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红,李 慧
(中共陆良县委党校,云南 陆良 655600)
乡村要振兴,文化必先行,从文化治理的视角审视乡村文化时,会发现文化能有力地助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实现,文化供给机制的完善是实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此次课题调研以陆良县为例证,选取了山区、半山区、坝区各具代表性的8个乡镇及56个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共发放问卷调查404份,收回有效问卷381份。调研中了解了当前陆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困局及瓶颈,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供给不足、群众参与性不高的原因,提出了供给主体多元化、供给渠道多样化、供给方式激励化的总体思路。
乡村是农业生产之地,村民生活之地,是社会肌体的“细胞”,民族存续的根脉,是国家发展的根基,除了农业生产之外,还承载着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内涵,并在国家现代化的进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乡村的治乱兴衰是一个国家稳定与否的基石和标志,国家的乱始于乡村,乡村的治必然带来国家的兴盛与安宁,这几乎是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普遍规律”[1]。乡村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乡村的价值和功能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和发展,尤其伴随着当前现代化和城镇化的飞快步伐,乡村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结构性变迁。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的乡村社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就出现了松动和瓦解的迹象。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乡村社会的自主性空间逐渐扩大,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流动的增加,农民就业多元化,村民在城市里不自觉接收了多元价值,异质性增加,多元价值也随之在乡村社会扩散,村民、村庄的差异逐步增加[2]。有的乡村正逐步走向荒芜的乡村,留守的乡村,记忆中的故园的边缘。但我们并不是因为乡村衰败了而去挽救乡村,而应该看到乡村独特而重要的功能,看到乡村的稀缺性,这就要求新的治理方略——文化治理。
文化治理的根本在于公共文化的服务供给,没有完善的供给渠道,人们不能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治理就会是一句空话。2017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乡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会议着重提出了乡风文明的建设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必须继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生生不息、世代相传的承载地。梁漱溟先生曾说过,什么是中华文化的根,就有形的来说就是乡村。乡村要振兴,文化必先行,强化公共文化的服务性,完善公共文化的服务机制,充分认识乡村文化本身的特质、独特价值,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科学推进乡村的发展。
课题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陆良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采取了文化下乡、发展文化产业、振兴乡村文化事业等方式,基本建立了供给机制,具有陆良本土特色的舞狮、耍龙灯、踩高跷、唱山歌、唱民歌、花灯戏、洞经音乐、民间说唱等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多姿多彩,2019年文艺活动农村文化户达130余户,从业人员达5000余人,年平均文艺演出12000场次以上,年经营收入达5000多万元,《父子同心》、《八十万的妈》等,都是以身边的人和事为原型创作的,《父亲母亲》、《最美的家乡》、《爱的渴望》等歌曲,激发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上,追求幸福生活的热情。但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仍远远不足,人们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仅仅21.4%,难以满足广大村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非政府组织、企业、村民缺失,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中,基层政府仍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提供者、管理者。二是村民的主体地位,村民表达机制缺失。三是供给呈现与需求不对称的现状,对村民的文化需求调研不够、研究不够,文化供给单向化,文化下乡时没人参与或参与人员较少。
1.供给主体因素
(1)从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人员紧缺
据课题组走访的多个乡镇,几乎每个乡镇文化站配有3-4名专职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工作人员的结构大多为“2老1小”“2老”都是临近退休的员工,“1小”相对年轻,年龄在23-40岁左右。农家书屋未配有专职人员,全部是兼职,由村领导班子中的一人兼职,每个村委会只有一名兼职的文化干事。从学历上来看,文化站工作人员大专学历占大多数,还有少数的中专学历,只有部分“1小”为本科学历;乡镇文化站为乡村开展文化活动的主要阵地,明显人才队伍的薄弱,直接制约了文化活动的开展。
(2)村级组织供给的缺失
