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主流价值观的五大批判

2021-12-02 15:53冯燕芳贺永康
保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个人主义资本主义人权

冯燕芳,贺永康

(河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有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美国学者菲利普·克莱顿(Philip Clayton)、贾斯廷·海因泽克(Justin Heinzekehr)提出的,它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形态根植于马克思主义,并且将怀特海的过程哲学以及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有机哲学思想融入到了自身的理论建构中。有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要对资本主义进行深刻批判,是因为资本主义构建了一种以财富的创造和增值为目标的价值体系。在这个体系下,所有的一切都被置于资本的度量之中,因而出现了人的价值观被市场价值所替代、人与自然的关系空前紧张等问题。有机马克思主义认识到了资本主义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根本性影响,因此在建构自身理论时,对资本主义主流价值观进行了深刻批判。

一、对资本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批判

在资本主义体系中,个人主义是贯穿于整个价值观层面的,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个人主义逐渐衍生出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等价值观念。正如有机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基于利己主义原则……我们理所当然地优先考虑我们自己的需求;我们自己遭受的苦痛又会立马使我们无视周围人的利益”[1]20。这一观点凸显出资本主义条件下,利己主义原则对个人、人类社会及自然界产生的负面影响,它所带来的最终结果就是破坏了自然和造成了多数人的苦难。“资本主义理论根基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它不仅允许每个公民自私自利,而且它还劝告、鼓励他们如此”[1]34。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对其公民长期以来自私自利本性的纵容与鼓励,导致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形成。资本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不仅缺乏关乎他人(尤其是穷人)的整体思维,同时也缺乏为了自然的有机生态思维。这两点遭到有机马克思主义的深刻批判。

首先,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将导致穷人的生存越来越难。第一,少数富人无节制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极尽所能地“享受着他们身体上的舒适和技术提供给他们的玩物”[1]219,最大化地满足自己的欲望,但是却给大多数苦难的人和自然界中的其他生命带来了巨大的劫难。富人们不但对这场浩劫带来的生存危机无动于衷,而且丝毫不改变自己无节制的生活方式。第二,穷人多处于社会的底层,对资源的占有微乎其微。当穷人在富人构建的社会体系下挣扎,遭受着富人自私自利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折磨时,他们的生存将会变得越来越难。

其次,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将导致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第一,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马克思指出:“在市民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中,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在人们的价值观念中横行。这就会导致人贬低物的尺度,过度张扬人的尺度即不断提高人的虚假需要从而使需要异化。”[2]这种异化的突出表现是人的需要的牲畜般的野蛮化,即在资本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人的需要已经被降低成动物的需要,人不仅没有满足自己真正的需求,反而被置于需要的奴役之下,这就割裂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第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会让人们丧失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从而沉迷于对短期利益的获取中。这样的结果就是人们为实现短期利益不断地向自然索取。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自然资源也在加快枯竭。

面对资本主义极端的个人主义所造成的两大困境,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必须树立“为了其他人的整体思维”和“为了自然的有机生态思维”。第一,树立“为了他人的整体思维”,即追求共同的福祉。“共同”一词所指代的是人类共同体中所有的人,有机马克思主义重视对共同体的建设与服务。有机马克思主义坚决反对资本主义世界中少数人操纵多数财富、下层人民福祉被不断剥削的情况。那么如何建设共同体呢?要把权力下放到人民之中,把人民放在建设的中心位置。反对市场在经济体系中的主导地位,让市场作为一个“服务者”的角色存在。第二,树立“为了自然的有机生态思维”。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有机”即是一切存在物都处于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之中,它反对割裂物与物之间的密切关系。持“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例外论”观点的人认为,人类对于地球上的其他生命形态是有支配权力的,人只要把一切其他的生命形态当作实现自己利益的资源就可以了。所以,长期以来,在这种自私观点的支配下人类肆意地破坏着大自然,使得环境危机日益严重。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要认识到人类只有与自然中的其他生命体和谐共处,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才能使其自身也得以健康发展。因此,有机的生态思维急需建立,环境保护刻不容缓。

