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齐风》中的两首狩猎诗

2021-11-30 03:06王光福
关键词:猎犬猎人诗经

王光福,刘 悦

《诗经》是我国周代社会的一部百科全书。狩猎是当时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因而也相应反映在《诗经》当中。 比如《魏风·伐檀》云:“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在当时人——甚至此前此后数千年的人——看来,在吃、穿、住、行这四样基本生活内容中,吃的资料的获取最为重要。 而这一资料的获取,不外乎两条途径:稼穑和狩猎。 狩猎不单是吃的生活资料的获取途径,甚至还是穿的生活资料的获取途径——兽皮正是简便易成的好衣料,骨针也是那时人最常用的缝纫工具。

再比如《豳风·七月》云:“四月秀葽,五月鸣蜩。 八月其获,十月陨萚。 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 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四月以后忙着采摘,八月以后忙着收割,十一月就要去打猎了。 到十二月里就集合起来通过打猎操练武功——收获的小动物大家分享,大的动物要归公家所有。

此外,《诗经》中提到“狩”的诗篇还有“叔于狩,巷无饮酒”(《郑风·叔于田》)、“公之媚子,从公于狩”(《秦风·驷驖》)、“东有甫草,驾言行狩”(《小雅·车攻》)、“之子于狩,言韔其弓”(《小雅·采绿》)。 《诗经》中三次提到“猎”,都出自《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这一相同的句式。《郑笺》云:“冬猎曰狩,宵田曰猎。”就是冬天打猎叫“狩”,夜间打猎叫“猎”。 由此可见,《诗经》时代主要或集体打猎活动多安排在冬天。 陈奂《诗毛氏传疏》云:“‘冬猎曰狩,宵田曰猎。’析言也,浑言‘狩’‘猎’不别。”[1]就是说,在不是为了区别意义的前提下,任何时候打猎都可称为“狩”或“猎”。

至于通过狩猎而获取的动物,更是种类繁多、琳琅满目。 如《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 这是獐子和鹿。《郑风·大叔于田》:“襢裼暴虎,献于公所。”这是老虎。 《郑风·羔裘》:“羔裘豹饰,孔武有力。”这是豹子。 《郑风·女曰鸡鸣》云:“将翱将翔,弋凫与雁。”这是野鸭和大雁。 《魏风·伐檀》中提到的“貆”“特”“鹑”。 《豳风·七月》中提到的“貉”“狐狸”“豵”“豜”。 《小雅·吉日》:“兽之所同,麀鹿麌麌。”麀鹿就是母鹿。 《小雅·大东》:“舟人之子,熊罴是裘。”这是熊和罴。 《大雅·韩奕》:“献其貔皮,赤豹黄罴。”除了豹子和罴,还有貔……真是应有尽有了。

当然,《诗经》中还有没提到“狩”和“猎”的狩猎诗,也有没提到猎物的狩猎诗。 这类诗同样写得异常精彩,令人过目难忘,比如《齐风》中的《还》和《卢令》。

《齐风·还》云: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 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 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 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关于这首诗,《小序》云:

《还》,刺荒也。 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 国人化之,遂成风俗。 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

我们知道,《诗经》学史上有所谓“美刺”之说。 所谓“美刺”,就是赞美和讽刺。 如《召南·甘棠》之《小序》云:“美召伯也。”《孔疏》云:“至于变诗,美刺各于其时,故善者言美,恶者言刺。”就是好的就说它赞美,坏的就说它讽刺。 《小序》中这样直接点明诗旨是“美”是“刺”者很多。 如《召南·何彼襛矣》:“美王姬也。”《邶风·凯风》:“美孝子也。”《鄘风·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邶风·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风·伯兮》:“刺时也。”《秦风·晨风》:“刺康公也。”这就是所谓“美”和“刺”。

在“十五国风”中,除《周南》《召南》都是“美”(只有《召南·野有死麕》是“恶无礼也”,有“刺”之意)之外,每一“风”中都有“美”有“刺”或不“美”不“刺”之作。 只有十一篇《齐风》,都是刺。 《鸡鸣》,虽说是“思贤妃也”,却又说“哀公荒淫怠慢”,等等,实际还是“刺”。 《还》:“刺荒也。”《著》:“刺时也。”《东方之日》:“刺衰也。”《东方未明》:“刺无节也。”《南山》:“刺襄公也。”《甫田》:“大夫刺襄公也。”《卢令》:“刺荒也。”《蔽笱》:“刺文姜也。”《载驱》:“齐人刺襄公也。”《猗嗟》:“刺鲁庄公也。”虽说别的“风”中也是“美”少“刺”多,可像《齐风》这样全都是“刺”,也实在有些匪夷所思,让人如芒刺在背,不由不怀疑这些《小序》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齐作为一个东方大国,他们的国君如此不堪,由此他们的世风如此衰而且荒,他们是凭什么数百年屹立不倒的? 他们一直充斥在一片讽刺咒骂声中,整个国家岂不成了一个“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的人间地狱,人民还怎样生活于其中?

