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龙
(深 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深,518055)
粤港澳大湾区地处岭南珠江三角洲流域,古为百越之地,受中原文化不断南移的影响,该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均有了长足的进步,流传在该地区的武术运动也因此而得到了快速发展和不断补充,并最终形成了具有“岭南特色”的广东南拳[1]。据史料记载,珠江三角洲流域自古习武之风盛行,广东本地武术大都由邻近省份传播而来,广东南拳可以划分为本地拳和客家拳两类,本地拳中有一部分是通过自我创造而产生,也有一部分是经过北拳南传之后加工提炼而来,而客家拳则是由外来移民所带入[2]。流传在粤港澳地区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数量上虽然不算太多,但资源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却不容小歔,有调查显示,以蔡李佛拳和咏春拳为代表的广东南拳在世界上的传播范围仅次于太极拳[3]77。近年来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提出,由珠三角九市和港澳二区组成的世界级湾区建设步伐正不断加快,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也迎来了发展契机,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与开发机制有助于为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经验参照。
从调查走访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情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对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认识不清、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价值的认识不充分、缺乏成熟的保护与开发互惠模式、规划缺失、理论研究滞后等方面的问题,而科学规划的缺失和理论研究的滞后是其中的主要问题,并且与其他问题都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科学规划的缺失给保护与开发互惠模式的建立带来了不利影响,而理论研究的滞后则与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认识不清、资源价值的认识不充分、保护与开发互惠模式的缺失等问题都存在一定关联。因此,要解决当前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加强保护与开发的理论研究和整体规划,而整体规划也应该建立在科学的理论研究之上,所以从理论层面探索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与开发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律法规以及“9+2”的城市结构[4],这种史无前例的城市群建设模式意味着区域内的协同发展面临着较大挑战[5],也决定了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与开发必须依靠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和市场化运作才能实现。湾区一体化在宏观层面已有国家颁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法律保障,而微观层面也有许多学者论述了不同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大湾区的保护方法和手段,考虑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相对缺失及其作为身体技艺的文化特点,本研究从中观层面设计了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与开发的三条实践路径,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产业运作。
由政府主导并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是探索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之路的明智选择,政府的统筹规划和积极引导也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实现互利共赢的必要条件。研究设计政府主导下的实践路径包括:强化顶层设计,推进协同治理;加强立法建制;加强传承人保护和后备人才培养;搭建保护与开发平台,探索产业化路径。
1.制订综合规划。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只有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的思路,才能减少破坏性保护和盲目开发的现象,才能根据资源条件和开发环境实施个性化开发。粤港澳大湾区应制订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与开发的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计划之中,树立“以产业开发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结合大湾区的现实条件和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特征,广泛征询相关专家和各界人士的意见,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思路、保护内容及范围、分层保护与开发的标准和依据、以及实施的步骤和相关的保障措施,拟定资源开发的形式、产业类型和规模、开发效益的评价方式以及针对违规现象的处罚措施。这一规划的制订还应充分参考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的振兴规划以及大湾区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规划,使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能够融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并最终上升为具备法律效力的顶层设计方案。
2.落实责任分工。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文化、教育、体育、财政等诸多行政管理部门,厘清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划分从而提升整体的管理效能是政府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应首先明确三地政府以及各地政府内部各部门的责任划分,细化明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过程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列入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之中并对工作的成绩进行绩效考核,对于行政部门因管理失职而导致的保护不当、过度开发等问题应追究相应的责任。其次,各地政府对于辖区内的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武术社会组织、企业、媒体等辅助性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必须进行明确划分。广东省关于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权责划分已经体现在地方性保护条例之中,但是关于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的责任划分尚不明确,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对其加以完善。
