外累计确诊超过6 349万人,累计死亡超过146.9万人,且全球新冠肺炎确诊和死亡人数仍在不断增长中。从确诊人数、死亡人数和疫情波及范围等维度考量,本次疫情已远超2003年的“非典”疫情(全球“非典”确诊8 422例,死亡919例),需要全球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因此在级别上应属于1级(特别重大)危机。

在本次疫情防控期,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在校隔离约30人,约4 600名中、高职学生均按照国家和学院要求在家隔离和学习,实行疫情期每人情况自报制度。受疫情影响,约有300名学生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无法外出打工,家庭收入锐减,学生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个别学生因缺少满足网课需求的手机和网费而难以跟上教学进度;部分学生出现了应激性的情绪甚至心理问题,学生资助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以重大公共危机事件来定性本次新冠疫情,符合疫情发生的现实情况和实际影响力,有助于从更高的站位,从更严谨、科学的角度做出形势研判和工作应对。

二、疫情期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期,学院学生工作部联合各系部、校区,紧跟、领会上级会议精神,提前筹划,从经济援助、心理疏导和舆论宣传等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针对性的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了全体学生平稳、安全度过防疫期,同时也扩大了学院资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成效显著。

(一)学习领会上级精神,高度重视疫情期资助工作

面对疫情,我国从中央到地方迅速做出响应:2020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针对疫情重要讲话;2月10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2月13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20〕43号)。

学院从1月27日起全面进入新冠肺炎防控期:校内网络通讯工具第一时间发送从中央、北京市到学院的各级防控工作通知,供全院教职工学习领会精神;学院中层以上人员停止春节休假,每日到岗,24小时待命;学生工作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仔细研读北京市教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工作通知,本着对全体学生高度负责,重点帮扶受疫情影响严重困难学生的态度,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严格逐级落实各级、各类资助政策。

(二)提前筹划,保证疫情期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春节期间,在收到上级相关通知文件后,学院学生工作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已有的校内临时资助相关制度规定,拟定并向主管领导上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方案”,对从疫情期摸排、临时性资助到常规资助发放等学院特殊时期的资助工作进行了逐条梳理,在获得学院领导审批后,学工部通过学院网络通讯工具将方案下发到各系部、校区,保证了疫情期学院资助工作的平稳、规范和有序开展。

(三)专项慰问在鄂学生,确保疫区和特定群体学生的稳定

此次疫情防控,湖北胜则全国胜,北京高校湖北籍学生情绪稳定,在家自我隔离,则是为北京高校有效控制疫情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保障在鄂学生的基本生活,让学生们感受到来自学院的关怀和温暖,学院开展精准排查,3月初通过企业微信向23名在鄂学子推送了《致在鄂同学们的一封信》,并向每人银行账户发放1 000元慰问金;3月底,为满足学生网络教学需求,又向每人银行账户发放500元手机网络流量补贴。

依据疫情期资助工作方案,学院各系部、校区从2月上旬开始积极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学生情况排查工作。排查对象涵盖全院所有在籍学生,重点询问疫情对已资助学生(获助学金学生)的影响,同时对尚未纳入助学金范围的因疫情致困申请救助学生进行情况核实。截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学院已为42名受疫情所困无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44 800元。

(四)配合教学工作,积极开展通讯需求类资助

为保证“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落实到位,学生工作部和各系部、校区教职工在确保学生隐私不外泄的基础上,对低保、低收入和老少边穷地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专项需求排查工作,已对1名北京北郊福利院的学生(孤儿)和数名西北边远贫困地区学生提供通讯工具和上网流量等资助近万元,保障了这些学生的网课通讯需求。

(五)重视心理引导,以学生心理需求为导向解决问题

学院学生工作部注重疫情期的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注重在“引”上下功夫,在“心”上见成效。针对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的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工作部及时提供心理健康贴心服务,先后利用“企业微信百事通”和“农职小微”推送《致农职学子的一封信》、心理公开课、心理文章和心理调查问卷,总结归纳形成全院指导性心理调查报告,指导学院各校区开展心理减压疏导工作;协同完善心理健康课程资源建设,推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线上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理性对待,避免产生压力情绪及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他们调适心理,平稳平安度过疫情期。