别的先不去说,至少我们认为这首《还》和后边我们还要说到的《卢令》,就绝不是什么讽刺诗。

我们先看《齐风·还·小序》的前半段:“《还》,刺荒也。 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郑笺》云:“荒,谓政事废乱。”“政事废乱”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呢? 就是哀公没有节制的田猎活动。 那齐哀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齐哀公的名字是吕不辰,他是西周时齐国第五任君王。 历史上有关他的资料记载不多,主要就是《史记·齐太公世家》中的这几句话:

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 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 胡公徙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

通过《史记》这条资料的记载,我们知道周夷王之所以烹杀齐哀公,并不是因为齐哀公的“好田猎”,而是因为纪侯的谗言和挑拨。 也就是说,齐哀公的“好田猎”,历史上并没有明文记载。 唐人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引宋忠言曰:“哀公荒淫田游,国史作《还》诗以刺之也。”宋忠是郑玄的同时代人,郑玄只是解释“荒”而没有指出哀公具体的“荒”法,可见他并不知道齐哀公有何“荒”行。至于宋忠所言,也不是来源于历史记载,而是他从《小序》那里看来的。 由于孔颖达遵循的原则是“疏不破注”,所以《孔疏》“作《还》诗者,刺荒也。所以刺之者,以哀公好田猎从逐禽兽而无厌”云云,也只是再把《小序》的话解释一遍而已,并无新见。

《小序》的后半段话说:“国人化之,遂成风俗。 习于田猎谓之贤,闲于驰逐谓之好焉。”《孔疏》云:“是在上既好,下亦化之,遂成其国之风俗。 其有惯习于田猎之事者,则谓之为贤,闲于驰逐之事者,则谓之为好。 君上以善田猎为贤好,则下民皆慕之,政事荒废,化之使然,故作此诗以刺之。”说来说去,就是想方设法把《小序》的意思解释圆通。 可是《小序》中的这个“好”字照应的是《还》诗第二章末尾的“好”字,这个“贤”字是从哪里来的,它照应的是谁呢? 就算孔颖达把它解释清楚了,我们也不知道这个“贤”字和诗中的哪个字有联系,这岂不有些没头没脑?

还是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 说得明白:“‘贤’当为‘儇’字音近之讹。 《序》本经文以立训,‘贤’即首章‘儇’字,犹下句‘闲于驰逐谓之好’,即释二章‘好’字也。”[2]马瑞辰算是把《小序》和《还》诗字面上的联系解释清楚了,至于《还》诗到底和齐哀公有无关系,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事了。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郑笺》的任务是负责解释《小序》,《孔疏》的任务是负责解释《小序》和《郑笺》,《通释》的任务是负责对此作进一步的解释。 他们的任务都仅仅局限于文字的疏通,而不涉及事实根据的有无。 因此,限于体例和对传统儒学的崇拜,他们不可能指出《小序》的荒诞不经,就算心里明白,他们也不便说出来。

我们则没有任何限制和顾虑,我们唯一的目的就是求真求实,就是在最大程度上把《还》诗解释得靠近它的本来面目。 关于这一点,方玉润已经做了很好的工作。 他在《诗经原始》中说:

《序》谓“刺哀公”。 然诗无“君”“公”字,胡以知其然耶? 此不过猎者互相称誉,诗人从旁微哂,因直叙其词,不加一语,自成篇章。 而齐俗急功利,喜夸诈之风,自在言外,亦不刺之刺也[3]230。