3.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治理机制。粤港澳大湾区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是要发挥这一制度在湾区“9+2”地区和城市之间、不同的拳种流派之间的“纽带”作用,借助联席会议的平台加强地区之间和武术门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应通过组织召开跨地区、多部门联合出席的协作会议实现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事业的协同治理。可以由广东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牵头,由两岸三地武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联合担任负责人,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域内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教育、文体旅游、财政、武术协会等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人,通过定期召开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实现群体决策,争取各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拟订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政策方针,审定相关规划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加强立法,促进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发展。由于我国尚未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进行专门立法,导致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权利主体还很难通过知识产权途径获得完善的法律保障,而在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体系中,也没能实现为不同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6]。在这种情况下,大湾区应该大胆借鉴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适用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法规体系。首先可运用相应的法规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私权进行保护,并借此明确相关的权利主体、保护的原则和制度。其次可以通过完善行政法规的手段来强化和规范对私权的保护,最终形成以国家法为统领,以地方性条例、知识产权法和民间法为支撑,在内容上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传承人保护的法律体系。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应出台关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性政策法规,制订并落实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开发规划,通过立法建制来明确保护的范围和主体、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和责任,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制度,建立考核监督机制。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保护与开发的质量。粤港澳大湾区应完善武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制度。首先应探索建立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鼓励和帮助港澳地区的传统武术项目及传承人入选大湾区武术“非遗”名录,适度增加各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名额,扩大武术拳种和传承人的保护范围。其次,要建立申报评审工作的调查评价机制,即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的评审工作除了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之外还要增加实地调查和评价环节,通过走访、考察等形式深入了解申报项目的实际保护情况以及传承人的技艺水平、代表性等核心问题,使评审专家和管理者对申报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的情况有一个亲身的感受和了解。第三,为了提高项目的保护质量,建议建立项目的定期考核监督机制,对列入名录的项目参照五年保护计划进行期中和期末考核,对保护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应予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完成保护目标的项目应撤销名录资格。
1.改善民间武术传承人的生存现状。民间武术传承人的积极参与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事业获得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是保护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环节[7],大湾区应加大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政府一方面应提高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金额,另一方面还要为数量更为庞大的一般性传承人创造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目前国家正大力推广武术段位制,应该将传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间传承人纳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管理机构应该帮助民间武术传承人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并积极组织传承人开展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推广活动,为传承人深入“乡镇、学校、企业、机关、社区、军营”开展传艺活动创造条件,通过广泛开展基层推广活动为传承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改善武术传承人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帮助他们实现自身的价值。
2.启动传统武术传承人高校研修计划,突出学校武术的地方特色。目前粤港澳大湾区传统武术的传承人整体数量少、年龄大、文化层次偏低,难以满足项目推广的需要,而高校也缺乏能够推广传统武术的教师。为有效解决这些难题,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借鉴文化部于2015年启动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8],制定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传统武术传承人高校研修计划”。此外,粤港澳三地教育主管部门应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各级学校创造条件,聘请传承人进入学校开展武术教学,与武术教师合作开发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校本课程,并将其在学校的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广泛开展。同时,还可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并制定“一校一拳”[9]“一校一品”[10]的课程实施方案,在一所学校重点推广一个武术项目、重点创建一门武术品牌课程,既突出学校武术教育的岭南特色,也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1.创建武术博物馆作为保护与开发的基础性平台。博物馆对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教育研究和宣传展示的功能,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一个基础性平台。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展示广东南拳影像和实物资料的平台,而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武术博物馆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缺憾,一方面可将濒危的武术文化遗产资源收入博物馆进行建档保存,为湾区武术文化提供展示和宣传渠道,并通过静态展示的方式募集保护资金;另一方面,博物馆还可以作为现代数字技术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应用和推广基地,将现代化的网络通信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技艺传习、产品研发之中,用高科技手段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文化因子进行展现、提取和复制,在丰富保护手段的同时,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类型的拓展、产品附加值的提高以及产业链的延伸,并最终对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2.建设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最初单一的“项目保护”模式过渡到项目与其依存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融合的“综合性保护”模式[11]。湾区联席会议应商讨制订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的系统规划,向国务院申请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武术文化生态保护区,在保护区中着力打造能同时承担公共服务与产业推广职能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园,将武术文化展示、武术理论研究、群众武术活动等多种公共服务的供给职能集中在园区,以此实现对武术文化资源的整合;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内还可以开辟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文风景旅游区,借此实现武术文化产业园区和武术旅游区的协同发展[12]。此外,还可以申请在相邻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平台,将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体融入到生态保护区之中,实现武术与其他类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融合。