(六)积极联系主管单位和主流媒体,宣传工作动态

3月初,学生工作部将学院疫情期特别资助工作动态整理后报送至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疫情期各校的资助宣传工作。3月23日,《现代教育报》以“上网流量补贴、云勤工助学——北京精准资助,解决学生‘疫’路之困”为题报道了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和北京信息职业学院等多所北京市属高校的疫情应对举措。4月23日,学院“学生防控工作注重做好五个重视”在《北京日报》客户端的“思想 温度 品质”版块刊出,学院帮扶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共克时艰的工作在主流媒体得到宣传,学院学生工作(学生资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较大提升。

三、疫情后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一)疫情后的学生资助形势

在新冠疫情前,很少有人会思考资助工作与大环境之间的关系(这里所指的“大环境”,主要指经济大环境)。我国多年来保持的经济高增长,让学生资助工作收益颇多,财政支持力度一直保持着较高水平,在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市级财政年度学生资助专项近五年来都保持在30亿元左右的量级。但疫情后,学生资助工作发生了变化。

1.宏观经济形势迫使财政收紧,对资助资金科学、合理使用提出更高要求

1—2月,全国累计一般公共财政收入为35 232亿元,同比增速较前值回落13.5个百分点至- 9.9%。其中,全国税收收入31 175亿元,同比下降11.2%;非税收入4 057亿元,同比增长1.7%。考虑到1月前3周经济活动基本正常,1—2月税收收入减少主要来自疫情冲击对2月经济活动的拖累[1]。3—4月,由于全国隔离防控措施对经济生产生活产生持续影响,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低于1—2月。

尽管本次疫情仍未结束,但其已对全国乃至全球经济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本次疫情又与全球经济调整期重叠(美股近期多次的熔断和暴跌已经基本可以判断出,全球经济将紧随美国开始新一轮的调整),宏观经济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甚至认为“应做好应对新型长期衰退的准备,历史上任何一次衰退都不能和它直接比”。对于疫情后的经济形势和具体指数,我们还无法给出准确预测,但对经济的基本面和趋势的研究已经可以得出一个不太乐观但趋于科学客观的判断:本次疫情至少影响未来一到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内的国家财政收入,各级财政支出也将相应收紧。

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基础性学生资助项目贫困学生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来说,收紧的财政不会减少相应资助项目的投入,资助范围不会受影响。然而,对依靠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的校内自提资助资金来说,财政收紧则很有可能意味着今后一段时间内资金规模的缩减。规范校内资助行为,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严格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成为疫情期后资助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目前,学院的一些资助项目存在资助对象和额度的随意性,人为操作痕迹和主观随意性明显。在学院自提资金减少后,规范学院资助申报、审批流程,针对学生情况科学资助、合理资助,方能将后疫情时期资金减少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2.疫情影响居民收入,受资助群体可能在一定范围内扩大

(1)疫情及防控导致失业人口增加,受助学生群体可能因此扩大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一季度国内登记失业率是3.66 %,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合计237万人[2]。2020年的新冠疫情让就业形势陡然转变,不论是从实际失业人口数还是农民工失业人口数看,都让学生资助的形势从稳定转向严峻。目前学院受资助学生462名,近6成是非城镇居民,在农民工失业人口短期内较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农民工子女对助学的需求在近一至两年内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2017—2019年,学院申请并获通过的助学金学生数从640、600到470逐年递减,而在疫情爆发后的2020年3月,就已有10名学生提出了受疫情影响的助学申请。9—10月,2020级新生报到后,新一轮的助学金申请时,京外非城镇学生的申报人数预计较2019年秋季学期会有10%~20%的上涨。

(2)疫情及防控措施降低普通劳动者收入,“准贫困生”群体将申请困难生认定,受助人数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疫情及防控措施下普通劳动者收入下降是在常规预期内的,大量生产经营活动因疫情和防控停滞,不少企业面临困难甚至倒闭,很难全额发工资,发基本工资、生活费或待岗工资成为很多企业的无奈之举,很多雇员工资大幅缩水;一季度价格增长明显,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3%,3月份下降至4.3 %。考虑到疫情期日常消费品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普通居民收入实际下降明显。国家统计局4月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 561元,同比名义增长0.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9 %。