当前乡村社会正逐步演变为“半熟人社会”。“半熟人”首先表现在大量乡村中青年外出务工经商,村庄主体丧失。曲靖市陆良县是劳务输出大县,2019年,全县有8.5万人在外务工,实现务工收入30.6亿元[3]。中青年村民周期性进城和返乡,这种候鸟式的迁徙模式,不可避免地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熟人社会的众多特征,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随着奔赴全国各地打工,长时间地不联系、不交往而逐渐降低。
“半熟人”更为深层的内涵表现在村民对村庄失去主体感,而且呈现出年龄越低主体责任感就越弱的趋势,村民对乡村的情感眷恋和价值归属越来越淡薄,使得村民对村庄大小事务的主体责任感的丧失,对公共文化的漠然,以陆良县小百户镇为例,每年省市县组织文化下乡10次左右,但村民的参与度较低,每次都需要村委会多次做动员才有少数人参加,人们的公共文化生活,58.9%的村民选择在家看电视,18.5%的村民选择跳广场舞,67.8%的村民表示自己常常觉得很无聊、很寂寞。陆良近一半的村呈现老龄化现象,老年人是留在乡村的主力军,与乡村的联系更为紧密,基层政府面对这一实际情况,在建设运动场地、活动安排上都倾向于老年人的,比如门球比赛、地掷球比赛、广场舞比赛等等,都为老年人提供了平台,年轻人回到乡村后缺乏文化享受的平台。
(3)社会力量参与供给的缺失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构不仅是供给主体提供何种服务与如何提供服务的问题,更应该是作为主体的公众如何表达文化诉求,参与文化创造的问题[4]。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非政府组织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参与文化创造的重要主体之一,但在我们国家,非政府组织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企业同样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之一,但因为我们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企业以追求利润为最大目的,缺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动力。在课题组访谈的几家企业的谈话中发现,认为只要管理好自己的企业,实现利润增收就是为社会做贡献了,跟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没多少关系。或者政府只是把企业当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资金提供者,板桥镇在2019年春节广场舞比赛活动中,由政府引导,鼓励企业捐赠10万元用于举办活动,但企业并没有参与到整个活动的过程中,更像是资助方。
2.供给渠道因素
(1)村民处于公共文化领域的弱势
以往村落的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村社的每个家庭积极参与,活动经费也由村民自主筹集,村民共同策划,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所以,村民既是公共文化的建构者,也是享用者。目前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主要是“送文化下乡”,依托于专项经费,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宣传职能机构策划、组织一些专业艺术团,去乡村开展文艺汇演和文体活动,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在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和数字化的政绩考核模式下,各级政府仅仅把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最容易看到政绩的,例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重头戏,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同于公共文化活动的举办,简单地理解就是硬件设施加几场广场舞、体育比赛活动就等同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只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举办好一年中为数不多的几场活动这两项“政治任务”。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么乡镇政府、乡镇文化站等部门就是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的提供者、创造者、治理者,而村民变成这些活动的被动享受者。
(2)公共文化资源的基础薄弱,低利用率
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文化发展的重视程度,相应的增加了经费投入,但是面对人民群众迅速增长的公众文化需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依然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比如从图书馆建设来看,根据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在上个世纪年代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标准》规定,每5万人拥有一所图书馆,一所图书馆服务辖射半径通常标准为4公里。陆良县共有近70万人,目前只有县级图书馆1个,这差距可以称之为巨大。每个乡镇文化站的图书阅览室,图书存量仅为4500余册,有的阅览室还因借阅书籍未归还、损坏等原因还达不到4500余册。文化站可以每年接收上级部门定量投放2000元的图书,大致在80-100册左右,图书虽每年有一定数量的补充更新,但都是由政府统一购买,统一投放,没有考虑到村民实际需求,使用率很低。
(3)村民的文化生活娱乐化
在曹爱军、杨平的《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中这样的一组数据:“村民的知识性文化活动偏少。其中84.4%的居民不经常去图书馆或书店……78.9%的村民业余时间以娱乐为主”[5]而在周军的《中国现代化与乡村文化建构》中提到“对于那些进城的村民来说,对于空闲时间的安排上也体现了娱乐化倾向,看电视、打麻将、打牌、串门聊天的比例位居前三,分别是26.6%、17.3%、17.3%,知识性文化活动比如读书看报、参加学习或者是培训的比例紧紧是7.9%、3.8%”[6]。政府提供的“送文化下乡”活动对村民文化生活的影响往往仅停留在感观层面,且文化活动形式单一、覆盖面有限,难以满足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在需求方面,呈现娱乐化的倾向。在课题组的有效问卷381份中,有213份认为棋牌文化平常小玩一会是可以的,毕竟没什么其他活动,玩玩没什么坏处,只要开心就好,占比高达55.9%。这样的选择其实也就说明村民的娱乐化倾向严重,即使有农家书屋也不愿意坐下来看书,而是聚在一起打牌。