港澳地区公共事业的管理模式体现了“小政府,大社会”的特征,地区间的文化交流主要依赖大量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通过市场运作组织开展[13],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与开发要求广东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培养更多的社会力量对接三地的文化交流活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是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和开发成效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力量包括武术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企业、媒体、传承人、学者以及普通民众。社会参与的实践路径包括增强民众保护利用武术文化遗产的意识、推进区域武术一体化和探索建立创新机制三个方面。
1.深入挖掘南拳文化资源,唤醒民众的文化自信。粤港澳地区传播的武术拳种以广东南拳为主,大湾区应重视对广东南拳文化资源的全面挖掘,并让民众认识到广东南拳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而激发他们参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热情。武术的技术、礼艺等文化资源能够很好地帮助人们感受和了解武术文化的内涵,如武术服饰、武术功法、武术礼仪规范等都可以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来对武术进行标识。粤港澳大湾区虽然缺少武林名刹的资源优势,但广东南拳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无论是武术之城佛山、风行海内外的咏春,还是功夫电影里的一代宗师黄飞鸿、叶问、李小龙,无一不体现了广东武术文化的巨大影响力。广东应重视对武术文化资源综合价值的挖掘,尤其是对南拳的传承方式、礼仪规范、价值观念等制度和精神层面文化资源的挖掘,让民众能近距离感知南拳文化的精髓,亲身感受广东南拳文化的博大精深,唤醒民众的文化自信。
2.建立产学研基地和校园推广机制,提升理论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离不开教育推广和理论指导,大湾区需要建立一些具备卓越研究和创新能力的教学、科研及其成果转化应用的组织机构。目前广州体育学院已经设立了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议对该基地的功能做适当拓展,建立融合教育、实习、科研、产品开发功能于一体的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学研基地,实现教育、科研、产业发展和实践应用的结合。在基地内部还可以建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委员会,积极发动大湾区内各级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担任主任委员,吸收武术研究人员和从事武术文化经营的企业家担任理事,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搭建桥梁。另外,作为“武术进校园”的行动体现,湾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推广本地传统武术项目,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得到广泛推广才能焕发出青春活力,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只有整合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武术传承人的技艺优势和企业的营销优势,凝聚学校、企业和行业领域的专家力量,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协同效应才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3.大力发展武术社会组织,实现武术文化的双向推广。广大民众是传统武术的主要实践者和传承者,也是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根基,而散落民间的各种武术社会组织则是联系传统武术和广大民众的纽带,正是有了基层的社会组织作为依托,传统武术才得以在民间世代流传。武术社会组织正是推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大湾区应当改善民间武术组织的生存环境,社会各界应大力支持武术协会、拳种研究会等社会组织的发展,通过政策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充分调动以武术协会为代表的地方性武术组织参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建立由民间武术组织主导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自下而上”的推广机制,与国家层面推行的自上而下的“举国体制”相辅相成,保障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城市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武术文化凝聚力和竞争力。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协同保护与开发,应从“汇聚三地优势、加强三地联动、激发三地潜能”出发[14],各拳种流派应树立大武术观和大岭南文化观,变各自为政为精诚协作,化相互抵触为互利共赢,促进湾区武术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不同城市和不同武术流派应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持开放态度,放下短期的利益之争,着眼未来,通过相互学习和借鉴形成优势互补,为民间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形成湾区武术文化发展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不同城市和武术门派之间应建立武术文化区域合作和交流机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武术文化节、展示会、研讨会、年会等活动加强湾区不同城市之间的交流互动。如江门在每年陈享诞辰纪念日举办的蔡李佛功夫汇演活动、佛山每年在春节期间举办的功夫闹新春活动等,在促进城市间武术文化交流和整合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元素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值得湾区内其他城市和拳种流派加以借鉴。
2.充分利用传媒进行多元化宣传推广。媒体的宣传有助于提升全社会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参与程度,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需要发挥各类传媒的作用。一方面,应当与新闻媒体长期合作,定期举办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借助公共媒体宣传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便在民众中形成持久的影响力。如南方日报社从2009年2月起连续8个多月推出大型系列专题报道《岭南记忆——走进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15],先后推出了粤剧、咏春拳等32个专题,对包括武术在内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微信、微博、微电影等“微传播”工具宣传推广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播迅速,针对性强,宣传投入小且效果好[16]。此外,还可以利用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节、展示会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短时间高强度的密集宣传制造轰动效应,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保护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把握区域发展战略机遇,促进两岸三地武术产业协调发展。