以上统计数字具体到普通劳动者身上,其收入的下降比例可能会超过10个百分点,而收入的下降推动的多米诺骨牌就是后端的“准贫困生”人数——这部分学生在之前的贫困生认定时不申请的比例极高,但在疫情期间其父母(家庭)收入降低后,这部分学生以及2020级新生中类似的学生在2020年秋季贫困生认定时申报的可能性较以往要更大。截至2020年5月,因疫情影响,申请救助的学生中,非之前认定的贫困生就已接近20人。新增的这部分资助款(助学金)如果超过2019年的助学金财政专项申报额度,将影响到后期学院专项追加申报等情况,校内自提资助资金支出也会有所增加。

从以上两方面数据可看出,今后一段时间内,财政、居民收入都将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在财政收入减少,学院事业收入可能受到一定影响的情况下,受助学生群体数量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更加规范、科学地使用有限的各类资助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是在较严峻形势下对学生、家长乃至社会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二)此次疫情期资助工作的得失与今后的改进方向

1.继续加强、做实基础性的经济资助工作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今年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按原本的账还有500多万贫困人口,受这次疫情冲击,可能会有一些人返贫,脱贫的任务更重了。我们会多策并举,特别是要采取措施把脱贫的底线兜住”。疫情后,各级各类学校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任务将是“兜底线”: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保证每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

本次疫情尚未结束,学院的临时性救助额已支出约8万元,受益学生近80人,但这部分学生总人数不足学院总贫困生的17 %,截至6月,学院已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总数为462人。让这些贫困生群体能够安心、稳定度过疫情期的,是每月按时足额下发到银行账户的助学、补贴相关款项:一等助学金每月每人45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月280元,生活物价补贴每人每月116元。这笔钱对于保证贫困生在家隔离期的基本生活,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据学生工作部门的调查和了解,一些偏远地区学生家庭甚至依靠这笔钱解决了一家人的口粮问题。

经济平稳期,上级主管单位更多强调各级学校、各区教委在育人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的落实,扶贫扶弱的经济帮扶成为了少有亮点的常规工作,甚至被不少领导“选择性忽视”。本次疫情期的资助工作则让我们重新看到了资助工作之本——“经济扶助”的重要性:不论是本次新冠疫情防控期对临时受困学生的帮扶,还是按时足额发放学生的各类常规助学补贴款,都起到了保生活、稳人心的重要作用。

疫情后,在困难群体人数增加、收入降低的大前提下,学生资助的基础性经济资助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1)进一步完善校级困难生认定制度,提高认定的科学化水平

2017年前后,在北京市学生资助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倒逼下,北京市属各高校都制定了本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各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认定流程,收取贫困生申请佐证材料和评议成为大多数学校的主流做法。但各校“认定办法”的科学性参差不齐,实际操作流程上也多有不规范的瑕疵。

2018年10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从认定的原则、依据和规范程序等方面对各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出了详细解释和规定;2019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取消了此前规定的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上述“意见”和“通知”,事实上让各校已有的贫困生认定办法大都面临着继续沿用旧有“认定办法”则与教育部精神相左的尴尬。直到2020年3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教财〔2020〕7号),明确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对象、原则和依据,对认定机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说明,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指导意义。各校在疫情后,应根据本校在疫情期发现的以往认定时“漏” “缺”“少”等问题,结合2020年北京市的“指导意见”,对本校已有的困难生认定办法进行调整完善,修改不符合上级最新文件精神的条目,逐条补足缺项,让“认定办法”更具操作性和科学性,力求使今后的困难生识别更加精准。认定工作作为资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各项资助实施的前提,调整完善后的认定工作才能让“应助尽助”落实到位成为可能,才能在贫困生群体人数因疫情可能增加的情况下,“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成为可能。

(2)做细、做精临时资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2020年5月下旬,学院已为42名受疫情所困无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44 800元。这些学生之所以被资助,基本都因为自己提出申请,受助金额为800~3 000元。从本次疫情期校内的临时性资助工作看,学院临时性资助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何确定学生是否符合临时资助条件,是否仍有需要接受临时资助的学生未申请,如何匹配较合适的临时资助资金等。因此,今后的临时性资助工作,也应从这些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调整,力求将临时性资助精细化、规范化和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校内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贫困生团体的日常监测

