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璐(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随着国家市场体制不断健全和经济结构升级转变,我国经济建设工作已经步入新常态、新时期。在该时期,国有企业只有必须转向多样化、全面化和精准化方向拓展业务,才能满足社会对于国有企业发展需求,进而推动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化发展。
财务管理作为国有企业运营中关键监管业务,对于企业经济效益、组织收益与发展趋势均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是新型的财务监管手段之一,对于国企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故此,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国有企业内部智能审计路径探究变得尤为关键。
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大部分企业开始运用智能化审计方式,但是由于难以充分发挥共享服务数据的作用,造成国有企业智能化审计工作开展受阻。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随着现代技术的普遍运用,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水平也取得显著提高,但是单位时间内,财务数据量众多,导致审计工作变得复杂化。再加上多数国有企业忽略信息化审计系统的建设,致使很多审计工作者需要花费更长时间借助传统计算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当实行大范围实施审计工作时,审计工作量自然而然加重。并且,为了能够按时完成相关审计报告,很多审计工作难以获得充分保障。当时间更加紧迫时,财务共享数据的利用与分析更加难以得到保障。若果上述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国有企业的新型智能审计价值无法充分体现出来。
国有企业基于财务共享模式进行内部智能审计工作实际需要与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智能审计形式更加多元化。在此情形下,很多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人员难以适应智能审计工作。
尤其短时间内审计工作量加大,审计任务繁重时,审计工作者的智能审计工作适应能力更弱。审计工作者作为实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主体,若难以快速适应智能化审计形式,将严重影响审计工作效率。除此之外,若一直处于这种审计工作效率低下情形,将对审计工作者的心灵造成打击,产生抵触的负面情绪,长时间之后不仅损耗审计资源,还会增加审计工作的风险。
很多大型国有企业选择财务共享模式下实施审计工作,主要目的是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推动企业的稳步发展。因为基于财务管理体系开展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助于企业及时发现财务或者其他方面监管问题。在财务共享模式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的环境层面变化,造成审计工作实施程序产生诸多变化。只有少部分国有企业采用结合智能审计实施需求与状况,重新梳理了审计程序。当审计部门与审计工作者工作观念未转变好,关于智能审计的完整性缺少认识时,智能审计工作的压力会直线上升。并且,由于国有企业内部智能审计实施工作程序杂乱无序状况长时间存在,导致智能审计效率无法快速取得成效。基于此,审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更难以获得准确指引与规范。最终程序混乱问题成为其他智能审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主要原因。
若审计信息无法有效沟通与反馈,即使智能审计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实际的经营管理问题仍难以第一时间获得处理。国有企业的内部智能审计工作并非单纯转变工作理念。尤其是当财务监管工作开展模式与之前大不同时,智能审计信息长时间停留于审计内部不太合理。
分析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模式可以发现,智能化内部审计其实是审计理念与形式上的创新,但是真正的审计工作实施模式不是在智能审计理念下发生变化。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反馈。与此同时,大部分国有企业的职能部门忽视审计信息,内部审计部门缺少应有话语权力时,智能化审计工作的实施以及审计结果均难以达到原有的约束力效果。最终造成国有企业内部智能审计工作缺少实际有效性。
国有企业应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设立与完善智能审计系统,并利用信息技术与软件,实施智能化审计工作。比如,国有企业应学习与借鉴上海通用汽车公司,运用“用友审计系统”,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国有企业应将传统审计工作向智能审计工作靠拢,转变审计模式,从而强化智能审计系统的建立与优化。并且,互联网国有企业可以考虑根据内部智能审计工作,开发审计系统。缺乏自主研发能力的国有企业还可以与第三方企业进行合作,并获得针对性强的智能审计系统。需要注意的是,国有企业基于财务共享模式,利用智能审计系统过程中,保护审计财务相关数据与审计信息。并根据智能审计具体情况,国有企业应严格管理审计权限,防止内部审计相关信息泄露风险产生。
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国有企业智能审计工作产生了新变化与新特征。审计工作者作为智能审计工作的实施者与开拓者,其专业素养、审计能力与智能审计工作密切相关。为了更好进行智能审计工作,国有企业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可以根据智能审计工作需要,为审计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培训与管理工作。比如,中铁六局锦州分公司很早之前就实施智能审计工作,公司分批次开展审计工作者培训工作,培训内容涵盖很多智能审计系统的适应性以及审计方式的熟悉等。国有企业可以考虑这种做法,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专项培训工作,促使审计工作者更加全面掌握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的智能审计工作,以此提升智能内部审计工作能力。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足够重视审计工作者的培训,转变传统陈旧的工作理念,为开展更多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的具体智能审计工作提供相关支持和保障。
在财务共享服务背景下,国有企业内部智能审计工作程序必须不断优化与健全,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运营。通过规范于优化内部智能审计程序,确保后续的智能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首先,国有企业应统筹智能审计资源,全面保障自身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基础上,审查与探究智能审计实施程序存在的漏洞以及缺陷。并且,根据健全的审计制度,明确区分审计工作内容,并厘清审计工作全责关系,为智能审计实施程序的规范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如根据审计工作实施的优先顺序,重新排序审计固定资产、库存以及财务风险,重点分配内部审计资源。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下,国有企业积极运用智能审计系统,全方位实施审计工作,确保智能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与此同时,基于已经确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审计报告,全面实施内部智能审计工作。国有企业还可以从多角度实施审计程序优化工作,综合分析与对比内部审计数据,并进行横向比较,保证审计报告工作的高度精确性。这对于提高内部智能审计实际有效性具有非常重要的辅助功效。因为财务共享服务数据的实行,其实主要依靠于国有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财务工作整体进行审核与计算的目标是将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与各分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化处理与管理,以完成规模效应,极大降低运行成本。具体而言,国有企业将分散化的数据集中处理的好处是信息可以按时、准确地传动至财务共享中心。
该环节必须具备强大的信息系统,以此保证能其顺利完成智能化审计工作。由此,国有企业若想构建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必须拥有与之相匹配的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化水平。
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国有企业应时刻感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层面产生的变动,树立内部智能审计的观念,计划与尝试智能审计。受到各种难点性因素制约,国有企业内部智能审计工作产生一系列问题。在此情况下,国有企业必须不断解析内部智能审计状况,按时挖掘与处理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并且,国有企业应将新内部智能审计工作的优势和价值充分挖掘出来。通过研究发现,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给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产生了巨大转变,内部审计作用也日益凸显。由此,本文基于财务共享服务模式,通过分析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架构,详尽阐述清楚智能化审计的流程,以期在理论与实践上为更多相关企业的内部审计方法提供相关参考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