湾区所在的珠三角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快、水平高,文化产业发达,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相对比较集中;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相对缓慢,文化产业的发展比较滞后,传统武术拳种的分布比较零散。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应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提高湾区武术文化竞争力为目标,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府制订的“珠三角领跑,东西两翼齐飞,山区崛起”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遇[17],加快粤港澳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区域合作的协调发展和一体化进程,合作建设大型武术文化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在武术文化资源丰富和经济发达的大湾区核心城市如广州、佛山等创建武术文化产业基地,在粤东的深汕特别合作区、粤西的“湛茂阳”临港经济圈、粤北的北江生态经济带内分别建设不同拳种题材和产业类型的武术文化生态园,摈弃武术文化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形成以大湾区武术文化产业为龙头、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武术文化产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1.探索建立保护利用的创新机制。创新是增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以技术创新、保护方式创新、开发模式创新为核心的创新体系建设,是推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湾区内各武术拳种流派应加强技术改良与创新,根据市场需要编排推广套路,适当降低技术难度,制订专门的竞赛规则,建立健全各类拳种的段位制推广机制,革新传统的传承形式。如突破传统的家族传承、师徒传承模式,借鉴日本能剧的“学习班”教学式传承模式,在学校和社会推广机构开设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此外,还可在产品开发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产品的多元化,在明确产业定位的基础上,探索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建设具备产品研发、制造、销售等功能的完整产业链。
2.扩宽融资渠道,创建稳定的投资增长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地方两级财政的支持以及民间资本的投入,其中民间资本主要包括金融机构、企业、公益基金和个人捐赠。民间资本的投入是弥补政府投资不足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大做强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的主导力量,未来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资规模中占据的比重将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民间资本也将分享到武术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红利。粤港澳大湾区内相关的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可以联合成立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投资基金,用于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投资,并向政府争取减免税收、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政府也应鼓励各类民间资本投入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公益事业中,为各类投资渠道的开放扫清障碍。在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已基本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逐年递增的前提下,民间投资的增长趋势一旦形成,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稳定的投资增长机制便能得到确立。
市场开发是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而产业运作则是提升开发效益和实现保护目标的有效途径。可通过产业运作将满足市场需求的现代元素加入到武术非物质文化产品之中,使人们在消费武术文化产品的同时间接继承和发扬产品承载的传统文化,而武术文化的传承空间也将由此得到扩大。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运作的实践路径包括以品牌建设带动产业化开发和以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两个方面。
1.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市场价值。广东南拳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自古就有武术流传,明清时期更是达到鼎盛,明末清初的天地会组织、清末的太平天国运动乃至近代无产阶级民主革命中都有广东武术的参与;而且,受岭南文化的熏陶,广东武术文化又展现了兼容之风、刚猛之气、融会之举、开拓之貌和务实之性的地域文化特色[3]77。这些独特的文化特征正是广东武术的魅力所在,也是其市场价值的基础。在开发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过程中,应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一方面通过收集整理有关广东武术的历史文献和开展广东武术口述历史研究,挖掘与广东武术有关的历史古迹、人物事迹、民间传说等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对于尚未开发或开发尚不充分的粤港澳大湾区武术文化资源应进行整合、适当改良与包装,通过主动融入旅游、演艺、影视等产业并形成依附式开发的模式,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价值的利用以及从资源到资本的转化。
2.打造特色品牌,拓宽产业链。品牌是名片,是参与文化市场竞争的资本,也是推动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综合知名度和影响力优势,蔡李佛拳和咏春拳是目前最有条件进行产业化开发的两个品牌,粤港澳大湾区应着力打造蔡李佛、咏春两大特色拳种,将蔡李佛拳、咏春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地江门、佛山分别打造成不同风格的武术文化区,各区在强化自身特色的同时还应加强彼此间的联系与合作,并通过合作来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在体育传统优势产业方面,举办相关武术赛事既能为办赛城市注入活力,提升城市品牌形象,也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和发展[18];在产业联合方面,湾区武术文化品牌的建设还应该与节庆、会展、旅游、餐饮、工艺品制造等行业内的品牌元素有机结合,化零为整[19],形成跨行业的品牌元素优化组合。以佛山市为例,可以尝试开发代表两拳文化的不同档次的艺术产品。比如武术与佛山陶瓷工艺相结合。陶瓷和武术文化都是佛山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名片[20],生产以两拳文化为主题的陶瓷产品并在海内外广泛营销,能够扩大对两拳文化的宣传。此外,在佛山,武术与跌打医药一直都有很深的渊源[21],佛山可发展以功夫推拿为代表的中医药产业,开发功夫推拿、跌打骨伤等医药产品,也可以将中医药材和绿色食品联合起来开发食疗产品,通过以上途径向陶瓷、医药、食品加工等行业进行拓展,实现武术文化产业链的延伸。