方玉润说此诗和“君”“公”无关,只是猎人的互相称赞,这是实事求是的有得之见,值得肯定。 设若没有《小序》,只存诗歌本文,任是谁,并且具有多么丰富的想象力,也无法从字里行间看出它和齐哀公有什么关系,和“刺”有什么联系。 可是不知方玉润从哪里又看出了诗人的“微哂”和齐俗的“夸诈”——因此,他认为这是“不刺之刺”。 总之,由于受《小序》浸润太久、太深,就是想跳也还是很难跳出“刺”的窠臼,虽然他认为“刺”的不是齐哀公的“好田猎”而是齐国“急功利”的风俗。

在方玉润的基础上,当代《诗经》研究者又慢慢往前走了一步。 陈子展先生《诗经直解》云:

《还篇》,当是猎人之歌。 此用粗犷愉快之调子,歌咏二人之出猎活动,表现一种壮健美好之劳动生活。 诗义自明。国人出猎劳动,当美;国君好猎荒乐,当刺。 以 美 为 刺, 《序》 说 盖 用 采 诗之义[4]。

陈子展先生学殖深厚,其《诗经直解》对《诗经》研究多有发明。 但因难以摆脱传统经学的影响,其观点往往是新旧并陈。 此诗既然是“猎人之歌”,并且“诗义自明”,那后边的所谓“以美为刺”——通过赞美来讽刺——云云,又从何说起? 就算真是“以美为刺”,当时的齐国人并不知道《小序》的存在,认识水平也不会太高,恐怕很难领会传唱此诗的“真正”目的所在。 换言之,彼时彼地,此诗的教育意义或许不如其蛊惑意义更大——谁会用这样的宣传手段来使其宣传目的走向反面呢? 但无论如何,肯定此诗是“表现一种壮健美好之劳动生活”的“猎人之歌”,毕竟是一种进步。

程俊英、蒋见元先生《诗经注析》云:

这是猎人互相赞美的诗。 齐地多山,狩猎为人民谋生的一种手段,故对于身手矫健的猎手颇为赞美。 《毛序》:“还,刺荒也……”但是诗中唯见推许之词,未闻讥刺之意,崔述《读风偶识》云:“疑作《序》者之意但以录此诗为刺之,非以作此诗为刺之,不必附会而为之说也。”他的分析是很通达的[5]。

程俊英先生和陈子展先生一样,都是从旧时代过来的读书人。 他们受传统经学的影响实在太深,明明知道《小序》和本诗没有任何瓜葛,很开明地认为“这是猎人互相赞美的诗”,“未闻讥刺之意”。 但是完全否定《小序》,步子跨得太大,感情上又不能立即接受,所以只好拉出前人来代为敷衍几句。 崔述说《诗经》选录此诗的目的是为了讽刺,诗人作此诗的目的不是为了讽刺。 这还是“以美为刺,《序》说盖用采诗之义”的另一种说法。 这都是《小序》的阴影在暗中徘徊作怪的缘故。

王宗石先生《诗经分类诠释》云:

两个青年猎手,巧遇于一座山里,同追一只野兽,彼此爱慕,互相称誉,产生了友情。 此诗从品性的角度描写猎人[6]337。

王洲明、王培元先生《齐文学艺术史》云:

诗中所写,两位青年猎人于猎场相遇,共同追赶野兽,并表示了互相赞美之情。 它是一首猎人之歌,记述了齐地猎人的出猎活动,表现出健壮美好的生活情趣[7]。

通过三位王先生的分析概括,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学者已经完全抛开了捕风捉影的《小序》,既不说讽刺,也不说变相讽刺,而是指出这完完全全就是猎人之间真诚的羡慕与赞美。 至此,这首《还》诗的基本意思终于贴近了它原先应该具有的样子。

可是关于《还》诗具体文字的理解与诠释,尽管过去了两千多年,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解决,在此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我们不去全面展开,只说其中的一个“驱”字。

对于“驱”字,《毛传》没有解释,只解释“从”云:“逐也。”就是追逐的意思。 《郑笺》对“驱”也无解释,只是说:“并,併也。 子也、我也,并驱而逐禽兽。”《孔疏》云:“子即与我并行驱马逐两肩兽兮。”以“驱”解“驱”,等于没有解释。 后来朱熹的《诗集传》,对此也没加任何解释。 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连篇累牍解释“肩”字,对“驱”却是不着一字。 由此看来,这个“驱”字在古代属于常用字,用不着解释,大家都明白“驱”或“并驱”是什么意思。 就好比清朝的文言小说《聊斋志异》,对于其中“四书五经”的典故,清朝的注释家们都不做注释。 因为清朝的读书人都熟读“四书五经”,凡是读《聊斋》的人,都明白这些典故的本义和引申象征义,用不着叠床架屋饶舌解释。 可是时过境迁,对于现代的读书人,“四书五经”都成了僻书,对于这类典故不加注释,人们就根本看不懂《聊斋志异》,所以必须详加诠释——《诗经》也是这样,当时的常用字,现在就是专家学者也未必都能解释清楚了。