二、对资本主义自由观的批判

资本主义自由观作为其价值观层面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自由仅仅理解为“不受任何限制地花钱做一切想做的事,已经成为全球气候危机的主要原因”[1]112,所以资本主义自由观遭到了有机马克思主义的严厉批判,一是批判其对于不受限制的自由的追求,二是批判亚当·斯密“自由放任”学说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首先,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对不受限制的自由的追求。不受限制的自由就是指不受约束或外界的干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它“导致了愈演愈烈的环境破坏,还造成了世界范围的巨大不公”[1]112。它让少数资本主义国家的富人在无止境地追求财富的同时,也造成了多数贫困国家的饥饿与污染,使得这些贫困国家的人民身陷困境难以摆脱。这种摆脱限制的自由起源于“社会契约论”和法国启蒙运动。在伏尔泰那里,他把不受限制的人性的自私、贪婪和享受的欲望看作是隐藏在利润动机背后的、推动人类探索和发明的原因。他还把这种人类自私的动机看作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并且鼓励这种自由的发展。这种自由只会导致更多的环境问题,造成更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与自然危机。

其次,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亚当·斯密“自由放任”理论中的自由观。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一书中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由“看不见的手”所调控,即市场会自我平衡。这种理论催生了所谓的“自由放任”学说。第一,“自由放任”学说将人类基本人权的自由与富人对财富无尽积累的自由混淆了。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每一个个人……他考虑的只是自己资本的安全……所想到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3]这里所体现的是自由市场对个人的引导与操控,最终的结果是资本主义体系中的每个人被鼓励去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其他。第二,“自由放任”的结果在有机马克思主义宣言之一的自由市场“不自由”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亚当·斯密认为市场无需任何干预,只依靠自己的调节就能够让人们都过得很好。但是事实却出乎亚当·斯密的预料,这种自由在一代又一代人们那里变成了竭尽所能获取财富的自由。在资本主义获取财富的自由思想支配下,一个规模巨大的下层阶级诞生了。这个阶级的人同样按着自己的意愿进入市场并付出辛苦劳作,但是市场却并没有给予他们相应的财富与舒适。相反,具有经济实力的富人却掌握着大笔的财富,如美国掌管少数跨国公司的顶级巨富拥有的资产比处于美国底层的多数人民所拥有的资产总和还多。在“自由市场”中,最为富裕的国家和个人成为了资本主义体系下最大的受益者,而那些底层的大众却越来越贫困。这样的“自由市场”为多数人带来的其实是不公与压迫,其所标榜的自由实则只是少数富人的自由。

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要以一种共同体的自由来应对资本主义自由观所带来的问题。第一,有机马克思主义继承了马克思的自由观。马克思倡导一种“完整的自由”。所谓完整的自由在共产主义者看来,一是拥有“自由活动”的人是完整的主体,二是完整的主体的全部才能可以自由发展,体现在创造性的活动之中,即作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活动的人在创造性的生产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第二,有机马克思主义借鉴了怀特海的自由观,即“自由的社会价值在于它生产不协和……不协和——它本身是破坏性的和恶的——对美的贡献就是那种正面的感受”[4]。此观点是对于资本主义狭隘自由观的超越,它把自由看作是对于现有和谐状态的破坏,结果是将冲破和谐之后的无限未来展露在人类面前,是对人类利用其创造性开辟美好将来的肯定。第三,有机马克思主义扩展了自由的范围,即从少数人的自由扩展到多数人的自由。在这一过程中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保护全体人民的福利。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要发展一种为了共同体的自由。

三、对资本主义人权观的批判

在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中,人权观所表达的是对个人权利的拥护和尊重,人权的获得与个人自由的实现紧密相关。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只有少数人拥有所谓的“自由”,也就是说人权也只是存在于少数人那里。但是,在今天“关于普遍人权的共识比过去要更高、更强烈了……权利话语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显得尤为值得关注”[1]120。这说明多数人渴望得到最基本的人权。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资本主义人权观不尊重多数人的人权,这也是造成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人权观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对“蓝色”权利的批判之上①阿里耶·奈尔(Aryeh Neier)把人权划分为“蓝色”权利、“红色”权利和“绿色”权利。参见:Aryeh Neier,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Movement:A Hist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2)。。