(4)村民表达机制的缺失
当前的供给决策机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一执行,村民坐等享受的模式,这就剥夺了村民的主体地位,不断被边缘化。村民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受益主体,却无法在供给过程中充分展现自己的话语权,致使供需脱节,文化消费的热情低落。在课题组调研的过程中,受访村民均表示“一般都是上面组织什么活动,我们有时间么就参加,没时间么也不管了,上面也不会问我们,我们也从来不会给上面提要求,提了也没得用”。据课题组收回的381份有效问卷中,仅有45份在最后一问“关于家乡文化治理还有些什么建议和意见”写下了文字描述,其中有4份是谈到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14份着重强调乡村人居环境提升,解决脏乱差问题;11份是用了“加大投入,提高村民素质”寥寥数字大而化之的表达;仅有16份是从文化的角度认真考虑了家乡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可见,无法表达加不愿表达使村民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渠道几乎是堵塞的。
3.供给方式因素
(1)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与公众需求的不对接
今天的社会,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供给平台利用率低。比如乡村电影“2131”工程,每年电影管理站都会到各村委会进行放电影活动,但很多时候看电影的人没有放映电影的人多,观影率很低。究其原因,随着电视、电脑、手机及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村民可以很方便地收看到丰富多彩的影视节目,再加上送电影下乡所播放的影片通常都比较陈旧乏味,对村民特别是青年一代吸引力不足。其次,老人小孩是当前乡村主要的留守群体,但电影放映并不针对这些特殊群体,供需差距较大。
(2)文化产业创造能力不足,物质化倾向严重
从目前乡村发展的情况来看,乡村文化建设形成了一个市场规模宏大的产业——乡村游,成为乡村文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源泉。依靠乡村独有的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食品文化等发展乡村旅游,例如陆良县龙海乡就依托花木山森林公园、红色革命文化着手建立花木山红色文化学校,同时依靠山地优势种植出的中草药(云参)、露天蔬菜、山地鸡蛋、洋芋、萝卜等绿色食品为辅助,带动乡村旅游。芳华的三道沟风景区(生态文化)、大莫古的尼莫古小镇(饮食酱料文化)无不例外都凸显了实用主义的特征,也就是为了拉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拉升总体GDP指数。在课题组有效的381份问卷调查中,有近一半的选择是村里没有文化产业,另外一半的选择几乎都是生态农家乐。
沙垚提出“乡村文化传播的内生性视角”,即从文化主体的实践、文化与社会的互动,以及文化传统内部生长出来的文化属性[7]。也就是说,我们要以内生性视角,激发乡村的内生活力。我们想要将善良、孝道、道德、礼仪等等诸多传统文化价值,以及吸收了新元素的新地方性共识融入到乡村社会的经济生产、日常生活等方面的运作中,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方式有效的文化供给机制,以“现代乡贤”为参与主体,以完善文化供给渠道为核心,以构建考核激励机制为助推,促进供给机制的完善。
将“城归族”培育成具有文化特长的“现代乡贤”,形成以“现代乡贤”为核心的高素质文化供给人才队伍。自古至今中国的乡村社会都存在着两种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一种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家力量 ;另一种是以“乡绅”、“乡贤”为代表的民间力量。从乡镇政府到村民,本身缺少行政隶属关系,政府垂直到底的权力运作机制在权力最弱的村民群体中,其实难以真正发挥效能,就必须借助“现代乡贤”来完成,因为“现代乡贤”往往在村民中具备很高的威信、能力,可以说是“政治上有觉悟、德行上有口碑、专业上有优势、社会上有影响”[8],他们相当于乡镇政府和村民之间的“桥梁”,村民可以通过他们向上表达诉求、愿望,乡镇政府可以通过他们向下传达各种具体事务及操作步骤。同时,“现代乡贤”可以是村民的榜样,榜样言传身教的力量也是村民学习、效仿的标杆,用“最先进”带动“最落后”。
乡村有着深厚的乡土文化底蕴,在基层快速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乡土文化是乡村现代化的黏合剂,是乡村社会的稳定器,现代化“呼唤”乡土文化的回归。以此提升乡村文化的精神内涵,创新传承与发展的方式,最大限度保护乡村的文化特质、历史文脉、民族风情[9]。
当今社会生活愈来愈丰富和复杂,乡土文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流失,乡村一味模仿城市,本土建筑文化、家庭文化、农耕文化、风俗文化大量流失,人们的价值观缺失,出现了子不孝、亲不亲等社会问题,要解决基层的这些难题,政府做不好也做不了所有事务,大量社会事务需要民众自己处理,要达成基层自己的“道”与“术”,“城归族”具备弘扬乡土文化的经济、乡土情怀和人力资源优势,可探索让他们在乡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中发挥中坚力量,成为名副其实的“现代乡贤”。在龙海山的树搭棚村委会就充分体现了互为主体的关系,因村内不动产权登记工作,村委会邀请了8名志愿者大学生帮忙,他们发挥自己的特长,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事后,村委会干部讲到,大学生、城里打工回来的村民,思想前卫,眼光长远,有很多优秀的提法,想要变被动为主动,利用寒暑假,回家过节的机会,广泛征求他们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同时,要优化文化人才的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加强激励,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让拼搏者放心、担当者安心、奉献者暖心,增强传承文化的积极性,稳固乡土文化的“文脉”和“人脉”[10]。