我们先来看《诗经》中用过多少次“驱”字,各是什么意思。 据大致统计,《诗经》中“驱”字出现13 次。 《鄘风·载驰》(2 次):“载驰载驱,归唁卫侯。 驱马悠悠,言至于漕。”这首诗一般都认为是许穆夫人吊唁卫侯的。 《孔疏》云:“夫人言己欲驱驰而往归于宗国,以吊唁卫侯。 故愿御者驰马悠悠然而远行,我欲疾至於漕邑。”这里提到“御者”——驾驭车马的人——许穆夫人定是坐在马车上无疑了。 《齐风·载驱》(1 次):“载驱薄薄,簟茀朱鞹。”由于下文还说到“四骊济济,垂辔沵沵”,所以这里也是指马车无疑。 《唐风·山有枢》(1 次):“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因为提到“车马”,当然也是指马车了。 《秦风·小戎》(1 次):“游环胁驱,阴靷鋈续。”“游环”和“胁驱”都是驾车之马身上的用具,所以这也是指马车。 《小雅·皇皇者华》(4 次)四次提到“载驰载驱”,也同时四次提到“六辔”,这证明还是指的马车。《大雅·板》(1 次)云:“敬天之渝,无敢驰驱。”“驱驰”就是驱车游猎作乐。 《孔疏》在《山有枢》篇云:“走马谓之驰,策马谓之驱,驱驰俱是乘车之事。”可见这些“驱”都和马车有关。

我们再来看《还》中的3 个“驱”字。 “并驱从两肩兮”“并驱从两牡兮”“并驱从两狼兮”。 因为是两个人,所以“并驱”就是两个人“并驾齐驱”一起往前赶。 若是按照上文分析的“驱”的意思,就是两人分别赶着马车一起追赶野兽。 王宗石先生就翻译为:“两人并车追着两只野猪啊。”李兆禄先生《<诗经·齐风>研究》也解释“并驱”说:“并驾齐驱,指各自驾着一辆马车一起打猎。”[8]照理说字面上这样理解不会有问题,可是事实上有这种可能吗?

《还》诗中提到的峱山,在今山东淄博临淄区南部。 打猎自然是在山中,可是山中能任由马车驰骋吗? 就算是有路能任由马车驰骋,那被追逐的动物就只知沿着大路跑任由猎人追逐,不知道往小路或山坡上的悬崖峭壁和乱石树丛中跑吗?假如动物不会任人追赶,知道躲避逃命,猎人乘着马车就绝不会追赶上它们,这打猎活动就是毫无实际意义的作秀而已。 再者,在崎岖的山路上,两辆马车并肩奔驰,此时读者关心的似乎不是野兽的命运,倒是这两个猎手的生命安全了。

因此,我们说这里的“并驱”,有可能不是两辆马车争先恐后并驾齐驱,而是两人骑马并行奔驰。 《汉语大词典》解释“并驱”云:“两马并驰。”引的例证就是《还》中的“并驱从两肩兮”[9]。 我们再来看现代人按着这个意思做出的解释。 陈子展先生翻译“并驱从两肩兮”为“并马追赶两只大的兽呀”,程俊英先生解释说“并驱,两个猎手一起驱马”,王洲明先生翻译说“纵马一同追逐两狼”。 可是我们的问题又来了:齐国人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 他们真的是驱马并行吗?

据史料记载,中原人骑马是战国时期才有的事,是通过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才逐渐流行开来的。 可是《诗经》写的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事,那时候的人不会骑马呀! 既然不会骑马,“并驱”就不是并肩骑马驰骋了。 那么,“并驱”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这还要绕回去,从“两肩”“两牡”和“两狼”说起。