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蓝色”权利对于穷人人权的漠视。“蓝色”权利主要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但是在资本主义体系中个人权利是建立在财富之上的,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也就是对财产所有者的保护。依据这种观点,那些没有财产的人的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由此看来,穷人的人权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即便是他们获得一些权利,其中多数也来自于富人各种权利的衍生。有机马克思主义指出,只有当国家不再把“蓝色”权利当成是其根本性依据的时候,其他的如社会的共同利益以及环境保护才能被真正地放在政府的决策之中。

有机马克思主义主张以“红色”权利来超越“蓝色”权利的局限性,“红色”权利主要是经济和社会权利,它最关心的是保障“每个个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追求共同体的福利”[1]123。“红色”权利强调“共同”而非“个体”,它是对“蓝色”权利思维局限性的超越。在“红色”权利的主张中,“工作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及文化活动权成为‘红色’权利的中心”[1]124。这表明“红色”权利突破了“蓝色”权利狭隘的人权观,将人类可持续性发展所必需的条件纳入到了自己的考虑范围之中,同时,它还将人类社会看成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红色”权利关注一切人类的繁荣发展,这源于它意识到了个人的选择在多种方式上是依靠于公共价值观与集体合作的。

有机马克思主义还提倡一种关注所有人权利的“绿色”权利。“绿色”权利指的是集体人权,如和平权、后代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这种权利既注重当下对集体人权的保护,也重视人在未来的生存与发展,不仅如此,它还关注其他生命体的生存。我们要保护好人类和其他生命体所依存的生态系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可持续性的发展,同时要重视以“红色”权利和“绿色”权利为代表的社会价值观,还要将它们渗透在社会运行的方方面面之中,这样人类共同体的利益才有可能实现。

四、对资本主义民主观的批判

与资本主义自由观、人权观一样,资本主义民主观所表现出来的内容同样具有独特的“个人”性质。资本主义民主绝非占人口多数的普通人民的民主,而是拥有自由与人权的少数富有者的民主。在有机马克思主义看来,资本主义民主是为了自身利益的个人统治而发挥作用,这种统治所带来的后果同样体现在当今的环境危机之中,所以它遭到了有机马克思主义深刻的批判。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民主观的批判主要体现在对为市场服务的民主和欧洲式的社会民主之上,同时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倡的是一种为了共同福祉的民主。

首先,有机马克思主义对为市场服务的民主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的代表者弗朗西斯·福山认为“自由民主制是最好的制度,因为它能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权利不受外界侵犯”[1]131。有机马克思主义则认为,这种制度使得政府只强调自由主义的个人权利,把资本主义的民主变成了一种为自身利益出发的个人统治。在这种民主下每个人都无视国家、人类文明和地球所有生命的核心价值职责,结果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甚至是全球性的灾难发生。有机马克思主义由此得出结论,以市场为主导的民主是富人的民主,这样的民主不仅不会考虑穷人利益,而且还会对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造成破坏。

其次,有机马克思主义还批判了一种欧洲式的社会民主。这种欧洲式的社会民主通过增加政府对于公民的社会服务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来试图建构一种“完美”的民主。对于此种“完美”的欧洲式的社会民主,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以社会为导向的个人政策缓和了资本主义最痛苦的一些消极影响,但是却没有带来那种必要的系统性改革”[1]136。这样的民主变革方式并没有突破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局限性,资本主义世界的大局仍然被手握巨大资本的公司和个人所把控。富人不会为了穷人的利益而做出牺牲自己的行为,他们依然为了自己而谋利。因此,欧洲式的社会民主依然是少数人的民主,它保障不了穷人的利益和自然长远的发展。

有机马克思主义在批判了为市场服务的民主和欧洲式的社会民主后,提出了一种以共同福祉为目标的民主。在有机马克思主义看来,共同福祉的实现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进行改变的基础上的。这种改变方式有两种:第一,必须实现权力的下放。当前的资本主义政权由上层握有重大资产的人所把控,而处于下层的工人阶级和穷人们因无法掌握权力而致使诉求难以实现。所以“只要权力不是真正与人民共享,就没有真正的民主的存在”[1]137。第二,必须要树立一种以共同体为基础的民主观念,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建立与之配套的组织也十分必要。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共同体主义一直不断地对自由主义制度的弊端做出积极回应”[1]138。所以,面对今天愈发严重的生态危机,建立一种有机马克思主义式的共同体概念民主尤为重要。