1.搭建网络平台,畅通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
在尊重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向群众提供容易接受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搭建网络平台,畅通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比如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BOT 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TOT 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BOO 模式(Build-Own-Operate)等等,都在试图绘制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供给的新蓝图。同时,各级官员应转变传统的服务理念,积极尝试与社会资本合作,并真正把社会资本看成是自己的合作伙伴,让社会资本得到应有的合法回报,最终实现合作双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把公共文化数字平台搭建起来,并长期维系下去。
2.鼓励村民自给自足
村民是公共文化供给的绝对主体,鼓励支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发挥自我组织、自我供给、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11]。所以,可大力扶持、宣传、引导业余文化团体,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鼓励其创造出更多适应村民需求的文化作品,激发村民参与创造的热情。在乡村最突出的自给自足模式还是业余文艺团体,一般都是由文艺爱好者自发组织,自发学习,自发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比如独特的陆良小脚乐表演、河西村委会的鬼步表演、马军堡村委会的乡贤书院、村民自编自导自演的小品等多种个性化且都是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
1.明确基层政府的扶持责任
我国长期以来政府“一手包办”的观念一直影响着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效率。必须厘清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缩回政府的掠夺之手,多用扶持之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社会力量或者市场的作用,提高供给的效率。
2.村(社区)的直接责任
支持、鼓励、引导和提倡积极的价值取向、伦理道德、行为模式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等,防止和制止那些不健康的、有害于社会公共环境氛围的劣性文化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净化社会环境,促进乡村精神文明的发展。龙海乡的小寨村委会是一个革命老区,村委会书记为了引导村民养成爱护环境卫生、尊老爱幼等优良习惯,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开会讨论通过后,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村规民约”、“新二十四孝”以白纸黑字的形式制定下来并形成文化展示墙。细细品读就会发现这些规定都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非常贴近村民的实际生活。虽然形成了“一纸规定”,但不能变成“一页废纸”,小寨村委会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形成“红黑榜”,到年底由群众投票,做得好的上红榜,做得不好的上黑榜。“红黑榜”的实行,让“一纸规定”插上翅膀,行走无碍。
3.完善村民参与的激励机制
(1)确立完善的评估制度
一个完善的评估机制就相当于一个良好的行动指南,不仅要注意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的情况,数量的增加,规模的大小,还需要把使用频率、村民参与的程度、村民文化素质、道德品质等产生的实际效果纳入评估范围,“软指标”和“硬指标”两手抓。例如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投入的资金、规划建设的时间、预期达到的效果等,对每一项内容的确认都要详实具体,并及时将信息公开,让村民了解各项文化项目的具体运行情况。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反馈机制,以村民的参与程度和参与的满意度为评估指标。让乡村群众有表达的平台,广泛听取乡村群众的呼声,及时回应乡村百姓的需求。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凸显公共文化服务的价值本质。
(2)加强村民表达需求的意识
有了表达的平台,也要提高村民表达的意愿。村民素质提升是提高村民参与及表达意愿的关键因素,自然要拓宽提升村民素质的渠道,例如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云南开放大学承办的“村干部能力提升和学历提升行动计划”,在陆良县委党校设置二级教学点,目前共招收114名学员,涉及所有乡镇,为提升村民素质提供良好平台。针对普通村民可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向广大村民宣传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作为文化受益者的地位和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工作,鼓励村民表达自己的文化需求,培养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主人翁意识,明白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加强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