我们不做文字训诂,我们只说人之常情。 不管是两个什么动物,它们被追赶的时候会一起朝一个地方逃命吗? 假如答案是否定的,那两个人“并驱”追赶两只动物,这样的事情会出现吗? 别说驾着车,就是骑着马,这样的事情恐怕也不会发生。 也就是说,《还》诗中所写的“并驱从两肩”“并驱从两牡”和“并驱从两狼”,不管从人的方面还是从动物的方面来看,都是有违常理,因而也是讲不通的。 再说了,这两个猎人到底追逐的是什么动物和如何追逐动物,诗人到底也没写明白——他们是一天追逐了三种动物,还是三天追逐了三种动物? 为什么这些动物是轮番出现呢?为什么出现的动物总是成双结对呢? 假如他们是三个人一起打猎的话,那是不是就会是追逐“三肩”“三牡”和“三狼”呢? 这都是每一个细心的读者需要提出的问题。

这些问题要一个一个回答,是没法回答完的。要想一次解答清楚,就得以简驭繁抓住问题的关键。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呢? 在我们看来,这首《还》诗,并不是一场有关打猎活动的实际记录,也并不像方玉润说的那样,是“猎者互相称誉,诗人从旁微哂,因直叙其词”。 它其实是一首高度凝练的歌词,是一首对猎人和打猎生活集中赞美的歌唱。 再说得明白一点,或许还是男声对唱或二重唱。 说不定还载歌载舞,有舞蹈队的表演。至于是驾着马车还是骑着马,只是做几个像模像样的动作,既不会两车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也不会摔下马来,落得难堪;更不会动物跑掉,弄个劳而无功——至于成双成对的各种动物,在舞台上表演起来,也是颇富情趣,非常写意而活泼的——王洲明先生将“两肩”“两牡”“两狼”统一翻译成“两狼”,似乎就有点单调了。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 表东海者,其大公乎? 国未可量也。’”这里明明说“观乐”,其中的这个“观”字,把舞蹈表演的意思表达得再明白不过。 从中我们也就看出,吴公子季札绝不是到现场去观看打猎比赛,而是在庙堂上观看打猎演出。 由此也启发我们思考:就算是《诗经》的“风”这类历来被看做民歌的作品,其作者身份为贵族知识分子的可能性比为“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可能性或许还要大些。

再说,季札既然称赞《齐风》是美好的泱泱大国之风,姜太公的齐国又是东海诸国的表率,国家的发展前途又无可限量。 看看这个评价,再看看《小序》中的那些“刺”,《小序》的荒谬无稽,也就不攻自破了。 若是真像《小序》说得那样不堪,《齐风》或齐国又怎么会赢得季札如此高的评价呢?

我们再来看《卢令》这首短小精悍的狩猎诗。

诗云: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

卢重环,其人美且鬈。

卢重鋂,其人美且偲。

此诗《小序》云:

《卢令》,刺荒也。 襄公好田猎,毕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故陈古以风焉。

在《小序》作者看来,此诗同《还》一样,也是“刺荒”。 只不过《还》“刺”的是齐哀公,《卢令》“刺”的是齐襄公而已。

“毕弋”,《郑笺》 云:“毕,噣也。 弋,缴射也。”毕,就是用带有长柄的网捕获猎物。 弋,就是用带有绳子的箭射取猎物。 哀公好田猎没有明文记载,襄公好田猎是有史料可以证明的。 《管子·小匡》记载齐桓公对管仲云:

昔先君襄公,高台广池,湛乐饮酒,田猎毕弋,不听国政。

这是齐襄公的后代齐桓公批评祖宗的话,就算不十分准确,也是缩小的成分大于夸大的成分,所以应该可信。 可是,我们依然有问题:齐哀公是齐国的第五任国君,齐襄公是齐国的第十四任国君,中间隔着近两百年的藐旷时间,《小序》的作者是根据什么断定哪一首是“刺”哀公,哪一首是“刺”襄公的呢? 就算如《小序》所说,《还》诗是因为哀公好田猎,上行下效,在齐国形成了风俗,因而诗人写诗来讽刺,而《卢令》是人们借以前的古诗来讽刺齐襄公——为什么《还》是直接讽刺现实,而《卢令》却是借古讽今呢? 这样说的凭据又是什么呢?