五、对资本主义正义观的批判

资本主义何来正义?正义来自于一个能够保障个人自由、人权以及实现民主的社会。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正义从来不是针对穷人来讲的。正如有机马克思主义所指出的:“我们批判这种资本主义的正义观,因为,一方面,它对工人不公平,另一方面,它也导致了日益严重的环境灾难。”[1]217由此看出有机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正义观进行批判的必要性。

首先,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持“右”立场的正义观。“右”立场的正义观来自于资本主义体系下对正义的三个不同立场的划分。除“右”立场外,还有“中间”立场和“左”立场。第一,持“右”立场的人认为正义就是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东西。就是说通过自己辛勤的付出而有所收获就是正义的,但是将自己所收获到的东西去帮助他人却非公平之举,这表达了一种利己的正义。第二,持“中间”立场的人认为正义是将人人放置于一种“平等”的状态之中。他们认为这种“平等”主要体现在将所有资源平均地分配给每一个人,这种观点并不符合发展实际。第三,持“左”立场的人认为正义即是将一些社会价值最大化。这种观点将分配原则放在了整个社会层面,是较为合理的。在这三个立场之中,“右”立场观点可以代表资本主义体系中大部分人的观点。“右”立场观点由来已久,在近代早期欧洲对正义的看法中多数人认为:“富人们努力奋斗,因此他们有权利得到他们所应得的一切利益。假如穷人挣的钱不足以养活自己的家庭,那只能说明他们太懒惰了。”[1]143由此看出,“右”立场的正义是独属于富人的正义。

其次,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了资本主义的分配正义。资本主义理论中的分配正义一直遵循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即“各尽所愿,按市场分配”。这种正义观之所以遭到有机马克思主义批判,是因为“每个人自由决定他投入市场的时间和金钱,以及工作的努力程度。然后市场决定他能不能得到回报、得到多少回报——这就是所谓的正义”[1]217。这里的问题有二,一方面是“各尽所愿”滋生了一些资本家的贪婪,让他们忽视了对于社会应有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以市场进行分配忽视了工人的必要需求。相对于马克思正义观理论中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来说,我们要的是能考虑到人们真正生存需要的资源分配体系。

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倡一种更加系统、长远的正义观念。对于资本主义所倡导“得其所应得”的正义观,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造成一个人贫穷的原因不仅仅限于勤劳这个因素,还包括一个人所处的国家、成长的环境、教育背景、文化程度、性别等因素。所以我们要批判甚至摒弃资本主义对于正义的定义进而构建一种更为合理的正义理念。这种正义理念至少要包含三个主要特征:第一,避免任何“强行将多个和谐在相互冲突的原则缩减至一个,而排除所有其他的标准”[5]的现象,即我们不仅仅要分配正义,还要一个可以容纳多个相互联系的正义理论系统。第二,要对不正义的事实进行深刻剖析,并在剖析之后依据所得结果构建正义理论,这样才能在构建正义的过程中不断扩宽视域和拥有多个可转换的视角。这要求我们在加强对不正义的认识过程中要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分析尤为必要。第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同处于一个共同体之中的每个个体间所受到的不正义的对待也是有差别的,因而,不正义是具有纷繁复杂的形式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重新调整相关共同体间的关系,这可以通过消除体系性的压制或者重新分配资源的措施来实现。有机马克思主义以上三个理论有助于我们对于正义的构建与实施,当然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给了我们对于正义构建的奋斗目标。只有打破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思想,从整体的视角出发,正义的目标才能实现。

六、结语

通过探讨有机马克思主义对当代资本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批判及其对替代价值观的建构,笔者认为,树立整体思维和有机生态思维,发展“绿色”权利,追求以共同体福祉为目标的民主,构建更加系统、长远的正义观对于缓解和应对当代资本主义世界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具有一定作用,也对其他国家应对生态危机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因为这些替代价值观并没有触及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身,只是建立在改良资本主义基础之上。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资本主义必然会不断加大原材料和能源的开发,从而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甚至生态灾难。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满足全体人民真正需要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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