3.重视新兴业态的培育,扩展产业空间。以关联产业中的成熟行业为载体,通过品牌产业的辐射效应带动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的可行之路。当前文化创意产业在大湾区的发展十分迅猛,湾区内汇集了以深圳为龙头的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文化产业已经发展成为深圳的四大支柱产业之一[22]。广东省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增加值在全国所占的份额也保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国各省的排名中已实现了18连冠[23],文化创意产业正在逐步发展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支柱产业。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既有助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也有助于降低文化遗产资源无序开发的隐患。影视、动漫、传媒是武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三大领域,应加强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以上三大领域的开发,通过培育和壮大新兴业态形成产业辐射,刺激武术文化产业规模的增长。应对产业拓展进行科学规划,根据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特点进行因势利导,分类拓展。如以大湾区武术历史人物为题材制作动漫游戏,以武术文化、武术演艺为主题开发旅游新路线和新品种,以武术宗师的事迹为内容出版武术书籍,以武术医药技术为载体积极向境内外推广中医药和医疗设备;而体育旅游、体育小镇、体育电子竞技等作为新兴体育产业也有着良好的推广价值及吸金能力,有助于促进区域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体育产业优势互补[24],通过对此类新兴创意产业的培育也可以拓展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的成长空间。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项目改良和创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25],激发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能力是保持其活力的关键,通过不断的创新和改良,传统武术文化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在现代文明和城市生活之中实现持续传承,就必须进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改良和创新,在坚持本真性传承的基础上,对传统拳种的套路编排、技法内容、传承方式乃至礼仪规范进行适度改良,借助制订广东南拳段位制系列考评标准的机会精心创编科学的推广套路,突出拳种套路的技击属性和健身功能,实现技术风格的简洁实用和技击、健身功能的强化;对传统武术习俗文化中不合时宜的传承方式、礼仪规范要进行适当改良,对于“传内不传外”“门户之见”“封建迷信”等糟粕文化成份要大胆摈弃;此外,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还应重视对“道”的追求,“由术入道”才是武术价值的最大体现[26],即通过市场手段将传统武术技术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双重价值充分展现,让消费者通过对传统南拳文化的学习达到身心的修为,这也是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新的终极目标。
2.创新经营理念,打造有湾区特色的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文化特色是文化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必须强化自身特色,既包含特色产品的开发,也包括特色产业的培育。湾区应继续发扬开放创新的精神,大胆创新经营理念,探索具有大湾区特色的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在产品开发方面,可将关联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项目进行整合,通过联合开发丰富产品的文化内涵并增强产品的特色。大湾区可以将传统武术与醒狮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整合[27],跨类开发武术与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合的演艺产品,不仅有助于弥补单一的拳术演练在舞台表演性方面的不足,还有助于拓展以“狮王争霸”为主题的功夫舞台剧的创作空间,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可强化文化产品的“湾区特色”。在产业培育方面,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制订的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和体育健身服务业在湾区具备了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在广东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而体育健身服务业也被确定为广东未来重点发展的两大体育产业之一,大湾区可以将武术文化创意产业和武术健身服务业作为特色产业加以培育,将互联网、动漫、艺术设计、健康等产业与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相结合,开发武术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提高其中科技和文化的附加值。应将产品、服务的创新和特色产业的培育相结合,促进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同行业和市场的融合,探索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湾区模式”。
3.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运作的过程中,粤港澳大湾区应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对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借鉴少林、武当、峨眉等武术文化品牌产业运作的成功经验,对行业内成功的产业化开发模式进行借鉴、改良和应用,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互惠机制。要不断增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市场适应能力,在保持项目文化本真性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调整项目开发的形式和方法;为丰富项目的外延载体,可尝试开发不同类型的产品和服务,并突出其应用价值;应充分发挥企业管理者、市场经营者对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创新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方式,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与从业者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相结合,以此提升武术文化产品的质量和文化服务水平,最终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升级。此外,还应加大对骨干型武术文化企业的重点培养,打破区域和行业壁垒,鼓励武术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实现全省区、多行业覆盖式经营,通过区域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合纵连横”使得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从而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市场效益的最大化。
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与开发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实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共赢,进而实现对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性保护。政府主导是机制建立的前提,政府应对两岸三地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进行合理规划,通过“量体裁衣”式的规划设计来实现保护与开发效益的提升;而实施产业化开发则有助于带动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整体性保护,在提升产业效益的同时强化开发对保护的反哺功能,并最终实现“以开发促保护,以保护兴开发”的良性互动。粤港澳大湾区武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布局应当紧紧围绕政府制订的产业规划进行战略布局,以充分发挥岭南武术文化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环境优势为目标,以蔡李佛拳和咏春拳为品牌项目,以武术健身休闲、武术文化旅游、武术培训和武术竞赛表演为产业主体,协调推进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以佛山为试点城市,推进武术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探索产业园驱动的武术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