再说《毛传》云:“言人君能有美德,尽其仁爱,百姓欣而奉之,爱而乐之。 顺时游田,与百姓共其乐,同其获,故百姓闻而说之,其声令令然。”联系上文我们说过的话,用这样激情洋溢赞美田猎的诗来进行讽刺,恐怕一般人不会领会其中之深意。 就好比通过召开懒人表彰大会来鼓励勤快,效果肯定适得其反。 方玉润虽然承认齐襄公“当刺”,却也说“此诗与公无涉,亦无所谓‘陈古以风’意”,可是绕来绕去还是说:“词若叹美意实讽刺,与《还》略同。”[3]236他到底从哪里看出此诗的真实用意是讽刺? ——这真是一笔既绕口又烧脑的糊涂账啊。

我们于糊涂中求清醒,来看看这首《卢令》本身写的是什么。 《毛传》云:“卢,田犬。”就是猎犬。 王宗石先生云:“卢:字或作獹,黑色的大猎犬。”并引张华《博物志》 云:“韩国有黑犬名卢。”[6]342令令,《毛传》云:“缨环声。”就是猎犬脖颈下边铁环的声音。 重环,《毛传》云:“子母环也。”就是猎犬的项环上再套一个小环。 重鋂,《毛传》云:“一环贯二也。”就是猎犬的项环上套着两个小环。 仁,就是品德仁慈。 鬈,通权,就是勇健的意思。 偲,就是有才能的意思。

一个人,既有仁德,又有勇健,还有才能,这是可能的。 可是一只猎犬脖子上不可能既有一个大项环,又有一套子母环,还有比子母环还多一个小环的情况同时出现。 这和《还》诗是一样的写法。《还》中也不可能两个猎手同时既追逐两只“肩”,又追逐两只“牡”,还追逐两只“狼”。 再说,根据《卢令》所写,我们也看不出这写的是三个猎人带领着三只猎犬。 假使说三只猎犬分别带着三种项圈,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三个猎人都很漂亮,却是一个只有仁德,一个只有勇健,一个只有才能,就不好理解了——因为他们都不完美,不值得夸赞。怎么来解决以上问题呢?

我们的看法和上文分析《还》一样:这不是对实际情况的现场如实描写,而是一个高度概括集中的诗意提炼;这不是猎人真的带着猎犬去打猎,而是艺人们在舞台上演唱、表演猎人出行的场面。舞台上不可能是一个猎人带着一只猎犬,那样场面太单调了,不好看。 有可能是听到“令令”的环铃声之后,一个猎人带着一只猎犬先登场表演,然后其他猎人和猎犬陆续登场。 舞台上可以是三个猎人三只猎犬,也可以是一群猎人一群猎犬。 猎犬的脖子上带着各种各样的项环,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 猎人们有各种各样的性格,通过“互文”的手法,显示出猎人群体除了体貌美好之外的仁慈、勇健和多才多能——《还》中的“儇”“好”“臧”,也可作如是解。 这首《卢令》尽管只有短短的二十四个字,却体现出了最美的场面、最美的音乐和最美的舞蹈——“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

另外,在《卢令》中,诗人为何写黑色的猎犬,而不写别的颜色的猎犬呢? 在古代,狗血具有驱灾辟邪的功能。 《水浒传》第五十三回,罗真人做起法术,一阵恶风将李逵吹入云端里,然后掉落在蓟州府衙,被人认作妖人端来一盆狗血,披头淋下。 《聊斋志异·妖术》,也写一个卜人善弄妖术,能匿身不令人见。 “急以犬血沃立处,但见卜人头面,皆为犬血模糊,目灼灼如鬼立”。 至于黑犬,因为其具有黑夜一般的颜色、鬼魂一般的身影,因而也就似乎具有了幽灵一般的神秘感,更成了一种具有神圣意味的动物——这是否和原始人的动物崇拜与巫术信仰等有关? 由于不是此文的主要议题,故不做细论。

《墨子·公孟》云:“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由此可知,就算在墨子时代,《诗经》还具有能吟诵、能合乐、能歌唱、能伴舞的多重功能。 这一点从上文我们说到的早于墨子一百年的季札的“观乐”中也可以得到很好的证明。所以,我们研究《诗经》,不能像研究唐诗和现代诗歌一样,只注重其文本而忽略其综合艺术——特别是乐和舞——功能。 扬之水先生在《诗经别裁·前言》中说:“《诗》不仅是美的文辞,而且是美的声乐,故它既是文典,而又可以作为‘乐语’,作为‘声教’,为时人所诵习。”[10]这几句话说得很有心得,研究《诗经》者若心里长存这几句话,就会对《诗经》传习的时代时时有一种现场感,不会陷入望文生义的曲解和牵强附会的误读之中。当然,若再加上“舞姿”或“舞容”两个字,就会更加题无剩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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