由于各校资助人员配备不足、机构设置不达标等原因,以往的资助少有后期跟踪回访,对受资助学生在获得资助后生活改善幅度缺少长期、动态更新的数据,造成了对资助额度不足的学生需要进行临时性资助必要数据支撑的缺位。今后应重视对受助学生的常态化数据监查,资助金满足不了学生必要生活、学习需求的,应追加临时性资助,临时性资助金额以达到或略高于基础性需要为宜,既不能过低,也不能无限度地高额资助。形成针对高素质新型农民学历提升班学员的困难生认定和资助方案是一个亟待完成的工作,这部分学生都是成年人,绝大多数已经有家庭和工作,在认定时应将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负担等综合计入认定考核体系,而不是简单地照搬普通高职学生认贫困证件的考核模式,后期的资助也应考虑更多的家庭因素。特定的群体应有特定的工作模式。

(4)完善校内临时性资助管理办法

新冠疫情期,学院的临时资助范围和额度均依照学院2017年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管理办法》和《校内自提资助资金管理办》进行操作,从审计上说是合乎规范的,但从精准性和资金效益上说,仍有待提高。在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的情况下,可对“慰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调整为“临时性资助及慰问管理办法”,对临时性资助的学生范围、核查流程和资助额度等做出明确说明,让今后类似的资助更加规范和科学,真正用好校内自提资助资金的每一分钱。

(5)重视资助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影响力

学生资助的首要任务是保证每一名贫困学生安心入学就读,这是政府扶贫扶志、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具象化表现,这也让学生资助工作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暖心工程。学生资助的每一次助困善举,在通过媒体传播为他人知晓后,都会成为国家扶贫工作的重要展示窗口,起到振奋人心、鼓舞扶贫工作者士气的积极作用。

全媒体时代,学生资助的宣传已不仅限于传统媒体,自媒体等新兴媒体日渐繁荣,传播范围和速度也极大地超过了传统媒体。学生资助工作者应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学习和探索,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00后”喜闻乐见和普通大众都能接受的有效模式对已开展的助困工作进行立体、全方位地宣传,让资助走出校园、走向社会,让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看到我国学生资助的成就。新冠疫情后,国外反华、排华势力利用疫情大做文章,向我国泼脏水、扣帽子,我们在科学解释疫情发源地的同时,也可用资助等一个个微小而暖人心的小平台善举向全世界展示我们大国负责任的态度、情怀和度量。

(6)切实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排解学生压力

本次疫情期,学院特别安排心理专职教师值守,意在解决在校隔离和毕业生返校前后这些时间段的学生心理问题。实际工作情况显示,贫困生在这段时间内的心理受助需求约高出普通学生两到三成。心理教师们的辛勤付出收效明显,学院贫困生基本都能情绪稳定地度过疫情防控期、隔离期。

一般来说,贫困生的自卑、焦虑、抑郁和极端思维等大部分源于所在家庭的经济拮据及其形成的特殊家庭成长环境,在新冠疫情这种重大公共危机面前,贫困家庭脆弱的抗风险能力极有可能导致学生在特定时期内心理问题的集中、全面爆发,及时干预和正确引导对排解学生在此期间的不良情绪,保证学生完成从防控到常态的心理转换意义重大。疫情后,学院应持续开展心理普查工作,摸底学生动态,解决出现不良心理趋向学生的心理问题,保障校园稳定和安全。

作为高校脱贫攻坚战的主阵地,学生资助工作应以本次疫情期中的工作创新和拓展为契机,进一步思考如何夯实精准经济资助,放眼未来,推动资助精准化、体系科学化和实施的规范化,提高类似重大公共危机时的综合、快速和有效的应对能力。

猜你喜欢
贫困生资助学院
高校资助育人成效的提升路径分析
贫困生的隐私与尊严亦当细心呵护
上海大幅修订《专利资助办法》
高校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对策
黑龙江省启动2017年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
教育部发布《2016年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
海盗学院(12)
海盗学院(7)
大学用话费查“装穷”贫困生月超150元取消资格
西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